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代码:688590 公司简称:新致软件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情况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2,022,28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3,685,347.2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93%,上述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的数额暂按目前公司总股本182,022,280股计算,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2021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计算为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2,022,280股,本次送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236,628,964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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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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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新致软件是国内领先的软件服务提供商之一。2021年,公司主要向以银行、保险为主的金融机构和其他行业的终端客户提供科技服务,主要从事咨询规划、设计、开发、运维等软件开发服务,以及向一级软件承包商提供软件项目分包服务。
报告期内,新致软件受益于国内数字经济发展,收入实现高速增长,公司持续深入把握行业发展规律,不断分析行业和区域的竞争及变化情况,来认清和强化公司的竞争优势,持续深度挖掘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技术支持服务,不断提高客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二)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盈利模式是通过向客户提供软件开发服务及软件分包服务获得收入。
2、销售及订单获取方式
公司均以直销的模式向客户提供服务,通过招投标、竞争性谈判、商务谈判等形式获取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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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购内容包括软硬件设备采购、技术服务采购以及IDC服务器托管服务采购。
对于上述采购标的,项目负责人提出具体采购计划并经事业部负责人审批后,由品质保证中心按照公司制定的评定标准对供应商资质、采购内容和价格进行评定,评审通过后由行政中心负责签署采购合同、实施采购、监控软硬件交付情况或预提技术服务及IDC服务成本,完成采购后财务部根据合同条款进行支付。
4、研发模式
为了精准把握市场发展趋势,确保公司的技术和产品能够在市场中保持竞争优势,公司在密切关注外部市场发展、技术趋势变化的同时还会以季度为周期对客户进行拜访、收集改进意见、发现新的需求。
在准确理解客户需求的基础上,公司进行有针对性的研发,研发阶段主要包括:调研和立项、设计、计划、开发、测试、发布、结项等阶段。在研发过程中,公司多采用敏捷开发模式,通过迭代和并行的方式提高效率缩短研发周期,公司的总经理和研发专家委员会对各个阶段进行管理和评审。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行业的发展阶段和技术特点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10月26日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中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公司所处行业属于“1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之“1.3新兴软件和新型信息技术服务”之“1.3.1新兴软件开发”之“I6513应用软件开发”分类。
信息技术产业是我国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的支柱和先导,是信息化和工业化“两化融合”的核心,软件产业是信息技术产业的核心组成部分。信息技术产业作为推动我国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关键力量之一,在政策推动下将表现出强劲的发展态势。近年来,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产业规模迅速扩大,技术水平显著提升,已发展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2021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主要指标显示,2021年,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规模以上企业超4万家,累计完成软件业务收入94,994亿元,同比增长17.7%。
国务院发布的《“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中指出:到2025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0%,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初步建立,产业数字化转型迈上新台阶,数字产业化水平显著提升,数字化公共服务更加普惠均等,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提出了四项细分目标,分别为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初步建立;数字产业化水平显著提升;数字化公共服务更加普惠均等;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展望2035年,力争形成统一公平、竞争有序、成熟完备的数字经济现代市场体系,数字经济发展水平位居世界前列。从八方面对“十四五”时期我国数字经济发展作出总体部署:一是优化升级数字基础设施,二是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作用,三是大力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四是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五是提升数字化公共服务水平,六是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七是强化数字经济安全体系,八是拓展数字经济国际合作。
2022年年初,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第二轮的《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22-2025年)》,规划明确了当下金融科技的发展着重点和六大发展目标。其中,金融科技目前要着重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并且提出了六大金融科技的发展目标(1)深化金融行业数字化转型,(2)充分释放数据要素潜能,(3)金融服务提质增效更显著,(4)金融科技治理体系更健全,(5)关键核心技术应用更深化,(6)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更先进。新的规划要求完善金融科技的治理体系,并且推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更好地促进金融和科技的深度融合,来满足持续发展的数字经济时代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
新致软件作为行业领先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公司,将持续推动和加强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5G、信息安全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各行业的深度应用,推动公司业务向更广阔领域加速发展,不断探索新业务和新模式,强化自身品牌优势。
(2)行业主要技术门槛
整体上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市场规模迅速扩大,客户的信息化需求也在不断提高,拥有雄厚研发实力和良好服务质量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提供商将在激烈的竞争中迅速占领市场,取得显著的竞争优势。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不仅具有高科技、知识密集、技术先导等软件行业的一般特点,还具有与下游应用环境紧密相关的特征,其产品的开发是一个信息技术与行业应用相融合的过程,涉及多个学科和技术,需要长期持续的研究;同时,该行业不仅需要提供满足客户业务需求的软件产品,还需要完善及时、有效、优质的后续技术支持和服务。优质的技术与服务是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门槛。
此外,大型IT解决方案的开发需要建立在核心平台标准之上,且对解决方案的信息化处理要求较高,小型厂商很难具备开发综合解决方案的能力,因此具有较高的准入门槛。因此,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能力、相对成熟的产品系列和较为完善的营销与服务网络的企业,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的技术服务方案在产品功能、技术性能方面享有良好的品牌知名度。公司长期服务中国太保、中国人寿、新华保险、中国人保等保险行业巨头,与其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其不断开发建设信息系统。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在保险行业IT解决方案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完善的信息技术服务体系,因此在保险行业IT解决方案市场的行业地位较高。
公司的银行业IT解决方案应用于40余家股份制银行。其中,公司对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的客户覆盖率较高,逐步复制并推广大型银行客户的成功经验至中小型银行企业,逐步提高公司在银行行业的客户覆盖率。
根据工信部赛迪研究院报告显示,公司连续多年在中国保险业、银行业IT解决方案供应商中排名领先。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数字经济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引擎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加快数字化发展,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协同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步伐,提高数字政府建设水平,营造良好数字生态,建设数字中国。”,同时,国务院提出的“新基建”也包括鼓励加强数字经济发展所需的基础设施建设,数字经济已然逐步成为中国经济发展新动力。
国务院发布的《“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中指出,到2025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0%,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初步建立,产业数字化转型迈上新台阶,数字产业化水平显著提升,数字化公共服务更加普惠均等,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对此,规划提出推行普惠性“上云用数赋智”服务,推动企业上云、上平台,降低技术和资金壁垒,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涉及推广的重点行业包括:金融、能源、智慧农业和水利、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电子商务、智慧物流等。
