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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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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深圳市泽广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10年6月2日

注册资本:600万元

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中电信息大厦东座2618

法定代表人:杨勇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聂勇及监事杨勇在泽广投资担任董事职务。

3.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泽广投资总资产为5,941.66万元,净资产1,490.72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362.7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湖北新民教育研究院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04年4月20日

注册资本:30万元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武汉市洪山区虎泉凯乐桂园1-2-26-01

法定代表人:祝胜华

经营范围:编辑人文读物,开展教育咨询,举办教育培训,组织专题研讨。

社会组织类型:民办非企业单位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祝胜华为新民教育的法定代表人、理事长。

3.其他

湖北新民教育研究院属于民间非营利性组织。

(三)五峰四季学知乡村耕读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21年10月19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后河大道27-1号B座

法定代表人:何乐华

经营范围: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露营地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体育赛事策划;组织体育表演活动;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休闲观光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祝胜华在五峰四季学知担任副董事长职务。

3.其他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五峰四季学知乡村耕读教育管理有限公司尚未实际开展业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和交易价格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关联租赁签署协议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房屋租赁为长期租赁,每年协议到期后续签。

2.与关联方签署合作协议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按照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签订业务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的供应、生产、采购及业务开拓系统,在相关方面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经营所必需,该等交易均依照《公司章程》以及有关协议规定进行,且按市场价格公允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关联交易价格为市场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同意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董事聂勇、祝胜华为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聂勇、祝胜华回避了表决,亦没有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项议案由其他7名非关联董事审议并全票表决通过,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公司此次审议的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求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客观、公允,交易价格遵循以市场价作为定价原则,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租赁、共同对外投标及合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22-027

债券代码:128127 债券简称:文科转债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审慎研究,公司对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清理,予以核销。本次核销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坏账核销情况

(一)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对公司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本次核销应收账款2,095.71万元,其他应收款119.38万元。

(二)本次坏账核销的原因

本年核销的应收款项主要系因甲方注销、甲方被列为失信名单、甲方破产等原因,且经公司多次采取催收措施后确认已无法收回上述款项,因此对上述款项予以核销。

二、本次核销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1年核销或转销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872.36万元,上述事项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342.73万元。

三、会计处理的过程及依据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应收款项坏账采用备抵法核算,上述拟核销的应收款项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核销依据充分,本次核销的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坏账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我们认真核查公司本次核销坏账的情况,认为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七、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22-028

债券代码:128127 债券简称:文科转债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21年1月26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4号”),规范了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简称“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及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解释第1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相关业务也应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应收款项的风险管控,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综合评估了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应收票据结构以及应收票据,同时参考了同行业的应收票据坏账计提标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调整应收票据坏账计提标准,本变更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变更日期

1.解释第1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三)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1)解释第14号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应收票据坏账计提标准变更前:

2.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解释第14号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照修订通知解释第14号相关规定执行。

(2)应收票据坏账计提标准变更后: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审议程序: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解释14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公司利润总额减少18.74万元,预计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的坏账计提产生影响,具体如下: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22-031

债券代码:128127 债券简称:文科转债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实施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计划及支持公司后续业务发展,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建投”)拟为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业务等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20亿元,担保费率为1%/年。公司以深圳平湖总部大楼、武汉设计研发中心以及公司市政项目应收账款为佛山建投提供反担保。

佛山建投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佛山建投为公司关联法人,上述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前述关联事项,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决定并处理授信及接受控股股东担保的具体事项。

上述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上述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名称:佛山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0590064070U

(三)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四)注册地: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3号佛山国家火炬创新创业园D座三楼3、4、5、10、11、15室,四楼15室

