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4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接33版)

2022-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3版)

6 会计报表附注(母公司)

6.1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说明

6.1.1会计报表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事项

公司会计报表没有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事项。

6.1.2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的说明

本年度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为本公司子公司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2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说明

6.2.1计提一般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方法

1、一般准备金期末余额按照期末风险资产的1.5%计提,作利润分配处理。

2、本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合同资产及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合同资产等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不选择简化处理方法,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而采用未来12月内或者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金额为基础计量损失准备。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4)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3、贷款损失准备

参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1年第4号《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储备管理办法》中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提取贷款损失准备。贷款拨备率为贷款损失准备与各项贷款余额之比,拨备覆盖率为贷款损失准备与不良贷款余额之比,贷款拨备率基本标准为2.5%,拨备覆盖率基本标准为150%,以两项标准中较高者为贷款损失准备的提取标准。其中划分为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的贷款属于不良贷款。

4、除上述金融资产外的其他主要资产的减值

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长期非金融资产,公司在每年末判断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长期非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同时,在认定资产组时,考虑公司管理层管理经营活动的方式和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资产组一经确定,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

公司按照2-4所述原则、并参考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2]20号文)提取资产减值准备。《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建议的提取比例如下:

6.2.2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6.2.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

1、初始计量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合并对价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以及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在合并合同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做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也计入合并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则视为与其他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则视为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3、后续计量及收益确认

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成本法下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权益法下本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

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6.2.4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预计使用寿命和年折旧率如下: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或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按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6.2.5固定资产计价及折旧方法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的分类

固定资产分类为:办公用楼、职工宿舍、电子计算机及外设、其他办公设备、交通运输设备。

3、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取得时按照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确定。

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固定资产,以该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换入的固定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固定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4、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

各类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和年折旧率如下:

6.2.6长期应收款的核算方法

“长期应收款”用来核算包括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款项、采用递延方式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产生的应收款项等,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本公司“长期应收款”主要是用来核算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款项。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6.2.7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公司将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和特殊目的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具体编制时,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若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则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同时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并抵销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和往来后进行合并。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视同该企业合并于合并当期的年初已经发生,从合并当期的年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6.2.8收入确认原则和方法

1、利息收入

在相关的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按资金使用时间和实际利率确认利息收入。

2、手续费收入

在相关的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收入。

3、投资收益

公司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当期收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取得的价款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的和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根据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经调整的净利润计算应享有的份额确认投资收益。

4、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是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在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且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确认收入。

6.2.9信托报酬确认原则和方法

按照信托合同约定,在相关的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收入。

6.3或有事项的说明

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在重新登记前为厦门市一些市政项目提供的担保,2021年期初数为2169万元、期末数为1789万元。由于以上担保均由厦门市财政局提供反担保,因此,上述或有事项对公司不构成重大影响。

6.4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母公司)

注:本部分披露表格中的金额数据除有特别标注单位外均以人民币万元为单位。

6.4.1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6.4.1.1信用风险资产分类情况表

注:资产数按照计提减值准备前的数字反映;

不良资产合计=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

信用风险资产=各项贷款+政府债券(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央行票据+非金融企业债券+金融债券+非金融企业股权(含股票)+金融机构股权(含股票)+存放同业+拆放同业+金融机构间买入返售资产+购买同业存单+购买银行非保本理财产品+购买信托产品+购买资产管理计划+其他具有特定目的载体属性的产品投资+应收利息和其他应收款+其他表内信用风险资产+不可撤销的承诺及或有负债(与监管局统计口径一致)。

6.4.1.2资产减值损失准备

6.4.1.3自营投资情况

6.4.1.4前三名长期股权投资企业情况

注:投资损益是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核算股权投资确认损益并计入披露年度利润表的金额。

6.4.1.5前三名自营贷款企业情况

6.4.1.6表外业务

6.4.1.7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注: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均为损益表中的一级科目,其中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收入、营业外收入为未抵减掉相应支出的全年累计实现收入数。

6.4.2信托资产管理情况

6.4.2.1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6.4.2.1.1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情况

6.4.2.1.2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情况

6.4.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情况

6.4.2.2.1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情况

注:收益率是指信托项目清算后,给受益人赚取的实际收益水平。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100%。

