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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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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35版)

2022-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5版)

(二)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编制单位:湖南省财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双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朱昌寿 会计人员:唐亚

第五部分 会计报表附注

一、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说明

(一)会计报表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事项

无。

(二)对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公司,应予以说明

1.报告期内,本公司无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2.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本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参与、并满足准则规定的“控制”定义的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二、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说明

三、或有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相关说明事项。

四、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事项。

五、主要会计政策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新租赁准则变更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六、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七、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八、其他情况

无。

九、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一)披露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1.按资产风险分类的结果披露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1)按原值计算

表 单位:万元

(2)按净值计算

表 单位:万元

注:①上表反映的系公司自营业务投融资情况。

2.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的期初、本期计提、本期转回、资产转让、期末数

表 单位:万元

3.自营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 单位: 万元

4.前五名的自营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名称、占被投资企业权益的比例、主要经营活动及投资收益情况等

报告期末,本公司无自营长期股权投资。

5.前五名的自营贷款的企业名称、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和还款情况等

6.表外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按照代理业务、担保业务和其他类型表外业务分别披露

表 单位: 万元

7.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表 单位: 万元

(二)披露信托资产管理情况

1.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 单位:万元

(1)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期初数、期末数。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表 单位:万元

(2)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期初数、期末数。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表 单位:万元

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1)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 单位:万元

(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表 单位:万元

(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3.本年度新增的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

表 单位:万元

4.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合计金额、原因等)

公司在管理信托财产的过程中,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公司没有发生损害受益人利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因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5.信托赔偿准备金的提取、使用和管理情况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信托公司每年应当从税后利润中提取5%作为信托赔偿准备金,累计总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20%时,可不再提取。根据该规定,公司当年提取信托赔偿准备金3,569万元,截止 2021年 12 月 31 日,信托赔偿准备金余额42,529万元。

公司迄今为止未发生需要使用信托赔偿准备金的情况,也未使用信托赔偿准备金。

十、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一)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等

表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人代表、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等

表 单位:万元

(三)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1.逐笔披露固有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情况

(1)固有业务与关联方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表 单位:万元

2.信托与关联方的交易情况

表 单位:万元

3.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交易金额,包括余额和本报告年度的发生额

(1)固有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金额

自有资产作为财产权信托认购信托计划份额,即以公司自有持有的资产受益权8.37亿元认购财信信托湘信聚财1号集合信托计划。自有资金受让湖南信托湘财瑞2019-2号项目单一资金信托计划持有的湖南信托湘财瑞2019-1号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受益权,规模4.75亿元。

(2)逐笔披露信托项目之间的交易情况

表 单位:万元

4.逐笔披露关联方逾期偿还本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详细情况

无。

十一、会计制度的披露

1. 固有业务执行会计制度的名称、颁布年份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包括于2017年新颁布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2. 信托业务执行会计制度的名称、颁布年份

信托业务核算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六部分 财务情况说明书

一、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利润总额95,489万元,净利润71,387万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7,139万元,提取信托赔偿准备3,569万元,提取一般风险准备2,629万元。

公司2021年度以累计未分配利润向股东分配利润60,000万元。

二、主要财务指标

注:资本利润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100%

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是指年初及年末所有者权益余额的简单平均数

人均净利润=净利润/年平均人数

年平均人数是指年初及年末人数的简单平均数

三、对本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第七部分 特别事项揭示

一、最大十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一)监事变动情况

1月11日,股东会2021年度第1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同意鲍礼彬同志辞去公司股东监事职务,同意选举公司小股东湖南省国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提名的外部监事候选人朱润洲同志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外部监事,其任职期限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其他监事任职期限一致。

5月17日,股东会2021年度第4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股东监事的议案》,同意欧光荣同志辞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同意选举经公司股东湖南财信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提名的监事候选人杨云同志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其任职期限届满日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其他监事任职期限届满日一致。

11月29日,股东会2021年度第7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股东监事的议案》,杨云同志辞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同意选举经公司股东湖南财信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提名的监事候选人彭耀同志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其任职期限届满日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其他监事任职期限届满日一致。

(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5月1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26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刘之彦、蒋天翼同志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包爽同志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以上3人相关任职资格于7月19日获湖南银保监局核准,正式履职。会议还通报了《公司近期高管人员变动情况》,2021年5月6日,公司董事会分别收到副总裁杨云同志和董事会秘书、总裁助理邓冰同志的辞职报告,因工作安排,杨云同志申请辞去副总裁职务,邓冰同志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总裁助理职务。

6月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29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段湘姬同志申请辞去在湖南省财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所任职务的议案》,同意段湘姬同志辞去湖南省财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职务。

11月2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42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彭耀同志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的议案》,同意彭耀同志辞去湖南省财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职务。

三、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无。

四、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一)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1.本公司作为原告的重大未决诉讼

