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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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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06版)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时,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及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并且该等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27号东鹏总部大厦1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相关公告。

3、议案5.00、6.00、7.00、8.00、18.00为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议案8.00涉及关联方利益,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股东进行审议表决。

议案9.00、10.00、11.00、12.00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27号东鹏总部大厦一楼前台。邮政编码:528031,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的文件要求:(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5月18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令闪、赖巧茹

电话号码:0757-82666287 传真号码:0757-82729200

电子邮箱:dongpeng@dongpeng.net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27号东鹏总部大厦25楼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28031

6、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3012”,投票简称为“东鹏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注:

1、上述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做具体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2-023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下午在东鹏总部大厦19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6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出席监事占东鹏控股全体监事人数的100%,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思维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 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 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和《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等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合理回报全体股东和分 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稳定发展,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 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 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 执行。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监事会同意该报告。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范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进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调整是依据项目建设的客观实际而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意本次募投项目计划进度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由于公司2021年度业绩考核未达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此外,有6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也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监事会同意对限制性股票合计7,57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涉及本次监事会的相关议案。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2-026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现将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22 号)核准,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每股人民币11.35元的发行价格首次公开发行143,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款计人民币1,623,050,000.00元,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共计人民币96,739,011.33元后,实际收到上述募股资金人民币1,526,310,988.67元,扣除由本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0,067,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10月13日全部到账,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德师报(验)字(20)第00558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01,794,905.30元,其中用于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935,696,660.93元,自募集资金到账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期间累计使用人民币266,098,244.37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318,127,683.01元(其中包括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人民币13,432,931.48元、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6,422,656.83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庄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湖口东鹏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口东鹏”)会同中金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丰城市东鹏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城东鹏陶瓷”)会同中金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庄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澧县新鹏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澧县新鹏陶瓷”)会同中金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江门市东鹏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智能家居”)会同中金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石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佛山市东鹏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东鹏”)会同中金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庄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佛山市东鹏陶瓷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东鹏陶瓷发展”)会同中金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石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除此以外,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已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人民币61,571,179.87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1年度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021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2-035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时,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及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并且该等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时,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及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并且该等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27号东鹏总部大厦1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相关公告。

3、议案5.00、6.00、7.00、8.00、18.00为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议案8.00涉及关联方利益,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股东进行审议表决。

议案9.00、10.00、11.00、12.00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27号东鹏总部大厦一楼前台。邮政编码:528031,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的文件要求:(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5月18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令闪、赖巧茹

电话号码:0757-82666287 传真号码:0757-82729200

电子邮箱:dongpeng@dongpeng.net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27号东鹏总部大厦25楼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28031

6、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3012”,投票简称为“东鹏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注:

1、上述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做具体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2-025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进度的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进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22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3,000,000股,发行价格11.35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23,0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42,983,000.00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0,067,000.00元。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10月1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0)第0055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计划进度调整的原因

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项目实施方式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及原因如下:

(一)原进度安排

原募集资金计划使用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二)部分募投项目提前或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1、部分募投项目提前的原因

“年产315万平方米新型环保生态石板材改造项目”预计将提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原因是:公司积极应对“碳达峰、碳中和”的发展趋势,成立了低碳发展战略委员会,牵头制定东鹏低碳发展战略的顶层设计以及路线图,力争作为建材行业代表率先完成碳达峰,成为行业减碳先锋,东鹏大力推进绿色制造和绿色发展,对免烧制的生态石项目等加大研发和产业化力度,“年产315万平方米新型环保生态石板材改造项目”加快推进。

2、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主要是受到以下因素的影响:

(1) 公司于2017年9月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于2020年10月成功发行,募集资金于2020年10月13日到账,募资资金到位时间较晚,客观上影响了募投项目的开展时间。

(2) 募集资金到位前,虽然公司已使用自用资金进行先期投入,但自有资金规模有限;

(3) 受新冠疫情反复的影响,部分异地人员无法按时进场施工,且部分供应商供货存在不同程度的延迟,导致整体供货及施工周期延长;

(4) 为最大程度提升信息化设备及系统的性能,供应商前期需要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需求对相关软、硬件进行调试和二次开发,从而导致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有所延后。

综上,为更好的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满足公司中长期发展的需要,经审慎研究和严谨判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如下:

四、重新论证的募投项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公司对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因此公司对“东鹏信息化设备及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如下: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有利于公司提高生产制造水平