6.4.2.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情况

注:加权平均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100%。

6.4.2.2.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情况

注:本年度已清算的投资类均为信托项目中的分期产品,项目尚未结束,故项目个数为0。

6.4.2.3本年度新增的信托项目情况

6.4.2.4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情况

组合管理的标准化固定收益类产品。公司金融市场业务条线推出七天定期开放的组合管理标准化固定收益类产品“现金宝系列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以及直接或间接投资标债资产,每七天开放申购赎回,单个信托产品资产分散度较高,风险等级较低,满足短期限偏好的增量客户群体、机构资金的投资需要。后续将推出3个月、6个月、9个月定期开放的组合管理标准化固定收益类产品。

服务信托。公司创新运用服务信托工具支持区域治理能力与治理水平现代化建设,尽职履行受托责任,直哺实体经济。公司受托管理的厦门市技术改造基金服务信托,精准扶持中小微企业,企业实际承担的融资成本为2%,该项目获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联合颁发的“2021年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优秀案例”荣誉。

慈善信托。公司加大慈善信托展业力度,2021年新设“壹‘鹭’同安抗击疫情慈善信托”“小蜗牛爱心托付慈善信托”“超宝福建宝马会爱心荟聚慈善信托”“江苏紫鑫明德至善慈善信托”“可持续发展学科建设慈善信托”等项目,覆盖了抗疫救灾、关爱特需家庭、共同富裕、高校教育等慈善场景。其中,“壹‘鹭’同安”项目为近2000位委托人实现全程线上无纸化捐赠操作,为社会公众助力厦门疫情防控、支援一线社区工作者提供了安全、便捷的爱心渠道。

6.4.2.5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

公司严格按照信托法规要求,忠实履行信托合同的义务,至本年度止,没有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

6.5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6.5.1 关联交易的数量、交易总金额及交易的定价政策

6.5.2关联交易方的基本情况

6.5.3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5.3.1固有财产与关联方交易情况

6.5.3.2信托资产与关联方交易

6.5.3.3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交易情况

6.5.3.4信托资产与信托财产之间交易情况

6.5.4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情况

报告期内无此情况。

6.6会计制度的披露

本公司固有业务及信托业务均执行国家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42项具体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

7 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2021年公司实现净利润71,652万元,合并净利润为81,451万元。根据《公司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及本公司章程,公司对本年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71,652万元进行分配,其中: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7,165万元,提取5%信托赔偿准备3,583万元。

7.2主要财务指标

注:

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总资产平均余额×100%。

总资产平均余额是指评级年度内年初及各季末总资产余额的移动算术平均数。

资本收益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100%。

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是指评级年度内年初及各季末所有者权益余额的移动算术平均数。

公式为A(平均)=(A0/2+A1+A2+A3+A4/2)/4。

加权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100%。

人均净利润=净利润/年平均人数。

年平均人数=∑每月末人数/12。

7.3公司净资本、风险资本以及风险控制指标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本各项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各监管指标具体情况如下:

①净资本=38.26亿元≥2亿元

②净资本/各项业务风险资本之和=382,571.41/ 273,826.31=139.71%≥100%

③净资本/净资产=382,571.41/ 581,142.88=65.83%≥40%

7.4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本报告期内无其他重大影响事项。

8特别事项揭示

8.1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控人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为提升福建港口核心竞争力,促进福建省港口资源的统筹优化配置,实现专业化、集约化、规模化发展,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组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公司主要股东之一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港务控股集团”)的100%股权已无偿划转至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省港口集团”)。2021 年 2 月 25 日,本次股权无偿划转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厦门港务控股集团的控股股东及实控人相应变更。福建省港口集团持有厦门港务控股集团100%股权,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福建省港口集团100%股权,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法定代表人由陈志平变更为蔡立群,公司经营范围未发生变化。其余股东无相关变动。

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自2021年2月起,公司股东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推举的董事由余明凤先生变更为陈震先生。陈震董事任职时已经过监管任职资格核准,符合相关监管规定。董事会其他组成人员不变,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变动。

8.3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无。

8.4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8.4.1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1、公司与浙江蓝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贷款合同纠纷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一案,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1日立案,该院裁定由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执行,目前该案尚处于执行阶段。

2、公司与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案,因借款人未按约定支付相关利息,公司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已于2021年12月21日立案。

8.4.2以前年度发生,于本报告年度终结的诉讼事项

1、客户于某诉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等信托纠纷一案,案件已终结。

2、公司与冯世丹、冯晓、任书颖合同纠纷仲裁案,厦门仲裁委员会于2021年12月20日出具裁决书。

8.4.3本报告年度发生,于本报告年度终结的诉讼事项

公司与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债权确认纠纷仲裁案,公司向厦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确认公司作为债权人所享有的债权金额在已确认的基础上增加相应数额。厦门仲裁委员会于2021年11月裁决支持公司仲裁请求。

