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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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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7、1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非自然人股东登记:非自然人股东的负责人须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二)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三)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或以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四)登记时间:2022年5月19日17:00前

(五)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人:黄晓辉,朱柳艳

(三)联系电话:0722-3308115 传真:0722-3308115

(四)邮箱:sztkd@sztkd.com

(五)联系地址:湖北省随州市曾都经济开发区交通大道1131号

(六)邮编:441300

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部分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因增加、删减条款,《公司章程》相关条款按顺序相应调整。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晶科技”)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1年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8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80人。

(7)2020年经审计总收入194,647.4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68,805.1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6,783.51万元。

(8)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79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18,107.53万元,制造业--其他制造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2次。

(2)45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人次,行政管理措施4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红青,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执业至今一直在中审众环执业,2016年至2017年、2020年至今为泰晶科技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涛,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6年至2017年、2021年至今为泰晶科技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李维,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年起为泰晶科技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杨红青和签字会计师王涛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李维最近3年收(受)行政监管措施3次,未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详见下表: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杨红青、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涛、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维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1年度中审众环收取财务报告审计费用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合计110万元,与上一期(2020年度)相比,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没有变化,财务报告审计费用相应增加并超过20%,主要是因2021年公司业务资产规模扩大、业务规模大幅增加。2022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业务的繁简程度、工作要求等因素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中审众环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作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中审众环是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充分、恰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38 证券简称:泰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3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

转增股本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及每股转增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总股数,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4,627,462.73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207,152,886.3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和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一)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8,667,067股,以此计算2021年年度末公司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5,493,485.46元(含税)。

(二)公司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8,667,067股,以此计算2021年年度合计拟转增股份79,466,827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78,133,894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总股数,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中保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主业所处行业的特点、发展阶段以及自身盈利水平等因素,兼顾了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盈利情况、可分配利润的充裕程度及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6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喻信东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7名,实到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实际运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众环专字(2022)0110167号”《关于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2022年公司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公司在各授信机构办理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承兑汇票、保函、贸易融资等业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公司与相关银行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在此额度内由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授信申请,并同意以公司房屋、土地、设备等提供抵押担保。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8条规定,该事项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该等授信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上述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第一百零一号 上市公司季度报告》格式指引等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实际运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为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对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的作用,调动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及行业独立董事薪资水平,公司拟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每人6万元/年(含税)调至每人8万元/年(含税),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关联董事苏灵女士、易铭先生、田韶鹏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

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

(一)目前尚在有效期内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情况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公司预计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7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及类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在此额度内由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授信申请,并同意以公司房屋、土地、设备等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尚在有效期内的综合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情况具体如下:

(二)2022年预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2022年公司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公司在各授信机构办理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承兑汇票、保函、贸易融资等业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公司与相关银行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在此额度内由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授信申请,并同意以公司房屋、土地、设备等提供抵押担保。

为支持公司发展,保障上述授信顺利实施,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因此,本次交易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8条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的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以在授信额度内公司与授信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该等授信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上述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喻信东先生,中国国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截至目前直接持有公司23.64%的股份。

王丹女士,系喻信东先生的配偶,中国国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直接持有公司4.70%的股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事项是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而提供的担保,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喻信东先生和王丹女士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未收取任何费用,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该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风险可控。授信所涉担保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喻信东先生、王丹女士提供的无偿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监事会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认为该事项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开展,对公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存在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38 证券简称:泰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4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截至2021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336号”《关于核准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向特定投资者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股股票24,587,769.00股,每股发行价格26.00元,特定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9,281,994.00元,扣除保荐费、承销费、律师费、会计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申报文件制作费用等发行费用8,283,165.80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0,998,828.20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7月8日全部到位,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1)0100050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公司制定了《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资项目变更、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2021年7月21日,公司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湖北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曾都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随州分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23,969.09万元置换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的“基于MEMS工艺的微型晶体谐振器产业化项目”20,924.04万元及“温度补偿型晶体振荡器(TCXO)研发和产业化项目”3,045.05万元。该事项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2月23日出具的“众环专字(2021)0101604号”专项报告鉴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置换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7月8日募集资金到位后,由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63,099.88万元与募投项目承诺投资总额63,928.20万元之间存在差额828.32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投资总额由15,000.00万元变更为14,171.68万元。

2022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和调整产品结构的议案》,具体如下:

1、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

募投项目“基于MEMS工艺的微型晶体谐振器产业化项目”和“温度补偿型晶体振荡器(TCXO)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在原实施地点湖北省随州市曾都经济开发区的基础上,新增湖北省随州市高新区神农大道9号作为实施地点,该事项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进行的,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用途,本次新增实施地点为公司自有土地,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不利性影响,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2、部分募投项目调整产品结构

公司募投产线布局和生产模式具有各型号兼容切换的特征,当前,终端方案涉及kHz晶体谐振器应用尚以K3215需求相对较大,客户升级的同时也对K3215产品提出更高性能要求,另受国内配套基座的产能及合格率等市场因素制约,更小尺寸型号切换存在一定的迭代周期,为满足短中长期下游市场应用需求,对“基于MEMS工艺的微型晶体谐振器产业化项目”在原有产品品类的基础上新增K3215产品。本次调整不涉及公司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投资结构和总产能的变动,且有利于提升募投项目的经济效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部分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对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依据测试结果,2021年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7,269,836.33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4,320,877.60元,金额合计31,590,713.93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损失以“-”号填列。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

(一)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存货按照资产负债表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 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本报告期,根据公司的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损失4,870,427.06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固定资产》及《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2021年12月,公司根据部分资产的使用情况、寿命对固定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发现部分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9,450,450.54元。

(二)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和应收票据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坏账准备。2021年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7,269,836.33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1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共计31,590,713.93元,以上综合影响2021年利润总额31,590,713.93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2.91%。以上数据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公允、客观、真实的反映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利于进一步夯实公司资产,增强企业的风险防范能力,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反映了公司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上接93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