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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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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2-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45版)

关联董事蒋泉洪回避表决。

1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内部控制制度》(2022年4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98,199,899.25元。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17,730,187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797,858.41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2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体现了公司注重回报投资者、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理念。公司2021年度以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2021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基础上,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提出的,符合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2021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5年9月1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

首席合伙人:陆士敏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42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38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0人

2021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5.21亿元

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4.11亿元

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63亿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4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0.92亿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自2004年起购买职业保险,不再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5,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年12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投资者起诉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雅博科技”)、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众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二审判决,改判众华所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务在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2)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年10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投资者起诉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圣莱达”)、众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二审判决,判决众华所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责任,众华所已经针对该等二审判决申请再审。

3.诚信记录

众华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7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涉及3人)和监督管理措施7次(涉及10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朱依君,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婷,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0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奚晓茵,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众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6.50万元;2021年度审计费用增加主要系本期公司将砺剑防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审计范围扩大。2022年度,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认真审阅了相关议案和资料的基础上,发表审查意见:经审查,众华所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执行202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中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恪尽职守,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众华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要。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过程中,该事务所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约定的服务内容,顺利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众华所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通过对众华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后,认为众华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多年担任本公司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认真、尽职地履行审计职责,其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状况。续聘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支付2021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3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9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经开区兴东路289号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9日

至2022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个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三、凡2022年5月10日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可于2022年5月18日前的工作时间,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会议登记处地点:江苏省常州市经开区兴东路289号公司会议室

邮编:213013

联系电话:0519-88998758 传真:0519-88404914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四)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鞠先生 电话:0519-88998758

传真:0519-88404914 邮箱:investor@czshenli.com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7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春娟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公正。

(3)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为总结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的工作情况,监事会编制了《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预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以及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为更好的回报广大投资者,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4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2021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基础上,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提出的,符合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支付2021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支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2021年度财务审计费用65万元(含税)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6.5万元(含税),合计91.5万元(含税)。

公司拟续聘众华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为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情况见《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司拟订了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基本薪酬综合考虑其任职的岗位重要性、职责、个人能力、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绩效薪酬根据绩效目标,结合公司整体的经济效益,综合考核后发放。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4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21年11月1日发布的收入准则实施问答,自2021年1月1日起,将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项目列示,同时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影响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表中“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对公司“毛利率”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但不会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2021年11月1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针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实施问答指出: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根据相关准则的上述实施问答,本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1日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要求编制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同时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2、变更日期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1日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要求编制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1日发布的上述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影响公司利润表中“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但不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与此相关的现金流出,应自“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重分类至“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公司将按照该要求编制2021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并对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追溯调整。

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具体调整如下:

单元:元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国家财政部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在公司同类业务所占比重较小,公司主要业务、收入、利润来源对关联交易无重大依赖,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未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蒋泉洪回避表决。为保证公司2022年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本着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董事会审议通过2022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人民币1,050万元。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前审阅了议案内容,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能够合理预测本年度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对2022年度关联交易金额的预计和定价是按照诚实守信原则和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的,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2022年生产经营计划的顺利实施,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符合公司 的相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持续发展;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述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全体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如下: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 的市场原则,参考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公平合理,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 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情况

根据日常经营需要,预计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如下: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砺剑防务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前海中物一方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4、履约能力: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交易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20日(星期五)下午 13:00-14:3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投资者可以于2022年05月13日(星期五)至05月19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邮箱investor@czshenli.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2022年4月29日发布公司2021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5月20日下午 13:00-14:30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13:00-14:3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兼总经理陈猛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蒋国峰先生、财务总监何长林先生及独立董事李芸达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22年05月20日(星期五)下午 13:00-14: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2年05月13日(星期五)至05月19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nvestor@czshenli.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鞠先生

电话:0519-88998758

传真:0519-88404914

邮箱:investor@czshenli.com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召开业绩说明会,实际召开方式有可能会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相应微调,敬请投资者理解。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股票代码:600540 公告编号: 2022-035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度计提了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2021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 2021年度财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及信用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及金额

