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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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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恒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2022-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46版)

3、2022年4月27日,上市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并发出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4、2022年4月27日,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5、2022年4月27日,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毛铁军、永诚贰号、瑞浦投资、唐千军、王智全、罗孝福和马倩签署了《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二)交易对方的决策过程

1、2021年12月15日,瑞浦投资召开合伙人会议,决议同意参与本次交易; 2021年12月15日,永诚资本召开投委会,决议同意本次交易;同时,北京智科总经理决定同意本次交易。

2、2021年12月22日,本次交易的全体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签署了关于本次交易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3、2022年4月27日,本次交易的全体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签订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4、2022年4月27日,交易对方毛铁军、永诚贰号、瑞浦投资、唐千军、王智全、罗孝福和马倩与上市公司签订了《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三)新浦自动化的决策过程

2021年12月15日,新浦自动化召开董事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将100.00%股权转让给豪森股份。

2021年12月20日,新浦自动化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将100.00%股权转让给豪森股份。

(四)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获得的批准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构成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

本次交易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或注册,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一)本次交易的总体情况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毛铁军、唐千军等8名交易对方持有的新浦自动化100.0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新浦自动化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交易对方名单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交易以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根据万隆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对新浦自动化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最终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根据收益法评估结果,新浦自动化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评估值为27,300.00万元,较母公司净资产5,995.30万元,增值21,304.70万元,增值率355.36%;较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5,817.94万元,增值21,482.06万元,增值率369.24%。

经交易各方一致同意,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金额为26,750.00万元,全部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交易对价,同时,豪森股份拟通过竞价方式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已扣除北京智科现金增资入股标的公司对应的交易价格)的100.00%,所募集的配套资金拟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的重组相关费用,并用于上市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及标的公司项目建设。募集配套资金的生效和实施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生效和实施为条件,但最终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1、交易价格和定价依据

万隆评估以2021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分别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新浦自动化进行了评估,并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标的资产的最终评估结果。

根据万隆评估出具的万隆评报字(2022)第10202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在持续经营前提下,新浦自动化100%的股权评估值为27,300.00万元,经交易各方一致同意,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金额为26,750.00万元。

2、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首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1年12月23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为25.99元/股,不低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股份完成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支付方式和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数量

本次交易对价全部以股份方式支付。根据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及确定的标的资产交易价格计算,本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合计为10,292,416股。具体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如下:

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股份完成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股份数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4、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和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发行的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上市地点为上交所科创板。

5、股份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对象为毛铁军、永诚贰号、北京智科、瑞浦投资、唐千军、王智全、罗孝福和马倩等8名新浦自动化股东。

6、股份锁定期安排

毛铁军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此外,其于前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60个月内,合计可转让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0%,如发生因履行《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约定向上市公司补偿股份的情形,则其于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后的60个月内可转让的股份数量为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剩余股份的50%。

永诚贰号、瑞浦投资、唐千军、王智全、罗孝福和马倩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于2022年12月8日前实施完毕,则北京智科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于2022年12月8日后实施完毕,则北京智科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7、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与业绩承诺人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毛铁军、永诚贰号、瑞浦投资、唐千军、王智全、罗孝福和马倩为业绩承诺方,其承诺如下:

业绩承诺方承诺标的公司于2022年、2023年、2024年各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累计不低于7,800.00万元,对应业绩补偿期间各年度标的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800.00万元、2,500.00万元和3,500.00万元。如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对于协议约定的业绩补偿安排有不同意见的,业绩承诺方同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的意见对业绩补偿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交易各方同意,分别在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各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由上市公司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专项审核报告》的出具时间应不晚于上市公司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出具时间,上市公司应当在相应年度的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标的公司的实际净利润与业绩承诺方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

本次交易的业绩补偿安排为业绩补偿期满后4个月内一次性确定是否触发业绩补偿及具体应补偿金额。若业绩补偿期满后,标的公司经审计的累计实际净利润实现数不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90%,则不触发业绩补偿;若业绩补偿期满后,标的公司经审计的累计实际净利润实现数不足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90%的,则业绩承诺方同时作为补偿义务人应向上市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相应计算公式:业绩承诺补偿金额=(业绩补偿期间合计承诺净利润数-业绩补偿期间合计实际净利润数)÷业绩补偿期间合计承诺净利润数×标的资产的交易金额总额。

业绩补偿应优先以股份进行补偿,业绩承诺方所持股份不足以补偿的,由业绩承诺方以等额现金方式补足。以股份进行补偿的,应补偿股份数=应补偿金额÷本次交易的每股发行价格;以现金进行补偿的,应补偿现金金额=应补偿金额-以股份补偿方式支付的业绩补偿金额。

