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4月28日
一、重要内容提示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董事长武勇、总经理胡酃酃、总会计师罗新鹏及财务部长刘启义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二、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非经常性损失以负数列示。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三、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HKSCC NOMINEES LIMITED即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持有公司A股75,907,893股和H股
1,417,204,299股,乃分别代表其多个客户持有。
四、其他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董事长:武勇 总经理:胡酃酃 总会计师:罗新鹏 财务部长:刘启义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董事长:武勇 总经理:胡酃酃 总会计师:罗新鹏 财务部长:刘启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董事长:武勇 总经理:胡酃酃 总会计师:罗新鹏 财务部长:刘启义
(三)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A股简称:广深铁路 股票代码:601333 公告编号:2022-006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2年4月12日以书面文件形式发出。
(三)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在本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为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为9名。
(五)会议由董事长武勇先生主持,全体董事出席会议,全体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通知中所列事项经逐项审议均获得全票通过。其中有关议案详情如下:
1、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并授权董事长签署本季报全文。详情可查阅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s://www.hkexnews.hk/)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通过公司根据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拟定的综合反映本公司2021年度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的20-F表,并同意公司在法定时间内向美国证券及交易委员会备案。详情可查阅美国证监会网站(https://www.sec.gov/)。
3、同意放弃广州铁城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并授权总经理办理与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相关的一切事宜。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认为该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的交易,对独立股东而言属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在关联方一一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董事武勇先生、郭继明先生、胡丹先生和张哲先生对上述决议均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均表示赞成。本事项详情可在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上查阅。
4、同意委托广铁置业开展广州新塘站地块前期工作,并授权总经理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对委托协议作适当修改并签署委托协议。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认为该关联交易按一般商务条款订立,对独立股东而言属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在关联方一一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董事武勇先生、郭继明先生、胡丹先生和张哲先生对上述决议均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均表示赞成。本事项详情可在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上查阅。
特此公告。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333 证券简称:广深铁路 公告编号:2022-007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广州铁城实业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参股公司铁城实业的控股股东广铁集团拟将其持有的铁城实业51%股权无偿转让给其全资子公司羊城实业,本公司拟放弃行使上述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过去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本公司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公司放弃上述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不影响本公司持有的铁城实业的股权比例,不会导致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本公司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州铁城实业有限公司(简称“铁城实业”)为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目前持有其49%股权,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铁集团”)持有其51%股权。广铁集团为进一步理顺非运输企业出资关系,拟将其持有的铁城实业51%股权无偿转让给其全资子公司广东羊城铁路实业有限公司(简称“羊城实业”)。经综合考虑了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背景以及本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后,本公司拟放弃行使上述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于本公告日,广铁集团持有本公司37.12%股权,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羊城实业亦为广铁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市规则及相关指引,广铁集团和羊城实业均为本公司的关联人,本公司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本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情形。
本次交易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不需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一)广铁集团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151号
法定代表人:武勇
注册资本:24,925,403万元
主要经营范围:组织管理铁路客货运输、科技与其他实业开发;承办陆运进出口业务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铁路内外建筑工程的勘测设计、施工和维修;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等。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最近一年(2021年)主要财务指标:资产总额为人民币72,323,681万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42,494,616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8,842,616万元。
(二)羊城实业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羊城铁路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8号
法定代表人:陈穗生
注册资本:30,304万元
主要经营范围:铁路运输辅助服务,联运,装卸搬运,物业租赁,场地租赁;物流园区投资、建设、运营与管理;物业管理;经营广告业务等。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最近一年(2021年)主要财务指标: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28,547万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119,860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7,764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类别为放弃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交易标的为广铁集团拟转让的铁城实业51%股权。
(二)铁城实业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铁城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铁路天河东站林和西路108号
法定代表人:陈穗生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停车场经营。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9%。
