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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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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90版)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538.0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305.19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扣除以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增值税后净额,详见《有方科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置换资金已从募集资金账户中转出2,843.21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截止2021年4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6,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提前悉数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截止2022年1月8日,公司已将上述6,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提前悉数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充足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无异议核查意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购买未到期结构性存款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无超募资金,也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流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无超募资金,也不存在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工程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除上述已披露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的《有方科技: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的公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1:上表单项数据相加与合计数存在的尾数差异系小数点四舍五入导致。

注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系利息收入投入导致。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6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2022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12,300万元人民币,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2022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均基于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定价方式及定价依据按市场定价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发表意见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预计2022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且将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市场公允价格,协商定价、交易。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1、以上数据未经审计;2、同类业务系指公司销售的物联网无线通信产品或采购的原材料;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深圳市万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西安迅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深圳市有方百为科技有限公司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协议或订单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2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相关关联方销售物联网无线通信模块、终端、电子元器件等,以及向相关关联方采购终端和服务。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自愿原则,根据具体产品的规格型号以及客户定制需求、市场价格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协议或订单。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且公司与前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在一定时间内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化原则确定,若交易的产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已发表同意意见,本次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上述有方科技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7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71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9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0.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66,42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12,662,868.55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有方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2020]第ZI10010号)。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已存入募集资金专户,并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由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书”)中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总投资额,公司对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金额进行了调整,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18日披露的《有方科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金额调整及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系利息收入投入导致。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的具体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概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总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和项目分类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此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深圳的实施地点已随公司办公地点从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同胜社区华荣路联建工业园厂房2号4层整体搬迁至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1号楼43-44楼。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原因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在科创板上市后,近两年受全球新冠疫情的影响业绩亏损,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使用募集资金的总投资额,因此公司基于控制成本和降低风险的原则,对“4G及NB无线通信模块和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5G无线通信模块和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V2X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三大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及“研发总部项目”的募集资金的使用,尤其是募集资金用于购置设备方面更加谨慎,以应对宏观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因此,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进程较慢,故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期予以延长。

“V2X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包括C-V2X通信模块、C-V2X解决方案、增强型OBD三类车联网产品。其中C-V2X通信模块和增强型OBD与4G车规级技术、5G车规级技术、智能化技术结合度更强,公司在开展“4G及NB无线通信模块和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5G无线通信模块和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时融合了C-V2X技术研发,开发出了4G车规级增强型智能OBD、车规级5G+C-V2X通信模块等产品。为便于项目整体核算,公司将上述产品项目投入资金归集于“4G及NB无线通信模块和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5G无线通信模块和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因此“V2X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投入进程较慢。

未来OBD的市场趋势以4G、车规级、智能化为主,因此增强型OBD与4G车规级和高性能智能化技术的联系更强,为便于管理和核算,公司拟将“V2X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研发的增强型OBD项目划入“4G及NB无线通信模块和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因此相应拟调减“V2X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投资总额3,201.34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2,020.57万元),相应拟调增“4G及NB无线通信模块和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投资总额3,201.34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2,020.57万元),用于产品开发费、测试认证费和铺底流动资金。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继续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满足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目标

车联网被认为是物联网体系中最有产业潜力、市场需求最明确的领域之一,是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的重要方向,具有应用空间广、产业潜力大、社会效益强的特点。V2X通过无线通信网络和传感技术的相互配合,实现在信息平台上对车内,车路,车间,车外,车人等信息等提取和有效利用。在此基础上可以提供交通、安全、管理以及娱乐等综合性服务。公司通过开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在车联网行业的拓展,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满足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目标。

2.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

公司为满足未来业务规模扩大的需要,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需要加大对研发的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扩大公司产品的开发与投入力度,从而满足未来无线通信模块业务的快速发展。同时还需要形成规模化的生产能力,降低单位产品的生产成本,提升公司在市场上的供货能力和议价能力,形成自身具有竞争力的整体优势,为公司顺利开拓新的市场提供动力。

3. 源源不断的创新是公司保持市场竞争力的关键

创新是引领企业发展的第一动力,物联网行业的发展也是日新月异,新技术将逐步淘汰旧技术。唯有紧随市场发展的趋势,源源不断的产品和技术创新,研发符合未来市场需求的产品,企业才能长久屹立不败,才能保持市场竞争力。当前市场需求不断变化,技术也不断更新换代,公司研发也必须具有前瞻性、及时性才能保持和提升行业地位,因此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持续的研发创新是必要的。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 国家政策大力扶持和推动车联网发展

政府高度重视车联网相关技术及产业发展,国务院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相关部门都在积极推动车联网相关工作,大力扶持车联网的发展。车联网是实现V2X的交互网络,是物联网技术的典型应用。

2.公司拥有较强的研发能力与技术优势

公司在无线通信模块的研发上已经取得了丰富的技术基础与经验积累。在射频电路设计、基带电路设计、嵌入式软件设计、通信协议、云平台软件设计方面有较强的技术积累;在产品硬件技术和智能模块操作系统方面也掌握了相关技术。公司拥有五项核心基础技术和十多项核心应用技术。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65项专利和87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公司拥有以上技术积累,可以很好的满足客户不同产品需求的快速研发。公司丰富的开发经验与技术基础将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技术保障。

