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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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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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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分拆发行上市方案介绍

本次发行上市方案拟定为:

(一)上市地点:深交所创业板。

(二)发行股票种类: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股票面值:1.00元人民币。

(四)发行对象:符合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关相关资格要求的询价对象以及已在深交所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投资者(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禁止者除外)。

(五)发行上市时间:宝武碳业将在深交所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后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发行,具体发行日期由宝武碳业股东大会授权宝武碳业董事会于深交所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后予以确定。

(六)发行方式:采用网下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者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七)发行规模:本次发行前宝武碳业股本为750,000,000股,本次发行股数占宝武碳业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5%,即本次发行股份数不超过250,000,000股(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且以相关证券监管机构批准注册后的数量为准)。本次发行不存在宝武碳业股东公开发售股票的情形。宝武碳业与主承销商可协商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5%;宝武碳业股东大会授权宝武碳业董事会根据有关监管机构的要求、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资金需求量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八)定价方式:通过向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通过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或者在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后,通过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九)发行时实施战略配售:本次发行及上市如采用战略配售的,战略投资者获得配售的股票总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及上市股票数量的30%,战略配售是否最终实施将视项目推进情况及资本市场环境等因素综合确定。

(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根据宝武碳业的实际情况,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兰州负极材料项目、宝化湛江湛江钢铁基地混合法苯酐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等项目(以上合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宝武碳业可根据市场条件、政策调整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具体调整。

(十一)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三、本次分拆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分拆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宝钢股份专注于钢铁业,同时从事与钢铁主业相关的加工配送等业务。宝武碳业主要从事焦油精制产品、苯类精制产品与碳基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焦炉煤气净化服务等业务。宝武碳业的主要业务包括其领域、运营方式与宝钢股份其他业务之间保持较高的独立性,本次分拆不会对宝钢股份其他业务板块的持续经营运作构成实质性影响。

(二)本次分拆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分拆完成后,公司仍将控股宝武碳业,宝武碳业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仍将反映在公司的合并报表中。尽管本次分拆将导致公司持有的宝武碳业股权比例降低,但是通过本次分拆,宝武碳业的发展与创新将进一步提速,进而有助于提升公司未来的整体盈利水平。

(三)本次分拆对公司股权结构影响

本次分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更。

本次分拆完成后,中国宝武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四、本次分拆的决策过程和批准程序

(一)本次分拆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分拆已经履行的决策及批准包括:

1、本次分拆已经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分拆已获得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宝武批复同意。

(二)本次分拆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分拆尚需表决通过或核准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分拆相关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宝武碳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的相关议案尚需宝武碳业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宝武碳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尚需取得深交所批准及履行中国证监会注册程序;

4、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

本次分拆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各方重要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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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分拆的意见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宝武已同意上市公司实施本次分拆。

七、本次分拆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本次分拆过程中上市公司将采取以下安排和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及时、公平披露相关信息及严格履行法定程序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重组管理办法》《分拆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预案披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本次分拆上市的进展情况。

公司已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就分拆事项出具意见。其中独立财务顾问具有保荐机构资格,履行以下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分拆是否符合《分拆规则(试行)》、公司披露的相关信息是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事项进行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出具核查意见,并予以公告;在宝武碳业在创业板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持续督导公司维持独立上市地位,持续关注公司核心资产与业务的独立经营状况、持续经营能力等情况。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如本预案“重大事项提示”之“五、各方重要承诺”所述,中国宝武及相关方已分别就避免同业竞争事项作出承诺。本次分拆后,公司与宝武碳业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宝武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宝武碳业不存在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公司与宝武碳业均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同业竞争的监管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与宝武碳业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如本预案“重大事项提示”之“五、各方重要承诺”所述,中国宝武及相关方已分别就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事项作出承诺。本次分拆后,公司和宝武碳业将继续保证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合理性和公允性,并保持各自的独立性,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四)本次分拆上市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权益

本次分拆完成后,宝武碳业将直接对接资本市场,可利用新的上市平台加大碳基新材料产业核心技术的进一步投入,实现新材料业务板块的做大做强,增强新材料业务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宝武碳业的业绩增长将同步反映到公司的整体业绩中,进而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和稳健性;从价值发现角度,宝武碳业分拆上市有助于其内在价值的充分释放,公司所持有的宝武碳业权益价值有望进一步提升,流动性也将显著改善;从结构优化角度,宝武碳业分拆上市有助于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降低整体资产负债率,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综上,公司分拆宝武碳业至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将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债权人和其他相关方的利益产生积极影响。

