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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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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2版)

表6.5.1.1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不良资产合计=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

6.5.1.2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的期初、本期计提、本期转回、本期核销、期末数

表6.5.1.2 单位:人民币万元

6.5.1.3按照投资品种分类,分别披露固有业务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5.1.3 单位:人民币万元

6.5.1.4按投资入股金额排序,前五名的自营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名称、占被投资企业权益的比例、主要经营活动及投资收益情况等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长期股权投资。

6.5.1.5前五名的自营贷款的企业名称、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和还款情况等

表6.5.1.5

6.5.1.6表外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按照代理业务、担保业务和其他类型表外业务分别披露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表外业务。

6.5.1.7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表6.5.1.7(单体)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均为损益表中的科目,其中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收入、营业外收入为未抵减掉相应支出的全年累计实现收入数。

表6.5.1.7(合并)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均为损益表中的科目,其中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收入、营业外收入为未抵减掉相应支出的全年累计实现收入数。6.5.2 披露信托财产管理情况

6.5.2.1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5.2.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5.2.1.1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

表6.5.2.1.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5.2.1.2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

表6.5.2.1.2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5.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表

6.5.2.2.1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

表6.5.2.2.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收益率是指信托项目清算后,给受益人赚取的实际收益水平。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100%

6.5.2.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

表6.5.2.2.2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加权平均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100%

6.5.2.2.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

表6.5.2.2.3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5.2.3本年度新增的信托项目

表6.5.2.3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年新增信托项目指在本报告年度内累计新增的信托项目个数和金额(包括以前年度成立本年度新增的分期信托项目)。包含本年度新增并于本年度内结束的项目和本年度新增至报告期末仍在持续管理的信托项目。

6.5.2.4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公司积极响应监管政策导向,坚持创新引领,转变业务发展思路,借助信托 优势和资源优势,运用各类金融工具,主动寻求新的业务契机。一是立足信托本源业务,提升受托服务水平。公司充分发挥信托功能优势,大力发展本源业务,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在资产证券化领域,成立国内首单城市更新CMBS,并绑定核心客户开展供应链ABN业务;在家族信托领域,构建“家账户”财富信托、“世泽”家族信托、“世臻”家族信托三个产品系列,创设首款信托账户产品。二是加大创新资源投入,做大做强标品业务。公司选择标品业务作为转型升级主要方向,一方面发挥传统部门资源禀赋优势,加强与理财子业务合作,做大标品信托资产管理规模;另一方面积极引入市场化专业团队,发展以TOF和FOF为代表的主动管理型标品业务,提升资产管理水平。截至2021年末,证券投资产品规模343.51亿元。

6.5.2.5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本公司遵守信托法和信托文件对受托人义务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管理信托财产时,恪守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没有损害受益人利益的情况。本公司无因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6.5.2.6信托赔偿准备金的提取、使用和管理情况。

按照《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税后利润的5%计提信托赔偿准备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计提信托赔偿准备金人民币30613.09万元;当信托赔偿准备金累计总额达到注册资本的20%时,可不再提取。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未发生对信托产品赔偿的事项。

6.6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6.1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等

表6.6.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关联交易”定义以《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有关规定为准。

6.6.2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等。

表6.6.2.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6.3逐笔披露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6.3.1固有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6.3.2信托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2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6.3.3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交易金额,包括余额和本报告年度的发生额。

6.6.3.3.1固有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3.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以固有资金投资公司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受益权,或购买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的信托资产均纳入统计披露范围。

6.6.3.3.2信托项目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3.2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以公司受托管理的一个信托项目的资金购买自己管理的另一个信托项目的受益权或信托项下资产均纳入统计披露范围。

6.6.4逐笔披露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详细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情况。

6.7会计制度的披露

本公司固有业务和信托业务,同时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2021年度本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58,623.06万元,扣除当年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90,000万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人民币15,862.31万元、提取5%信托赔偿准备金人民币7,931.15万元后,加上上年累计未分配利润人民币99,985.74万元,2021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人民币144,815.34万元。

2021年度本集团实现合并净利润人民币158,781.14万元,扣除当年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90,000万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人民币15,862.31万元、提取5%信托赔偿准备金人民币7,931.15万元后,加上上年累计未分配利润人民币99,679.28万元, 2021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人民币144,666.96万元。

7.2主要财务指标

表7.2(单体)

表7.2(合并)