(2)技术创新和产品不断升级推动行业的发展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是中国社会全局发展的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行业,行业要求技术更新快、产品附加值高、应用领域广、渗透能力强等特点。近年来,中国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保持平稳发展,对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和带领作用。同时移动互联、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及区块链等技术应用的不断拓展,系统软件、中间件技术和数据库技术的推陈出新,新开发平台和工具的不断涌现,为行业应用软件的技术创新提供可能,这都将促使应用软件进行持续更新,以实现对各种技术应用的有效支持,产品功能和性能更加完善,服务更加柔性化和个性化,从而不断推动行业发展。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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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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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收入占比35.23%,收入分布具有季节性特征,主要与公司客户的采购流程有关。公司的主要客户集中在保险、银行、电信等国有企业,受中国农历春节假期及国企内部流程的影响,该类客户通常会在一季度制定全年的信息化采购计划及技术服务要求,在随后的季度进行项目的商务谈判、合同流转及项目执行等工作。年底则集中开展对供应商开发的系统验收等工作,公司收到验收单和结算单后确认收入,使得公司第四季度收入较高。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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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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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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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的公司主要经营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的相关内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90 证券简称:新致软件 公告编号:2022-029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6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50.56万股,发行价格为10.7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8,275,088.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1,149,362.92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12月1日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991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按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12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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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具体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依据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2020年12月1日,本公司、保荐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共同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北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浦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严格按照协议内容履行了相关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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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6,125,818.55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以募集资金21,953,740.49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6110号),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25,509,263.72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021年1月4日,公司以募集资金21,953,740.49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1年11月29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投资金专用账户。
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12个月。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保荐机构均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0,000,000.00元,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有效。
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依据上述决议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的累计金额为300,000,000.00元,赎回保本型理财产品及定期存款到期累计金额为300,000,000.00元,取得投资收益及存款利息金额为3,676,286.96元,无未赎回的理财产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本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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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对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1)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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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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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二)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新致软件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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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590 证券简称:新致软件 公告编号:2022-035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立信2021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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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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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姓名:邵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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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谭乐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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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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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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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会计师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较为充分的了解和评议,认为立信会计师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2年度年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重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较好地完成了2022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对于立信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态等表示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担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出具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我们事前审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并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历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按计划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审计业务;此次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90 证券简称:新致软件 公告编号:2022-032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控,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因该事项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全体董事、监事在审议本事项时回避表决,该事项将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具体以最终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支出:每年不超过25万元(具体以最终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责任险方案框架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保险合同相关其他条款,选择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商谈、修订、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处理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事宜将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同时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故同意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险。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助于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有助于相关责任人合规履职,降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期间可能引致的风险或损失;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发展;有助于保障公司和投资者权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90 证券简称:新致软件 公告编号:2022-026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郭玮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玮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审议了总经理章晓峰先生所作的《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1年虽受疫情影响,总经理及经营班子带领公司员工,协调各个部门展开工作,使公司稳步发展。董事会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1年度公司经营状况和取得的成果,董事会同意通过其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7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公司确定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勤勉尽责地开展了各项工作,决策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了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董事会同意通过该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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