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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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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

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定期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7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于2022年4月28日在西宁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张海明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秘书列席此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海明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1,409,152.0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6,422,106.27元后,可供分配利润为94,987,045.75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0.24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699,623,237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分配利润人民币16,790,957.69元(含税),占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5.0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与审计机构签署协议并协商相关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9,335.00万元。

关联监事张海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议案获通过, 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企业(包括全资和非全资控股的子公司、孙公司等)向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综合授信主要用于办理融资性业务、非融资性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下属企业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与公司及下属企业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根据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办理相关业务的要求,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下属企业之间相互担保、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担保、上市公司高管担保、公司及下属企业法人及其配偶担保、资产担保、金融机构认可有担保资质的担保公司担保、关联方担保、互保单位等担保方式。

公司及下属企业办理融资事宜,并签署有关与各家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均以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总授信额度为准。授权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理财产品、贵金属交易、大额定期存单、保证金存单(银行承兑汇票)、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业务并签署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24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占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5.07%,低于30%,主要原因系考虑到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战略、经营模式、在建重大项目以及对外投资需要,公司用于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量大,需要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补充公司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资金需求。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1,409,152.0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6,422,106.27元后,可供分配利润为94,987,045.75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0.24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699,623,237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分配利润人民币16,790,957.69元(含税),占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5.07%。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利低于30%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的建筑行业竞争激烈,毛利率相较其他行业偏低,资产负债率普遍较高,应收账款和存货金额较大,施工项目点多面广、单体体量大、生产周期长。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通过二十多年的持续稳步发展,业务范围已涵盖交通、城镇、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设施制造、综合开发,文化旅游、民俗体验、特色产品新零售等文旅+产业的综合开发,以及有色金属矿产资源勘探、采选、冶炼、矿产品加工及销售等领域。

未来,公司将牢牢把握国家战略规划和构建双循环格局的历史机遇,继续做好基础设施综合服务商,实施大力发展文旅+产业和有色金属矿业的“双翼展翅”战略,努力推动公司转型升级取得新进展、持续稳步发展迈入新阶段。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25,707,610.35元,同比上升4.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1,409,152.02元,同比增长3.36%,公司营业能力稳步提升。目前,公司正处于持续发展阶段,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尤其是文旅+产业和有色金属矿业开发持续展开,因此用于生产经营和投资性业务的资金需求量也随之增加。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所处的建筑行业市场竞争十分激烈,行业毛利率普遍较低,所属施工项目点多面广、单体体量大、生产周期长,施工过程中需缴纳各类保证金,垫付材料、设备、劳务等款项,资金需求量较大。同时,为抢抓市场机遇,增强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正在全面推进转型升级,加大文旅+产业、有色金属矿业等产业开发,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综上所述,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推进项目实施,更好地维护股东长远利益,需要保存一定的留存收益。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支持公司优化业务结构、推动转型升级,打造新的业绩增长点,以及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公司将在继续巩固基础设施建设主业的同时,积极拓展文旅+产业和有色金属矿业开发,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以更加优异的经营业绩回报股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定期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定期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回报收益的稳定,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资金需求以及未来发展,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

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1998年在原西安会计师事务所(全国成立最早的八家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基础上改制设立的大型综合性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6月27日经陕西省财政厅陕财办会【2013】28号文件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6月28日,经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吕桦;截至2021年末合伙人数量:5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24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20人。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业务收入45,394.6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326.1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1,973.25万元。

2021年度为30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收费总额4,811.89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1年末,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亿元,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相关规定,职业责任赔偿能力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事务所从业人员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2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1次,7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2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吴丽女士,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08年12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14年以上的执业经验。2007年开始在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历任审计人员、项目经理、部门负责人、合伙人,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签署挂牌公司审计报告6份。201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邱程红女士,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1995年加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997年12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在审计、企业改制、企业并购重组、IPO、再融资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份,复核上市公司报告16份。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朱航先生,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部门总经理助理,2015年11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5年以上的执业经验。2014年开始在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历任审计人员、项目经理、部门总经理助理。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业务。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上述相关人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2021年度的公司审计费用共计17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5万元,2021年度审计费用较上一期无增加。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实际年报审计中人员投入、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与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2022年度服务协议并协商相关审计费用。

