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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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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修订稿)

2022-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独立财务顾问、保荐机构■

二〇二二年四月

释 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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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业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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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预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公司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1、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预案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本次分拆上市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分拆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监管机构的批准。

3、本次分拆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分拆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声明

本次分拆的证券服务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保证宝钢股份在本预案中引用本机构所出具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机构及经办人员审阅,确认本预案不致因上述引用内容而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分拆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证券服务机构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次分拆的证券服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认本次分拆的预案不致因完整准确地引用本所出具的相关报告而导致在相应部分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若安永未能勤勉尽责,导致本所出具的相关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预案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分拆方案简介

宝钢股份拟将其控股子公司宝武碳业分拆至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分拆完成后,宝钢股份股权结构不会发生变化,且仍将维持对宝武碳业的控股权。

通过本次分拆,宝钢股份将进一步聚焦钢铁主业,更好地践行“做钢铁业高质量发展的示范者,做未来钢铁的引领者”的使命;将宝武碳业打造成为公司下属独立的碳基新材料业务上市平台,通过创业板上市加大碳基新材料业务的进一步投入,实现该板块的做大做强,增强宝武碳业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下转106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