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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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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9版)

5.2.1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编制单位: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企业负责人:潘卫东 复核: 施未 制表:伍晓燕

5.2.2 信托项目利润和利润分配汇总表

信托项目利润和利润分配汇总表

编制单位: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21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企业负责人:潘卫东 复核: 施未 制表: 伍晓燕

6、会计报表附注

6.1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的变化

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本公司固有业务自2021年度起执行了财政部近年颁布的以下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1)《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 (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 (修订) 》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 (修订) 》(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2)《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 (修订) 》

(3)《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 (修订) 》(财会〔2018〕35号)

(4)《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 及《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财会〔2021〕9号)

(5)《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

6.2或有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及其他或有事项。

6.3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报告期内,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投摩根”)由本公司持股51%,摩根资产管理(英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根资产管理”)持股49%。本公司持有的2%和49%股权目前正处于转让过程中,买方为摩根资产管理。

根据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有关举措》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之安排,自2020年4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基金管理公司外资股比限制。在此背景下,公司收到摩根资产管理的通知,摩根资产管理拟收购公司持有的上投摩根剩余的股份。为落实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政策并优化集团发展战略,公司根据监管规定、国有资产管理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互惠互利的商业原则,启动上述股权转让的相关事宜。遵照国有资产监管规定,上投摩根49%股权于2020年8月25日至2020年9月21日,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了公开挂牌转让。根据监管规定、国有资产管理要求及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最终由摩根资产管理成功摘牌。此后,交易双方签署了相关股权转让协议。截止目前,本次上投摩根49%股权转让交易和此前上投摩根股权2%股权转让交易尚待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审批。

6.4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4.1披露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6.4.1.1按信用风险五级分类结果披露信用风险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4.1.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备注:1、不良资产合计=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

2、信用风险资产按照银保监会非现场监管G11报表口径统计。

6.4.1.2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的期初、本期计提、本期转回、本期核销、期末数

表6.4.1.2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1.3按照投资品种分类,分别披露固有业务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4.1.3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1.4按投资入股金额排序,前五名的自营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名称、占被投资企业权益的比例、主要经营活动及投资收益情况等

表6.4.1.4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1.5前五名的自营贷款的企业名称、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和还款情况等

报告期末,本公司无自营贷款。

6.4.1.6表外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按照代理业务、担保业务和其他类型表外业务分别披露

表6.4.1.6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1.7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合并口径:

表6.4.1.7.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母公司口径:

表6.4.1.7.2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1年度以手续费及佣金确认的信托业务收入金额为115,227.74万元,以业绩报酬形式确认的信托业务收入金额为20,240.23万元,以其他形式确认的信托业务收入金额为212.26万元。

6.4.2 披露信托财产管理情况

6.4.2.1 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4.2.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1.1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

表6.4.2.1.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1.2事务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

表6.4.2.1.2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表

6.4.2.2.1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

表6.4.2.2.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 的实收信托)×100%

6.4.2.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

表 6.4.2.2.2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 的实收信托)×100%

6.4.2.2.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事务管理型信托项目

表6.4.2.2.3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 的实收信托)×100%

6.4.2.3本年度新增的信托项目

表6.4.2.3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年新增信托项目指在本报告年度内累计新增的信托项目个数和金额。包含本年度新增并于本年度内结束的项目和本年度新增至报告期末仍在持续管理的信托项目

6.4.2.4 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上海信托始终坚持创新发展理念,将业务创新和特色业务作为公司战略工作持续推进,大力发展现金管理、债券投资、固收+投资、基金组合投资、股权投资、普惠金融、家族信托、家庭信托、资产证券化、慈善信托等创新业务。2021年,公司现金管理和债券投资业务不断丰富投资策略,创新设立产品类别,优化团队结构,投研实力不断强化;基金组合投资业务规模显著增长,围绕私募基金和公募基金形成了系列化产品线布局;家族信托管理规模进一步突破,成为公司转型升级的重要领域;家庭信托业务创新取得显著成效,充分发挥信托制度价值;股权投资业务部门深化与专业机构合作,专业化程度持续提升,布局领域不断拓展;资产证券化业务不断提高资源整合竞争力,积极探索业务联动;慈善信托业务规模大幅度增加,业务涉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和推动共同富裕等领域;普惠金融业务进一步发展,系统建设成效显著。公司努力打造立体化、多层次的产品图谱,覆盖不同资产种类、风险等级和流动性要求的资管产品体系,持续提升投研能力,构建以客户为中心的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的正向循环体系。

6.4.2.5 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及信托文件等规定,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

根据银保监会的要求,每个信托产品发行前均有一整套的产品相关信息备忘录等资料置于受托人营业场所,以备委托人(受益人)查阅。

委托人在认购信托计划前,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信托计划说明书和其他信托文件。同时,严格审核委托人为合格投资者,并以自己合法所有的资金认购信托单位。

公司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帐。同时,对不同的信托资金建立单独的会计账户分别核算,并在银行分别开设单独的银行账户,在证券交易机构分别开设独立的证券账户与资金账户。

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定期信托计划的信息披露义务。每个信托计划设立后5个工作日内,就信托合同数与信托资金总额向委托人(受益人)进行披露。并按照信托合同的规定,定期将信托资金运用及收益情况以书面信函告知信托文件规定的人。