业绩承诺方同意,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履行完毕前,各业绩承诺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不得对外质押。

8、减值测试及补偿

在补偿期限届满后的四个月内,上市公司应当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减值测试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如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补偿期限内已补偿总金额(已补偿股份总数×每股发行价格+应补偿现金金额),则业绩承诺方将另行向上市公司补偿股份;

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期末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数×每股发行价格-应补偿现金金额)/每股发行价格,前述公式中的减值额为标的资产在本次交易中的作价减去期末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补偿期限内标的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当期股份不足补偿的部分,业绩承诺方应以现金方式补偿。

9、补偿上限

各业绩承诺方补偿总额不超过各业绩承诺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及通过该部分股份取得的股利(包括股票股利和现金股利)。

10、超额业绩奖励

如业绩补偿期间内标的公司三年合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总额超过承诺合计净利润总额的,上市公司同意在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满且业绩补偿期最后一年(即2024年)《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向标的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进行奖励,主要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奖励名单由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总经理共同综合考量主要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的业绩考核情况和对公司的贡献情况确定。

奖励金额=(业绩补偿期间合计实际净利润数-业绩补偿期间合计承诺净利润数)×30%。各方一致同意,前述30%奖励金额中用于奖励标的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奖励总额(含税)不超过本次交易作价的20%。

(1)设置业绩奖励的原因

设置业绩奖励主要是为了保证标的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的稳定性,调动其经营管理的积极性,有利于激发标的公司经营层员工发展业务的动力,为标的公司实现预期甚至更高的盈利水平打下坚实的基础,有利于实现标的公司利润最大化,保障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2)设置业绩奖励的依据和合理性

本次交易中业绩奖励的设置以交易各方在证监会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基础上协商并签订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为依据。

本次超额业绩奖励金额为补偿期间内标的公司三年合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总额超过承诺合计净利润总额的部分的30%,同时奖励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作价的20%。奖励对象为标的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主要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奖励名单由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总经理共同综合考量主要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的业绩考核情况和对公司的贡献情况确定。

本次交易超额业绩奖励金额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的要求,对标的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进行奖励也有利于新浦自动化未来核心团队的稳定性。本次业绩奖励是以标的公司实现超额业绩为前提,奖励金额是在完成既定承诺业绩的基础上对超额净利润的分配约定,奖励标的公司员工的同时,上市公司也获得了标的公司带来的超额回报。

因此,本次交易设置的超额业绩奖励方案充分考虑了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对标的公司经营层员工的激励效果、超额业绩贡献、经营情况等多项因素,经上市公司与交易各方基于自愿、公平交易的原则协商一致后达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亦符合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一般交易惯例,具有合理性。

(3)相关会计处理及对上市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超额业绩奖励应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并在标的资产减值测试完成后计算并支付。此次业绩奖励在标的公司超额业绩完成后才会支付,可视为上市公司为标的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和核心员工在本次收购后提供的服务而支付的报酬。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一一职工薪酬》第二条规定:“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本次超额业绩奖励对象为标的公司核心团队员工,该项支付安排实质上是为了获取员工服务而给予的激励和报酬,故应作为职工薪酬核算。在每一年末根据截至该年末的实际业绩与承诺业绩之间的差异,对照业绩奖励条款,测算截至本年末为止应承担的超额奖励金额,确认为当期费用。

根据业绩奖励安排,在业绩承诺期满后进行业绩奖励,将增加标的公司的相应成本费用,进而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但上述业绩奖励是以标的公司实现超额业绩为前提,奖励金额是在完成既定承诺值的基础上对超额净利润的分配约定。奖励标的公司员工的同时,上市公司也获得了标的公司带来的超额回报。本次交易方案设置业绩奖励机制,有助于提高标的公司经营层员工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标的公司和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因此不会对标的公司、上市公司未来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11、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完成日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的上市公司全体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三)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及发行数量

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21,500.00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中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已扣除北京智科现金增资入股标的公司对应的交易价格)的100.00%。

募集配套资金的最终发行股份数量将在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按照《科创板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竞价结果确定。

2、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上市地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上市地点为上交所科创板。

3、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采取竞价发行的方式。

4、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均价的8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最终发行价格将由上市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监管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股份完成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5、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锁定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若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而新增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其锁定期亦参照上述约定执行。

若上述锁定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则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6、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1,500.00万元,具体用于以下用途:

