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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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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2-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73版)

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编号:临2022-016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关联交易还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在本关联交易项下发生的日常交易过程中,本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全独立决策,不受关联方控制,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就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预计,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相关情况的预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

向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贷款含通过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含其所属企业)的委托贷款。

1、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含其成员单位)

法定代表人:雷凡培

注册资本:11,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8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一) 国务院授权管理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投资及经营、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二) 承担武器装备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服务保障业务。(三) 船舶、海洋工程以及海洋运输、海洋开发、海洋保护装备的研发、设计、制造、修理、租赁、管理业务。(四) 动力机电装备、核动力及涉核装备、智能装备、电子信息、环境工程、新能源、新材料、医疗健康设备以及其他民用和工业用装备的研发、设计、制造及其销售、维修、服务、租赁、管理业务。(五)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国家专项规定除外)。(六) 成套设备及仓储物流,油气及矿产资源的勘探、开发和投资管理,船舶租赁业务,邮轮产业的投资管理。(七) 勘察设计、工程承包、工程建设、建筑安装、工程监理业务,军用、民用及军民两用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技术培训业务的投资与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浦东大道1号

履约能力:良好。

关联关系:间接控股股东。

2、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含其成员单位)

法定代表人:雷凡培

注册资本:3,20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9年6月29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

国务院授权管理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投资及经营、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承担武器装备及配套系统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维修服务业务。船舶、海洋工程以及海洋运输、海洋开发、海洋保护装备的研发、设计、制造、修理、租赁、管理业务。大型工程装备、动力装备、机电设备、信息与控制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修理、租赁、管理业务。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国家专项规定除外)。成套设备仓储物流,油气及矿产资源的勘探、开发和投资管理,船舶租赁业务,邮轮产业的投资管理。勘察设计、工程承包、工程建设、建筑安装、工程监理业务,军用、民用及军民两用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技术培训业务的投资与管理。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浦东大道1号

履约能力:良好。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

3、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舍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7年7月8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保险法律和行政规章制度许可范围内的险种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以上凭许可证经营),自身结售汇业务和中船集团有限公司各成员单位的结售汇业务,开办普通类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上海市浦东大道1号2306C室

履约能力:良好。

关联关系:集团兄弟公司。

4、中船工业成套物流有限公司(含其成员单位)

法定代表人:李俊峰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2年8月1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金属材料、矿产品(除专控)、化工原料及产品、机电设备、船用设备的销售;海上、航空、陆路、国际货运代理、仓储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等。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周家嘴路3255号1201室

履约能力:良好。

关联关系:集团兄弟公司。

5、中国船舶集团物资有限公司(含其成员单位)

法定代表人:吴季平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9年2月20日

经营范围:批发医疗器械Ⅲ类:6815注射穿刺器械,6823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6822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6845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6825医用高频仪器设备,6830医用X射线设备;经营成品油3种、其它危险化学品53种,合计56种(具体许可范围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为准,有效期至2023年7月14日);国际道路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公共航空运输;水路普通货物运输;互联网信息服务;销售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建筑材料、金属矿石、木材及制品、焦炭、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柴油、炉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轻工产品、机电产品、仪器仪表、电子产品、汽车、汽车配件、五金交电、润滑油、润滑脂、Ⅱ类医疗器械、燃料油、机械设备、农副产品;进出口业务;机电设备招标业务;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汽车及机械设备租赁;建筑装修;科技产品、船舶产品的开发;自有房屋租赁;与上述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技中介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再生资源回收(不含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等需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5号

履约能力:良好。

关联关系:集团兄弟公司。

6、中船邮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含其成员单位)

法定代表人:杨国兵

注册资本:473,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6年5月30日

经营范围:邮轮设计及相关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船舶设备的研发、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制作、销售及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际海运辅助业务;国际船舶运输;船舶维修、销售;供应链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逸仙路1328号6幢3层3177室

履约能力:良好。

关联关系:集团兄弟公司。

7、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含其成员单位)

法定代表人:周宗子

注册资本:2,160,681,619.00元

成立日期:2000年6月13日

经营范围:内燃机及配件的制造、研发、维修、安装、租赁、技术服务;汽轮机及零件、燃气轮机及零件的制造、研发、维修、安装、租赁、技术服务;蓄电池开发、研制、生产、销售;蓄电池零配件、材料的生产、销售;锂离子电池及其材料的研究、制造、销售,并提供锂离子电池及其材料的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河北省涿州市范阳东路3号开发区管委会5楼520室