(五)法定代表人:黄国贤

(六)注册资本:122,637.32564万元人民币

(七)经营范围:城市基础及公共设施投资管理;物业资产的投资经营管理;建筑安装工程;工程项目投资咨询、财务咨询;物业管理服务;工程设计及工程咨询、管理服务;上述经营项目的上下游相关产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八)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佛山建投总资产为2,481,267.83万元,所有者权益765,151.88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401,341.89万元,净利润37,747.69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佛山建投持有公司23.00%的股份,同时文科控股将其持有的19,509,978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份的3.80%)的表决权全部委托给佛山建投。佛山建投拥有公司表决权的比例达到26.80%,佛山建投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法人。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佛山建投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建投为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业务等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20亿元,担保费率为1%/年。公司以深圳平湖总部大楼、武汉设计研发中心以及公司市政项目应收账款为佛山建投提供反担保。

五、对公司的影响

佛山建投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授信业务等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充分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大力支持,有利于形成对公司的持续、全方位赋能,协助公司紧紧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及佛山市绿色生态建设及乡村振兴的发展机遇,完成公司主营业务的升级和优化,更多、更好地参与粤港澳大湾区乃至全国的未来发展建设。公司承担的成本遵循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2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佛山建投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额0万元。

七、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为满足公司融资需求,公司接受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建投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体现了公司股东对公司的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因申请授信业务等接受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建投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有利于公司融资安排;担保费率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市场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22-034

债券代码:128127 债券简称:文科转债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7.4.2条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采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涉案金额累计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达到披露标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涉及诉讼、仲裁金额合计约为16,565.41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时,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诉讼、仲裁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起诉书、仲裁申请书、受理(应诉)通知书或者传票;

(二)调解书、判决书或者裁决书。

附件: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注:除上述列表所示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其他诉讼、仲裁案件共292件(均为人民币100万元以下案件),合计金额为人民币8,142.05万元。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22-029

债券代码:128127 债券简称:文科转债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青岛文科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文科”)经营发展需要,促进其业务发展,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青岛文科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或融资额度提供担保。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青岛文科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俊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07月23日

经营范围: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旅游业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规划设计管理;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土地整治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林业产品销售;企业形象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青岛文科资产总额787.10万元,负债总额14.15万元,净资产为772.95万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青岛文科资产总额768.31万元,负债总额23.99万元,净资产为744.32万元。

青岛文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担保方:青岛文科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三)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方式

(四)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

(五)担保金额:10,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主要为其经营所需,支持其业务发展。本次担保相关决策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程序合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40,500万元,占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74.12%,上述担保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22-030

债券代码:128127 债券简称:文科转债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目前融资状况及近期的资金需求,拟向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建投”)申请不超过2.92亿元借款额度,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年利率为6%。

佛山建投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佛山建投为公司关联法人,上述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上述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上述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名称:佛山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0590064070U

(三)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四)注册地: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3号佛山国家火炬创新创业园D座三楼3、4、5、10、11、15室,四楼15室

(五)法定代表人:黄国贤

(六)注册资本:122,637.32564万元人民币

(七)经营范围:城市基础及公共设施投资管理;物业资产的投资经营管理;建筑安装工程;工程项目投资咨询、财务咨询;物业管理服务;工程设计及工程咨询、管理服务;上述经营项目的上下游相关产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八)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佛山建投总资产为2,481,267.83万元,所有者权益765,151.88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401,341.89万元,净利润37,747.69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佛山建投持有公司23.00%的股份,同时文科控股将其持有的19,509,978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份的3.80%)的表决权全部委托给佛山建投。佛山建投拥有公司表决权的比例达到26.80%,佛山建投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法人。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佛山建投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公司以实际借款金额为基数参考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向佛山建投支付借款利息。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借款金额:借款额度不超过2.92亿元;

(二)借款用途:日常经营周转;

(三)借款期限:一年;

(四)借款年利率:6%;

(五)抵押及担保措施:公司拟以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的总部大楼为本次借款提供担保。

(六)授权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借款、抵押相关手续及签署有关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借款事项还款完毕之日止。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借款是为了满足公司营运资金需求,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2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佛山建投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额0万元。

七、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营运资金需求,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已事前将本次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告知我们并已出具事前认可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营运资金需求,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关联方侵犯公司利益以及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上接3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