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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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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22-025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包括供应链管理服务和环保新能源业务,“供应链管理+环保新能源”双主业发展是公司的发展战略。

(一)供应链管理业务

公司供应链管理服务分为综合物流服务、贸易执行服务等形式。综合物流服务,主要是国际物流服务、仓储配送服务以及进出口通关服务等。贸易执行服务,是指在国内、国际贸易中,预先匹配上下游客户需求,同时与上下游客户签订业务合同,然后集合商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为客户全方位提供高效、安全、低成本的供应链服务。

(二)环保新能源业务

公司环保新能源业务,主要与全国各地方政府合作开展循环经济示范产业园、静脉产业园区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园区以垃圾发电等为龙头项目,带动污泥、污水、建筑垃圾等固废可再生资源处理与利用,形成再生资源利用、发电、供热、环保减排、反哺农业为一体的环保新能源产业。

报告期内,公司环保新能源业务主要运营主体为子公司大同富乔,大同富乔主要是与地方政府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以BOT模式处置生活垃圾、污泥等以及通过垃圾焚烧方式发电,获取处理费和电费收入。

报告期内,大同富乔在运营3台75T/H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炉,配套3台15MW直接空冷汽轮发电机组,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达40多万吨,年发电量约2.68亿度,有效推动了大同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为当地创造良好的城市卫生环境和人居环境,有力保障了城乡清洁工程的推进实施。同时,报告期内大同富乔继续积极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扩容项目,启动建设一台处理能力700吨/日的炉排炉锅炉及配套系统,该扩容项目建成投产后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环保新能源业务的经营规模及获利能力。此外,大同富乔目前在运营处理能力达到400吨/日的污泥干化项目,使大同城镇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理问题得到彻底处理,较好地助力解决当地固废处理等环保难题。

在稳定有序运营已有项目的同时,公司以大同富乔为经营主体大力推进新项目市场开发,以县域市场项目拓展为重点,争取逐步形成“签约一批、开工一批、运营一批”滚动发展的良好局面,致力将环保新能源业务做大、做强。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说明:由于公司2020年末、2019年末加权平均净资产为负数,故不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以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完成了董/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届监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公司管理层以及经营团队实现平稳过渡,有效保障公司经营稳定、有序、健康发展。

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8月18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了补选独立董事、监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进一步充实优化公司治理层和经营管理层结构,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暨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

自2020年12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后,公司、管理人、重整投资人上海新增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及有关方积极推进公司重整计划的执行,已于报告期内执行完毕公司重整计划,并于2021年11月获得深圳中院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公司回归正常发展轨道。通过本次重整,上海新增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刘永好先生。

3、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报告期内,公司股票交易前期因审计意见类型、净利润和净资产事项以及公司被申请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全部消除,且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退市风险警示以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亦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暂停上市的情形。经公司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1年12月2日撤销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公司于报告期内发生的其他重要事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以及相关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力宾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22-023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4月27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5人,实际参加董事5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赵力宾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第三节和第四节。

本报告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1年完成营业总收入26,572.79万元,实现营业利润517.34万元,利润总额675.9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1.53万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6,372.39万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净额-4,811.77万元。

本报告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本报告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经过审计,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川华信审(2022)第0037号】。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川华信审(2022)第0037号审计报告确认,2021年度公司合并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15,300.42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1,227,114.17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227,372,789.41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797,305,149.67元。

根据《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鉴于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本预案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公告编号:2022-024)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25)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报告及其摘要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2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川华信审(2022)第0037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227,372,789.41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797,305,149.67元,公司实收股本为2,661,232,774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本议案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子公司及其子公司(包括在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更好满足各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2022年度公司拟为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或等值外币),有效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总额度及有效期限内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决定并签署相关担保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2年5月23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有关提案。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2021年度工作述职。

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9)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30)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22-029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2年5月23日(星期一)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星期一)下午14:50起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星期一)上午9:15至下午15:00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如股东因故不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委托一名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行使股东权利;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文心五路11号汇通大厦1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及提案编码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公告编号:2022-024)、《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以及相关公告。