3.公司拥有一支稳定、专业和高效的研发团队

公司历来重视研发体系和研发团队建设,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拥有318名专业技术研发人员,占公司总人数的61%,研发人员专业知识深厚、实践经验丰富、创新意识突出,为公司自主知识产权获得及各类产品研发作出积极贡献。公司的管理层均为通信系统领域的技术出身,拥有十余年的物联网行业从业经验,对无线通信模块的全局把控度和前瞻性明显优于同行业大多数企业。

4. 高效的供应优势及市场响应能力优势

车联网技术向着智能化、网联化方向演进,车载操作系统、新型汽车电子、车载通信、服务平台、安全等关键技术成为研究热点。车联网产业链条长,角色丰富,跨界融合特征突出;客户具有需求快速变化、产品需求量大、质量要求高、关注供应效率等特点。公司凭借对行业、客户需求的深刻理解,策略性地将资源集中于研发与销售环节,生产环节以外协方式进行,有效整合产业链资源,从而能够快速、高效、稳定、规模化地满足客户需求,提高供应效率。

5. 公司拥有一批稳定、优质的大客户资源

公司凭借其多年来积累的行业竞争优势、雄厚的研发实力以及市场拓展能力,在车联网行业尤其是海外高端车联网行业积累了较好的市场口碑,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驱动力。公司采用直销为主的销售模式,在把控市场需求的基础上积攒了一批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经营规模较大且持续增长的优质客户,包括Harman、以及海外知名运营商等。通过大客户的集中管理,建立和维护好持续的客户关系,既可以帮助企业建立和确保竞争优势,还可以进一步提高企业在物联网领域的市场份额,从而改善企业的整体利润结构,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结论

公司认为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六、募投项目延期和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上述募投项目的延期和内部调整,是公司根据外部环境变化,结合公司战略规划、行业发展、实际经营需要和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主动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持续优化核心财务指标做出的决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化。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七、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和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和内部调整是根据外部环境变化、经营需要和项目实际情况等做出的,符合客观情况和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和调整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和调整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和内部调整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和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和调整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和调整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上市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实施进度和实施地点,是上市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做出的决策,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和经营,不会对公司现有研发项目、业务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出具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实施进度和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8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2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下同),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有方通信技术(香港)有限公司和东莞有方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预计2022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7亿元。

● 公司拟为上述全资子公司的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1.7亿元,担保类型为融资类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逾期对外担保。

● 上述事项需经过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之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预计2022年度的综合授信总额度范围内对公司及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申请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对象和额度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等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2022年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进行了预计,公司预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8亿元,全资子公司预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7亿元,授信申请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类型包括贷款、承兑汇票、保理融资、商票保贴、信用证贴现等,授信条件包括公司关联方提供关联担保、应收账款质押、母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全资子公司房产抵押担保、全资子公司股权质押担保等。银行等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旗银行等。上述预计的2022年综合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并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批复的金额为准。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规划,并结合全资子公司的融资需求,预计2022年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1.7亿元,担保类型为融资类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具体额度分配情况如下:

在上述预计的2022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在担保额度范围内银行授信可循环使用,实际担保金额以银行批复为准。

(二)本次担保事项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同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代表)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担保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

上述担保预计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被担保人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上述计划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2022年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额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同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代表)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担保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超出授权范围外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行履行决策程序。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被担保对象有方通信技术(香港)有限公司系公司海外进出口的平台,东莞有方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在东莞松山湖的研发中心,上述公司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银行和公司的支持,上述担保事项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的预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缓解子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有助于子公司的持续发展。

五、董事会意见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之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预计2022年度的综合授信总额度范围内对公司及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申请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对象和额度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议案尚需经过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缓解子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有助于子公司持续发展,担保风险可控,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为28,000万元(担保总额是指已获得董事会批准但未实际发生的担保额度与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之和,其中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金额为0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和净资产(2021年度)的18.64%及33.52%(其中担保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金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和净资产的0%及0%)。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以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系基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实际额度需要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批复情况,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9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 投资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的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组织实施、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对于超出本授权额度的理财事宜,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及决策程序执行。

一、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单笔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或任意时点持有该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在授权额度内,公司可以循环使用。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四)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由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保本或非保本型的理财产品,该类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和期限内组织实施、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财务总监和财务部进行实施操作。授权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由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保本或非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控制度办理购买理财产品业务;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审部门为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授权额度内,公司可以循环使用,以获得额外的资金收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组织实施、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中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购买的理财产品一般情况下收益稳定、风险可控。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购买该等理财产品的金额或任意时点持有该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授权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0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充足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同时,公司前次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有效期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授权到期之日(2021年2月14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有效期之外,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未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董事会对超过授权期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追认。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尚需要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71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9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0.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66,42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12,662,868.55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有方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2019]第ZI10010号)。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已存入募集资金专户,并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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