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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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抵押物的基本情况
1、公司拟以部分自有资产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市支行银行授信提供抵押担保
本次拟用于抵押的自有资产为公司名下103,179.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40,669.49平方米工业用房。
2、公司拟以部分自有资产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市支行银行授信提供抵押担保
上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市支行抵押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披露的《关于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除本次抵押外,上述资产不存在其他抵押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是为落实2022年度公司经营计划,确保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额度为40,5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并提供相关抵押担保,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期限为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是为落实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确保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是为落实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确保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的开展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范围内,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政部于2021年2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业务,根据解释第14号进行调整。
2、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财政部于2021年5月26日发布了《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财会〔2021〕9号),自2021年5月26日起施行,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允许采用简化方法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的适用范围由“减让仅针对2021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调整为“减让仅针对2022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其他适用条件不变。
3、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2月2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财政部于2021年5月26日发布的《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财会〔2021〕9号)、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解释第14号适用于同时符合该解释所述“双特征”和“双控制”的PPP项目合同,对于2020年12月31日前开始实施且至施行日尚未完成的有关PPP项目合同应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累计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解释第14号对基准利率改革导致金融工具合同和租赁合同相关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情形作出了简化会计处理规定。根据该解释的规定,2020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基准利率改革相关业务,应当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除外,无需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在该解释施行日,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等原账面价值与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该解释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
《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 10号)对于满足一定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让提供了简化方法。如果企业选择采用简化方法,则不需要评估是否发生租赁变更,也不需要重新评估租赁分类。结合财会[2021]9号的规定,该简化方法的租金减让期间为针对2022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采用上述规定未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解释第15号就企业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涉及的余额应如何在资产负债表中进行列报与披露作出了明确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证券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为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进一步提升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2.投资额度: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进行证券投资,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不得超过该投资额度。
3.资金来源: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投资范围: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5.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6.投资方式: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组织证券部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同时,本投资事项不得影响公司其他正常经营业务的进行。
二、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上述证券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收益不确定性风险: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经济走势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因此风险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资金流动性风险: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操作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等。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订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证券投资的范围、原则、责任部门及责任人、证券投资的决策及控制程序、权限、风险控制措施、内部信息报告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
(2)公司有较丰富经验的投资管理团队,未来将进一步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行业研究、风险评估等,认真评估合作机构和交易对手,切实执行内部相关条例,严控风险。
(3)公司将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项目论证和审慎决策,必要时可以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风险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4)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决策、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
(5)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配置投资产品期限;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公司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证券投资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收益水平并增强盈利能力。
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良好,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公司已制订了切实有效的《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及其他内控措施,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投资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上述,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并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不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管理目的:
为了充分合理地利用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根据自有资金情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不得超过该投资额度。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将用于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风险投资涉及的投资品种。)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资。公司以该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流动资金。
6.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使用完毕。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7.关联关系: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授权情况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相关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2.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投资的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故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控制措施如下: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开展现金管理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1)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盈利能力强的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公司将设专人进行现金管理,跟踪金融市场变化、理财业务进展,以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投资理财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可控的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管理层已进行了充分的预估和测算,在具体决策时也会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2.通过进行适度的风险可控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3.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五、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以下为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累计金额为412,400万元,其中尚未到期的余额为71,550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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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符合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七、备查文件
1、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上午在江苏省丹阳市横塘工业区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公司已于2022年4月17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
2.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2年4月27日上午9:00在江苏省丹阳市横塘工业区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为徐霄凌女士、高强先生、丁虹女士、蔡正华先生共计4人)。
4.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会议由董事长钱京先生主持,会议列席人员有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及全体监事。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蔡正华先生、陈雪娇女士、丁虹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章节。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年报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刊登在2022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根据2022年产品销售计划,2022年预计公司含税营业收入14.15亿元(不含税12.52亿元)、归母净利润0.61亿元, 较2021年分别增长30.48%和14.77%。
上述财务预算、经营计划、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22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该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审字(2022)第020656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308.27万元,按规定计提盈余公积712.23万元后,2021年度当年实现的未分配利润为4,596.04万元。
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税后利润分配顺序规定,截止2021年底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2,242.89万元。基于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勤勉尽责,执业质量高,信誉好,审计人员素质高。会议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审计费用为柒拾贰万元整,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及独立董事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将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将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保留意见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专项说明》。
《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保留意见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十六)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22年5月24日在丹阳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提交的报告和议案,有关会议的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会议的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4日下午14:30-16: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7日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即2022年5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丹阳市横塘工业区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将会作为本次会议的议题进行讨论,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提案,公司将对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2、审议事项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会议登记时间:2022年5月20日9:00-17:00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2年5月20日17时前到达本公司为准),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登记地点: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信函登记地址: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来件请注明“股东大会”)
5、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1-86644324;
传真号码:0511-86644324;
电子邮箱:ir@hengbao.com;
联系人:证券事务代表 王坚;
通讯地址:江苏省丹阳市横塘工业区公司证券部;
邮编:212355;
6、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04
2.投票简称:恒宝投票
3.填写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恒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本人(本公司)未作明确投票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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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4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会议召开情况
1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公司已于2022年4月17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
2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2年4月27日下午13:00在江苏省丹阳市横塘工业区公司别墅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4监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小平先生主持,会议列席人员有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报告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章节。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恒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年报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刊登在2022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供投资者查阅。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根据2022年产品销售计划,2022年预计公司含税营业收入14.15亿元(不含税12.52亿元)、归母净利润0.61亿元, 较2021年分别增长30.48%和14.77%。
上述财务预算、经营计划、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22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审字(2022)第020656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308.27万元,按规定计提盈余公积712.23万元后,2021年度当年实现的未分配利润为4,596.04万元。
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税后利润分配顺序规定,截止2021年底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2,242.89万元。基于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制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制订的2021年度年报审计策略及具体审计计划符合审计规程,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及独立董事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恒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符合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是为落实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确保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事项。
(十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十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保留意见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保留意见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专项说明,认为公司董事会所做的专项说明符合当前公司的现状和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