履约能力:良好。

关联关系:集团兄弟公司。

8、中国船舶(香港)航运租赁有限公司(含其成员单位)

法定代表人:钟坚

注册资本:661,446.6万港元

成立日期:2012年6月25日

经营范围:船舶租赁、海上运输、船舶买卖、船舶管理、投资、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技术引进、船员管理以及香港法律允许的其他与航运相关的业务。

注册地址:香港德辅道中19号环球大厦18楼1801室

履约能力:良好。

关联关系:集团兄弟公司。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向中船工业成套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套物流”)等关联方采购与本公司主业生产有关的各种货物;

2、为中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船邮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香港)航运租赁有限公司建造船舶、海工工程等产品;

3、向成套物流等关联方销售本公司生产或经营的各种货物;

4、委托中国船舶工业贸易公司(简称“工贸公司”)、中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简称“国贸公司”)代理采购与本公司主业生产有关的各种货物;

5、委托工贸公司、国贸公司代理销售本公司生产或经营的各种货物;

6、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服务;

7、向关联方提供服务;

8、在中船财务存贷款和开展其他金融服务项目;

9、其它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凡政府(含地方政府)有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凡无该等政府定价的,参照政府指导价的价格执行;凡无该等政府指导价的,参照市场价的价格执行;前三者都没有的,执行合同价(即经各方协商一致的提供该类产品或服务的实际成本或合理成本(以较低者为准)加合理利润)。交易双方依据关联交易中所签订的合同上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交易价款,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交付。

关联方在交易中,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充分顾及双方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是国内主要的船舶制造企业,公司的主营业务与中船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是长期持续的。

2019年10月25日,公司接到通知,经国务院批准,中船集团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重工”)实施联合重组,新设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舶集团”),由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中船集团和中船重工整体划入中国船舶集团。因此中船重工成为本公司关联方。中船重工是国内主要的船舶制造企业,公司的主营业务与中船重工之间的关联交易也将是长期持续的。

四、本预案审议程序

1、本预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审议认为:本预案对《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相关情况的议案》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并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对2022年度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及额度进行了预计。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正常,交易类别、交易总金额等均在以上议案范围内;公司对2022年度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及额度预计客观、可信;相关交易定价将持续秉持公平、合理原则,既有利于公司保持稳定的市场份额和可持续发展态势,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项关联交易。

2、本预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征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同意,并在董事会上发表独立意见。

3、本预案构成重大关联交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须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再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应分别回避表决。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正常,总体在上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相关情况的议案》预计范围内;本预案对2022年度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及额度预计认真、客观,反映了公平、合理原则,为公司保持稳定的市场份额及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事项已经我们事先认可,并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在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中,关联董事已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程序依法合规。因此,同意本预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含事先认可)。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编号:临2022-017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及所属企业2022年度拟提供担保及其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名称:

1、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2、广船国际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3、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4、中船动力(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 被担保人名称:详见本公告“四”所列。

● 本次预计担保金额:不超过150.45亿元人民币。

● 本次预计担保如全额完成,公司及所属企业累计对外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7.04亿元。

● 公司及所属企业均无对外逾期担保。

● 本预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障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2022年度公司及所属企业或需要为其控制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拟授权公司及所属企业广船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船国际”)、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高桥造船”)和中船动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动力集团”),在2022年度对其子公司(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提供一定额度的担保。现将2021年度担保实施情况及2022年度的预计担保情况介绍如下:

一、2021度担保实施情况

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所属企业2021年度拟提供担保及其额度的框架议案》,授权公司所属企业为其控制的子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132.78亿元人民币的担保。

2021年度,实际新增担保发生额0.25亿元,主要是子公司广船国际为其全资子公司广州文冲船舶修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包含此项担保发生额,2021年度公司对外担保的担保内容及总担保额均在原预计范围内。

2021年度,根据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原由所属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等结算业务拟提供担保的事项,年度内受造船项目贷款业务模式变化、经营承接非融资性担保发生额未明显增加等因素的影响,大幅减少了2021年度公司实际对外担保的计划总额。

