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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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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21版)

(2)全资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

3、担保方式:以保证、抵押等方式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4、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担保事项的前提下,股东大会拟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预计总担保额度内确定具体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人是本公司。

2、莱阳春雪养殖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人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3、烟台太元食品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人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本次事项相关情况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有利于完善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支持各子公司持续发展,满足其项目建设及实际经营需求,提高未来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及各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的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决策效率,有利于公司内部资源优化配置,降低公司综合资金成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地开展日常经营业务、确保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以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正常运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稳定发展,公司坚持严格遵守担保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审慎地控制对外担保,没有出现违反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形,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拥有绝对的控制权,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相关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春雪食品与全资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己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2-020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保证现金流量充足,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在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该等授信下的贷款可采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自有资产进行抵押、质押担保、保证等方式。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办理商业(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出口保理、法人续贷、结算前风险、固定资产借款等。授信形式、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情况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自身运营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材料的准备、材料的报送、上述授信等事宜项下的全部法律文件的签署等相关事项),上述银行授信融资业务及与之配套的担保、抵押、质押事项,在不超过上述授信和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二、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2-017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金额: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购买机构不限于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及金融衍生品。

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购买机构不限于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及金融衍生品进行现金管理。

一、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系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 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资金整体运营情况,公司秉承资金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购买机构不限于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及金融衍生品降低财务成本。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为安全性高、低风险的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及金融衍生品,本年度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现金管理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现金管理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二)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购买机构不限于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及金融衍生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制定以下内部控制措施:

1、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现金管理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通过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本年度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公司将根据购买的产品类别不同,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相关产品均属于流动资产,不对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等财务状况指标产生影响。

五、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购买机构不限于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及金融衍生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及金融衍生品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及金融衍生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在议案明确的使用期限内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在议案明确的使用期限内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资金整体运营情况,秉承资金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购买机构不限于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及金融衍生品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议案确定的数额及期限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通过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无最近十二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2-018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2021年9月10日《关于核准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79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本次发行价格为11.80元/股,扣除承销和保荐费3,245.0000万元后实际于2021年9月30日收到募集资金55,755.0000万元,另外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用等与发行直接相关的费用1,643.86792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111.132075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10月2日出具大华验字[2021]第000682号《验资报告》 ,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2021年度使用金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严格遵循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严格管理的原则,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于2021年9月30日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滨海支行、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因肉鸡养殖示范场建设项目需要在莱阳春雪养殖有限公司实施,莱阳春雪养殖有限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于2021年10月28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滨海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照该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项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募集资金专户不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一)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二)截止2021年12月31日,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合计26,550.00万元,未到期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271,239,505.66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2021年10月27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1,976.036445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308.018868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上述事项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购买机构不限于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上述事项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报告期内,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到期日均为2022年,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尚未产生募投项目节余资金。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春雪食品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春雪食品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不适用。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2-021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4月 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全资子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概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莱阳春雪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雪养殖”)、烟台太元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元食品”)为持续、稳定地回报股东并结合经营实际情况,拟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春雪养殖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0,535,490.53元。公司决定春雪养殖向股东分配利润25,000,000.00元。公司持有春雪养殖100%股权,可取得现金分红人民币25,000,000.00元。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太元食品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9,076,140.17元。公司决定太元食品向股东分配利润22,000,000.00元。公司持有太元食品100%股权,可取得现金分红人民币22,000,000.00元。

二、本次利润分配对公司的影响

春雪养殖及太元食品均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将增加母公司报表利润,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是春雪食品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意义的一年。公司启动多年的转型升级战略取得丰硕成果,企业规模、产业链结构、核心竞争力都有脱胎换骨的变化,供给侧改革、高质量发展有了阶段性丰收,各项主要经营指标都有持续性增长,特别是在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全体员工的努力下,2021年10月13日,春雪食品正式在A股主板上市,成功步入资本市场,开辟了企业持续发展的新纪元。

本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履行职责、科学审慎决策、规范行使职权,不断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与治理水平。

一、2021年度主要经营指标

报告期公司全年完成营业收入2,033,360,493.79元,较去年同期增长9.15%;完成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581,368.15元,同比下降61.88%,完成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后净利润49,532,190.93元,同比下降51.75%。截至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1,595,325,899.94元,较期初增长46.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90,390,339.94元,较期初增长121.31%。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继续加强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规范治理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不断优化公司治理体系,进一步梳理、修订、完善管理体系和业务经营体系,保障公司持续规范运作。公司本年度对公司章程进行了相关修订,现已形成《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并有效运行。

(二)董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2021年,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要求,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充分发挥了董事会的决策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三)组织实施募投项目

为配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推进,董事会按照既定计划和募集资金用途,有序进行募投项目的建设,截止2021年末,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71,239,505.66元,年宰杀5000万只肉鸡智慧工厂计划于2022年8月份进行试投产。

三、董事会组织召开股东大会情况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了3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及现场加网络的会议召开方式,并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执行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贯彻先审议后实施的决策原则,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不存在重大事项未经股东大会审批的情形,也不存在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四、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工作情况

董事会下设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履行了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发挥了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专门委员会在内部控制有效性、发展战略的制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方面进行了讨论,在各自的专业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提高了重大决策的质量。

五、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1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六、2022年工作展望

