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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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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61版)

在上述预计总授信额度内,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决定申请授信的主体及相应担保的措施、授信的银行、使用授信的主体等事项,审核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审议,不再对单一银行另行提供董事会融资决议。

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3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 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 4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修订处用加粗表示):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此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备案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备案的内容为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二、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制度》《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新增了《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其中,《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8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4月28日,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华科技”或“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研发等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就本次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七)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八)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现金管理。在做好风险控制的基础下,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项,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研发等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充分发挥闲置资金使用效益、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该事项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0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2年4月16日以书面、邮件、通讯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顾正青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总经理工作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公司总经理提交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董事会认真履行了《公司章程》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严格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结合公司董事会2021年实际运行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在2021年度的工作中,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2021年,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亦客观、公正。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对2021年年度报告进行了确认,保证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结合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就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0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为体现“责任、风险、利益相一致”的原则,依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任务和责任,结合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公司拟订了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计划、资金支出,并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拟定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1、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按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72,000,000股计算的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20,640,000元(含税)。

2、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按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72,000,000股计算的合计转增股本68,800,0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40,800,000股。2021年度公司不派发红股。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46,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在上述预计总授信额度内,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决定申请授信的主体及相应担保的措施、授信的银行、使用授信的主体等事项,审核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审议,不再对单一银行另行提供董事会融资决议。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研发等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备案的内容为准。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办理工商登记机关变更备案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7项制度进行了修订或新增。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述7项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制度》5项制度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的需求,结合公司2022年度发展计划,公司(含子公司)拟在子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实际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在上述预计担保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各子公司分配使用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审核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审议,不再对单一银行另行提供董事会相关决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而进行的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对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确认,保证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5月19日14:00于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4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包括江苏世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世晨材料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等。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预计2022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的需求,结合公司2022年度发展计划,公司(含子公司)拟在子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实际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在上述预计担保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各子公司分配使用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审核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审议,不再对单一银行另行提供董事会相关决议。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苏世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1年1月6日

2、注册地点:张家港保税区纺织原料市场556室

3、法定代表人:计建荣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股权结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

6、江苏世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世晨材料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1年5月8日

2、注册地点: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55号己楼2层1192室

3、法定代表人:顾正青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股权结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

6、世晨材料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于2022 年度提供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上述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的需求,结合公司2022年度发展计划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2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资源,满足全资子公司资金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相关风险能够进行有效控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事项,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的情况。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5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而进行的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因此公司按照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因此公司按照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2、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可以选择自2021年1月1 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首次执行日前,本公司已存在的经营租赁合同将于12个月内完成,因此本公司采用简化处理,未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本公司2021年年初财务报表项目无影响。对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后新增的租赁业务,公司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而进行的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013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3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5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5,465.00万元。该股款已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扣除其承销费3,559.6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将剩余募集资金71,905.33万元于2020年9月24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4,65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54,139,793.98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00,510,206.02元。其中:新增股本43,000,000.00元,资本公积657,510,206.0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苏公W[2020]B097号验资报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38,073.75万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21,998.33万元,本年度使用16,075.42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32,465.8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265.84万元,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及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防范资金使用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2020年9月25日,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11月26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世晨材料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世晨”)、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进行专款专用。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重大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38,073.75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2月5日,本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3,316,680.76元(不含增值税),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31.67万元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此事项已由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苏公W[2021]E1013号)。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业务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31,2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际到账的理财收益为人民币185.02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功能性材料扩产及升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预计达到完全可使用状态日期,具体如下:

上述会议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上海世晨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对应的新增实施地点为上海紫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同意上海世晨开立相应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授权总经理及其指定人员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多方监管协议。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2021年11月26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世晨、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规定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对应的共计人民币7,685.82万元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后续发展实际需求。该项目募集资金已全部按计划投入,公司将该项目专户(账号:512904023210202,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注销。前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法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世华科技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世华科技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世华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二)《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1年度)》。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6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派发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是公司基于现阶段经营情况、行业发展情况、战略发展规划以及未来资金投入的综合考虑。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21,566,065.51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按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72,000,000股计算的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20,640,000元(含税)。

2、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按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72,000,000股计算的合计转增股本68,800,0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40,800,000股。2021年度公司不派发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4,281,253.25元,母公司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21,566,065.51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20,640,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属的功能性材料行业是新材料行业的细分领域,是新材料产业体系中的前沿关键材料,是国家重点扶持和发展的战略新兴产业,是支撑智能制造重要的基础环节之一。目前,该行业主要被国际材料巨头垄断,仅少数国内企业占有少量市场份额,国产替代的空间巨大。功能性材料行业具备技术密集型特点,行业门槛较高。公司的持续发展立足于专业的研发团队和充足的技术储备,要有能力根据行业发展趋势与客户需求,在大量功能性材料实验数据、工艺经验基础上持续进行更新迭代,需要有持续资金投入作为支撑。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发展功能性材料主业,主营电子复合功能材料、光电显示模组材料和精密制程应用材料,产品可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新能源、智能汽车、医疗电子等领域。目前,公司处于快速成长阶段,随着客户对新材料需求的不断迭代升级,公司需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提高研发创新能力和产品竞争力,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三)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2021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发展过程中因产能扩大和新项目建设带来的资金需求。公司未分配利润之收益水平受宏观经济形势、资产质量变动、资产利率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该议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战略需要,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议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情况和战略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9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相关材料已于2022年4月16日以书面通知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芸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从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职责,以保障公司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亦客观、公正。

(下转86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