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783版)
公司 2021 年主要财务数据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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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度, 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481.72万元。 经核查,公司 2021 年业绩亏损、利润显著下滑的主要原因为:
1、2021 年,虽然国内经济发展整体向好,但疫情不断反复,政府公益性消费支出相对减少,公司产业链上下游各节点均出现不同程度延迟,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及回款均受到一定影响。
2、经济下行压力大,各类减值风险增高。本年度,政府客户及政府平台公司客户的凯里项目和丽江项目应收款项出现减值迹象,结合公司当前应收账款规模、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以及各类资产减值风险,2021年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与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1,742.96万元。
(二)非公开发行情况
持续督导期内,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8 号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37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2,603,497 股新股,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完成发行,本保荐机构作为华体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已勤勉尽职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并将持续履行保荐及承销商职责。
六、对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尽职调查阶段,公司能够及时向保荐机构、会计师、评级机构及律师提供发行所需的文件、材料及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文件、材料、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的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尽职核查工作,为保荐机构股票发行及上市推荐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及时、准确的按照要求进行信息披露;重要事项公司能够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与保荐机构沟通,同时应保荐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保荐机构的尽职调查过程中,华体科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包括律师、会计师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专业意见,并能够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协调和核查工作。
在保荐机构对华体科技的持续督导期间,华体科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包括律师、会计师根据交易所的要求及时提供有关专业意见。
八、对华体科技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持续督导期内,本保荐机构协助上市公司制定并完善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控股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制度》、《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这些制度从信息披露机构和人员、文件、事务管理、披露程序、信息报告、保密措施、责任追究等方面都作了详细规定。
保荐代表人督导上市公司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并采取事前和事后审阅的方式核查了上市公司在持续督导阶段发布的公告。保荐代表人认为上市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相符,披露内容完整,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信息披露档案资料完整、保存安全。
九、对华体科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上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等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0,059.35万元存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为人民币20,880.00万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20.65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059.3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4 月 7 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20CDA50087 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006.95元(包含利息收入)。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保荐机构对华体科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期已经届满,但鉴于华体科技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本保荐机构仍需对募集资金事项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华体科技持续督导项目组已核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存储与使用情况,并对有关募集资金的使用发表了核查意见。保荐代表人认为上市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情况。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华体科技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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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3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21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和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54,817,200.2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12,873,327.16元。
经公司第四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稳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当前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符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全面地考虑了行业当前的发展趋势,结合公司当前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6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2日发布了《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将相关运输成本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会计司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 规定进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报备文件
1、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1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一、股本变化情况
(一)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华体转债”)累计转股29股,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42,886,887股增加至142,886,916股。
(二)因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均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及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所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7.57万股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已于2021年8月16日将该部分股份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42,886,916股减少至142,011,216股。
(三)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公司华体转债累计转股441股,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42,011,216股增加至142,011,657股。
(四)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华体转债累计转股1,087股,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42,011,657股增加至142,012,744股。
(五)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公司华体转债累计转股29股,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42,012,744股增加至142,012,773股。
二、章程修改情况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变更为142,012,773元。公司将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本次公司章程拟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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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3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下午13:00-14: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至5月17日(星期二)16:00前登陆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qb@huaticn.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9日发布公司2021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5月18日下午13:00-14:00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问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下午13:00-14:00。
●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公司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梁熹先生
董事会秘书:张辉先生
财务总监:蓝振中先生
独立董事:毛道维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以在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下午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至5月17日(星期二)16:00前登陆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qb@huaticn.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五、联系人及咨询方法
联系人:徐洁
联系电话:028-85871869转888
联系邮箱:zqb@huaticn.com
六、联系人及咨询方法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