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4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22-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依据财政部2021年12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企业按照上述要求对有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解释第15号,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消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

根据解释第15号,企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四、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张传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才发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峰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张传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才发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传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才发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峰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传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才发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峰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传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才发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峰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传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才发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峰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2-050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传卫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综上,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2-051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连玉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综上,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