(五)股东大会及网络投票安排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同时,为给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便利,公司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可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并将单独统计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

八、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本预案根据目前进展情况以及可能面临的不确定性,就本次分拆的有关风险因素作出了特别说明。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预案所披露风险提示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提示投资者至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浏览本预案全文及中介机构出具的文件。

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分拆时,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本次分拆上市的审批风险

本次分拆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公司及宝武碳业股东大会对本次分拆方案的正式批准、履行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相应程序等。本次分拆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尽管上市公司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保密措施,但在本次分拆过程中,仍存在因上市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等情况而致使本次分拆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可能。

二、市场波动风险

宝武碳业焦油精制产品、苯类精制产品业务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为焦油和粗苯,焦油产量和价格受到上游相关焦化产能的影响,随着焦化行业的去产能不断持续和碳中和相关政策陆续出台,焦油及粗苯价格将受到上游产业的影响,行业存在原料及产品价格波动风险;碳基新材料业务的碳纤维、石墨电极等产品受供需情况影响,亦存在价格波动风险。

面对行业竞争,如未来宝武碳业主要产品需求增长有所放缓,市场供应进一步扩大,市场竞争将进一步加剧,宝武碳业业绩可能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尽管宝武碳业拥有产业链完备、技术工艺先进及循环经济成本优势等核心竞争优势,但如果不能很好地应对未来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可能会对宝武碳业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审计工作尚未完成及财务数据使用风险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宝武碳业就本次分拆上市的审计工作尚未完成,本预案中涉及的宝武碳业主要财务指标、经营业绩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之用。宝武碳业经审计的上市财务数据将在其未来提交深交所创业板的招股说明书及申报材料中予以披露,宝武碳业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可能与本预案披露的情况存在一定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四、宝武碳业业绩波动的风险

宝武碳业整体经营业绩情况受上游原材料价格和下游市场需求影响较大。2019年、2020年及2021年,宝武碳业的盈利情况存在一定波动。根据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2019年和2020年,宝武碳业分别实现净利润约3.46亿元和0.52亿元;2020年受全球新冠疫情影响,化工行业受到较大冲击,行业内企业经营情况出现不同程度下滑乃至出现亏损;2021年,随着新冠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我国整体经济逐步复苏带动化工品市场需求回升,宝武碳业在2021年实现净利润约5.30亿元,盈利能力明显回升。未来,随着化工品市场的变化,不排除宝武碳业业绩发生波动的可能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控股股东控制风险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公司直接持有宝武碳业71.78%股份,为宝武碳业控股股东。本次分拆完成之后,公司持有宝武碳业股份比例仍将超过50%,处于控股地位。如果未来控股股东通过行使表决权或其他方式对宝武碳业发展战略、重大经营和财务决策、重大人事任免和利润分配等方面实施不当控制,将可能会给宝武碳业及其中小股东带来不利影响。

六、股票市场波动风险

股票价格波动与多种因素有关,不仅取决于公司的盈利水平及发展前景,而且也受到市场供求关系、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利率及汇率变化、股票市场投机行为以及投资者心理预期等诸多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存在使公司股票的价格偏离其价值的可能,给投资者带来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选择。

七、不可抗力风险

公司不排除因政治、政策、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给公司及本次分拆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第一章 本次分拆概况

一、本次分拆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分拆上市的背景

1、全面贯彻落实国企深化改革和转型升级的战略要求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2015年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发布《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及一系列国企改革配套文件,形成了“1+N”的政策体系,提出大力推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强调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营效率。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2019年11月8日,为稳妥有序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了《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明确中央企业所属各级子企业通过产权转让、增资扩股、首发上市(IPO)、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等方式,引入非公有资本、集体资本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相关工作参考操作指引。此举意味着央企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有了系统的操作指南,并有望进一步推进以“混资本”促“改机制”。

2020年6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深改委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一2022年)》,这是面向新发展阶段我国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会议指出今后3年是国企改革关键阶段,要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

