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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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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2-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67版)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保荐机构意见

亿华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2022-032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2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B-6号楼C座七层C701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4日

至2022年5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无。

(八)涉及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情形: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涉及公告已于2022年4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6、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2年5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前往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B-6号楼C座七层。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电子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1年5月20日16:00,信函、电子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B-6号楼C座七层

邮编:100192

会务联系人:鲍星竹

联系电话:010-62927176

电子邮箱:sinohytec@autoht.com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5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和相关材料于2022年4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晓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刘晓春先生递交的《关于提请增加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70,181,57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9,308,684.3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的金额占本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9.76%。

2.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70,181,579股,合计转增28,072,63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98,254,211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因公司实施股份回购事项,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具体实施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

公司董事会认为,刘晓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565,4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51%,提案人身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且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同时该提案内容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情况、发展战略规划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董事会同意将《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议案《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的内容与2022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冲突,为免歧义导致股东误解,提请董事会取消2022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不再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7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和相关材料于2022年4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赫雪华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现金流情况、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该议案的提案程序、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及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6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于2022年4月15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70,181,57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9,308,684.3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的金额占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9.76%。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27日收到公司5%以上股东、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刘晓春先生递交的《关于提请增加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拟对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变更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70,181,57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9,308,684.30元(含税)。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70,181,579股,合计转增28,072,63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98,254,211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因公司实施股份回购事项,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25,327,337.03元,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39,777,318.8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70,181,57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9,308,684.3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的金额占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9.76%。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70,181,579股,合计转增28,072,63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98,254,211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因公司实施股份回购事项,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公司制度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利润分配和转增比例明确,已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投资者回报、公司的实际情况及业务可持续发展需要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现金流情况、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该议案的提案程序、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及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权益分派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资本性支出计划和投资者利益等多方面因素,是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可能被股东大会否决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8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及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9日

3.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刘晓春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2年4月18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6.51%股份的股东刘晓春,在2022年4月27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1.取消议案名称

2.取消议案原因

由于上述议案6内容已被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代替,为免歧义导致股东误解,公司董事会作为股东大会召集人,决定取消上述议案。

四、除了上述取消并增加的临时提案外,于2022年4月18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五、取消并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9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二路副71号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2年5月9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2年5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5及议案7-10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6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7、9、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9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暨2022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上午9:00-10: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9日(星期一)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securities@xarlm.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18日、2022年4月20日披露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5月11日上午9:00-10:00举行2021年度暨2022年第一季度说明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及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上午9:00-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刘晓春先生

总经理:刘骞峰先生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王银彬先生

独立董事:肖宝强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5月11日上午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9日(星期一)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securities@xarlm.com。公司将在发布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方法

联系部门:证券法务部

电话:029-68669091

邮箱:securities@xarlm.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0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2年陕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活动时间: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15:00-17:00

活动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网址:“全景路演”(http://rs.p5w.net)

一、说明会类型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18日披露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增强公司信息透明度,加强与广大投资者沟通交流,进一步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公司将于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参加“2022年陕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活动。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方式

本次业绩说明会的活动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15:00-17:00。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http://rs.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三、参会人员

公司董事长刘晓春先生,董事、总经理刘骞峰先生,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王银彬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将通过互动平台与投资者进行网络沟通和交流。

四、问题征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16: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