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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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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876 公司简称:鼎胜新材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铝板带箔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及《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划分标准,公司所处行业为“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C32)”之“有色金属压延加工(C326)”之“铝压延加工行业(C3262)”。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铝板带箔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及《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划分标准,公司所处行业为“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C32)”之“有色金属压延加工(C326)”之“铝压延加工行业(C3262)”。

(1)2021年,中国铝加工材综合产量为4470万吨,同比增长6.2%。其中,铝板带材(含铝箔毛料)产量为1335万吨,同比上一年增长12.7%;铝箔材产量为455万吨,同比上一年增长9.6%。在铝产品细分领域,受利“双碳”目标发力和节能减排行业发展提速影响,光伏行业、汽车车身板和电池箔用铝产量增速较快。2021年,电池箔产量为14万吨,较上一年同比增长100%。在部分铝箔材产量中,2021年,中国包装及容器箔产量为235万吨,同比上一年增长9.3%;空调箔产量为100万吨,同比上一年增长5.3%;电池箔产量为14万吨,同比上一年增长100%。(数据来源:安泰科)

(2)未来行业发展的需求

全球汽车产业的电动化浪潮已然来临,随着国家“十四五”规划正式发布,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5G基站建设、医疗设备等领域相关产业的国内市场迎来了蓬勃发展。动力电池作为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部件,未来仍有数倍的增长空间。中国市场则仍会维持全球最大动力电池市场地位,市场份额将稳定在50%以上。同时,碳中和已从全球共识变成全球行动,锂电池产业迎来更确定性的发展机会。保守估计,GGII预计到2025年全球动力电池出货量将达到1550GWh,2030年有望达到3000GWh。对应电池铝箔需求量分别为54.25万吨、105万吨,国内现有电池铝箔产能扩产增速仍无法满足新能源产业的扩张需求。加上储能市场以及细分领域的电动化,钠离子电池未来的市场化,未来10年全齐对动力电池的需求将超过10TWH,要求动力电池产业加快产能扩充,进而带动电池铝箔的需求量的大幅攀升。

(一)主营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铝板带箔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主要产品为空调箔、单零箔、双零箔、铝板带、新能源电池箔等,产品广泛应用于绿色包装、家用、家电、锂电池、交通运输、建筑装饰等多个领域。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铝锭、铝坯料。由公司根据销售情况确定生产计划,并根据生产计划采购相应原材料。铝锭属于标准产品,市场供应充足。铝坯料主要包括铸轧卷、铝箔毛料等。根据企业生产能力与市场环境变化,公司选择原材料中铝锭和铝坯料的量不同,在熔铸线、冷轧线不能满足生产需要时公司会较多的选择采购铝坯料。

公司已经和多家电解铝企业、铝初加工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签订长期供货合同,供应商根据订单安排送货。为了规避铝锭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采购的铝锭价格一般参考到货当日/月长江现货铝锭价格均价确定(若到货日为周末则取上周五或者下周一的价格),采购的铝坯料价格采用发货当月或者发货前一段时间长江现货铝锭价格均价加上相应的加工费确定。铝坯料加工费根据对方加工工序道次、工艺复杂程度、合金成分、坯料质量及运输成本等多方面确定。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方式进行生产,具备完善的生产管理体系和生产计划安排机制,由前端销售与下游客户签订框架协议,约定每年产品的定价方式、加工费、产品特性、送货方式及质量保证条款等内容,并将客户定期发送的订单反馈至计划部,计划部根据客户要求、现有产能、库存、产品结构等各方面组织生产计划,提高生产效率。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辐射半径大,销售方式包括直销和经销,同时对大客户采用区域覆盖的销售模式,并在重点市场区域派驻业务代表,提供更为完善的信息沟通和服务。公司根据不同产品,不同市场,采用不同的销售方式。

(1)国内销售

公司国内绝大部分销售采用直销的方式,与客户直接签订销售合同,根据订单规定的产品规格、交货时间等安排生产与送货。公司向重点区域现场派驻销售服务人员,保证第一时间和客户的信息沟通,及时处理问题与提供服务。公司销售人员已经基本覆盖国内各大动力电池厂商、空调生产商和较大的单双零箔下游客户。

