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朱胜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阳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阳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朱胜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阳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阳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朱胜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阳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阳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2-020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盛达大厦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远程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5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董事赵庆先生、王学武先生、赵敏女士、张开彦先生现场出席会议;董事赵彦全先生,独立董事马晓东先生、钟宏先生、栾甫贵先生以远程会议的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副董事长赵庆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21)详见2022年4月29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详见2022年4月29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详见2022年4月29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2022年4月29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详见2022年4月29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3)详见2022年4月29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9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2-022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董事变更的情况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朱胜利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朱胜利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朱胜利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何职务。朱胜利先生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的依法规范运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朱胜利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在补选董事长之前,由副董事长赵庆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胜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朱胜利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连续多年被评为公司先进工作者。朱胜利先生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和可持续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公司董事会对朱胜利先生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原独立董事马晓东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为确保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马晓东先生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后一直正常履职。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四汝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提名陈永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陈四汝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补选陈永生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陈永生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本人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张开彦先生和周阳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张开彦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并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分管法务及产业并购业务;周阳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周阳女士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何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张开彦先生、周阳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开彦先生、周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张开彦先生与周阳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连续两年被评为公司先进工作者。公司董事会对张开彦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周阳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薇女士担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聘任邓启恩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简历附后),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薇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王薇女士的通讯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10-56933771
传真:010-56933779
电子邮箱:wangwei@sdjt.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158号盛达大厦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董事长朱胜利先生辞职原因进行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对补选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9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简历
陈四汝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首席顾问;中衡一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伙人。现任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金融专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陈四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陈四汝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陈永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博士后,具备全国统一律师资格,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中外法学》《政法论坛》等学术杂志发表学术论文一百多篇。曾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等多项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兼任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侦查行为研究会常务理事、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前海研究基地学术委员会委员、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深圳市检察院等社会职务,并兼任清华大学证据法研究中心研究员等学术职务。
陈永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陈永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王薇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中级经济师,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王薇女士已于2015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东易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天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西安奥华电子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王薇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邓启恩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北京泓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融资部总经理;深圳新华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CFO兼华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董事。
邓启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邓启恩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2-023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6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158号盛达大厦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董事第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6日、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按照相关规定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股东账户卡(如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如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如有)、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请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在信函或传真发出后与公司电话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年5月18日9:30至17:30,采取信函或传真登记的须在2022年5月18日17:3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158号盛达大厦,邮编:100079
2、联系人:孙梦瀛
3、电话:010-56933771
4、传真:010-56933779
5、邮箱:sunmengyingwork@163.com
(五)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为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为保护股东健康,降低感染风险,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对进入人员进行防疫管控,参加现场会议人员需登记并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不配合防疫工作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备个人防疫用品,做好往返途中的防疫措施。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603”,投票简称为“盛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投票,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
注:1、委托人可在上述提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打“√”,作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3、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4、本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或自行打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2-021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