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785版)
全球集成电路相关企业主要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涵盖了集成电路设计、制造以及封装、测试为一体的垂直整合型公司,也被称作为IDM公司,例如英特尔、索尼、海力士、美光等,其经营模式都是垂直整合型为主,即在公司内部完成芯片设计、制造、封装、测试的每一环节,业务流程包括半导体制造的整个过程。在IDM模式下公司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建立生产工厂和购买设备,承担芯片制造的全过程,同时还要持续投入巨额研发资金追赶先进工艺,风险高、资产重。集成电路行业的第二类模式是Fabless模式,即芯片设计公司仅从事芯片设计工作,然后将芯片制造、封装、测试等工作全部委托于第三方代工的模式,例如美国高通、台湾联发科、紫光展锐、汇顶科技等,Fabless模式起源于台积电。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台积电成立,专注于芯片制造即晶圆制造环节,专业化的分工铸就了台积电的行业领导地位。近期,传统的IDM图像传感器公司索尼,也历史性的首次将图像传感器交给了台积电代工,再次证明了集成电路行业的专业化分工趋势的优势在强化,而传统的IDM模式的压力日益增大。
随着消费电子的快速发展,新兴技术更迭迅速、更加追求市场领先的特点,传统的IDM模式在跟上先进工艺的道路上越走越难,集成电路行业这一专业化、分工化的趋势意味着会有越来越多的晶圆制造和集成电路测试订单从传统的IDM产商流出,对公司专注集成电路测试细分领域的经营模式构成持续的利好。
②集成电路Chipless商业模式的兴起
所谓Chipless模式,就是以苹果、华为这类拥有巨大终端产品市场的品牌公司,成立专门的芯片设计团队进行自主芯片的设计和研发,同时掌握前端的芯片设计和后端应用两大关键环节,并将中间的芯片制造、封装、测试环节委托专业化的代工厂完成的商业模式。
在中国大陆市场,Chipless模式的兴起表现得极为明显。以格力、阿里、小米、比亚迪为代表的,掌握着巨大终端产品或终端应用的企业纷纷进入芯片设计行业,大力投入适用于自家产品的专业芯片及自有系统级芯片(SoC)的研发和设计,以图减少对传统IDM模式企业的依赖,使得IDM模式占据的市场份额将进一步减少,而专业分工模式市场份额将增大,进而使得独立第三方专业测试企业的市场份额将进一步扩大,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③中国大陆晶圆厂加大投资力度,产能快速扩张
受益于集成电路产业加速向中国大陆转移的趋势,中国大陆作为全球最大的集成电路终端产品消费市场,国际产能不断向中国大陆转移,包括中芯国际、华虹宏力、武汉新鑫、广州粤芯、三星、台积电、海力士等中资、外资集成电路企业纷纷在中国投资建设晶圆制造厂。晶圆制造的本土化趋势明显,这将有利于晶圆测试行业的发展。
④大陆芯片设计公司迎来大发展时代,测试需求将跟随发展
近年来,集成电路测试行业发展迅速,中国大陆的芯片设计公司迎来高速成长,根据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统计,2021年的销售额IC设计销售为4,519亿元,同比增长19.6%。但是独立第三方专业测试占整个集成电路产业规模仍然较小,无法满足越来越多IC设计公司的验证分析和量产化测试需求,而这一现状已日益成为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一个瓶颈。
⑤高端芯片的测试费用占比呈明显上升趋势
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等新兴终端应用的出现,半导体行业进入了多种新型需求同时爆发的新一轮上行周期,这一趋势在2019年开始的5G建设、可穿戴设备兴起的加持下变得更加明显。在这一趋势下,芯片产品进入高性能CPU、GPU、NPU、DSP、FPGA等超大规模系统级芯片时代,高端芯片产品对测试验证依赖度和品质要求越来越高,集成电路产品在晶圆测试和芯片成品测试上的花费水涨船高。市场对独立的、专业的测试服务机构的需求越来越迫切,为集成电路测试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动力和巨大商机。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119.8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4.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584.1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3.75%。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2-035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14:00-15: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在2022年5月9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根据活动时间,选择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van@leadyo.com向公司提问,说明会上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方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拟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现就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广大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意见和建议 。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本次说明会将于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14:00-15:0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黄江先生、总经理张亦锋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辜诗涛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为提高交流效率,公司现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投资者可在2022年5月9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 “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根据活动时间,选择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van@leadyo.com向公司提问,说明会上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在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进入业绩说明会专区,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方式:0769-26382738
电子邮箱:ivan@leadyo.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2-036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以书面、电话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黄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听取了公司总经理张亦锋先生代表公司管理层所作的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有效执行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管理层2021年度的主要工作。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的各项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勤勉尽责原则,利用专业知识,积极履行各项义务,做好监督工作,促进公司发展,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忠实、审慎、独立地履行工作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运作等情况,充分发挥自身经验和专业作用,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同时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自身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已建立了一套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覆盖了公司的各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内控管理机制符合公司的业务特点和实际管理要求,能够提高公司经营管理的效率、保障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保障资产安全,为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提供了保障。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业务规则,编制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等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则、制度的规定,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2021年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目标和战略发展规划,编制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结合公司2021年度实际经营状况,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67元(含税)。按公司本次董事会召开日总股本136,400,000股计算,预计拟分配股利人民币50,058,800.00元(含税),公司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预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预案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和相关的绩效考核指标,并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薪酬水平及当地物价水平等因素,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制订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董事张亦锋先生、董事辜诗涛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预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人员薪酬预案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和相关的绩效考核指标,并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薪酬水平及当地物价水平等因素,制订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预案。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后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风险相对可控,不需要提供反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并担保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董事黄江先生、黄主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编制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该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三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三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三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三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三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
(三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制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三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2-037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扬芯片”)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8日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利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通讯方式出席监事1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1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规范运作、重大经营决策、关联交易及内部控制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研究和论证分析,对董事会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是以2021年度财务报告为基础,参考了公司近年来的经营业绩及现时的经营能力,分析预测了公司所涉及产业目前的发展阶段、面临的竞争格局、未来的发展趋势以及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对公司所属产业的影响等进行编制。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济效益和行业薪酬水平,合理可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回避表决情况:监事邓先学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后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担保风险相对可控,不需要提供反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保证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2-038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67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0,831,533.3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67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36,4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50,058,800.00元,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7.30%。
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 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能够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综上,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2-039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1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金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收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详见下表: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公司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5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万元(不含税)。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万元(不含税),无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本期审计费用较2020年度增加人民币20万元,主要系公司本年增加了内部控制审计以及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及事务所投入工作量协商确定。
2022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2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 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2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很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综上,我们同意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职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实守信,恪尽职守,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2022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公司监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2-040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2020〕230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扬芯片”)由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1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72元,共计募集资金536,052,000.00元,坐扣不含税承销费39,843,38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96,208,620.00元,已由东莞证券于2020年11月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266,061.95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70,942,558.0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104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原保荐机构东莞证券于2020年11月6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万江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子公司上海利扬创芯片测试有限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东莞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1年8月31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需要,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公司子公司上海利扬创芯片测试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公司东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分别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下转78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