公司2021年度公司计提各项减值准备120,822,347.95元,明细如下表: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已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二、 本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1、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坏账准备,经测试2021 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4,047,525.16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1,591,012.04元。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在审计过程中,对期末存货检查核实数量及状态,对于能够获取公开市场销售价格的产品,独立查询公开市场价格信息,并将其与估计售价进行比较,对于无法获取公开市场销售价格的产品,选取样本,将产品估计售价与最近或近期后的实际售价进行比较,重新计算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准确性。经测试,2021 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3,912,136.33元。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聘请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相关固定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评估。如存在减值迹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经测试,未发生减值。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所属子公司新疆新赛贸易有限公司因诉讼导致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6,403.30元。

4、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聘请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相关在建工程进行了减值测试评估。对公司所属子公司正大钙业二期项目存在减值迹象,按其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经测试,2021 年度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1,243,474.45元。

5、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所属子公司新疆新赛贸易有限公司因诉讼导致无形资产计提减值1,796.67元。

三、本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1 年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20,822,347.95元,减少公司 2021 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20,822,347.95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的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末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并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五、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的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末公司的财务状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减值。

六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客观原则和谨慎原则,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末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本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股票代码:600540 公告编号: 2022-036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所属子公司提供借款及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所属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担保累计金额:422,265.00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有

●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99,896.00万元(全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0元

一、借款及担保的基本情况

根据2022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安排,对公司及所属各子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流动资金提供借款和借款担保,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遵循以下原则:新赛股份公司年度流动资金借款及借款担保计划:总额为422,265万元人民币(含本数)以内,其中:新赛股份母公司60,000万元, 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53,765万元,另预计收购五家轧花厂新增借款及借款担保60,000万元、新建年处理20万吨棉籽浓缩棉蛋白及精深加工项目48,500万元。考虑到公司新年度新增产能的不确定性,执行过程中允许上浮至15%(含本数、含承兑汇票)。

二、所属子公司借款及借款担保情况

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年度流动资金借款及借款担保计划总额(含本数、含承兑汇票)为253,765万元人民币以内,其中:新疆新赛棉业有限公司及各轧花厂180,000万元(含籽棉计划收购16万吨,平均单价10000元/吨,新疆新赛棉业有限公司贸易20,000万元),新疆新赛精纺有限公司10,000万元,双河市新赛博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35,265万元(含籽棉收购35000吨,平均单价10000元/吨),双河宏博贸易有限责任公司10,000万元,湖北新赛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5,000万元,博乐市正大钙业有限公司3,500万元,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10,000万元。新增五家轧花厂借款及借款担保60,000万元、新建年处理20万吨棉籽浓缩棉蛋白及精深加工项目48,500万元。具体明细见下表:

2022年新赛股份所属子公司借款和借款担保计划表

单位:万元

三、借款银行及担保方式

1、公司或子公司应积极与各商业银行及融资服务机构协调办理融资借款业务,并根据各金融机构给公司评定的信用等级、授信额度及方式和结合阶段性实际需要,采取分批、分期方式在各金融机构借款。

2、公司或子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以其合法拥有的财产或权利进行抵(质)押、信用借款、粮棉油产品库贷挂钩方式借款和申请新赛股份为子公司提供借款、借款担保及信用借款等方式,贷款利率按银行借款同期利率计息。

3、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可对计划内流动资金借款额度在子公司之间进行调配,并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和必要的流动资金借款,对控股子公司按持股比例承担担保,并要求控股子公司应当提供相应的财产抵(质)押或反担保,必要时公司可对其采取资金封闭运行方式加以监控,以确保其按时归还借款。

4、新赛股份作为担保人对该额度内的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自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担保期限自办理借款之日起1年。

本次担保事宜已经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全资(控股)子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方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经公司七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通过。董事会认为对上述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及担保是必要、安全和可行的。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及担保合法可行,有利于维护公司出资人的权益。该事项表决及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2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及担保计划,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99,896.00万元。

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对外逾期担保数量0元。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新赛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