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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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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2022-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59版)

公司于2022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由36,000万股变更为40,001万股,因此,公司实际控制人田溯宁先生控制公司股份比例由53.0285%变更为47.7244%。

2022年4月16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田溯宁先生通过受让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份额,间接增持公司0.07%的股份,田溯宁先生间接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由50.71%增加至50.78%,且其对公司的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实际控制人间接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6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0.82%。整体毛利率略有下降,从55.51%降至53.35%。公司大力投入销售和渠道体系建设,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6.33%,同时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3.17%。

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8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499.5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2.15%。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25 证券简称:亚信安全 公告编号:2022-012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提请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与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该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此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与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该事项。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受托方为银行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且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规范运行以及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并严格按照《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财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及时跟踪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对相关现金管理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在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自有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上网公告附件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25 证券简称:亚信安全 公告编号:2022-010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78,685,242.30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0,659,819.04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6,670,246.8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40元(含税)。公司于2022年2月9日首发上市,上市后公司总股本400,01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56,001,400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1.34%。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权/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量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状况、盈利水平等各方面因素,从公司实际出发,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以及《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和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需要,所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兼顾了公司现阶段发展情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现金流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25 证券简称:亚信安全 公告编号:2022-011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主要按照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预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人民币8,600.00万元。关联董事蒋健、黄海波、刘东红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预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确认及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进行回避表决。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就上述预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预计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销售商品/服务,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预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日常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合理公允、程序合规,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有积极而长远的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类别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次预计金额/2021年度同类业务的发生额2、在上述关联交易在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金额进行内部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亚信科技控股有限公司(AsiaInfo Technologies Limited)

注册资本:10,000元港币

企业类型:于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国际商业公司

注册地址:Craigmuir Chambers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

法定代表人:田溯宁

成立日期:2003年7月15日

主要股东:Skipper Investment Limited持股23.13%等

经营范围:软件产品及相关服务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田溯宁先生同时担任亚信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主席兼执行董事

2、北京中科视云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十七层南1713

法定代表人:黄正

成立日期:2014年6月11日

主要股东:北京中科海力技术有限公司持股21.00%、北京中科智网科技有限公司持股20.00%、北京宏声致远科技有限公司持股20.00%、中科信息安全共性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持股20.00%、亚信科技(成都)有限公司持股19.00%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机械设备、通讯设备;产品设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子公司亚信科技(成都)有限公司持有北京中科视云科技有限公司19%股权,公司董事刘东红女士同时担任北京中科视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3、恒安嘉新(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981.4466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25号27号楼五层5002室

法定代表人:金红

成立日期:2008年8月7日

主要股东:金红持股23.66%、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3.68%、北京红杉盛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11.13%等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开发;通讯设备租赁;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电脑动画设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黄海波先生同时担任恒安嘉新(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上海富数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24.2743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银翔路655号1幢4层416室

法定代表人:张伟奇

成立日期:2016年4月29日

主要股东:杭州金顾恒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8.33%、成都晨山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9.90%、上海聚熠仁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9.46%、上海三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9.15%、北京晨山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8.52%、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52%等

经营范围:从事计算机软件技术、环保技术、通信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服务(除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企业管理咨询,网络科技(不得从事科技中介),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上海富数科技有限公司8.5172%股权,公司董事蒋健先生同时担任上海富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5、广东明日联合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南江二路6号自编1栋2139(仅限办公)

法定代表人:李小平

成立日期:2020年5月9日

主要股东:宁夏诚贝创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股66.66%、广州明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持股33.34%

经营范围:医疗技术推广服务;信息电子技术服务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田溯宁先生为广东明日联合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6、亚信创新技术(南京)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27号303室

法定代表人:徐猛

成立日期:2018年6月7日

主要股东:ASIAINFO INTERNATIONAL PTE.LTD.持股100%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及网络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数据处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企业管理咨询,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田溯宁先生为亚信创新技术(南京)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2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采购设备、提供劳务、接受劳务、租赁场地等,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将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和合理的收费标准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将在每次交易前与各关联方签署具体的单项协议,对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包括各关联方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交易定价原则等予以约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具体合同或协议,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四、日常性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经营活动需要,属于正常性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结算时间和方式的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和合理的收费标准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关联董事已对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25 证券简称:亚信安全 公告编号:2022-013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2月22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

截至2021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4名,注册会计师1,15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0年度业务收入21.9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7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49亿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79亿元;2020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222.36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0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43.51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曹阳,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1年开始参与公司IPO和2020年度审计工作,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9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娟,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1年开始参与公司IPO和2020年度审计工作,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鹏,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1年度审计费用50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1年度审计费用与市场价格洽谈2022年度审计报酬及签署相关协议文件。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按照公司治理相关程序,将相关预案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及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在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态度认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了职责。同时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的审计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致同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公司拟续聘致同所作为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五)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25 证券简称:亚信安全 公告编号:2022-014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考核体系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本方案已于2022年4月28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阅、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董事薪酬