8.5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于2021年度不存在受到信托业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8.6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后提出整改意见及其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厦门银保监局自2021年6月至2021年11月期间对公司开展现场检查。检查组对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和合规性给予肯定,对总体风险管控态势基本满意,但也指出了一些方面可进一步完善,包括资金管理、流动资金测算、财富端销售行为、个别固有业务企业资本金、业务分类管理及制度、绩效考核比重、关联交易管理等。针对本次现场检查提出的要求,公司均立查立改,并建立跟踪管理台账,确保逐项落实到位。

8.7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就所涉及事项做出的说明,独立董事、监事会、负责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对所涉事项的书面意见。

无。

8.8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版面

年度内无重大事项临时报告。

8.9 本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公司根据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银保监会《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深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体制机制建设。依照中国银保监会关于2021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文件要求,公司经营管理层下设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于2021年1月组织召开2021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年度会议,总结2020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并对2021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部署。公司在2021年制定了《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战略规划(2021年-2025年)》,推动公司信托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步骤、有计划、有效果地向纵深开展,保障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能够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取得实效,建成具有公司特色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系,以高质量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引领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财富管理中心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专门职能部门,牵头组织、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主要分为专题类与常规类两块,专题类围绕2021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活动、“2021年度厦门市银行业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2021年“金融普及宣传月 金融知识进万家 争做理性投资者 争做金融好网民”活动,9月联合教育宣教活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活动、跨境赌博集中宣传月活动、银行业金融知识宣传服务月等活动,切实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工作,通过接洽各社区、街道办、商户、商业写字楼和开放式公园,针对不同人群开展了各种类型的金融知识普及宣传活动。常规类通过日常柜面服务及宣传、现场宣讲、产品路演等活动推进,同时深化微信公众平台、厦信财富APP应用程序、传统媒体及网络媒体宣传。同时,2021年公司还举行了55场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员工培训、1场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内容的员工考试,进一步提升员工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

公司设置了外部和公司内部的举报投诉邮箱、400客服电话、消费者意见本,用于收集受理投诉;并在营业网点醒目位置公示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的投诉电话,建立了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台账,时刻跟踪处理结果并接受金融消费者的监督。公司全年共收到17起厦门银保监局转办的投诉案件,投诉业务类别均为个人业务,投诉地区分布主要集中的地区依次为浙江省、陕西省、辽宁省、山东省、上海市,经过与投诉人、投诉件所涉部门认真沟通、求证,所有案件已妥善解决,并及时报告厦门银保监局。

8.10本年度公司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公司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积极践行社会责任,精准对接国家重大战略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发挥慈善信托的作用助力抗击疫情与推动共同富裕,多措并举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为员工搭建广阔的成长平台。

8.10.1 服务实体

1、支持重点区域战略

公司基于“扎根厦门、深耕福建、融合两岸、布局全国”的区域战略,大力支持国家发展战略,满足重点领域金融需求。公司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支持对宏观经济和区域经济具有重要带动作用的重点项目和工程。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信托项目71个,存续信托金额209.71亿元;支持长江经济带信托项目1491个,存续信托金额592.78亿元;支持粤港澳大湾区信托项目3201个,存续信托金额154.28亿元。

2、深化服务地方经济

公司重点推动业务回归厦门、回归福建。公司2021年上缴税收8.1亿元,再获思明区“纳税特大户”嘉奖;运用“展鸿基金”“技改基金”两大成熟工具,支持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和增资扩产,支持政府部门、国企提升资金管理运用效率。

3、支持中小微企业

公司向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更好地适应和满足企业融资需求。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开展的支持小微企业项目61个,发放567笔,存续信托金额156.99亿元。公司管理的技改服务信托荣获由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联合颁发的2021年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优秀案例奖。

4、三农金融服务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在深入探索农业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实现突破。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三农相关项目11个,发放21笔,存续金额35.63亿元。公司做强“乡村振兴”平台,推动设立了省内首支乡村振兴基金一一“福建省乡村兴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担任有限合伙人及投资顾问,首期认缴出资15亿元,并积极引入各层次社会资本,充分挖掘利用福建省属、市属国企掌握的产业资源、金融资源、信息资源,打造开放式资源整合平台,嵌入账户服务。