二、2022年度预计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情况,2022年度,拟授权公司及所属企业广船国际、外高桥造船及中船动力集团,可为其子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150.4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担保的项目为融资项目担保、银行保函及其他担保项目;各被担保人之间的担保额度不得调剂使用。

本次预计担保如全额完成,公司及所属企业累计对外实际担保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157.04亿元。

三、预计的担保形式和担保金额

根据规定,上述预计实施的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不得超过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0%。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及所属企业为其子公司的担保,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一一广船国际(本公司持股比例为51%)为泛广发展有限公司、荣广发展有限公司、广州龙穴管业有限公司和广州文冲船舶修造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全资子公司一一外高桥造船为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控股子公司一一中船动力集团为安庆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四、预计的担保人、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述担保额度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上限为 147.14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上限为 3.31亿元。

1、广船国际有限公司

广船国际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6年5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87,014.4624万元,法定代表人陈忠前。主要经营范围: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等相关业务。目前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该公司2021年末的资产负债率为75.31%。

2、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

外高桥造船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99年5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8,780.2336万元,法定代表人王琦。主要经营范围:船舶、港口机械等设计、制造、修理及海洋工程等相关业务。该公司2021年末的资产负债率为70.33%。

3、中船动力(集团)有限公司

中船动力集团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20年11月,注册资本人民币520000万元整,法定代表人李琤。主要经营范围:通用设备,发电机及发电机组等的设计、制作、销售、安装、维修、租赁及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相关业务。该公司2021年末的资产负债率为45.45%。

4、安庆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

安庆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是中船动力集团的子公司,成立于1994年04月,注册资本36073.574934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仕明。主要经营范围:柴油机、柴油发电机组、柴油机零配件制造与销售;本企业自产的柴油机及配件出口等相关业务。该公司2021年末的资产负债率为69.87%。

5、泛广发展有限公司

泛广发展有限公司是广船国际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1996年8月,注册资本20万元港币,法定代表人黄谦。主要经营范围:船舶组件贸易、制造钢结构及提供机器加工及工程服务。2021年末资产负债率为44.24%。

6、荣广发展有限公司

荣广发展有限公司是广船国际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93年8月,注册资本3000万港币,法定代表人黄谦。主要经营范围为投资和船舶运营租赁。2021年末资产负债率为82.40%。

7、广州龙穴管业有限公司

广州龙穴管业有限公司是广船国际的子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孙红建。主要经营范围:金属制品业。2021年末资产负债率为81.24%。

8、广州文冲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广州文冲船舶修造有限公司是广船国际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9年9月,注册资本为174384.102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陈激。主要经营范围: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2021年末资产负债率为95.80%。

9、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是外高桥造船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10月,注册资本103,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吴拥军。主要经营范围:FPSO船体及上部模块、海洋工程船舶、半潜式钻井平台等加工制作及海洋平台等修理的相关业务。该公司2021年末的资产负债率为92.54%。

五、对担保合同的要求

公司及所属企业广船国际、外高桥造船和中船动力集团,如为上述相应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在担保合同中明确以下内容:

1、担保内容:生产流动资金贷款和基本建设项目所需资金贷款及生产经营所需要的结算业务。

2、担保对方:依法设立的国家金融机构(含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3、担保方式:物保或保证(一般保证或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两年止。

六、担保理由和风险

由于公司为控股型公司,且所属企业多存在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资金融资等需求,故公司始终面临发展与依法合规地筹集资金的平衡问题。为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高效、顺畅,公司及各所属企业有责任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争取相关金融机构的授信支持而提供条件。

鉴于本框架议案中,担保人和被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对外担保,所以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因此,以框架性担保议案的形式对公司内部2022年度担保情况作出预计,并按相关审议程序进行审议,既兼顾了公司实际发展、经营决策的高效要求,又满足了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审议程序的要求。

七、公司累计担保情况

截至2021年底,公司及所属企业目前为合并范围所属企业实际担保金额累计为6.5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3%。

本公司和各子公司均无逾期担保的情况发生。

八、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及所属企业为其控制的子公司的担保。鉴于本框架预案中,担保人和被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对外担保,所以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因此,以框架性担保预案的形式对公司内部2022年度担保情况作出预计,并按相关审议程序进行审议,既兼顾了公司实际发展、经营决策的高效要求,又满足了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审议程序的要求。因此,同意本预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董事会意见

