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4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2、利润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赵晓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静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利强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赵晓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静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利强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35 证券简称:天奥电子 公告编号:2022-020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以电话通讯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公司董事长赵晓虎先生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出席,委托副董事长徐建平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徐建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提交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35 证券简称:天奥电子 公告编号:2022-021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浩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 年 4月 28 日

证券代码:002935 证券简称:天奥电子 公告编号:2022-022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于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15:00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2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期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6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金牛区盛业路66号107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1名非独立董事、1名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登记时间:

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9:30-11:30,13:30-15:30)

(三)登记地点及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成都市金牛区盛业路66号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610036

联系电话:028-87559309

传 真:028-87559309

联系邮箱:boardoffice@elecspn.com

联系人:高秀婷

(四)会议费用: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 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35”,投票简称为“天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 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 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0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 □无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一、委托股东对会议议案表决如下: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 “√” 为准。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签章):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

委托人证件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935 证券简称:天奥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8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4月2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4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金牛区盛业路66号107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徐建平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计29名,代表股份95,588,1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9544%。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 23名,代表股份3,021,6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27%。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12名,代表股份93,576,4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987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17名,代表股份2,011,6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71%。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结果:同意94,586,6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523%;反对1,00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4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94,979,8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36%;反对60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3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94,979,8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36%;反对60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3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94,979,8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36%;反对60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3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94,979,8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36%;反对60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3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94,979,8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36%;反对60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3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413,3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8688%;反对60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13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315,95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94.4317%;反对608,3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5.56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关联股东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研究所、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413,379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8688%;反对608,3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13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0,315,95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94.4317%;反对608,3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5.56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关联股东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研究所、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413,379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8688%;反对608,3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13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亚新、向芝薇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康达股会字【2022】第0172号)。

特此公告。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

证券代码:002935 证券简称:天奥电子 公告编号:202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