单位:万元

四、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等的认定

(一)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交易对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预计均不超过5%,不构成上市公司的潜在关联方。根据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中豪森股份拟购买新浦自动化100.00%股权,根据豪森股份、新浦自动化经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数据以及本次交易价格情况,相关财务比例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上表数据结果,本次交易相关指标均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因此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因此须经上市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董德熙、赵方灏和张继周,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不会发生变化,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前后,豪森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控制股份情况如下: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交易对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预计均不超过5%,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董德熙、赵方灏和张继周,三人仍然控制上市公司53.07%的股份。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制权不发生变化。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新浦自动化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以及按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架构编制的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如果本次交易得以实施,上市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长,根据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豪森股份总资产规模增长16.57%,净资产增长24.66%,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和抗风险能力均有所提升。同时,上市公司的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也有所增强,根据备考合并利润表,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了12.4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了24.31%。

六、本次交易业绩承诺及补偿的可实现性

(一)业绩承诺的合理性

本次交易业绩承诺方承诺标的公司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800万元、2,500万元和3,500万元,上述业绩承诺为交易对方根据新能源汽车增长速度、下游动力锂电池发展行业需求、标的公司历史业绩、标的公司在手订单等情况作出的,与标的公司历史业绩相比不存在异常增长,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发展规律。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1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为352.1万辆,同比增长157.5%,过去五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47.3%。此外,从新能源车的销售渗透率来看,2021年我国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为14.8%,较2020年的5.4%提升显著。据高工锂电GGII数据,受益于新能源汽车市场的爆发,2021年我国动力锂电池出货量达到220GWh,同比增长175.0%,2016-2021年年均复合增长率高达48.2%。据GGII预测,2022年我国动力锂电池市场将继续高速增长,出货量有望超过450GWh。

随着国内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兴起和动力锂电池行业的发展,与标的公司同处于动力锂电池行业的可比上市公司的业绩增长变动趋势正反应了行业的发展趋势,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均为公开披露信息

如上表所示,三年内,先导智能、赢合科技、杭可科技和利元亨均呈现较大幅度增长。因此,目前国内的动力锂电池行业仍然处于行业高速增长期,业绩承诺方所做出的业绩承诺具有合理性。

(二)补偿协议签署情况

2022年4月27日,豪森股份与毛铁军、永诚贰号、瑞浦投资、唐千军、王智全、罗孝福和马倩签署《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其中甲方为豪森股份,乙方为毛铁军等7名新浦自动化股东。

1、业绩承诺补偿期间及承诺净利润

根据上市公司与业绩承诺人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毛铁军、永诚贰号、瑞浦投资、唐千军、王智全、罗孝福和马倩为业绩承诺方,其承诺如下:

业绩承诺方承诺标的公司于2022年、2023年、2024年各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累计不低于7,800.00万元,对应业绩补偿期间各年度标的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800.00万元、2,500.00万元和3,500.00万元。如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对于协议约定的业绩补偿安排有不同意见的,业绩承诺方同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的意见对业绩补偿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2、补偿数额确定原则

交易各方同意,分别在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各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由上市公司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实际净利润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专项审核报告》的出具时间应不晚于上市公司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出具时间,上市公司应当在相应年度的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标的公司的实际净利润与业绩承诺方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

3、补偿金额计算公式

本次交易的业绩补偿安排为业绩补偿期满后4个月内一次性确定是否触发业绩补偿及具体应补偿金额。若业绩补偿期满后,标的公司经审计的累计实际净利润实现数不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90%,则不触发业绩补偿;若业绩补偿期满后,标的公司经审计的累计实际净利润实现数不足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90%的,则业绩承诺方同时作为补偿义务人应向上市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相应计算公式:业绩承诺补偿金额=(业绩补偿期间合计承诺净利润数-业绩补偿期间合计实际净利润数)÷业绩补偿期间合计承诺净利润数×标的资产的交易金额总额。

业绩补偿应优先以股份进行补偿,业绩承诺方所持股份不足以补偿的,由业绩承诺方以等额现金方式补足。以股份进行补偿的,应补偿股份数=应补偿金额÷本次交易的每股发行价格;以现金进行补偿的,应补偿现金金额=应补偿金额-以股份补偿方式支付的业绩补偿金额。

4、补偿措施的实施

若标的公司业绩补偿期间三年合计实际净利润未达到补偿协议的约定,业绩承诺方需按照上述约定以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的,则上市公司应在业绩补偿期最后一年(即2024年)《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20个工作日内,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计算业绩承诺方应补偿的股份数量,业绩承诺方需将持有的该等数量的上市公司股份划转至上市公司董事会指定的专门账户进行锁定,该部分被锁定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也不享有股利分配权。