3、其他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2021年度工作述职。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文心五路11号汇通大厦11楼证券事务部(邮编:518064)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如委托代理人的,受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凭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并须在2022年5月19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将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下转955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主要是公司向税务机关申请的代扣代缴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所得。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主营业收入5,420.89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7.96%,主要是子公司大同富乔部分设备进入正常大修周期进行停产检修,发电量有所下降;以及新冠疫情重新抬头,子公司上海合冠业务规模有所下降,以上因素综合叠加导致营业收入有所减少;主营业务成本4,584.8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4.83%。综合毛利率为15.42%,比去年同期减少16.79%,毛利率下降主要是环保新能源业务营业收入下降以及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新冠疫情等因素综合影响所致。营业收入下降、营业成本增加导致公司盈利下降,本报告期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5.55万元。本报告期公司相关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主要变化情况如下:

(一)资产负债情况

1、交易性金额资产期末为0,较期初减少了100%,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赎回了到期国债所致。

2、预付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了45.11%,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尚未结算的预付供应商的业务款项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期末较期初减少了67.40%,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回部分款项所致。

4、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了121.73%,主要是报告期内环保新能源业务预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5、合同负债期末较期初减少了52.44%,主要是报告期内预收客户的业务款项减少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期末较期初减少了52.67%,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了期初计提的应付职工薪酬所致。

7、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减少了39.97%,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了应交税费所致。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较期初增加了500.44%,主要是报告期内子公司收到融资租赁款,将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分类调整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影响所致。

(二)损益情况

1、税金及附加较去年同期增加166.79%,主要是报告期内应交增值税的附加税费增加所致。

2、销售费用为0,较去年同期减少了100%,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部门架构变动调整费用支出减少所致。

3、研发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了46.52%,主要是公司的研发调整人工费用减少所致。

4、信用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的0.54万元增加了16959.52%,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对应收款项可收回金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增加所致。

5、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了84.66%,主要是报告期内主营业务外收入减少所致。

6、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增加了52.90%,主要是报告期内对外捐赠支出增加所致。

7、所得税费用比去年同期减少163.07%,主要是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情况

1、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了52.04%,主要是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出所致。

2、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了37.65%,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的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期增加所致。

以上因素综合导致公司报告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较去年同期减少了17.45%。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使用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年5月20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为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或等值外币),有效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和2021年5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以及相关公告。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上述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如下:因经营发展需要,深圳骏马环保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同富乔”)在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融资租赁业务并签署《融资租赁合同》,租金本息合计7,616万元;本公司为大同富乔前述融资租赁业务项下债权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并与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保证合同》。截至目前,公司为大同富乔提供前述担保的担保余额(本金)为5,831.5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9.38%。

2、公司已执行完毕《重整计划》涉及相关偿债股票的划转进展情况

(1)公司前期重整情况概述

2020年9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作出(2019)粤03破申53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公司重整的申请。2020年12月,深圳中院作出了(2020)粤03破568号之一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重整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公司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29日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向原股东分配),并于转增股份上市日2020年12月30日登记至管理人账户(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其中:676,199,786股用于向债权人抵偿债务。2021年11月,深圳中院(2020)作出粤03破568号之十三《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公司回归正常发展轨道。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管理人账户(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的股票余额为138,448,586股。

(2)涉及相关偿债股票的划转进展

2022年4月,就涉及子公司的部分担保债权,公司、大同富乔及债权人达成和解,约定以《重整计划》中预留的部分专项偿债股票向该债权人进行清偿,清偿股票划转过户后相应担保责任将随之解除。鉴于大同富乔为公司提供担保预计产生的债务已在公司前期重整中预留了相应的偿债股票,且大同富乔在以前年度已根据相关情况计提了预计负债,不会对公司造成进一步不利影响,相关财务数据以公司最终经审计的数据为准。

截至目前,管理人账户(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的股票余额为138,448,586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赵力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翔 会计机构负责人:汪翔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赵力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翔 会计机构负责人:汪翔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22-030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