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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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梁峻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翟云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达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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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梁峻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翟云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达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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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梁峻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翟云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达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梁峻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翟云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达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梁峻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翟云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达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梁峻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翟云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达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92 证券简称:亚通股份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776 证券简称:ST柏龙 公告编号:2022-015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柏龙;证券代码:002776)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2年4月27日、2022年4月28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偏离13.2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披露《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证监会调查完毕,证监会依法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及采取市场禁入措施(详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2-013)。
2、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关于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公司预计无法在2022年4月30日之前完成2021年度报告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详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2-014)。
3、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陈伟雄先生、陈娜娜女士递交的深圳国际仲裁院出具的《裁决书》(2021)深国仲裁1189号、(2021)深国仲裁1190号,深圳国际仲裁院就陈伟雄先生、陈娜娜女士与国信证券有限公司之间的股票质押业务纠纷事项做出终局裁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收到仲裁裁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公司控股股东陈伟雄先生、陈娜娜女士与国信证券就债务解决方案已初步达成共识,如后续双方无法达成和解,陈伟雄先生、陈娜娜女士持有柏堡龙的股份存在依法被申请拍卖的可能性。如陈伟雄先生、陈娜娜女士所持有的柏堡龙股份被质权方处置,公司控制权将存在不稳定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近期,公司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6、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7、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根据公司董事会目前获悉的信息,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若公司无法按期披露《2021年度报告》或未在期限内对《行政处罚决定书》相关事项进行改正,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2022年1月1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陈伟雄先生、陈娜娜女士递交的深圳国际仲裁院出具的《裁决书》(2021)深国仲裁1189号、(2021)深国仲裁1190号,(详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2-002)。
3、公司控股股东陈伟雄先生、陈娜娜女士合计持有公司205,101,01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8.12%。截止目前,陈伟雄先生、陈娜娜女士持有的股权全部处于质押状态,存在被质权人强制平仓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5、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总经理以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
核心团队成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8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总经理以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
核心团队成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司董事长蔡卫东、高管丁贵宝、慕继红、李忻蔚、王东川及其他69名核心团队成员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公司董事长蔡卫东先生、总经理丁贵宝先生、财务总监慕继红女士、副总经理李忻蔚女士、董事会秘书王东川先生拟以自有资金以及融资资金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分别不低于1,200万元、1,00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
2、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丁贵宝、慕继红、李忻蔚、王东川)及其他核心团队成员拟使用2021年度经营业绩奖励2,000万元,税后金额1,428万元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上述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4,228万元,增持期间为2022年4月29日至10月28日(窗口期不交易)。
2022年4月28日,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董事长蔡卫东先生、总经理丁贵宝先生、财务总监慕继红女士、副总经理李忻蔚女士、董事会秘书王东川先生关于增持计划的书面说明,上述公司人员拟在未来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团队成员拟根据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奖励方案》将获得业绩奖励的相关金额在未来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董事长蔡卫东、高管丁贵宝、慕继红、李忻蔚、王东川以及其他69名核心团队成员拟增持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蔡卫东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10,170,1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75%。丁贵宝持有公司股份6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94%。慕继红、李忻蔚、王东川未持有公司股份。
2、其他69名核心团队成员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67,7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41%。
3、上述董事、高管人员在本次公告前的12个月内均未披露增持计划,在本次公告前的6个月内均不存在减持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公司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也为了进一步激发公司核心团队成员的责任感、使命感,强化目标责任意识,使其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结合,努力促进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步增长,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4,228万元人民币。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实施期限:2022年4月29日至10月28日,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期限可予以顺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增持主体通过资管产品“华泰资管航锦科技家园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增持计划。
5.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计划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6、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特定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7、本次增持股份锁定期:自此次增持计划增持完成之日起锁定6个月。
8、相关承诺:上述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股价的波动、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筹措到位以及窗口期可能影响增持计划的具体实施,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风险状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增持金额下限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