(2)国际销售

公司出口的产品主要是单零箔、双零箔及部分空调箔;电池箔近年也在逐步增加出口量,公司国际销售主要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方式。直销模式下,公司与客户直接签订销售合同,但部分直销客户是通过代理进行客户关系维护,客户意见反馈等;经销模式下,公司将相应产品以买断的方式出售给国内和国外的经销商,由经销商向外出售。采用经销模式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客户分布在七十多个国家和地区,部分产品需求较为零散,经销商在国外具备更广的销售渠道。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62.61亿元,同比增加22.0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约49.21亿元,同比增加29.56%。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181.68亿元,比上年同期上升46.20%;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30亿元,同比增加2968.33%。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4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公司融资业务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4月28日,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融资业务授权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提高借款效率,减少借款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对外借款事宜的审批权限进行如下安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及子公司借款等融资的授权情况

(一)对于如下综合授信合同、短期流动资金及其他融资工具(如:保函、信用证、票据、融资租赁等金融工具,以下同),必须将该情况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通过后,方能由公司董事长签章执行:

1、单笔金额超过人民币48.5亿元(不含48.5亿元)的综合授信合同;

2、单笔金额超过人民币30亿元(不含30亿元)的借款合同;

3、其他融资工具单笔所涉金额超过人民币20亿元(不含20亿元)的合同。

(二)对于如下综合授信合同、短期流动资金及其他融资工具,必须将该情况提交董事会予以审议通过后,方能由公司董事长签章执行:

1、单笔金额超过人民币16.2亿元(不含16.2亿元)但不超过人民币48.5亿元(含48.5亿元)的综合授信合同;

2、单笔金额超过人民币15亿元(不含15亿元)但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借款合同;

3、其他融资工具单笔所涉金额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不含10亿元)但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20亿元)的合同。

(三)对于如下综合授信合同、短期流动资金及其他融资工具,由董事长签章后执行:

1、单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2亿元(含16.2亿元)的综合授信合同;

2、单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借款合同;

3、其他融资工具单笔所涉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合同。

对于上述相关的借款等融资工具需要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产为各自的贷款及其他融资进行抵押担保或者质押担保或者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以自有资产为对方的贷款及其他融资进行抵押担保或者保证担保时,根据上述标准(一)、(二)、(三)进行审批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相应的担保合同上签章执行。

二、授权事项的期限

以上授权事项尚须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大会召开日止。

三、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融资业务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公司银行授信额度制定,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上述融资业务事宜并请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5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鼎胜新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避免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影响,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预计2022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用于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的业务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或铝锭套期保值数量50万吨以内。上述额度授权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本事项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背景及交易品种

公司专业从事铝板带箔的生产和销售, 主要原材料为铝锭,为避免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影响,公司将通过期货套期保值的避险功能消除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本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铝锭的期货交易合约。

二、套期保值的目的

开展铝锭期货交易,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达到锁定原材料成本的目的,避免原材料出现大幅波动可能带来的损失,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三、套期保值业务相关情况

1、公司在铝锭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资金(保证金)全部为自有资金, 授权期间为自本次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2、公司主要通过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和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来进行期货交易。

3、预计投入资金额度及业务期间: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现有生产规模及未来一年新建项目投产后铝加工业务的产销量计划结合风险分析,本次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进行铝锭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或铝锭套期保值数量50万吨以内。

4、清算交收原则:平仓或交割。

四、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铝期货合约价格易受基差变化影响,行情波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资金风险: 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笔对冲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3、流动性风险: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风险。

5、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持仓时间与现货保值所需的计价期相匹配。

2、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严格控制不超过本次股东大会批准权限。

3、公司将重点关注期货交易情况,合理选择期货保值合约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安排,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5、公司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错单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并减少损失。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6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鼎胜新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拟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27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其中,与公司海外业务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12亿美元,且不超过公司国际业务的收付外币金额;与公司开展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15亿美元,且不超过公司实际使用外债额度。上述额度授权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本事项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逐年增长以及外债业务需求的增加,为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划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所带来潜在风险。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规模及期限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的需要,针对与国外客户实际签订的合同规模,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等;币种主要为美元、欧元、泰铢、英镑等。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27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其中,与公司海外业务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12亿美元,且不超过公司国际业务的收付外币金额;与公司开展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15亿美元,且不超过公司实际使用外债额度。

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需要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审核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文件,并由公司资金管理部负责具体实施与管理。业务期间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外汇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均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但仍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汇率变化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二)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经营问题、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三)内部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不完善或操作人员水平而造成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控措施

(一)为控制风险,公司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机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二)公司基于规避风险的目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禁止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三)为控制履约风险,公司仅与具备合法业务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履约风险。

(四)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2-056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7日 10 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五星铝业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杭州市余杭瓶窑工业园区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7日

至2022年5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下转82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