2021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十四五”规划)。“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指出,要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和战略性重组,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推动国有经济进一步聚焦战略安全、产业引领、国计民生、公共服务等功能,调整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增量资本配置,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集中,向提供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建设和公益性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要求,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深度转换经营机制,对混合所有制企业探索实行有别于国有独资、全资公司的治理机制和监管制度。

宝武碳业已被列入国家发改委第四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单位和国务院国资委“双百企业”综合改革试点企业。根据中国宝武出具的《关于宝武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的批复》(宝武字[2021]281号),宝武碳业已顺利引入战略投资者并完成员工持股,产权关系清晰,基础管理规范,业务相对独立,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成长空间。宝钢股份分拆宝武碳业上市是中国宝武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重要内容,符合中国宝武和宝钢股份的战略要求,符合宝武碳业的实际业务要求。

2、国家政策支持为新材料产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前景

作为国民经济先导性产业和高端制造等重点行业的关键保障,新材料产业的发展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先后被列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重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中国制造2025》十大重点领域,同时还有各部门多方面、多层次的规划和政策大力推动行业发展,新材料产业的地位逐渐提升。碳基新材料作为新材料领域的重要一元,是国家战略性重点支持的对象,促进产业创新发展的政策及指引密集出台。在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碳基材料被纳入“十四五”原材料工业相关发展规划,碳化硅复合材料、碳基复合材料等被纳入“十四五”产业科技创新相关发展规划,以全面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攻克“卡脖子”品种,提高碳基新材料产品质量,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碳基新材料市场空间广阔。

3、宝武碳业战略规划明确,产品定位清晰,具备分拆上市的充分条件

在国家“十四五”规划以及中国宝武“一基五元”战略指引下,宝武碳业已形成明确的战略发展规划,正在按照既定的新材料发展路线,逐步成为中国碳基新材料行业领先者。目前,宝武碳业已具备全国性布局以及明显的产能规模优势,未来,将持续聚焦碳基新材料领域,延伸新材料产业链,着重发展碳纤维、负极材料、石墨电极等产品,实现全产业链发展,形成全系炭材料产品布局。同时,宝武碳业积极推动与下游战略伙伴间的深度合作,拓宽合作维度,创新合作方式,提高协同效率。作为一家可独立面向市场、具备领先市场份额、突出市场影响力和较高行业地位的行业引领者,宝武碳业已具备面向资本市场并上市融资的条件。

4、宝钢股份和宝武碳业行业定位不同,业务相对独立

宝钢股份是全球领先的现代化钢铁联合企业,是全球碳钢品种最为齐全的钢铁企业之一,同时从事与钢铁主业相关的加工配送等业务,拥有上海宝山、武汉青山、湛江东山、南京梅山等主要制造基地。而宝武碳业主要从事焦油精制产品、苯类精制产品与碳基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焦炉煤气净化服务等业务,二者行业区分明显。在关联交易方面,除向宝钢股份采购焦油粗苯及提供焦炉煤气净化服务外,宝武碳业的其他关联采购金额较小,其销售主要面向外部市场,外销占比超过90%,二者业务相对独立。

(二)本次分拆上市的目的

1、巩固碳基新材料领域核心竞争力,深化公司新材料产业布局

目前宝武碳业已成为全球领先的焦油深加工企业,分拆上市有利于提升宝武碳业的品牌知名度及社会影响力,优化宝武碳业的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并提升管理水平,加大对新材料产业核心及前沿技术的进一步投入与开发,保持核心业务的创新活力,增强核心技术实力,实现新材料业务板块的做大做强,增强宝武碳业的盈利能力、市场竞争力与综合优势。宝武碳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将有助于强化公司在新材料应用市场的行业地位和竞争力,有效深化公司在新能源及新材料产业链的战略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资产质量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长远地发展。

2、有利于宝钢股份和宝武碳业各自聚焦主业,进一步提升估值水平,实现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宝钢股份以钢铁为主业,宝武碳业定位于碳基新材料领域,二者业务相对独立,界面清晰。分拆上市有利于宝钢股份和宝武碳业各自聚焦主业,做大做强;有利于提升宝武碳业经营及治理水平;有利于资本市场对公司不同业务进行合理估值,使公司优质资产价值得以在资本市场充分体现,从而提高公司整体市值,实现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3、分拆宝武碳业上市有利于进一步聚焦核心业务,提升专业化业务水平