2022年是公司上市后第一个完整经营年度,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努力,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依法行使职权,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实现高质量的快速发展,紧紧围绕“增长与突破”课题,同心同德,全力以赴,确保超额完成各项年度目标,不负广大员工、投资者和社会各界对公司的期望。公司将充分利用多年积累的技术储备、人才储备、行业经验及品牌优势,抓住发展机遇,提升管理水平,增进创新能力,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品牌影响力,旨在成为客户价值提升中的核心合作伙伴,作为产业升级的推动者,最终实现股东价值的最大化,成为业绩优良的国家级行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依据公司战略发展方向,近几年经营计划为:确立和奠定公司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优化业务组合,加大产品和技术创新力度,组建优秀的人才队伍,并在合适时机,通过资本市场运作,扩大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具体规划如下:

1、产能扩充计划

公司目前生产能力为年产饲料 36 万吨、年宰杀商品肉鸡 5,400 万只、肉鸡系列产品 18 万吨,目前公司产能利用率、产销率维持高位,面对旺盛的市场需求,为充分发挥品牌价值并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将扩充产能,用现代企业要素替代传统企业要素,提高市场占有率。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新建年宰杀5,000万只的智慧宰杀工厂项目、年产4万吨鸡肉调理品智慧工厂项目、批次饲养规模80万只智慧肉鸡养殖示范基地项目,同时配套发展养殖示范基地,总存栏规模达到1,700万只/批次。保障出栏的毛鸡达到1亿只以上。此外,公司未来拟进一步提升产能,择机利用投资新建、收购兼并手段实现异地产能扩张,进一步巩固行业地位。

2、技术开发与创新计划

(1)加大科研投入,强化一体化产业链优势。公司业务环节现已覆盖饲料生产、商品代肉鸡养殖与屠宰、鸡肉产品加工等较为完整的产业链条。公司将充分发挥一体化产业链的优越性,推行规范化管理、标准化生产,充分利用肉鸡屠宰和调理品加工设备的先进性优势,强化调理品研产销协同,发挥调理品产销在产业链中的引领作用,有效减少市场波动的不利影响,使整个生产流程可控,并由此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食品安全的稳定性。

(2)强化并进一步发展公司的核心技术。技术创新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将进一步发展完善现有核心技术:自动化调理品生产技术、调理品研发技术、屠宰加工及冰鲜保质技术、原料预处理技术、饲料研发、肉鸡科学养殖技术,加大新产品研发技术的投入,提高企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的抗风险能力。使公司在前沿技术领域持续保持优势, 并不断将优势技术转化为提高生产运营能力的利器。

(3)进一步健全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公司将进一步健全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为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发挥智能资本的作用,实现财务资本和智能资本的协同发展。未来将持续完善内部培训体系,加大培训投入力度,通过“内训”与“外训”相结合的方式,提升各层级管理和技术人员素质;加大外部优秀人才的引进力度,引进企业管理、科研技术、市场营销等专业化人才,改善和优化内部人员素质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继续推进和完善后备人才选拔和培养体系,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保障;继续完善薪酬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通过科学的绩效考核和有效的价值评价进行价值分配,鼓励先进,驱动后进,激发人均效能的提升。同时,将物质激励、精神激励和企业文化建设结合起来,满足新时代员工多元化的心理需求和愿望。

3、强化品牌战略

公司始终坚持打造行业领军品牌,坚持内销产品与出口产品同生产线、同标准、同品质的生产策略,以高品质的产品赢得消费者对品牌的信任与依赖,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品牌经营战略,加大品牌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春雪”、“上鲜”品牌在消费者心中的认知度,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扩大市场影响力,使“春雪”、“上鲜”品牌不仅成为国内知名品牌,并逐步成为国际知名品牌。

4、强化营销网络建设

随着生产规模以及品牌影响力的扩大,公司将加大国内消费端零售市场及海外渠道的多元化渠道建设:确保现有的客户与销售网络供货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发展大中型连锁超市、便利店、中餐、西式、日式连锁快餐、海外出口等渠道,扩大市场覆盖面,提高C端产品市场份额,使更多的消费者能方便享用到高品质的鸡肉产品。为配合销售规模的扩大,公司将加大投入,不断完善营销网络建设。

5、融资计划

公司将重点运用好募集资金,建设好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此外,公司将根据经营需要,适当增加长期借款的比例,改善公司融资结构,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在实施以上经营计划的同时,公司将以规范运作、科学管理、优良业绩、丰厚回报树立投资者信心,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和快速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规则,在股东和董事会支持下,在公司管理层的积极配合下,充分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对公司经营、财务等状况进行认真检查,对董事、高管人员执行职务行为进行有效监督,为公司的稳健经营,规范运作,风险控制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现将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如下,请予以审议: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监事会在2021年度内按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了4次监事会会议,对职责范围内的重要事项进行了审议。

(一)于2021年5月25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1、审议《2021年度投资计划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

2、审议《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3、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审议《2020年度公司下属子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1、审议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1、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

2、审议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四)于2021年12月6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1、审议《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监事会日常监管情况

2021年度,通过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其程序合法有效,为进一步规范运作,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忠于职守、兢兢业业、开拓进取。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下步打算

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2-012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4月27日,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郑维新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经董事会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准确,财务报表经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意公司编制的本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相关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本年度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的情况。

上述事项,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00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5.35%。

上述事项,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事宜,上述银行授信融资业务及与之配套的担保、抵押、质押事项,在不超过上述授信和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上述事项,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购买机构不限于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及金融衍生品以降低财务成本。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上述事项,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上述事项,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董事2021年度薪酬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7.2万元(税前)/年/人确定。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其他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或薪酬。公司董事长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022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7.2万元(税前)/年/人确定。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其他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或薪酬。公司董事长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上述事项,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进行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上述事项,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相关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下午14:30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提请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有利于完善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支持各子公司持续发展,满足其项目建设及实际经营需求,提高未来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及各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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