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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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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2版)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5)2017年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2一064

债券代码:112612 债券简称:17正邦01

债券代码:128114 债券简称:正邦转债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的职业素养,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因此拟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首席合伙人:梁春

6、人员信息: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为264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48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929人)。

7、业务信息: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为252,055.32万元,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为225,357.80万元,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为109,535.19万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76家,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

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为41,725.72万元。

9、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2020年度年末数为405.91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7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0、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5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合伙人丁莉女士,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丁莉女士及张玲娜女士,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为陈赛红女士,其从业经历如下: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丁莉女士,1994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11家次。

(2)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陈赛红女士,2009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6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4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家次。

(3)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玲娜女士,1999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1999年10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公司审计报告主要为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南昌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独立性。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021年度审计费用260万元,较2020年审计费用增加30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从事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从事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该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4、生效日期

本次继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至公司召开下一年度股东大会为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2一066

债券代码:112612 债券简称:17正邦01

债券代码:128114 债券简称:正邦转债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

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2]0011972号),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1,248,638.41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1,248,638.41万元,实收股本为313,774.85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亏损的主要原因

2021年期初未分配利润为852,062.52万元,2021年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248,638.41万元。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1,881,882.39万元,亏损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尽管公司生猪销量有所增长,但国内市场生猪销售价格较去年同期大幅下滑,同时因饲料原料价格连续上涨导致公司利润同比大幅下降。

2、2019年-2020年因非洲猪瘟疫情影响,国内母猪总量急剧下降,为保证供应及获取利润,公司通过外购高价母猪进行快速扩张。报告期内,得益于公司自产母猪的快速上量,结合国内生猪价格持续下降,公司进行战略转型,由快速发展转变为高质量发展,不仅处置了前期高价外购的低效母猪,同时,为提升母猪效能、优化资源、降低成本、保证资金安全,对种群进行了进一步优化。

3、报告期内,因长江以北猪只感染弱毒情况较为严重,导致公司整体养殖成绩较差,猪只死亡较为严重,造成深度亏损。后续基于管理半径过大及公司整体布局的考量,北方市场规模预计将进一步缩减。

三、公司为弥补亏损拟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针对造成亏损的情况采取 如下措施:

1、公司将紧紧围绕公司生猪养殖的核心业务,由追求量变向质变进行转换,并根据提质增效的发展方向制定战略和经营计划,危中寻机,积极进取,通过各项转型举措的实施来释放内生动力。

2、公司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加强公司采购、生产、运营等成本控制,降低公司整体成本及费用。

3、公司将保持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关系,积极沟通交流,争取降低公司借贷成本及更多获得外部资金支持,以补充企业持续性及经营性资金。

公司将继续通过调整发展步伐、改善发展思路来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能力,优化养殖成绩,从而更好地实现稳步发展,力争为企业竞争力爬升至一个新台阶。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2一067

债券代码:112612 债券简称:17正邦01

债券代码:128114 债券简称:正邦转债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 2021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以下简称 “实施问答”)、《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4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21年及以前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无影响。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1年11月2日发布了2021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以下简称 “实施问答”),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根据财政部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将为履行收入合同而发生的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相关运输活动产生的费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列报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同时,为保证相关财务数据的可比性,公司已对2020年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2021年2 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第14号。主要明确了关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关于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 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第15号。要求“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将因销售产品发生的相关运输成本计入“销售费用”科目,在利润表“销售费用”项目列报。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根据财政部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公司将为履行收入合同而发生的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相关运输活动产生的费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列报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2月2日发布的解释第14号及 2021年12 月 31日发布的解释第15号。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实施问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为履行收入合同而发生的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相关运输活动产生的费用列报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会对公司的营业成本、毛利、毛利率等指标产生较小影响,对整体财务报表及其他重要财务指标不产生影响。

为保证两期数据可比,便于报表使用者阅读、理解财务报表,公司追溯调整了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注:所列数据因四舍五入产生尾差。