由于公司为控股型公司,且所属企业多存在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资金融资等需求,故公司始终面临发展与依法合规地筹集资金的平衡问题。为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高效、顺畅,公司及各所属企业有责任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争取相关金融机构的授信支持而提供条件。

鉴于本框架预案中,担保人和被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对外担保,所以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因此,以框架性担保预案的形式对公司内部2022年度担保情况作出预计,并按相关审议程序进行审议,既兼顾了公司实际发展、经营决策的高效要求,又满足了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审议程序的要求。

为此,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其他说明

1、提请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及所属企业广船国际、外高桥造船、中船动力集团的实际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在本次审议的预计额度内,具体审批、决定各担保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本次授权实施的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本年度内如发生股权变更等事项而不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时,则本议案授权的担保范围内的未实施的担保业务应终止,并不再执行。

3、本议案在公司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就该事宜作出新的授权或修改之前,持续有效。

4、广船国际、外高桥造船、中船动力集团就担保实际执行情况,需及时向公司报告。

十一、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含事先认可)。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编号:临2022-018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2022年度

委托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开展资金管理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船财务”);

委托理财金额:总金额不超过90亿元人民币(总理财额度)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资金投向包括央票、国债、企业债、可转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产品、货币型基金及存款等品种,中船财务确保资金安全;

委托理财期限:自资金划入中船财务公司账户后三年内;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产生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最大限度地发挥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部(以下简称“中国船舶本部”)及所属企业经与中船财务沟通,2022年度拟委托中船财务开展资金管理业务。总金额不超过90亿元人民币(总理财额度);资金投向主要包括:央票、国债、企业债、可转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产品、货币型基金及存款等品种。开展上述资金管理业务的范围包括中国船舶本部、全资子公司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南造船”)、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高桥造船”)、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澄西”)和控股子公司广船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船国际”)、中船动力(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沪东重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东重机”)、中船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镇柴”)和沪东重机的控股子公司上海中船三井造船柴油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三井”)。

根据有关规定,中船财务为本公司的关联人,本次委托其开展资金管理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二)资金来源

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自有闲置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收益,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中船财务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授权额度及投资期限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期限。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本次拟购买前述理财产品,是充分考虑了运营资金的需求以及产品的风险,本次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要求。

二、关联方(委托理财受托方)和关联关系介绍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1997年7月8日

法定代表人:徐舍

注册资本:30.00亿元

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从事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开办普通类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业务品种仅限于由客户发起的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和人民币外汇掉期产品的代客交易,业务币种仅限于美元、欧元、日元、英镑、港币;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是否为本次交易专设:否

(二)最近二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关联关系

中船财务系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舶集团”)控制的企业,是本公司的关联方。

(四)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中船财务于1997年7月8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由中国船舶集团和部分成员单位出资组建,是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中船财务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管,建立了包含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在内的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体系,其中,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经理层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信贷评审委员会、防范金融风险委员会。中船财务作为中国船舶行业的金融窗口,以中国船舶集团为依托,充分利用和发挥金融特点及优势,以新的经营机制和稳健运作,为集团公司成员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在当前行业形势及经济环境下,在确保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利用一定额度的自有闲置资金,委托中船财务择机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授权额度:授权中国船舶本部、外高桥造船、中船澄西、江南造船、广船国际、沪东重机、中船镇柴和中船三井可以委托中船财务进行资金管理业务,总金额不超过90亿元人民币(总理财额度),其中:中国船舶本部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外高桥造船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中船澄西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江南造船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广船国际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沪东重机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中船镇柴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中船三井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本项授权,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就该事宜作出新的授权或修改之前,持续有效。

2、投资品种:资金投向包括央票、国债、企业债、可转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产品、货币型基金及存款等品种,中船财务确保资金安全。

3、管理期限:自资金划入中船财务公司账户后三年内。

4、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5、预期收益:预期收益率不低于同期同类委托理财产品平均利率。