公司现有近6000种细分产品(含瓷砖和洁具),公司生产计划的下达、工艺要求的传递、生产调度等方面尚未完全实现信息化。本项目的实施将实现公司对产品生产的全过程进行控制与追踪,进而提高公司产品生产制造水平。

(2)有利于提高公司营销管理效率

公司包括经销、工程、零售、电子商务等多种渠道。未来公司还将加大开拓战略工程客户,三、四线城镇市场的力度。随着公司的营销网络逐步扩大,公司需要尽快提升营销管理工作效率。公司目前搭建的信息化平台仅限于业务层面,且并不完善,对市场数据的重新提取与深度挖掘工作尚不能开展。公司在客户管理、售后服务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化建设也有待进一步加强。本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及时掌握各项市场信息,进一步做好各个销售渠道的维护、拓展工作,提升营销管理水平,为销售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3)有利于提高公司研发效率

公司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有自己的产品研发系统和研究院,但是公司的研发管理信息化水平相对较低,影响了研发效率。本项目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整合公司现有的研发资源,规范产品研发过程,提高产品的研发速度及研发质量,节约研发资金,提高研发效率。

(4)有助于提高公司的科学决策能力

公司现有信息管理系统相对孤立,系统之间不能有效的传递信息,降低了工作效率。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日益扩大,公司需要逐步实现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同步匹配运行。本项目的实施将助力公司对市场变化进行快速反应,更有助于提高公司的科学决策能力。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丰富的应用系统建设、维护及使用经验

公司早期开始采用SAP、ERP系统,并且针对企业日常业务的开展,随后分别引入了OA系统和企业门户系统。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SAP、OA、EP系统不断进行升级和优化,之后又实施了SAP二期,进一步完善了各应用模块,而OA经过多年的开发和完善,已覆盖公司目前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业务流程。在对各应用系统实施和日常运维的过程中,公司信息技术部积累了丰富的应用系统建设及维护经验;同时,公司财务、采购、销售及人力资源等各部门也不断加深了对各应用系统的认识和运用。目前,公司各部门均能熟练的使用SAP、OA、EP等系统,这就为后续其它应用系统项目的成功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20年10月公司提出BTIT2.0概念,强调数字赋能,数字化转型(DT)和业务转型(BT)双轮驱动,实现全链接的智能东鹏,构建全价值链延伸可扩展应用平台,成为行业标杆。

2020年10月正式启动瓷砖OTD项目,从销售侧着手,构建公司供应链能力。2021年3月,公司订单规则及排产规则发布,同年7月,APS排产系统上线运行,打通订单、审批、ERP、物流、生产数采5大系统,实现约2/3的排产量由机器算法替代人工。2021年7-12月,通过APS实现合计排产SKU 3,000多个、接收销售订单74,000多张,下达工单6,900多张。2022年3月公司启动瓷砖OTD 2.0和卫浴OTD 1.0,在原基础上,从可靠性、响应性、灵活性、成本和资产利用五个方面做进一步提升,打造建陶行业供应链典范。

2021年6月启动瓷砖零售数字化DTC项目,整合资源,帮助终端深度运营用户,提升销售业绩,同时为品牌沉淀用户资产,指导品牌精准营销,实现传统行业的AIPL。2021年9月系统上线,同年12月第一批试点800多家门店,2022年3月成功上线2,000多家门店,门店所在区域上线率约90%。下一步将继续加大C端服务广度和深度,如与设计类软件打通、直接开单、老客户运营等,并将瓷砖经验复制到卫浴业务。

2021年10月启动BDG项目,采用华为数据中台产品ROMA及帆软报表,充分借鉴华为数据治理制度,搭建公司的全数据治理体系。2021年12月,公司数据中台上线。2022年1月,公司正式发布数据管理办法。在数据逐步规范的基础上,打通端到端环节,为上下游合作伙伴和企业内部管理提供及时有效的数据,支持决策和后续行动。

(2)充足的信息化人才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信息技术部有员工59人,其中具有5年以上软件开发、项目管理及大型网络建设维护工作经验的48人,其余11人均具有2年以上软件开发或网络维护经验。同时,上述大部分人员均参与过公司目前各应用系统的实施及维护,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为项目将要建设的平台提供了充足的人才保障。

