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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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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2-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61版)

证券代码:600293 证券简称:三峡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9号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0日 10点 0分

召开地点:当阳市国中安大厦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0日

至2022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临2022一010、临2022一011号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代理人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卡办理登记;

2、 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在会议召开前2天进行登记。

4、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5月16日(上午9:30一12:00,下午14:00一16:00)。

5、现场会议地点:当阳市国中安大厦三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自理;

(2)公司地址:湖北省当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邮编:444105

联系电话:0717一3280108 联系人:杨晓凭

传 真:0717一3285258 傅斯龙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93 股票简称:三峡新材 编号:临2022-011号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2年4月28日在当阳国中安厦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文革先生主持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以下报告及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由中国注册会计师李建树、邹行宇签署审核意见,2021年公司实现净利润90,190,308.30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1,456,595,229.73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66,404,921.43元。鉴于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 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运行情况。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一2023年)》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以上第一、二、三、四、六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93 股票简称:三峡新材 编号:临2022-013号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湖北金晶新材料科技

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三峡新材”或“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三峡新材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拟采用现金方式(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湖北金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湖北金晶”)进行增资。

● 本次增资完成后湖北金晶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1亿元,三峡新材持有湖北金晶100%的股权。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 风险提示:湖北金晶玻璃拟开展的玻璃深加工项目需履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程序,存在不能获批的风险。湖北金晶成立时间较短,内控体系尚在建立之中,项目投资、建设管理任务较重,存在一定内控和运营风险。

一、增资概述

(一)增资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国家和地方鼓励发展绿色建材、绿色建筑的政策和公司发展规划、市场需求,拟以现金方式(自有资金)向湖北金晶增资人民币 9700万元。本次增资后湖北金晶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1亿元,公司仍持有湖北金晶100%的股权。

(二)增资审批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湖北金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对湖北金晶增资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北金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当阳市坝陵街道办事处车站路

3、法定代表人:张金奎

4、注册资本:人民币300 万元

5、成立日期:2021年12月10日

6、股权结构:由公司 100%控股

7、湖北金晶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其实际控制方为本公司

8、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玻璃制造;建筑材料销售;技术玻璃制品制造;技术玻璃制品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本次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现金方式向湖北金晶增资9700万元,增资后,湖北金晶注册资本变为1亿元,仍由公司 100%控股。

本次增资主要用于增加湖北金晶在玻璃深加工业务领域的投资和业务拓展能力,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和投资规划,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分析

(一)湖北金晶玻璃拟开展的玻璃深加工项目需履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程序,存在不能获批的风险。公司及湖北金晶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内、外部审批程序。

(二)湖北金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时间较短,内控体系尚在建立之中,项目投资、建设管理任务较重,存在一定内控和运营风险,公司将密切监控湖北金晶的投资、建设管理情况,强化风险管控,严控项目建设质量、速度、确保优质、安全、高效,切实降低和防范风险。

五、备查文件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93 股票简称:三峡新材 编号:临2022-014号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湖北金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Low一E镀膜玻璃生产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投资标的名称:Low一E镀膜玻璃生产线

2、本项目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61,270万元。

3、本次投资项目分两期建设,第一期投资在2022年度开工建设,当年达产

4、预计实现营业收入110,200万元、营业利润23,648万元。

5、该项目已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概况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加快公司围绕玻璃主业做强做大的步伐,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湖北金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金晶”)增资,湖北金晶拟新建新建四条Low-E镀膜玻璃生产线项目(以下简称“本次投资项目”或“本项目”),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延伸产业链条。本项目计划总投资为61,270万元(人民币,下同),达产后预计实现营业收入110,200万元、营业利润23,64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表1 Low-E镀膜玻璃生产线设置情况表

表2 项目工程投资估算表

表3 本项目经营指标估算表

二、项目实施计划

本次投资项目分两期建设,第一期投资在2022年度开工建设,当年达产。

三、本项目第一期投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两条Low-E镀膜玻璃生产线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湖北省当阳市玻璃精深加工产业园

3、项目实施主体:湖北金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库房、动力车间、生产辅助车间等,预计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形成单银镀膜玻璃900万㎡/年和双银镀膜玻璃450万㎡/年的产能。