宝钢股份是全球领先的现代化钢铁联合企业,主业为生产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碳钢薄板、厚板与钢管等钢铁精品;宝武碳业主要从事焦油精制产品、苯类精制产品与碳基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焦炉煤气净化服务等业务。宝武碳业分拆上市后,将进一步提升宝武碳业业务、资产、人员方面的独立性,具备更加独立的市场融资能力、业务发展能力,重点发展碳基新材料业务;同时可依托上市平台整合同类业务,提升专业化水平,优化宝钢股份体系内专业分工。宝钢股份将更加聚焦钢铁主业发展,将核心资金、资源投入钢铁新产品和重大技术研发,提高智慧制造水平,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4、分拆宝武碳业上市有利于深化“四化”发展,提升市场化运作水平

长期以来,中国宝武坚持“资本运作-资产经营-生产运营”三层管理架构,加快专业化整合、平台化运营、生态化协同、市场化发展,探索建立符合自身业务特点的“一总部多基地”管理模式,持续优化各级管理层的功能定位和运作模式。宝钢股份、宝武碳业是资产经营层的核心企业。宝武碳业的分拆上市有助于宝钢股份沿着“四化”核心路径,不断完善和丰富钢铁生态圈,成为高质量发展的资产经营层公司。宝武碳业在煤气精制及焦油粗苯加工业务的基础上,向碳纤维、负极材料、石墨电极等业务领域延伸,将逐步减少与宝钢股份之间的关联交易比例,进一步提升市场化经营能力。同时宝武碳业通过分拆上市依托上市平台,可整合同类业务和加大新材料业务投入,构建自身的产业生态;宝武碳业拟通过上市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的负极材料项目,下游主要需求为新能源方向,亦是宝武碳业市场化发展的重要举措。

5、本次分拆有利于宝武碳业产业做大做强

在国家“十四五”规划以及中国宝武“一基五元”战略指引下,宝武碳业已形成明确的战略发展规划,并按照既定新材料发展路线行进,逐步发展为中国碳基新材料行业领先者。目前,宝武碳业已成为全球领先的煤焦油加工企业,已具备全国性布局以及明显的产能规模优势。未来,宝武碳业将持续聚焦碳基新材料领域,延伸新材料产业链,着重发展碳纤维、负极材料、石墨电极等产品,实现全产业链发展,形成全系炭材料产品布局。本次分拆完成后,宝武碳业可以利用新的上市平台进行产业并购或引入战略投资者,加大对主营业务的进一步投入与开发,保持主营业务创新活力,增强核心技术实力,实现主营业务板块的做大做强,增强宝武碳业的盈利能力、市场竞争力与综合优势。

6、提升新材料业务板块融资效率,发挥子公司上市平台优势

碳基新材料行业属于技术及资金密集型行业,为了拓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新材料市场,扩大市场份额,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宝武碳业需要加快生产基地“精益化、信息化、智能化”改造升级,扩大产能规模,优化供应链管理,提高产出效益,加大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研发力度,以创新驱动企业核心竞争力持续提升。上述碳基新材料业务的扩展,特别是负极材料项目,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技术研发、产品升级和市场开拓,对宝武碳业的资金筹措能力、业务快速开发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因此,宝武碳业迫切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持。

分拆上市后,宝武碳业将实现与资本市场的直接对接,发挥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功能和优势,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融资灵活性、提升融资效率,从而有效降低资金成本,为宝武碳业发挥新材料产业资源优势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宝武碳业拟采用上市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主要应用为新能源领域,具备良好的市场前景;同时,利用募集资金投入,可降低财务费用、优化资本结构、最大化项目效益,重点把握下游新能源等行业的重大机遇,形成碳达峰和碳中和技术储备,建立在新能源等行业领域的优势竞争地位。未来,宝武碳业可借助资本市场平台进行产业并购等各项资本运作,促进宝武碳业业务的跨越式发展。

二、本次分拆上市的发行方案概况

(一)上市地点:深交所创业板。

(二)发行股票种类: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股票面值:1.00元人民币。

(四)发行对象:符合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关相关资格要求的询价对象以及已在深交所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投资者(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禁止者除外)。