最近一年(2021年)主要财务指标(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资产总额为人民币38,540万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35,034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637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412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主要是广铁集团根据铁路行业对非运输企业优化整合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理顺非运输企业出资及管理关系,拟将其直接持有的铁城实业51%股权无偿转让给其全资子公司羊城实业,转让完成后,羊城实业将成为铁城实业的控股股东,广铁集团则成为铁城实业的实际控制人。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享有上述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但经综合考虑了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背景以及本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后,本公司拟放弃行使上述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本公司不会与广铁集团或铁城实业签署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的协议。本公司将根据广铁集团或铁城实业的合理需求,在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向其发出本公司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并拟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书面通知。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放弃上述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不影响本公司持有的铁城实业的股权比例,不会导致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本公司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广州铁城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在对该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四名关联董事武勇、郭继明、胡丹、张哲均回避了表决,其他五名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一致表决同意该项议案。
就本次关联交易,本公司3名独立董事马时亨、汤小凡和邱自龙已在董事会召开前认可将有关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并在董事会上就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及公平性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项交易乃按一般商务条款订立,对独立股东而言属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无须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不需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特此公告。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 28日
证券代码:601333 证券简称:广深铁路 公告编号:2022-008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广州新塘站地块前期工作
委托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州市增城区有意根据相关土地政策对新塘站地块盖板建设区域及周边土地进行整合,本公司拟就新塘站地块盖板工程建设项目所涉及的本公司部分权属土地,委托广铁置业开展相关前期工作,服务费用预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过去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本公司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符合公平交易原则,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以及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 本次交易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因政策变化、铁路建设规划使用、铁路用地管理部门不予同意开发、政府无收储意愿等原因,导致交易中止并提前解除协议的可能,但本公司不用承担违约责任,亦不需要支付任何服务费用。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州市为提升广州东部交通枢纽综合服务功能,拟在新塘站地块实施盖板工程建设项目,目前广州市增城区有意根据相关土地政策对盖板建设区域及周边土地进行整合。因本次土地整合涉及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共约51.2亩的权属土地(简称“该地块”),其中新塘站拟建盖板下方区域权属土地约19.4亩(简称“地块一”),盖板南侧土地约31.8亩(简称“地块二”),两块地现状均为工业用地。为做好所涉土地的整合工作,努力实现本公司铁路土地资产增值和收益最大化,本公司拟委托广州铁路地产置业有限公司(简称“广铁置业”)开展相关前期工作,根据双方已签订的委托服务协议约定,服务费用预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于本公告日,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铁集团”)持有本公司37.12%股权,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广铁置业亦为广铁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市规则及相关指引,广铁置业为本公司的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本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情形。
本次交易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不需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广州铁路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共和路9号
法定代表人:吴晓东
注册资本:27,796万元
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房屋拆迁服务;物业管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建材、装饰材料批发与零售;园林绿化工程服务等。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最近一年(2021年)主要财务指标:总资产174,460万元,净资产31,98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73,491万元,净利润4,844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类别为委托业务,交易标的为就广州新塘站地块盖板工程建设项目所涉及的本公司部分权属土地开展相关前期工作。
(二)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平等互利的定价原则,由交易双方在综合考虑广铁置业将会投入的预计成本和资源(包括技术和人力)、项目运作难度以及广铁置业在相关项目运作能力和运作经验的基础上,经双方谈判协商确定,服务费用预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委托工作目标
1、地块一:政府对地块一批复规划用途为交通场站用地兼容商务及居住用地,综合容积率为2.11、商住比1:7.8。后续的工作主要聚焦在交储条件及补偿的标准谈判,保障本公司的交储补偿利益(最终交储补偿标准与增城区政府协商确定)。地块一获得交储盖上空间补偿后,盖下土地仍按原出让性质继续由本公司使用,不发生权属变更。
2、地块二:本协议项目拟调规方向为具有较大开发价值的住宅和配套商业等业态(最终业态以政府正式批复为准),努力实现收益最大化。本公司要求本项目综合容积率≥2.1、商住比不高于1:9。
(二)委托工作内容
本公司委托广铁置业完成该地块土地交储补偿项目在铁路用地行业审批工作、用地规划调整、征拆补偿方案编制、征拆结案手续等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完成该地块地下管线摸查,用地范围内不动产查册,土地勘查定界;
2、完成该地块土地交储补偿方案的编制并按铁路用地规定提报铁路用地行业审查,取得铁路用地行业批准;
3、确定地块二的收储规划条件(综合容积率≥2.1、商住比不高于1:9),取得政府批准意见;
4、完成现状土地资产评估(评估公司由本公司选择确定),组织编制项目土地处置方案,完成项目土地处置方案审批手续;
5、向地方政府争取土地交储补偿收益优惠政策,协助本公司确定土地交储补偿收益金额,协助政府完成用地结案,与地方政府完成收储补偿协议签订并取得交储补偿款项。
(三)服务费用计算
1、根据目前该地块的工业用途及附着物现状,由本公司选取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该地块的现状价值进行评估,由此确定该地块的现状价值(V1)。
2、在本协议项目实施过程中因政策变化、铁路建设规划使用、铁路用地管理部门不予同意开发、政府无收储意愿等原因,导致本该地块不具备开发条件时或政府正式批复本协议项目综合容积率<2.1时,本公司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本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公司不支付广铁置业任何服务费用,广铁置业前期投入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3、当本协议项目政府正式批复综合容积率≥2.1,本公司根据该地块土地交储实际取得收入(V),结合该地块土地现状价值(V1)的增值倍数,按以下计算区间的比率分段累进计算服务费:
(1)V在(V1)1倍至2倍间(含2V1)的部分为3%;
(2)V在(V1)2倍至3倍间(含3V1)的部分为6%;
(3)V在(V1)3倍至4倍间(含4V1)的部分为9%;
(4)V在(V1)4倍至5倍间(含5V1)的部分为12%;
(5)V在(V1)5倍以上的部分为20%。
按上述区间分段计算、各段累加的服务费用总额,预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四)费用支付方式
在本公司取得该地块款项(全额到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向广铁置业一次性支付服务费用,支付的服务费用为含税价。