(二)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上述事项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审计中能够遵循相关职业准则,客观、真实的反应公司财务和内控状况,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其审计人员恪尽职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各年度的审计工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及连续性,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本次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于 2021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获得政府补助688.2820万元人民币(经审计),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488.282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3828%;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20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 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1059%。具体情况如下: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的类型。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200.00万元人民币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488.2820万元人民币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于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上述收到的政府补助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的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利用。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定期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八号一建筑》规定,现将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主要经营情况

(一)建筑业

1、市政施工业务:中标1个项目,合同价款5,552.73万元人民币;

2、电力业务:中标13个项目,合同价款1,831.63万元人民币;

3、水利业务:中标2个项目,合同价款1,067.03万元人民币。

(二)服务业

服务业(试验检测、蓝图设计、电力设计)新增合同26个,新增合同额211.35万元人民币。

(三)制造业

制造业新增合同11个,新增合同金额254.05万元人民币。

二、主要中标项目情况

1、公司中标化隆县昂思多河水污染治理项目,中标金额5,552.73万元人民币;

2、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水利实业有限公司中标盘州市普田乡阿朗河道治理工程,中标金额798.03万元人民币;

3、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水利实业有限公司中标织金县大新桥水库工程溢洪道左侧边坡治理项目,中标金额269.00万元人民币。

上述经营数据为公司初步统计数据,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相关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参考。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1至4月累计

为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全资子公司:青海路拓工程设施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拓制造”);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2年1至4月为路拓制造提供的担保金额为735万元,截至目前,公司累计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410.97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含子公司)累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85,496.0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29%。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下属企业(包括全资子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孙公司等)因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向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

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办理相关业务的要求,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下属企业之间相互担保、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担保、法人及配偶担保、资产担保、金融机构认可有担保资质的担保公司担保、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阳光投资”)担保、互保单位等担保方式。

公司及下属企业办理融资事宜,并签署有关与各家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均以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总授信额度为准。授权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公告编号:2021-020)。

2022年1至4月,在上述批准范围内发生如下担保:

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青海路拓工程设施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青海省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彭有宏

经营范围:金属波纹管涵、桥涵、波纹钢拱桥、螺旋波纹钢管、波纹钢板、金属钢结构厂房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安装;公路、桥梁、隧道、交通设施及工程;旧桥加固及危桥改造工程;矿山井下通道及检查井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国防用波纹钢施工工程;建筑工程;应急抢险工程;飞机机库、粮仓及仓储专用钢波纹管(板)以及钢结构件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安装;建筑工程材料的销售;特种钢材生产、销售;金属长效防腐工程;金属表面喷塑;压力容器制造;普通货物运输(以上经营范围依法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末,路拓制造经审计资产总额为25,681.91万元,净资产为11,776.16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6,356.58万元、净利润314.25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及下属企业向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公司及下属企业的业务发展,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关联方为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担保,未收取任何费用,未要求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反担保,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上述交易无需公司支出任何费用。

上述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贷款为各公司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并且公司具有完善的风险评估与控制体系,能有效监控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风险在可控范围内。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告编号:2021-020)。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含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借款余额约为人民币8.55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45.29%。除上述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以及因担保而产生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3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0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7号10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0日

至2022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至议案10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定期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1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2和议案13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4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分别于2022年4月29日、2022年3月12日、2021年12月24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2、特别决议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金生光、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生辉、金飞梅、李建莉、金飞菲、王生娟、马金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

(二)法人股股东,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一)、(二)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

(四) 登记时间:2022年5月19日(8:30至12:00,14:30至18:00)

六、其他事项

(一) 参加会议的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二)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林先生

电话:0971-8588071,传真:0971-8580075。

(三)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7号。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0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财政部于2021年2月3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4号”),并于2021年8月10日针对上述解释第14号发布了PPP项目合同社会资本方会计处理实施问答和应用案例,进一步明确了相关的会计处理规定。解释第14号要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2020年12月31日前开始实施且至本解释施行日尚未完成的有关PPP项目合同,未按照以上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应当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本解释。社会资本方应当将执行本解释的累计影响数,调整本解释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2、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及财务部2021年11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以下简称“实施问答”)的有关规定: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3、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规定,并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4、除以上变更外,公司将继续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解释第14号要求:

社会资本方提供建造服务(含建设和改扩建,下同)或发包给其他方等,应当确定其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并进行会计处理。执行该等会计规定对公司合并及公司利润表无重大影响。

无形资产模式的PPP项目建设期支出核算为合同资产,对于社会资本方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的部分,在相关建造期间确认的合同资产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无形资产”项目中列报;对于其他在建造期间确认的合同资产,应当根据其预计是否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变现,在资产负债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报。执行该等会计规定对公司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金融资产模式的PPP项目资产建设期支出核算为合同资产,并根据预计是否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变现,在资产负债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报。当拥有收取该对价的权利(该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的因素)时将上述合同资产确认为应收款项。公司目前不存在应采用金融资产模式核算的PPP项目。

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合同资产的部分,相关建造期间发生的建造支出作为投资活动现金流量进行列示。除上述情形以外的PPP项目建造期间发生的建造支出,作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进行列示。于2021年1月1日起,公司合并及财务报表将PPP项目除合同资产建造支出外的其他建造支出作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列示。

2、实施问答指出: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确认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合理的、必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调整,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出发,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

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定期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7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于2022年4月28日在西宁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李建莉、李秉祥、祁辉成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金生光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亦发表了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亦发表了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1,409,152.0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6,422,106.27元后,可供分配利润为94,987,045.75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0.24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699,623,237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分配利润人民币16,790,957.69元(含税),占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5.07%。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资金需求以及未来发展,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与审计机构签署协议并协商相关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亦发表了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9,335.00万元。

关联董事金生光、金生辉、李建莉、王启民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亦发表了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议案获通过, 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企业(包括全资和非全资控股的子公司、孙公司等)向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综合授信主要用于办理融资性业务、非融资性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下属企业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与公司及下属企业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根据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办理相关业务的要求,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下属企业之间相互担保、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担保、上市公司高管担保、公司及下属企业法人及其配偶担保、资产担保、金融机构认可有担保资质的担保公司担保、关联方担保、互保单位等担保方式。

公司及下属企业办理融资事宜,并签署有关与各家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均以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总授信额度为准。授权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理财产品、贵金属交易、大额定期存单、保证金存单(银行承兑汇票)、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业务并签署相关文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召开方式为现场、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4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21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8月以每股3.15元的发行价格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9,619,037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共计募集资金439,799,966.55元,扣除承销保荐费3,800,000.00元(不含增值税)及其他发行费用1,320,395.32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34,679,571.23元。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2021年8月5日出具了“希会验字(2021)0039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向募集资金金沙县老城区段河道治理及基础设施建设和金沙县沙土镇风貌一条街建设PPP项目(以下简称“金沙县PPP项目”)投入92,000,000.00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沙县PPP项目22,243,181.14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30,403,871.36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90,000,000.00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24,506.71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57,025.44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2021年8月6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贵州金九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157,025.44元,专项账户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向金沙县PPP项目投入募集资金为92,000,000.0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为130,403,871.36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自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向金沙县PPP项目总承包部账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金沙县支行:20352242400100000330541)支付92,000,000.00元,该账户对外支付工程款、材料款等款项68,000,000.00元,尚未对外支付余额24,000,000.00元。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定期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2,243,181.14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1年8月20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希会审字(2021)4780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国元证券均发表了同意置换的明确意见(公告编号:2021-045)。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的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9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国元证券均发表了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明确意见(公告编号:2021-049)。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19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要求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会对公司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定期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9,335.00万元。

2、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有利于保持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务稳定,降低经营成本,且遵循了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在对有关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按照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表示同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与履约能力分析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1、青海正平加西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公司监事会主席担任青海正平加西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

主营业务:青海省加定(青甘界)至海晏(西海)公路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JX-2标项目公路建设、管理、运营、维护。

住所: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县威远镇北环路农畜产品交易市场17号楼6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58,500.00万元。

2、青海陆港物流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阳光投资”)全资孙公司。

主营业务:仓储服务等。

住所: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八一东路11-1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00万元。

3、青海稼诚硅业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担任青海稼诚硅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主营业务:高纯硅、高纯硅复合材料的生产和销售等。

住所: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人民币2,040.8163万元。

4、青海金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金阳光投资全资子公司。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

住所: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八一东路11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万元。

5、青海金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青海金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控股公司。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等。

(下转932版)

(上接92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