(五)发行上市时间:宝武碳业将在深交所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后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发行,具体发行日期由宝武碳业股东大会授权宝武碳业董事会于深交所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后予以确定。

(六)发行方式:采用网下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者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七)发行规模:本次发行前宝武碳业股本为750,000,000股,本次发行股数占宝武碳业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5%,即本次发行股份数不超过250,000,000股(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且以相关证券监管机构批准注册后的数量为准)。本次发行不存在宝武碳业股东公开发售股票的情形。宝武碳业与主承销商可协商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5%;宝武碳业股东大会授权宝武碳业董事会根据有关监管机构的要求、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资金需求量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八)定价方式:通过向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通过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或者在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后,通过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九)发行时实施战略配售:本次发行及上市如采用战略配售的,战略投资者获得配售的股票总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及上市股票数量的30%,战略配售是否最终实施将视项目推进情况及资本市场环境等因素综合确定。

(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根据宝武碳业的实际情况,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兰州负极材料项目、宝化湛江湛江钢铁基地混合法苯酐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等项目。宝武碳业可根据市场条件、政策调整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具体调整。

(十一)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三、本次分拆上市需履行的程序及获得的批准

(一)本次分拆上市方案实施已获得的授权或批准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分拆已经履行的决策及批准包括:

1、本次分拆已经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分拆已获得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宝武批复同意。

(二)本次分拆上市方案尚需获得的批准和核准

1、本次分拆相关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宝武碳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的相关议案尚需宝武碳业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宝武碳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尚需取得深交所批准及履行中国证监会注册程序;

4、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

四、本次分拆上市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本次分拆宝武碳业上市后,公司仍将保持对宝武碳业的控制权,宝武碳业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同时,本次分拆上市后,宝武碳业的融资效率、抗风险能力以及核心技术实力将得以增强,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良影响。

(二)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影响的分析

分拆上市有利于提升宝武碳业的品牌知名度及社会影响力,优化宝武碳业的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并提升管理水平。作为中国宝武“一基五元”战略中新材料板块的重要组成部分,宝武碳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将有助于强化公司新材料业务板块的行业地位、市场份额以及盈利能力,有效深化公司在新材料产业链的战略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资产质量、盈利能力与风险防范能力。

(三)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本次分拆上市方案实施前,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和《上市规则》的要求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相应的议事规则,运作规范,具有健全的组织结构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分拆上市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在维持现有制度持续性和稳定性的基础上,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劵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本次分拆上市不会对现有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产生不利影响。

(四)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分拆上市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没有发生变化。

第二章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二、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坚持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之路,拥有享誉全球的品牌、世界一流的制造水平和服务能力。公司钢铁主业专业生产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碳钢薄板、厚板与钢管等钢铁精品,主要产品被广泛应用于汽车、家电、石油化工、机械制造、能源交通等行业。聚焦核心战略产品群与独有领先产品发展,优化产品结构,推进多基地产线分工,持续保持市场领先地位,从制造、研发、营销、服务四大维度,形成汽车用钢、硅钢、能源及重大工程用钢、高等级薄板、镀锡板、长材等六大战略产品。

(二)公司的竞争优势

公司持续深化改革,加速变革,全面对标找差,打造极致效率,一公司多基地协同优势进一步显现,核心竞争力显著提升,国内碳钢板材领导地位进一步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技术创新、智慧制造、成本控制、用户服务、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品牌建设等方面。

1、技术创新

2021年,公司新产品和重大技术研发方面取得新进展。取向硅钢耐热刻痕中试产线批量生产B23HS080和B23HS085产品;深水钢悬链X65QO立管国产化研制工作通过中海油中期评审认可;成功开发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低残余应力高强度油缸无缝管材;顶煤气循环氧气高炉实现工业试验,喷吹富氢实现工业化应用,短流程工艺汽车板实现批量生产。

2、智慧制造

公司持续推进以“四个一律”为核心的智能化工厂建设,宝山基地硅钢智能产线,青山基地炼钢、热轧2250产线,东山基地三高炉系统智能化产线群与梅山二炼钢智能产线按节点完成建设并相继投运;全面布局数字化升级,推动钢铁制造“558”各领域的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启动制造基地专业数据域建设,建成跨基地的大数据中心;构筑“三跨融合”框架,2021年“三跨”融合的67个项目任务取得阶段成效。