6、收费原则:委托方与受托方明确约定:预期收益率应不低于同期同类委托理财产品平均利率;协议终止时,受托资产的实际收益率低于或等于预期收益率的,中船财务不收取投资管理费;协议终止时,受托资产的实际收益率超过预期收益率的,超过预期收益部分,可以部分作为中船财务的投资管理费。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资金投向包括央票、国债、企业债、可转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产品、货币型基金及存款等品种,中船财务确保资金安全。

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利用一定额度的自有闲置资金,委托中船财务择机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风险控制分析

尽管资金管理业务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投资品种受宏观经济、金融市场的影响,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和投资收益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2021年末,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28.64亿元,本次委托理财事项的累计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9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期末货币资金总额的17.02%,截止目前已支付未到期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2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期末货币资金总额的3.97%。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委托中船财务开展的资金管理业务,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开展的资金管理业务,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司将规范运作,合理使用自有暂时闲置的流动资金开展资金管理业务。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利用一定额度的自有闲置资金,委托中船财务择机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尽管本次授权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浮动收益型,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类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预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审议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在采取相关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委托中船财务等金融机构开展资金管理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预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征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

3、本预案构成重大关联交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须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再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应分别回避表决。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中船财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当前行业形势及经济环境下,在确保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利用一定额度的自有闲置资金,委托中船财务择机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中,关联董事已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程序依法合规。因此,同意本预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九、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含事先认可)。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编号:临2022-019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

2022年度实施委托贷款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人:公司本部、所属企业及其控股子公司;

● 受托贷款机构: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委托贷款对象:本公司所属企业及其控股子公司;

● 委托贷款金额:不超过44.48亿元人民币,涉及的关联交易金额(手续费)不超过222.4万元人民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 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

● 贷款利率:贷款利率预计为不高于同期基准贷款利率,并参考同期基准利率适当浮动;委贷手续费率为0.5%。;

● 资金来源为公司本部及各所属企业的自有资金。

为支持本公司所属企业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减少公司合并范围内整体融资总量,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本公司拟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高桥造船”)、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澄西”)和控股子公司广船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船国际”,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中船动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动力集团”,公司持有其63.77%的股权)所属企业,通过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船财务”),向其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委托贷款业务,同时根据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部(以下简称“中国船舶本部”)的实际资金情况,拟授权中国船舶本部通过中船财务向其控制的子公司开展委托贷款业务。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2022年度,拟授权中国船舶本部、外高桥造船、中船澄西、广船国际、沪东重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东重机”)和安庆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安柴”)委托中船财务开展委托贷款总金额不超过44.48亿元人民币(具体见下表);委托贷款用途为解决生产、经营所需要的流动资金;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贷款利率预计为2.025%~同期基准贷款利率,并参考同期基准利率适当浮动;委贷手续费率为0.5%。;资金来源为公司本部及各所属企业的自有资金。

鉴于中船财务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舶集团”)控制的企业,是本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委托中船财务开展委托贷款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授权公司所属企业开展委托贷款,总金额不超过44.48亿元人民币,涉及的关联交易金额(手续费)不超过222.4万元人民币,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应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已对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依法设立及存续情况、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及财务指标、信用评级、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二、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本次授权的委托贷款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1、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

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99年5月,注册资本人民币448,780.2336万元,法定代表人王琦。主要经营范围:船舶、港口机械等设计、制造、修理及海洋工程等相关业务。该公司最近二年的主要经营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73年12月,注册资本122,230.2264万元整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陆子友。主要经营范围:船舶修造、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修理等相关业务。该公司最近二年的主要经营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3、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是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10月,注册资本103,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吴拥军。主要经营范围:FPSO船体及上部模块、海洋工程船舶、半潜式钻井平台等加工制作及海洋平台等修理的相关业务。该公司最近二年的主要经营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4、中船澄西扬州船舶有限公司

中船澄西扬州船舶有限公司是中船澄西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15年1月,注册资本130,283.62439万元整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陆子友。主要经营范围:金属船舶制造,船用配套设备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压力容器制造,机械零部件加工,船舶修理,工程总承包服务等相关业务。该公司最近二年的主要经营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5、中船澄西(泰州)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中船澄西(泰州)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是中船澄西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注册资本9,98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姜涛。主要经营范围:船舶修理(改装);海洋工程装备修理、设计、制造;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铜砂矿的批发、进出口等相关业务。该公司最近二年的主要经营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6、中船澄西高级技工学校