2.本公司作为第三人的重大未决诉讼

无。

(二)以前年度发生,本报告年度内终结的诉讼事项

(三)本报告年度发生,于本报告年度内终结的诉讼事项

无。

五、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无。

六、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的检查意见及其整改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中国银保监会湖南监管局于2021年4月2日出具《湖南银保监局监管会谈纪要》(〔2021〕33号),2021年4月27日出具《湖南银保监局监管会谈纪要》(〔2021〕55号),2021年5月14日出具《湖南银保监局监管会谈纪要》(〔2021〕57号),2021年5月26日出具《中国银保监会湖南监管局关于金融同业通道业务的监管意见》(湘银保监管〔2021〕27号),2021年8月30日出具《湖南银保监局监管会谈纪要》(〔2021〕60号),提出了监管意见和要求。公司高度重视,积极落实整改和建议,整改情况如下:

一是坚定不移完成“两项业务”压降。我公司连续两年圆满完成压降任务。截至2021年12月31日,融资类业务规模210.77亿元,较年初减少59.65亿元,完成率102.61% 。金融同业通道业务规模98.61亿元,较年初301.04亿元减少202.43亿元,存续金融同业通道业务均已向监管部门申请个案处理。二是保持房地产信托严控态势,严格实行额度控制,审慎开展房地产业务,加强对房地产业务的合规审核。2021年任意时点规模未突破监管规定。三是加快资管新规过渡期业务整改进度。公司的信托产品估值核算办法已于2021年12月出台,2022年正式实施。四是推动信托本源业务持续发力。制定了《湖南省财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三年中期发展战略规划(2021-2023)》,夯实传统业务,发力标品、服务信托,持续加快向财富管理业务转型,回归信托本源。五是在探索业务转型的同时,主动贴近市场,把握行业政策动向,积极谋求新的发展路径。六是切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银保监会的部署,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七是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规范关联交易管理。制定关联交易相关制度,加强关联交易制度建设;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前置审查关联交易,强化关联交易流程管控。八是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会计制度和监管规定,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可比性原则,规范信息披露。九是加快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净值管理、风险分类等功能,为业务开展和日常经营提供有效支撑。十是及时精准识别与评估风险。按季做好全面风险排查工作,提高对固有资产和信托资产风险分类的审慎度,对于达到风险标准的项目及时纳入风险项目管理。十一是大力推进风险资产处置。公司按照及时处置、真实处置、分类处置原则,综合运用非诉清收、诉讼清收、债务重组等多种方式,加快存量风险资产实质性化解,完成了银保监会下达的固有业务不良资产、主动管理类信托风险资产和事务管理类信托风险资产年度处置任务。十二是深入推进信托文化建设,制定了《财信信托信托文化建设方案》及《2020年信托文化宣传方案》,扣紧信托文化建设目标,确保落细落实。十三是积极开展关于金融支持经济持续恢复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督查工作,推动金融支持复工复产、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十四是加强合规管理,持续深入开展乱整治工作,做好业务全流程尽职管理。十五是高度重视监管数据报送工作,梳理规范监管数据填写、审核、报送流程,提高监管数据报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七、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其版面

4月22日,公司分别于公司官网、《证券时报》B11版、《上海证劵报》247版,披露了《湖南省财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转让湖南高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4月30日,公司分别于公司官网、《证券时报》B403版、《上海证劵报》53版,披露了《湖南省财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

八、银保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无。

第八部分 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公益慈善,履行社会责任。一是支持实体经济建设发展。2021年发行信托计划筹集资金1,252亿元,缴税6.21亿元,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二是积极服务人民美好生活。2021年,我公司为投资者创造收益57亿元,保障了投资者资金的安全和增值。三是推动慈善信托公益事业。2021年3月,我公司正式成立慈善信托办公室,6月,“财信信托一南峰助学慈善信托”在湖南省民政厅成功完成备案并发行。截至2021年末,我公司慈善信托业务(含公益信托)累计成立7单,实收信托规模为3,400万元,所涉及的公益慈善领域涵盖了乡村振兴、助学等。其中,运行“湘信·善达农村医疗援助公益信托计划”,共计投入资金约2,130万元,已援建135个村卫生室和7个乡镇卫生院。运行“自强助学金慈善信托计划”,共捐助了560名高三考入大学的贫困学子,并向对口的湖南、海南8所学校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直系亲属中参与一线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27名医护人员专项奖励27万元,为抗疫医护人员送去了真诚的关怀与慰问,并致以最崇高的敬意。四是积极开展各项公益活动。积极参与财信公益组织的“奔向3060”减碳公益活动,引导“低碳发展”“低碳为荣”理念逐渐深入人心,践行低碳生活新风尚。五是大力支持消费帮扶。公司通过集体购买和个人购买相结合的方式,在湖南省消费帮扶示范中心采购特色帮扶农产品82万元;支持十八洞村的乡村振兴项目,定制十八洞村矿泉水作为公司会议接待用水,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