(3)具有较好的信息化硬件基础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在实施信息化的过程中,已经拥有如下关键设备:核心服务器44台、云服务器120台、负载均衡设备3台、防火墙设备12台、sslvpn设备3台、上网行为管理设备11台;无线控制器设备8台、核心交换机20台、终端PC3197台(包含各子公司和生产基地)。除此之外,为保证信息化的正常运行,公司已建成与佛山区域3个生产基地和1个仓库的同城互联局域网,与国内省外3家子公司和9个生产基地的IPSecVPN局域网,各种交换设备约250部,并有1套额定功率分别为200kva和6套额定功率分别为10kva的不间断电源设备。上述设备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硬件基础。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上述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

五、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进度,部分募投项目提前或延期不构成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项目实施方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公司决策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进度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进度的议案》,并发表了如下意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调整是依据项目建设的客观实际而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意本次募投项目计划进度调整。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调整是依据项目建设的客观实际而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调整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调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调整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涉及本次事项的相关议案;

4、独立董事意见。

5、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2-024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和聘任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和聘任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董事长和总经理的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审核,董事会决定聘任和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如下:

1、聘任何新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2、聘任龚志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不再担任总经理职务;

3、聘任何颖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4、聘任王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5、聘任石进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6、施宇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另有任用。

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相关人员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和聘任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1)龚志云先生在任职期间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改任公司副总经理,这是公司内部因应战略布局进行的常规人事调整。近年来疫情持续、部分房地产企业出现流动性问题、双碳政策和能耗双控、能源和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为了应对建陶行业面临的多重挑战,公司积极进行战略和业务调整和布局,渠道下沉、深耕市场,并相应进行组织人事调整。此次,由公司创始人何新明董事长兼任总经理,并要求管理层重心下沉,以应对市场快速变化,建立敏捷决策的机制。龚志云先生将集中精力负责生态新材业务,发展低碳绿色产品,提升公司中长期竞争力。经独立董事核查,龚志云先生在任期内职务调整无异常原因,披露原因和实际情况一致,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2)聘任的相关人选具备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专业知识、能力和资质,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且本次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系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相关人员调整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没有异议。

施宇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高管职务调整另有任用,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施宇峰先生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262,696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36%,其中:通过宁波东智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362,700股;通过堆龙德庆睿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99,996股;通过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00,000股。其离任高级管理人员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处理。施宇峰先生将继续履行其在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该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公司董事会对施宇峰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有关人员简历

何新明,男,195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本科学历。曾就职于佛山东平陶瓷厂、广东东鹏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曾连续五年荣获“中国陶瓷行业风云人物”,并获得“中国家居产业十大领袖人物”“中国改革开放30年十大创新人物”“中国陶瓷最具贡献人物”“中国建筑卫生陶瓷行业杰出贡献个人”“广东年度经济风云人物” “佛山·大城企业家”等荣誉。

何新明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董事兼副总经理何颖女士是父女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77,774,71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40.13%。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龚志云,男,196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硕士学历。曾就职于广东唯美陶瓷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先后获得2020(第四届)中国十大家居年度CEO、2020中国家居冠军榜年度领军人物等荣誉。

龚志云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499,988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6%。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何颖,女,198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本科学历。曾就职于广东天普生化医药股份有限公司、Marme Canada Inc.,2013年入职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先后获得“新领军人物”“2018中国家居产业青年领军企业家”“2018中国家居品牌经理人100强”“2019年APEC未来创变者”等荣誉。

何颖女士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董事长兼总经理何新明先生是父女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6,205,059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4.72%。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悦,男,197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毕业于复旦大学,MBA毕业于佩珀代因大学。曾就职于国际商业机器有限公司、上海微创软件有限公司、惠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药控股有限公司、和心诺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流程信息平台副总裁,佛山数字化促进会会长。

王悦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通过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万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石进平,男,197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本科学历。曾任达能益力饮品有限公司销售发展总监、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家居事业部总经理,现任东鹏控股副总经理。

石进平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通过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万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2-035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时,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及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并且该等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时,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及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并且该等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27号东鹏总部大厦1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相关公告。

3、议案5.00、6.00、7.00、8.00、18.00为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议案8.00涉及关联方利益,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股东进行审议表决。

议案9.00、10.00、11.00、12.00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27号东鹏总部大厦一楼前台。邮政编码:528031,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的文件要求:(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5月18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令闪、赖巧茹

电话号码:0757-82666287 传真号码:0757-82729200

电子邮箱:dongpeng@dongpeng.net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27号东鹏总部大厦25楼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28031

6、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3012”,投票简称为“东鹏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注:

1、上述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做具体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