在确定应补偿股份数量并完成锁定手续后,上市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就锁定股份的回购及后续注销事宜召开股东大会。若该等事宜获得股东大会通过,上市公司将以总价1元的价格定向回购专户中存放的全部锁定股份并予以注销;若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该股份回购议案,则上市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10个交易日内书面通知业绩承诺方,业绩承诺方应在接到通知后5个交易日内将等同于上述应回购数量的股份无偿转让给上市公司该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其他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数量占股权登记日扣除业绩承诺方持有的股份数额后的股份数量的比例获得股份。

如发生需要业绩承诺方进行现金补偿情形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该等情形发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通知业绩补偿方其应补偿的现金,业绩补偿方在收到通知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将补偿金额一次性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业绩承诺方同意,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履行完毕前,各业绩承诺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不得对外质押。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4月2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9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众惠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众惠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惠基金”)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22年4月29日起新增众惠基金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4月29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众惠基金办理下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等业务。

二、重要提示

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上述列表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以基金公告为准,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基金公告要求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三、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众惠基金申购或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基金,享受费率优惠,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众惠基金所有,请投资者咨询众惠基金。本公司对其申购费率、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业务的申购补差费率均不设折扣限制,优惠活动的费率折扣由众惠基金决定和执行,本公司根据众惠基金提供的费率折扣办理,若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变更,以众惠基金的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众惠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391818

网址:www.hyzhfund.com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9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平安惠澜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22年4月29日起新增以上机构为以下产品的销售机构。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4月29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以上机构办理以下产品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二、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或定期定额申购、转换上述基金,享受费率优惠,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销售机构所有,请投资者咨询销售机构。本公司对其申购费率、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以及转换业务的申购补差费率均不设折扣限制,优惠活动的费率折扣由销售机构决定和执行,本公司根据销售机构提供的费率折扣办理,若销售机构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变更,以销售机构的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三、重要提示

1、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上述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的每期最低扣款金额详见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要求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参见本公司网站的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9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平安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

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22年5月5日起新增以上机构为平安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5645)的销售机构。

特别提示:平安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售日期为2022年5月5日至 2022年5月18日。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2、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515988

网址:www.ewww.com.cn

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336

公司网址: www.ctsec.com

4、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7121212

网址:www.dtsbc.com.cn

5、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5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6、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60

网址:www.nesc.cn

7、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8、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30

网址:http://www.dwzq.com.cn/

9、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09

网址:www.dxzq.net

10、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1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1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5或02095575

网址:www.gf.com.cn

13、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3

网址:www.ghzq.com.cn

1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10

公司网址:www.gjzq.com.cn

15、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0

网址:www.glsc.com.cn

16、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85

网址:www.grzq.com

17、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56080

网址:www.gszq.com

1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 : 95521 / 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19、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20、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8

网址:http://www.gyzq.com/

2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22、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6088

网址:www.cnht.com.cn

23、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18

网址:www.hazq.com

24、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9898

网址:https://www.cnhbstock.com/

25、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26、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6007

公司网址:www.jhzq.com.cn

27、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60-8866

网址:www.kysec.cn

28、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76

公司网址:www.mszq.com

29、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86

网址:www.njzq.cn

30、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1-8

网址:www.stock.pingan.com

31、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66-1618、95573

网址:www.i618.com.cn

32、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8-918-918

网址:www.962518.com

33、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3、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34、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3、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35、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81

网址:www.sczq.com.cn

36、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91/400-800-5000

网址:http://www.tfzq.com

37、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22

网址:www.wlzq.cn

38、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82

网址:www.west95582.com

39、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55

网址:www.swsc.com.cn

40、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99

网址:www.xsdzq.cn

41、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4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43、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4

网址:http://www.ykzq.com

4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666-888

网址:www.cgws.com

45、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4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4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888/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48、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2、400-600-8008

网址:http://www.ciccwm.com

49、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50、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51、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sd.citics.com

5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53、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gzs.com.cn

54、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20-8888

网址:https://www.bocichina.com/

55、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9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平安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

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新华信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青岛意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22年5月5日起新增以上机构为平安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5645)的销售机构。

特别提示:平安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售日期为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5月18日。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5、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19

网址:www.jsbchina.com

6、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4

网址:www.nbcb.com.cn

7、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6588

网址:www.qdccb.com

8、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8-1016

网址:www.fundhaiyin.com

9、深圳新华信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005767

网址:www.xintongfund.com

10、青岛意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12-3303

网址:https://www.yitsai.com

11、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电话:4000125899

网址:www.zscffund.com

1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