信托合同终止时,根据信托合同的规定,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同时,公司严格根据银监会的要求,在信托终止后十个工作日内作作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经审计后送达信托财产归属人。

根据《信托法》要求,妥善保管处理信托事务的完整记录、原始凭证及资料,保存期自信托计划终止之日起十五年。同时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运作正常,到期信托产品合同金额人民币1,491.79亿元,全部安全交付受益人,未出现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6.5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5.1 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等

表6.5.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5.2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等

表6.5.2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5.3逐笔披露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5.3.1固有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5.3.2信托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2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5.3.3本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已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本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交易金额,包括余额和本报告年度的发生额

6.5.3.3.1固有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3.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5.3.3.2信托项目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3.2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5.4逐笔披露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详细情况

本公司无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情况以及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情况。

6.6 会计制度的披露

公司固有业务2008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公司信托业务201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7.1.1母公司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本报告期母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81,258.31 万元,发生企业所得税费用39,017.98 万元,实现净利润142,240.33 万元。

依据《公司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的规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如下:

1、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4,224.03 万元;

2、提取20%的任意盈余公积金28,448.07 万元;

3、按照《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的规定,鉴于年末一般风险准备余额已经不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5%,不再计提一般风险准备;

4、根据本公司《信托赔偿准备金的提取、使用和管理办法》规定,按税后利润的5%计提信托赔偿准备金7,112.02 万元;

上述各项提取之后,剩余部分92,456.21 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62,714.35万元及会计政策变更调增年初未分配利润8,768.28 万元,2021年末剩余未分配利润763,938.84万元。

2022年4月20日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暂不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未分配利润763,938.84万元留存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7.1.2合并报表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本报告期合并报表实现利润总额272,980.81 万元,发生企业所得税费用68,543.12 万元,实现净利润204,437.69 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1,899.40 万元,少数股东损益32,538.29 万元。

依据《公司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的规定,母公司、上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上海国利货币经纪有限公司的2021年度合并报表利润分配如下:

1、根据母公司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14,224.03 万元;

2、根据母公司净利润提取20%的任意盈余公积金28,448.07 万元;

3、根据母公司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以及子公司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国利货币经纪有限公司提取一般风险准备按母公司投资比例确认的部分,合计计提9,991.05 万元;

4、根据母公司净利润提取5%的信托赔偿准备金7,112.02 万元;

5、根据上海国利货币经纪有限公司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按母公司投资比例确认1,081.00 万元;

上述各项提取之后,剩余部分111,043.23 万元,加上年初合并未分配利润724,818.81万元及会计政策变更调增年初未分配利润2,878.66万元,2021年末剩余未分配利润838,740.70 万元。

7.2主要财务指标

合并口径:

表7.2.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母公司口径:

表7.2.2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资本利润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加权平均余额×100%

加权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100%

人均净利润=净利润/年平均人数

平均值采取年初、年末余额简单平均法。

公式为:a(平均)=(年初数+年末数)/2

7.3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8、特别事项揭示

8.1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三名股东未发生变动。

8.2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同意聘任邹俪同志为公司副总经理,并经中国银保监会上海监管局核准任职资格后于2021年2月8日正式任职。

8.3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无。

8.4 公司重大诉讼事项

无。

8.5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无。

8.6 银保监会检查意见的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外部监管机构未对公司进行正式的现场检查。

8.7 公司重大事项临时报告披露内容

无。

9、公司监事会意见

关于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报告期内,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章程及相关制度,建立健全了比较有效的内控制度。董事会全体成员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了职责,未发现有重大违法、违规、违章的行为,也没有损害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和委托人利益的行为。

关于公司财务报告真实性的意见。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银保监会的规定。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22年4月30日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去年同期下降33.22%,主要受上海疫情、商用车产销量明显下降及原材料、海运费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所致;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营性损益的净利润比去年同期下降58.12%,主要受上海疫情、商用车产销量明显下降及原材料、海运费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所致;

3.应收票据较期初下降32.28%,主要系本期应收票据进行贴现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下降33.00%,主要系发放2021年度年终奖所致;

5.其他流动负债较期初上升69.36%,主要系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6.其他综合收益较期初下降较多,主要系公司持有其他权益工具股价下跌所致;

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比去年同期下降较多,主要系公司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股价下跌所致;

8.资产处置收益比去年同期上升1944.15%,主要系公司处置固定资产收益增加所致;

9.营业外支出比去年同期上升364.9%,主要系公司固定资产报废增加所致;

10.所得税费用比去年同期下降68.18%,主要系利润总额减少所致;

1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上升265.76%,主要系本期销售商品收到现金增加以及上期税费延期缴纳增加所致;

1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上升117.39%,主要系公司为降低融资成本,增加银行票据融资额度所致;

13.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比去年同期上升48.99%,主要系公司募集资金理财到期赎回以及进行现金管理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2022 年1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年1月2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变更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乘用车EGR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后的新项目为“新能源汽车电池和芯片热管理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银轮热交换系统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9100万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徐小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晓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贾伟耀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徐小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晓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贾伟耀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3

债券代码:127037 债券简称:银轮转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