注:资本利润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100%

加权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100%

人均净利润=净利润/年平均人数

平均值采取年初、年末余额简单平均法。

公式为:a(平均)=(年初数+年末数)/2

7.3净资本和风险资本情况

7.4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8、特别事项揭示

8.1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前五名股东变动的情况。

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8.2.1董事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完成了换届,经2021年度股东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选举黎作强、邓友成、崔斌、欧阳东楷、宫少林、李颖琦、毕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选举黎作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8.2.2监事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完成了换届,经2021年度股东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选举郭嵘、李旻坤、李岩梅、潘易、章惠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2021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郭嵘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8.2.3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原副总经理叶晓军、总经理助理傅艳任期届满,副总经理邱翔法定退休,副总经理浦凤丹辞任,公司已选任倪智勇为财务总监,王斐、孙阳为总经理助理。

8.3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本报告期内,公司注册资本通过未分配利润转增和股东现金增资,由48亿元人民币增加至90亿元人民币,未发生变更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8.4公司重大诉讼事项

8.4.1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8.4.2以前年度发生,于本报告年度内终结的诉讼事项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以前年度发生并于本报告年度内终结的诉讼事项。

8.4.3本报告年度发生,于本报告年度内终结的诉讼事项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本报告年度发生并于本报告年度内终结的诉讼事项。

8.5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本报告期限内,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受到处罚的情况。

8.6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检查意见的整改情况

2021年度10月-11月,中国银保监会组成“数据治理稽核检查组数”来司开展现场检查,是银保监会非银现场检查局对信托公司开展的第一次现场检查,是对信托行业开展的第一次数据治理现场检查。公司高度重视,在检查组进场前,一方面积极配合提供各项材料,一方面组织开展各类管理活动及重点业务的合规自查。现场检查过程中,公司上下积极配合检查组的各项工作要求,一切以现场检查为重、为要、为先,各条线加班加点按要求提供调阅材料,并对相关问题逐一书面反馈,目前检查组已经出具了《事实与评价》,后续将向公司反馈检查意见。

青岛银保监局通过金融监管通报等方式对公司加强监管,要求公司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机制,包括切实推进治理改革、扎实做好风控合规管理、立足信托本源转型发展等。根据相关意见精神,公司认真总结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存在的不足,并通过完善机制、修订制度、优化流程、明确责任、加强培训、优化系统等多种手段积极开展相关整改工作,进一步推进了公司全面的管理机制完善。

8.7本年度公司重大事项临时事项披露内容

本报告期内,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及章程变更事项均在指定报纸进行了临时披露。

8.8银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大信息。

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22年4月

(上接23版)

利润表

编制单位: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度 单位: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剑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臻茹

5.1.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度 单位: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剑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臻茹

编制单位: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度 单位: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剑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臻茹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度 单位: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剑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臻茹

编制单位: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度 单位:万元

■■

法定代表人:王剑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臻茹

5.2信托资产

5.2.1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信托项目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5.2.2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信托项目利润表

编制单位: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6、会计报表附注

6.1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说明

6.1.1 公司无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情况。

6.1.2 公司无拥有表决权超过半数但未纳入合并范围的被投资单位;本期公司将6个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6.2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说明

6.2.1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①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过渡条款,本公司未重述2020报告年度的比较数字,因采用新租赁准则而做出的重分类及调整在2021年1月1日期初资产负债表内确认,该准则的采用未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本公司首次施行新租赁工具准则日为2021年1月1日。该变化构成了会计政策变更,且相关金额的调整已经确认在财务报表中。在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过程中,本公司使用了该准则允许采用的下列实务简易处理方法:对具有合理相似特征的租赁组合采用单一折现率;截至本公司2021年1月1日的剩余租赁期短于12个月的经营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财务报表无显著影响。

对资产负债表影响列示如下:

使用权资产根据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计量,并按照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内确认的与该租赁相关的预付或计提的租赁付款额予以调整。本公司的租赁合同均为非亏损合同,不需要在首次执行日对使用权资产进行调整。于2021年1月1日,本公司在计量租赁负债时,对于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合同采用同一折现率,所采用的增量借款利率为4.75%-4.9%。

于2021年1月1日,本公司将原租赁准则下披露的尚未支付的最低经营租赁付款额调整为新租赁准则下确认的租赁负债的调节表如下:

②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本年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③重要前期差错更正及影响

本公司本年无重要前期差错更正。

6.3或有事项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须披露的或有事项。

6.4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无。

6.5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5.1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6.5.1.1资产风险分类

6.5.1.2资产损失准备

单位:万元

6.5.1.3投资

6.5.1.4前五名自营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无。

6.5.1.5前五名自营贷款情况

无。

6.5.1.6表外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按照代理业务、担保业务和其他类型表外业务分别披露

无。

6.5.1.7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单位:万元

6.5.2信托资产管理情况

6.5.2.1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单位:万元

6.5.2.1.1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

单位:万元

6.5.2.1.2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期初数、期末数。

单位:万元

6.5.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6.5.2.2.1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单位:万元