5、绿色金融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受托管理的绿色信托项目17个,存续信托金额44.94亿元。2021年,公司新增绿色信托项目主要包括通过技改基金服务信托向绿色项目发放信托贷款;通过投资类信托项目,开展绿色资产支持票据、永续债投资等。信托资金运用于清洁生产、绿色交通、生态旅游、污染防治、绿色建筑等领域。

公司与民生银行厦门分行、兴业银行厦门分行、厦门市创投等9家金融机构共同发起了全国首个绿色低碳产业链财政金融服务联盟,从“政策端+资金端+资产端”出发,打通“投资+融资+交易+服务”各环节,为绿色低碳产业链全流程提供“财政+金融”服务。

8.10.2 慈善公益

1、基层共建

公司党委不断夯实党建基础工作,与厦港街道福海社区签署共建协议,发挥自身优势,以党建促进社区基层治理,并开展了公益助学等活动。面对疫情冲击,公司党员带头,80多人次深入全市23个社区的开展抗疫志愿工作。

2、助力抗疫

2021年9月,为应对厦门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公司开展福建首只绿色抗疫慈善信托一一“壹‘鹭’同安抗击疫情慈善信托”,与厦门市银行、保险业金融机构发起联合倡议,募集慈善资金全部用于抗击疫情,部分定向捐赠给疫情严重的同安地区专项用于抗疫救灾。项目实现全程线上无纸化操作,运用电子签章、信托凭证编码短信、智能合同等功能,打造出安全、高效、便捷的交易闭环,为社会公众助力厦门疫情防控、支援一线社区工作者提供了安全、便捷的爱心渠道。共有近2000位委托人参与捐赠,累计捐赠金额超30万元。

3、特需关怀

公司设立福建省内第一支专门针对帮助自闭症、发育迟缓等特需家庭的慈善信托一一“厦门信托一星之助公益讲堂慈善信托”,面向广大孤独症、发育迟缓等特需儿童家庭,已募集超过14万元资金。2021年该慈善信托发起的公益讲堂活动先后走进福州、泉州,开展公益巡讲,服务特需家庭超过2000户。

4、共同富裕

公司推出“共同富裕”主题的“江苏紫鑫明德至善慈善信托”,首次引入投顾角色,运用专业资管机构的管理能力,使慈善资金的效益最大化。公司推出专为扶贫济困慈善活动的“超宝福建宝马车友会爱心荟聚慈善信托”,接受福建宝马车友会的爱心捐款,聚焦“共同富裕、三次分配”主题。

5、高校学科建设

公司设立以促进高校可持续发展学科建设为目的的“可持续发展学科建设慈善信托”设立,用于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可持续发展学科的建设发展工作。

8.10.3 员工关怀

1、持续学习与员工成长

公司强化持续学习制度,制定2021年度培训计划,支持员工专业能力培训与提升。通过新员工培训、业务专题培训、特色培训和网络培训等方式,建立以厦信大讲堂、厦信公开课、厦信业务沙龙、厦信新员工培训等品牌为框架的培训体系,从业务、风控、合规、技能培训等全方位提升员工素质水平,提供员工个人成长和职业发展的平台。2021年,公司开展117次员工培训,其中内部培训37次,外部培训72次,年度培训费用51.59万元。新员工培训首次增加信托文化相关课程内容,系统性介绍信托文化,加深了新员工对信托文化的理解。

公司多渠道、多方式加强梯队建设。通过优化基础岗位配置与流动机制,经过笔试、面试等标准化程序,促进内部人才流动,盘活人才资源,整合人才优势。公司导入轮值业务总监制度,培养具有行业影响力、综合组织管理能力、团队建设能力的业务管理人才。

2、保障员工权益

公司定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保障员工参与民主管理权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中均有职工代表。2021年,公司召开了第八届第三次、第四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薪酬管理制度修订草案》《福利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和《员工制服管理办法》,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公司实行集体协商制度,通过工会代表职工与经营者展开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合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保障员工权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公司工会设立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对公司执行有关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等情况进行群众监督。

3、丰富工会活动

公司关注员工身心健康,为丰富员工文体生活,公司工会完善篮球、足球、羽毛球、游泳、瑜伽、舞蹈、合唱等俱乐部建设,2021年增设了书法俱乐部,为员工营造健康、向上、具有凝聚力的工作氛围。

8.11已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派出机构提交行政许可申请但尚未获得批准的事项

无。

8.12银保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无。

9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依法运作,没有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法违纪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2021年度财务报告经聘请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审计,能真实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注:本报告如无特殊说明,金额单位均为“万元”。

12020年5月28日换届,2021年2月接任余明凤任股东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