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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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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裕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海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戚盈盈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黄裕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海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戚盈盈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裕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海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戚盈盈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555 证券简称:德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2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裕昌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部分高管辞职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部分高管辞职及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部分高管辞职及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关联董事黄轼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555 证券简称:德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2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巧芬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部分高管辞职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部分高管辞职及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部分高管辞职及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555 证券简称:德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管辞职及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高管辞职的议案》、《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部分高管辞职的事项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副总监郑海林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郑海林先生请求辞去在公司担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职务。其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郑海林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影响。

公司董事会对郑海林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的履职和对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事项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黄轼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上述聘任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经审阅黄轼先生的个人履历,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未发现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中的规定。我们认为黄轼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和相关决策、监督、协调能力,能够胜任相关工作。同意聘任黄轼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特此公告。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黄轼先生简历:

黄轼,男,1989年出生,中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黄裕昌、张利英之子。2017年6月开始在公司各部门进行轮岗,熟悉公司业务。2019年公司股改后至今担任公司董事。截至本议案提出之日,直接持有公司6%股权,间接持有公司4.24%股权。现任公司董事。

证券代码:605555 证券简称:德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3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2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媒体上披露了《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7),内容有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参考上市公司规模和市场收费情况,确定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70万元,与 2021年度持平。

更正后: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姓名:胡俊杰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姓名:陈炎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经历:姓名:林伟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参考上市公司规模和市场收费情况,确定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70万元,与 2021年度持平。

除上述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具体以更正后的公告为准(详见附件)。对于上述更正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

证券代码:605555 证券简称:德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2年4月14日,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 1986 年复办, 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4楼。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1 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252 名、注册会计师 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 9,697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07名, 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0 年度业务收入 41.0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4.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3.57 亿元。 2020 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 587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 主要行业(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下同) 有制造业(40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5)、批发和零售业(18)、房地产业(13)、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3) , 为本公司同行业 59 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1 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29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2.5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 6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24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姓名:胡俊杰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姓名:陈炎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经历:姓名:林伟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参考上市公司规模和市场收费情况,确定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70万元,与 2021年度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经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业务的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上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定条件,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其2022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根据公司上一年度审计费用、本年度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定价合理公允。同时议案审核、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 2022年4月1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四)2022年4月14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立信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高品质、高附加值的专业服务,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五)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5555 证券简称:德昌股份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