公司向不在公司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担任其他职位的董事、独立董事支付人民币10万元(含税)/人/年津贴,发放方式为由公司代缴个人所得税后,于每季度末分四次发放,除此之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在公司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担任其他职位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二、监事薪酬

公司向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支付10万元人民币(含税)/人/年津贴,发放方式为由公司代缴个人所得税后,于每季度末分四次发放,除此之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职工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结合2022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岗位职责、工作胜任和相关行业制定薪酬方案。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制定的董事薪酬方案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考量了公司所处行业平均水平、公司发展规模及盈利情况,有助于保障董事利益及公司的长远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制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考量了公司所处行业平均水平、公司发展规模及盈利情况,有助于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维护公司的长远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

五、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因全体董事为利益相关者,需回避表决,故将《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预案》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陆光明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25 证券简称:亚信安全 公告编号:2022-015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准则变更,是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以下简称“财政部会计司”)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调整,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以下简称“首次执行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可以选择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和证监会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2、根据前述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20年可比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25 证券简称:亚信安全 公告编号:2022-016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整合资源配置,明确职责划分,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资本运营效率,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进一步优化等相关事宜。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架构图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架构图

证券代码:688225 证券简称:亚信安全 公告编号:2022-017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北京亚信大厦三层董事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4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赵安建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预案》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依法认真履行职责,列席公司现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并对公司日常经营及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履行责任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有效发挥了监事会职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预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关于做好科创板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以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要求,公司编制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科创板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一致同意该报告。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预案》

2021年度,公司经营状况稳定,发展势头良好,实现营业收入16.67亿元,同比增长30.8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9亿元,同比增长4.88%。截至2021年底,公司总资产为24.90亿元,同比增长26.36%。公司坚定执行中长期发展战略,持续深化行业和产品战略布局,营销体系基本建成,研发投入持续提升,核心赛道高速增长,公司总体能力进一步提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科创板上市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公司编制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40元(含税)。公司于2022年2月9日首发上市,上市后公司总股本400,01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56,001,400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1.34%。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权/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兼顾了公司现阶段发展情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六)《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预案》

为规范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管理,同时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结合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对2022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有积极而长远的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七)《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自有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义务和责任。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建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九)《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预案》

公司向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支付10万元人民币(含税)/人/年津贴,发放方式为由公司代缴个人所得税后,于每季度末分四次发放,除此之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职工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一)《补选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预案》

因任职变动原因,公司监事李珂先生申请辞去监事职务。由于李珂先生的辞任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要求,在改选出的新监事就任前,李珂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监事会拟提名董磊先生担任公司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监事李珂先生因任职变动原因申请辞去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拟提名董磊先生为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监事会对董磊先生进行了资格审查,同意其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特此公告。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25 证券简称:亚信安全 公告编号:2022-018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李珂先生的辞职报告,因任职变动原因,李珂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由于李珂先生的辞任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要求,在改选出的新监事就任前,李珂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李珂先生辞职前后均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李珂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监事会对李珂先生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预案》,监事会一致同意提名董磊先生(简历如下)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磊,男,生于1982年4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天津大学硕士研究生,曾任国家开发银行青岛市分行经理,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国互联网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后管理部总经理。

监事候选人董磊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董磊先生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特此公告。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ST金正 公告编号:2022-041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控股股东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沂金正大”)持有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以及其股权结构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临沂金正大,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万连步先生变更为临沭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重整的进展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修正案(三)》(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修正案(三)》”),并终止了临沂金正大重整程序。2022年4月28日,公司收到重整投资人临沂民营经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交的《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临沂金正大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将由1,117,274,529股变更为982,547,392股,持股比例将由34%变更为29.9%,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由万连步先生变更为临沭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具体情况如下:

一、临沂金正大的股东权益变动及其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根据经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草案修正案(三)》,对于临沂金正大持有的上市公司4.1%股份,管理人金正大集团风险化解工作专班将根据《重整计划草案修正案(三)》的规定在《重整计划草案修正案(三)》执行期内予以处置,以实际处置所得价款优先清偿临沂金正大的有财产担保债权。同时,根据经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草案修正案(三)》,由信息披露义务人支付重整投资对价后无偿取得临沂金正大的全部股权,重整投资价款用于支付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和清偿债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向管理人提出申请并经管理人同意,由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临沂大成恒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大成恒鑫”)共同参与临沂金正大的破产重整事项,其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临沂金正大99.9%的股权、大成恒鑫持有临沂金正大0.1%的股权。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临沂金正大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将由1,117,274,529股变更为982,547,392股,持股比例将由34%变更为29.9%。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大成恒鑫通过临沂金正大破产重整合计取得临沂金正大100%股权,从而间接持有上市公司29.9%股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临沭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本次变更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图如下:

变更前:

变更后:

二、临沂民营经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信息

三、本次实际控制人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控股股东临沂金正大股权结构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临沂金正大,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万连步先生变更为临沭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机构独立、人员独立、财务独立、业务独立和资产完整,公司具备独立经营能力,拥有独立的法人地位。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