6.5.2.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单位:万元

6.5.2.2.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单位:万元

6.5.2.3本年度新增的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

单位:万元

6.5.2.4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一是推进业务创新开拓,助力电网企业提质增效。公司于年内成功发行国内首单“碳中和”资产证券化产品—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绿色资产支持商业票据(碳中和债),发行国内首单公募碳中和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CP)——南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21年度融资租赁第一期绿色资产支持商业票据(碳中和债),发行国内首单生物质发电类ABN项目——国能生物发电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绿色资产支持票据(碳中和债),通过资产证券化业务模式盘活存量债权资产;二是把握主业工作重点,大力开展服务“双碳”业务,设计了针对电网主业单位的“双碳”专项电费收益权信托业务;三是将标品投资信托作为公司业务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年内发行公司首单TOF项目;四是创新服务社会经济,响应监管要求,向公益(慈善)等服务信托转型,年内成立公司首单乡村振兴慈善信托;五是深耕绿色信托、拓展碳金融业务,年内公司首单暨浙江省首单碳配额绿色信托落地。

6.5.2.5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合计金额、原因等)。

公司严格落实监管要求,深化制度建设,加强合规管理,完善风险控制闭环管理。一是在项目成立之初,多方面探寻业务模式创新性,多角度论证项目合规性、安全性、可行性等问题,提前辨别项目实质风险点。二是在项目存续期间,强化实时监测风险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风险管理快速反应能力,做到更加高效精准识别风险,确保风险预警启动及时、执行有力。组织开展多轮次专项现场检查和风险排查工作,掌握信托资金使用情况、信托资产风险状况、抵质押物状况、融资方及相关企业经营管理状况等内外部信息,为做好风险应对打下坚实基础。三是坚持发现、整改、预防并重,着眼提高审计监督效能,落实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要求,明确问责机制、严肃执纪标准。

公司按照“诚实、信用、谨慎、有效”原则,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对受托管理的全部信托财产履行了尽职管理义务,对信托财产与固有财产实行了分账管理,对每个信托项目实现了专户核算,并对信托项目的经营状况及存续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不存在受托人侵占信托财产或利用信托财产谋取利益的情况。

6.6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6.6.1关联交易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单位:万元

6.6.2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

6.6.3逐笔披露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6.3.1固有财产与关联方: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单位:万元

6.6.3.2信托与关联方: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单位:万元

6.6.3.3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交易金额,包括余额和本报告年度的发生额。

6.6.3.3.1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单位:万元

6.6.3.3.2信托资产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单位:万元

6.6.4逐笔披露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详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情况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情况。

6.7会计制度的披露

公司固有业务和信托业务均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2021年公司合并口径实现利润总额为160,239.45万元,净利润123,234.95万元,利润分配明细如下: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2,339.39 万元;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1,272.58 万元;

(3)提取信托赔偿准备 6,169.70 万元;

合并口径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403,440.40 万元。

2021年公司母公司口径实现利润总额为160,398.40万元,净利润123,393.91万元,利润分配明细如下: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2,339.39万元;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1,272.58 万元;

(3)提取信托赔偿准备 6,169.70 万元;

母公司口径未分配利润余额为403,440.57万元。

2021年,公司按照已决策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现金股利73,919.14万元;2022年,公司拟按2021年净利润30%的比例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36,972.38万元。

7.2主要财务指标

7.3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8、特别事项揭示

8.1前五名股东变动情况及原因

根据《北京银保监局关于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京银保监复〔2021〕687号),批复同意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25.00%股权转让至南方电网资本控股有限公司。2021年8月27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8.2.1董事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1年11月2日,经股东会审议,同意选举石俊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2月24日,石俊志经北京银保监局核准任职资格后正式履职,原独立董事金李不再继续履职。

8.2.2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0年12月25日,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邓春岚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7月2日,邓春岚经北京银保监局核准任职资格后正式履职。

8.3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无。

8.4 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无。

8.5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无。

8.6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后提出整改意见的,应简单说明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并认真落实各项监管政策及监管要求。收到北京银保监局下发的《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度监管意见书》,根据监管意见,逐项落实整改方案,明确期限,责任到人,建账管理,确保实效。根据监管要求,开展存量房地产信托业务风险排查、落实“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系列工作、按目标完成“两项业务”压降及风险资产处置、完成资管新规存量业务过渡期整改、按季度实施全面风险排查,各项工作扎实有效,为公司实现创新转型、继续推进高质量发展夯实了基础。

8.7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其版面

无。

8.8银保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