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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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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001 公司简称:晋控煤业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57,761,791.33元,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753,276,043.42元。按照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75,327,604.34元。公司在按上述标准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截止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677,948,439.08元。公司拟以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67,37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0元(含税),合计分配利润669,480,000.00元,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入下一年度。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处行业情况: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也是煤炭行业改革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国内原煤产量创历史新高,2021年全国原煤产量41.3亿吨,同比增长5.7%。煤炭转运能力也相应提高,全国铁路累计发运煤炭25.8亿吨以上,同比增长8.8 %。环渤海七港口发运煤炭8亿吨以上,同比增长8.7%。全国煤炭消费量同比增长4.6%,从主要耗煤行业看,全国火电发电量同比增长8.9%,成为拉动煤炭消费增长的主要动力;钢铁行业、建材行业主要产品产量由年初的高增长逐步回落至负增长,煤炭需求出现下滑;化工行业原料用煤需求保持增长。煤炭价格受能源整体供需影响保持高位震荡。动力煤中长期合同( 5500大卡下水煤)全年均价为 648元/吨,同比上涨105元/吨,保持相对稳定,发挥了保供稳价“压舱石”作用。煤炭市场现货价格出现深幅波动。北方港口 5500大卡动力煤价格二季度以后价格呈现高位波动,年内价格峰谷差达到1900元/吨左右。随着增产增供稳价政策措施效果显现,年末市场供需形势持续好转,动力煤期货主力合约和秦皇岛港5500大卡动力煤现货平仓价回归合理区间。全国规模以上煤炭企业营收3.3万亿元,利润总额7023.1亿元。煤炭经济运行质量效益实现持续提升,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有:本公司主要从事煤炭生产及销售业务。经营范围主要为:煤炭采掘、加工、销售(仅限有许可证的下属机构从事此三项);机械制造、修理;高岭土加工、销售;工业设备维修;仪器仪表修理;建筑工程施工;铁路工程施工;铁路运输及本集团铁路线维护(上述需取得经营许可的,依许可证经营)。

经营模式:本公司主要从事煤炭及相关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有动力煤、活性炭、高岭土等。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公司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以契约化管理为主线,经营业绩大幅增长,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公司市场关注度、参与度明显提升,较好的完成年度经营目标。

公司全力以赴增产保供,严格落实保供任务要求,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通过建设智能化矿井,推广小煤柱开采,加大降本增效力度,加强契约化管理,坚持风险防控、红线管理,为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带来较大增长。报告期末,公司完成原煤产量3,497.27万吨,同比增加335.78万吨,商品煤销量3,036.51万吨,同比增加295.22万吨,煤炭业务收入177.04亿元,同比增长70.01%。其他产品,活性炭产量4.39万吨,销量5.95万吨,销售收入2.58亿元。此外,公司的参股企业经营效益大幅提升,报告期末公司按持股比例确认投资收益9.63亿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暨2021年年度报告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作为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以及2021年年度报告相关事宜进行认真负责的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对《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立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同意继续聘任立信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2021年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和落实。

(一)以前期间发生延续至本报告期内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情况

1、2013 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色连煤矿提供担保的议案》,截止报告期末,上述担保余额为70,882,401元;

2、2016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金鼎活性炭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截止报告期末,上述担保余额为5,168,057.51元。

3、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为支持控股子公司色连煤矿业务发展,公司控股股东晋能控股煤业集团为色连煤矿提供10亿元担保额度。色连煤矿以采矿权向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提供反担保,担保额度上限不超过10亿元。截止期末,色连煤矿向中航国际租赁融资2.5亿元,期限2020.4.24-2023.4.24,期末余额为136,020,239.56元。

(二)报告期期内发生的担保情况

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对控股股东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提供最高额反担保10亿元。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其中:大同煤矿集团(香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同煤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持股占比 48%、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占比 32%、公司持股占比 20%。为支持上海融资租赁公司业务发展,煤业集团为上海融资租赁公司提供 50 亿元担保额度,公司按持股比向煤业集团提供最高额反担保,担保额度上限不超过10 亿元。截止期末,上海融资租赁公司融资余额为56.33亿元,公司承担反担保金额为 6.47 亿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事项。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对外担保的规定,对提交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认真履行了审议程序,并及时做出了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上述担保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我们在审阅有关文件及尽职调查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和资本开支等因素,保证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有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和导向。

五、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及运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检查,审阅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过认真阅读报告内容,并与公司管理层和有关管理部门交流,查阅公司的管理制度,结合我们到公司实地考察,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也适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

2、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对企业管理各个过程、各个环节的控制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建议完善公司投资内部控制,对重大投资项目收益或损失,依据投资预测报告,明确按年度对董事会和经理层有关人员的奖惩制度。

3、《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结比较全面,对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认识比较深刻,加强内部控制的努力方向也比较明确。 我们同意该报告。

六、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我们对公司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审查,发表意见如下: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占用均为正常经营性往来,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七、对《关于确认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计提了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认为其薪酬的发放能够与经营责任、经营风险、经营业绩挂钩,能够起到激励约束的效果,且符合公司的薪酬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放的薪酬发表“同意”意见。

九、对《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向子公司2022年度实施委托贷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利用自有资金,通过财务公司委托贷款给子公司,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并降低公司范围内企业整体资金使用成本,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且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十、对《关于公司与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状况,结论客观、公正,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管控流程等均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严格监管,未发现其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或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

十一、对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2021年度进行的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影响公司资金独立性安全性的情形,不存在被关联方占用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二、对《关于公司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签署《金融服务协议》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交易属于公司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务条款而进行的交易,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2、《金融服务协议》定价公允,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时,公司制定有关于在财务公司存款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保障资金的独立性、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

3、公司董事会对该项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

4、基于上述原因及我们的独立判断,我们同意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十三、对《关于公司避免同业竞争的解决方案及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该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 号等法律法规要求,承诺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现状拟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十四、对《关于公司继续对塔山铁路分公司委托运营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在确保资产所有权不变、主体责任不变的原则下,公司将塔山铁路分公司铁路资产及相关人员委托给铁路运营公司管理,可以提高塔山铁路分公司资产管理水平,提高塔山铁路分公司运营效益,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2、该项交易定价公允,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3、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五、对《关于控股子公司塔山煤矿白洞井运营维护承包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在确保资产所有权不变、主体责任不变的原则下,塔山煤矿租用白洞矿业公司现有煤炭开采设备、设

(下转1074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 2022年 1-3 月份经营指标情况:原煤产量863.01万吨,商品煤销量699.60万吨,销售收入400,842.10万元,销售成本196,075.02万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存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济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东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存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济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东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存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济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东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001 证券简称:晋控煤业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