(五)协议生效时间及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立即生效,期限为24个月。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本公司主营业务为交通运输业,没有配套土地综合开发专业部门和人员开展项目铁路用地行业审批、土地调规转性等专业性工作,而广铁置业作为广铁集团所属的以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物业管理于一体的综合类房地产开发企业,不仅拥有铁路用地良好的项目运作能力和丰富的项目运作经验,而且能够充分发挥广铁集团等铁路相关方在铁路建设协调工作中的主导地位,有利于在与地方政府的协调过程中争取保障本公司土地收益最大化。
本次交易有利于本公司充分利用地方政府对土地整合的契机,努力盘活铁路土地资产,实现铁路土地资产增值和收益最大化,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符合公平交易原则,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以及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委托广铁置业开展广州新塘站地块前期工作的议案》。在对该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四名关联董事武勇、郭继明、胡丹、张哲均回避了表决,其他五名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一致表决同意该项议案。
就本次关联交易,本公司3名独立董事马时亨、汤小凡和邱自龙已在董事会召开前认可将有关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并在董事会上就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及公平性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项交易乃按一般商务条款订立,对独立股东而言属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无须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不需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特此公告。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333 证券简称:广深铁路 公告编号:2022-009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6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适用于H股股东的股东周年大会通知、出席回执及授权委托书将另行公告、寄发。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6月16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和平路1052号本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6月16日至2022年6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2、4、5和7项议案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会议资料》;第3和6项议案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份按照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编制的H股股东通函,将寄发予本公司H股股东,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会计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于2022年5月27日或之前,将出席股东大会的出席回执连同所需登记文件送达本公司注册地址。回执可采用来人、来函或传真送递。
(二)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三)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四)股东使用之出席回执及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附件2。
六、其他事项
(一)依据各级政府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工作要求,为保障参会人员身体健康,维护股东权益,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现场参会人员,请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参会地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 隔离、观察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确保在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的情况下参会。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对现场参会人员采取必要的疫情防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事前登记报备,现场验证“健康码”、“行程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行体温监测和消毒,要求全程佩戴口罩,与其他出席者保持一定的座位距离等。对于出现发热等症状、不按照要求佩戴口罩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人员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三)大会会期预期不超过一天,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费用、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和平路1052号
联系人:唐向东
电 话:86-755-25588150
传 真:86-755-25591480
(五)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照当时的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出席回执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1:出席回执
出席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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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6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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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333 证券简称:广深铁路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2-021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金海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金海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以及在公司兼任的其他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金海先生所负责的工作公司已做妥善安排,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对金海先生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北京植信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销售业务的公告
因中植集团整合旗下基金销售机构,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已统一至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基金”)。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上述三家销售机构协商一致,自2022年5月5日起终止上述三家销售机构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相关销售业务。
在上述三家销售机构持有本公司旗下基金的投资者及其持有份额已转托管至中植基金,并由中植基金提供后续服务。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180-888
公司网址:http://www.zzfund.com
2、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21-0588(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址:www.sc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投资者申购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9日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代销机构代理销售旗下基金的公告
因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三家代销机构”)整合至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基金”),经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三家代销机构协商一致,决定自2022年4月29日起终止三家代销机构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所有公募基金,届时投资者将无法通过三家代销机构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申购、定投、转换、赎回等业务。
已通过三家代销机构持有本公司旗下基金的投资者及其持有份额将转托管至中植基金,由中植基金提供后续服务。
本公司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对本公告享有解释权。投资者可通过中植基金和本公司的客服热线或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1、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80-888
网址:www.zzfund.com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9888
网址:www.ctfund.com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