5、项目投资:计划总投资25000万元,具体投资金额以实际投入为准。

6、资金来源:公司自筹及融资解决。

7、建设周期:本项目投资已获得有关行政许可审批,单银Low-E镀膜玻璃生产线项目预计2022年6月建成投产,双银Low-E镀膜玻璃生产线项目预计2022年9月建成投产。本项目投产后第一年达产率95%, 第二年达到设计生产能力。本项目投产时间与达产进度以实际建设与达产情况为准。

8、项目盈利估算:预计本项目完全达产年度可实现销售收入约5.09亿元,营业利润约6200万元。本项目达产后销售情况与盈利情况以实际情况为准。

四、本次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项目投资必要性分析

1、项目建设符合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及地方经济发展规划要求。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 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增强要素保障能力,培育壮大产业发展新动能”,“推广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和钢结构住宅,建设低碳城市。

《湖北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中提出“以城镇建筑作为创建 对象,通过绿色技术创新驱动,推进绿色建筑提质扩面、建筑能效稳步提升,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到2022年,当年全省绿色建筑竣工面积占比达70%以上。绿色建材得到普遍应用,全省新建建筑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3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项目和大型公共建筑应用比例达50%以上”。

《宜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以精细化工、装备制造、建筑、食品饮料、绿色建材和轻工纺织等先进制造业为主导,文旅、现代物流、健康、金融和大数据等现代服务业繁荣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巩固化解建材产业过剩产能成果,坚持育新兴、补短板、稳增长、调结构,大力开发高附加值产品,打造长江经济带绿色建材产业基地。推动玻璃精深加工,大力发展低辐 射、热反射镀膜、中空、超薄玻璃等新型功能玻璃。依托三峡新材玻璃产业园,与汽车、家电等产业形成特种玻璃配套”;“到2025年,全市新建绿色建筑比例达到80%,发展绿色建筑660万平方米,发展装配式建 筑590万平方米”。

2、项目建设可满足市场需求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对安全、节能环保玻璃有着更高的要求。安全环保型产品逐渐在市场上成为主角,安全、环保型建筑材料是建筑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本项目生产的LOW-E玻璃可用作住宅、高档宾馆、写字楼、商场的门窗及幕墙,满足市场需求。

3、项目建设符合公司自身发展的需要

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现状下,三峡新材实施以市场为导向的玻璃行业相关多元化的发展战略,本项目能够生产优质的安全节能玻璃,增强市场竞争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1、投资环境可行性

本次投资项目位于宜昌当阳市,工业基础雄厚,拥有完善的通讯、供水、供电设施和工业配套条件,交通运输便捷通畅;地处“宜荆荆”区域核心,政府服务到位。优越的地理位置和良好的投资环境有利于投产后产品市场的开发和推广,可以更快更好的满足市场和客户需求,有利于项目建成后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2、丰富的管理经验有利于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三峡新材作为从事生产经营优质浮法玻璃及玻璃深加工制品的大型企业,拥有一批高素质的工程管理和企业管理人才,在玻璃生产与深加工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管理保证。

3、市场可行性

在全球经济不确定因素增加、经济下行压力以及全球疫情影响之下, 我国房地产市场虽然收到一定影响,但整体运行依旧保持稳定。

从全国能源消费情况来看,近十年我国能源生产总量以持续增长为主,2019年能源生产总量达到历史高点。2020年9月22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节能减排将成为我国未来长期不变的发展工作重点。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建筑能源消耗量占能源总消耗量的比例逐年攀升,因此,建筑节能将对我国能源总消耗量的减少具有重要影响, 建筑保温已成为减少能耗的重要领域。

门窗作为建筑最为重要的一部分,其面积占整个建筑物建筑面积的 20%?30%,但能量损失却占到50%以上,因此门窗节能是我国建筑节能的关键。

Low-E玻璃具有优良的节能效果、光学性能和环保性能,与普通玻璃相比,Low-E玻璃可节能67~70%,由此可见,Low-E玻璃是绿色节能建筑的首选节能建筑材料,在欧美日韩等发达国家已被广泛使用,但我国目前建筑节能玻璃的普及率还处于较低水平。

近年来,我国出台《绿色节能建筑行动方案》等相关政策,对新建和改建建筑的节能标准进行了细化要求,并指出未来将逐步实行强制性绿色节能标准,利好Low-E节能玻璃发展。随着这些政策的贯彻执行以及市场需求量上升拉动,我国Low-E玻璃的主要用户将逐渐由大型公共建筑向普通民用住宅转移,市场前景看好。 .