中船澄西高级技工学校是中船澄西的子公司,成立于1974年6月,开办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蒋加发,宗旨和业务范围:承担高级技工教育和技能培训,培养技能人才。该公司最近二年的主要经营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7、中船海洋动力部件有限公司

中船海洋动力部件有限公司是沪东重机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注册资本人民币112,790.5948万元整,法定代表人顾吉同。主要经营范围:钢结构设计、制造、建设工程专业施工,船舶及柴油机钢结构件和工程机械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及相关业务。该公司最近二年的主要经营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8、安庆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

安庆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是中船动力镇江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94年04月,注册资本36073.574934万元整,法定代表人张仕明。主要经营范围:柴油机、柴油发电机组、柴油机零配件制造与销售;本企业自产的柴油机及配件出口等相关业务。该公司最近二年的主要经营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9、中船动力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船动力研究院有限公司是中船动力集团的子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注册资本人民币112477万元整,法定代表人张继光。主要经营范围:机械设备研发;核电设备成套及工程技术研发等相关业务。该公司最近二年的主要经营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10、中船海洋动力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中船海洋动力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是中船动力研究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17年1月,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整,法定代表人严小林。主要经营范围:从事船舶配件、机械设备专业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的、技术转让及其零部件等相关业务。该公司最近二年的主要经营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11、安庆船用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安庆船用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是安庆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5年1月,注册资本500万元整,法定代表人张迎春。主要经营范围:电气产品、船用家具、机电产品、船用厨房设备、电热电器等相关业务。该公司最近二年的主要经营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12、广东广船国际电梯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广东广船国际电梯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是广船国际的全资子公司,成立1997年3月,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壹仟万元,法定代表人林锦权。主要经营范围:设计、制造、销售、安装、改造、修理、维护保养:电梯、自动扶梯及升降机等。该公司最近二年的主要经营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13、广州文冲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广州文冲船舶修造有限公司是广船国际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9年9月,注册资本174384.102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陈激。主要经营范围: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该公司最近二年的主要经营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14、南方环境有限公司

南方环境有限公司是广船国际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17年5月,注册资本伍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龙汪洋,主要经营范围: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该公司最近二年的主要经营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15、广州永联钢结构有限公司

广州永联钢结构有限公司是广船国际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1994年11月,注册资本885万(美元),法定代表人丁玉兰。主要经营范围:金属制品业。该公司最近二年的主要经营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16、广州龙穴管业有限公司

广州龙穴管业有限公司是广船国际的子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孙红建。主要经营范围:金属制品业。该公司最近二年的主要经营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17、广州红帆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红帆科技有限公司是广船国际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1998年1月,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懂意。主要经营范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该公司最近二年的主要经营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三、关联方介绍

1、关联关系:中船财务系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集团控制的企业,是本公司的关联方。

2、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号2306C室

法定代表人:徐舍

企业性质: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30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等。

四、委托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利用自有资金,通过中船财务委托贷款给其控股子公司,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并降低公司范围内企业整体资金使用成本,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且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委托贷款风险分析及解决措施

受宏观经济波动及经营管理影响,本次授权实施的委托贷款,不排除在借款人不能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的风险。针对贷款风险,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密切关注贷款的实际使用情况,及时跟踪、分析贷款对象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指标,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授权实施的委托贷款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年度内委托贷款对象如发生股权变更等事项而不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时,则本议案授权的贷款对象未实施的委托贷款业务应终止,并不再执行。

六、公司累计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2021年末,公司正在实施的通过中般财务的委托贷款金额为46.96亿元人民币,均为公司及所属企业对其控制的子公司发放的委托贷款,不存在逾期未收回委托贷款的情形。其中:中国船舶本部为其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正在实施的金额为19.4亿元,中船澄西为其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正在实施的金额为3.25亿元,沪东重机为中船动力集团的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正在实施的金额为4.6亿元,广船国际为其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正实实施的金额为19.71亿元。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利用自有资金,通过中船财务委托贷款给其控股子公司,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并降低公司范围内企业整体资金使用成本,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且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此外,针对贷款风险,我们认为应采取如下措施:公司应密切关注贷款的实际使用情况,及时跟踪、分析贷款对象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指标,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应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因此,同意本议案。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编号:临2022-020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开展金融衍生品

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下转87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