3、成本控制

公司以铁钢极限规模下低成本运行为核心,动态完善算账生产模型,推进制造端挑战极限效率;在限产限能背景下,聚焦极限降本,通过持续开展全工序对标,进一步优化配煤配矿结构,提高铁、钢、轧界面运行效率,提高产品品质,降低质量成本,2021年全年公司成本削减11.5亿元,超进度完成目标。

4、用户服务

公司聚焦高市占,制定推进“百千十”产品新战略(即百万吨级、千元吨钢毛利、十亿元毛利总额),明确“1+1+N”(即1个千万吨级+1个五百万吨级+N个百万吨级)产品族群战略;坚持差异化、同质化产品相结合,推动取向硅钢、彩涂和镀锡的商业模式创新。

5、可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东山基地成功创建超低排A级企业,率先具备废水零排放能力;宝山、东山基地率先实现了100%固废不出厂;宝山基地景观提升年改造新增绿化面积65万平方米,花博会“宝钢花园”荣获“第十届中国花卉博览会卓越贡献奖”;梅山基地成功通过国家AAA级风景旅游区评选;快速建立碳中和工作推进体系,编制《宝钢股份碳达峰与减排行动方案》。

6、品牌建设

公司以“创享改变生活”为品牌口号,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品牌内涵,加强品牌推广的渠道创新和组合传播。通过全方位、立体式、交互式强势传播,有效提升了宝钢品牌面向多平台、多群体的曝光度和影响力,加速推进宝钢品牌海外宣传,打造国际化公众公司形象,为公司深入推进国际化发展战略构建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公司最近三年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公司最近三年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公司最近三年其他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宝武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108.13亿股,占总股本比例为48.56%,通过武钢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9.82亿股,占总股本比例为13.39%,通过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0.77亿股,占总股本比例为0.34%,即中国宝武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138.72亿股,占总股本比例为62.30%,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股权及控制关系情况如下:

注:国务院国资委将持有的中国宝武10%的股权一次性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划转已经完成,中国宝武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控股股东中国宝武基本情况如下:

五、最近三年的控制权变动情况

自上市以来,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一直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制权未发生变动。

六、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七、上市公司合法合规情况及诚信情况

(一)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涉嫌犯罪或违法违规及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情况

最近三年内,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刑事处罚或与证券市场明显相关的行政处罚情况。

(二)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及其他重大失信行为的情况

最近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及其他重大失信行为的情况。

第三章 拟分拆主体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二、历史沿革

三、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公司直接持有宝武碳业71.78%的股份,是宝武碳业的控股股东。中国宝武直接持有公司48.56%的股份,同时通过全资子公司武钢集团持有公司13.39%的股份,通过控股子公司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0.34%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中国宝武可以通过公司控制宝武碳业71.78%的表决权。同时中国宝武持有马钢集团51%的股权,系马钢集团控股股东,中国宝武可以通过马钢集团控制宝武碳业8.22%的表决权。

综上,中国宝武可以通过公司及马钢集团控制宝武碳业合计80%的表决权,系宝武碳业的间接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系宝武碳业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宝武碳业股权及控制关系情况如下:

注:国务院国资委将持有的中国宝武10%的股权一次性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划转已经完成,中国宝武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四、子公司及分支机构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宝武碳业拥有19家控股子公司、4家参股公司、2家分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一)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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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股公司

(三)分公司

五、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一)主营业务

宝武碳业主要从事焦油精制产品、苯类精制产品与碳基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焦炉煤气净化服务等业务。宝武碳业的主要产品为:1、焦油精制产品,包括炭黑、沥青、针状焦及其他油类副产品等;2、苯类精制产品,包括纯苯、甲苯、二甲苯等;3、碳基新材料,包括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负极材料、石墨电极等。宝武碳业的产品被广泛应用于新能源、航空、汽车、冶金、建筑、医药、农药、塑料及染料等领域。

宝武碳业是中国宝武新材料板块中的核心企业,拥有现阶段全球领先的焦油深加工能力,以及广泛的碳基材料研发与生产技术。

(二)主要产品或服务及其变化情况

1、主要产品或服务

(1)焦油精制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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