从产能来看,目前国内离线Low-E产能6.563亿平方米/年,除去停产、破产生产线后有效产能5.562亿平方米/年。2021年预计建设或者筹建的 Low-E生产线共有9条,合计产能7240万平方米。目前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是我国Low-E玻璃生产厂家密集的地区,也是目前我国最大的Low-E玻璃消费市场,消费量占据全国的70%;而中西部地区生产能力薄弱,消费量较少。随着我国经济的增长,中西部地区巨大的市场将逐渐被开发,LOW-E节能玻璃生产能力急待提高。

4、财务可行性

本项目经济效益良好,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达到26.42%,资本金收益率26.75%,投资回收期4.81年(含建设期),年均利润总额达8000万元,计算期内各年均产生较大数额的累计盈余资金,项目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财务生存能力、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经济上是可行的。该项目实施后,还将扩大劳动就业,带动当地相关产业的发展,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

总之,本项目的建设具有优良的建设条件和外部环境,项目的实施将 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投资建设具有可行性。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要求,有利于实现公司产业链延伸,扩大玻璃产业版图。若本项目顺利实施,能够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与抗风险能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未来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从资金统筹角度,公司具备投资本项目的能力,实施本项目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93 股票简称:三峡新材 编号:临2022-016号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直接向股东大会提交为公司及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使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公司拟为公司和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具体情况如下:

1、投保人: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叁仟陆佰万元(独董500万、非独立董事200万、监事和高管100万)

4、保费支出: 不超过叁拾陆万元(费率1%)

5、保险期限: 12个月(后续可每年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效率,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公司及第十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责任人履行职责,完善公司风险管控体系。本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事项,并同意直接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93 股票简称:三峡新材 编号:临2022-017号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战略发展规划及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1月5日公布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拟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93 股票简称:三峡新材 编号:临2022-018号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深圳市恒波商业连锁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度,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原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恒波商业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波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2亿元的担保额度;截止2022年4月28日,担保债务余额为15448万元。2021年12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恒波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当阳市国有资本经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阳国投”),并于2021年12月31日完成了恒波公司股东变更登记。股权转让后,公司仍需为恒波公司上述银行贷款余额履行担保责任,具体情况如下: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名称:深圳市恒波商业连锁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北路洪湖二街50号新南滨大楼三、四层

3、法定代表人:刘德逊;

4、注册资本:11,048.05万元;

5、经营范围:通信产品、数码产品及配件的购销和维护、维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通信设备、电子产品、通信产品、计算机、办公自动化设备、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不含限制项目)及销售;自有物业租赁;柜台出租;企业形象策划;经济信息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家用电器的销售;网上从事电子产品的销售;房地产中介服务;电信研发和技术服务;电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策划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移动电话机、无线数据终端产品的研发及销售。移动电话机、无线数据终端产品的生产(生产限分支机构进行);普通货运。公司应当在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6、成立日期:2003 年8月27日;

7、被担保方的股权结构

8、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二)、担保原因及内容

恒波公司股权转让后,虽不属于公司旗下企业;但公司为恒波公司在保的15448万元银行贷款结清前,公司需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债务具体情况如下: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1.5448亿元担保额度范围内与债权银行签署《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书,还款方式和期限以恒波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协议、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于为深圳市恒波商业连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三、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恒波公司股权转让后,虽不属于公司旗下企业;但公司为恒波公司在保的15448万元银行贷款结清前,公司需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同意为其担保。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为恒波公司在保的15448万元银行贷款结清前,公司仍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4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高跨路1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侯乔坤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朱枝勇先生、伍杰先生、董侠先生、独立董事梅益先生因其他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现场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胡光文先生、监事潘敏嫦女士因其他工作原因未能列席本次现场会议;

3、董事会秘书王敬先生出席本次会议;总经理向黔新先生、副总经理王敬先生、总会计师刘进先生列席会议,副总经理董侠先生、总工程师梅铭先生因其他工作原因未能列席本次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全部通过,其中:议案8《关于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王敬对议案8回避表决;

2、议案3、6、7、8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苏绍魁律师、周梦婷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707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8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