2、解释第14号及解释第15号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分别自2021年2月2日和2021年12月31日起开始执行解释第14号及解释第15号,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对会计政策进行的 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2一068

债券代码:112612 债券简称:17正邦01

债券代码:128114 债券简称:正邦转债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5月13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艾溪湖一路56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提案8.00、9.00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持有“正邦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同时该类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文件已刊登于2022年4月21日、2022年4月30日的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定代表人出席,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和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有股东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授权委托书最晚应当在2022年5月14日17:00前交至本公司证券部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本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本公司提请各股东注意: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股东代理人现场参会时未能完整提供上述文件供本公司核验的,本公司有权拒绝承认其参加现场会议的资格。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艾溪湖一路569号公司证券部

4、邮政编码:330096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祝建霞、孙鸣啸、刘舒;

(2)电 话:0791-86397153;

(3)传 真:0791-88338132;

(4)邮箱:zqb@zhengbang.com。

6、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注意事项

鉴于目前疫情防控需要,为最大限度保障股东及代理人和参会人员的健康安 全,同时依法保障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就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注意 事项提示如下:

1、建议优先选择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现场为位于江西南昌的公司会议室,为减少人群聚集、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公司建议各位股东优先选择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现场参会人员务必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规定和要求

现场参会人员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南昌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 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除带齐相关参会证明外,请配合以下事项,敬请公司 股东支持和理解。

(1)提供48小时有效期内核酸检测报告;

(2)“昌通码”、“行程卡”为绿码;

(3)近14天内没有前往或途径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没有确诊患者和无症状 感染者接触史、入境隔离满28日、未处于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

(4)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保持安全距离,有序进出会场,接受体温检测、出示有效的动态健康码和行程卡、如实完整登记个人相关信息,所有参会 人员就座间隔不得少于1米并须全程佩戴口罩,若出现发热等症状、不按照要求 佩戴口罩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4、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57;投票简称:正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股东大会当天)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股份性质: ;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本人签字。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2一069

债券代码:112612 债券简称:17正邦01

债券代码:128114 债券简称:正邦转债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相关金额合计人民币105,396.04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1.71%。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金额为人民币32,960.23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或共同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72,435.81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判决及执行结果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后续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情况,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注:以上数据如存在尾差,是因为四舍五入导致的。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2一070

债券代码:112612 债券简称:17正邦01

债券代码:128114 债券简称:正邦转债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网上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于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下午15:00至17:00举行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正邦科技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中搜索“正邦科技投资者关系”微信小程序;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正邦科技投资者关系”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正邦科技投资者关系”微信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兼总经理林峰先生、独立董事黄新建先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付爱春先生、财务总监王永红先生、董事会秘书祝建霞女士。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上接63版)

4、登记方式:公司股东可按时到本公司登记地点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通过电话、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但在出席会议时须提供有效手续原件。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4 号中国中期大厦会议室。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100020)

联 系 人:田宏莉

联系电话:010-65807596 传 真:010-65807863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996 投票简称:中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 ~9:25,

9:30~11:30,13:00 ~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并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证券代码:000996 证券简称:中国中期 公告编号:2022-004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99年1月,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事务所2021年底有合伙人157 名,截至2021年12月底全所注册会计师796 名;注册会计师中有5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截至2021年12月共有从业人员2688人。

2021年事务所业务收入12.97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1.5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87亿元;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69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02亿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中国会计师事务所行业中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规模较大、发展较快、综合实力较强的专业会计服务机构。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总部设在北京,在河北、上海、重庆、天津、河南、广东、湖南、江西、浙江、海南、安徽、新疆、四川、黑龙江、福建、青海、云南、陕西等省市设有35家分支机构。

事务所的服务范围遍及金融、证券期货、电信、钢铁、石油、煤炭、外贸、纺织、物产、电力、水利、新闻出版、科技、交通运输、制药、农牧业、房地产等行业。为客户提供审计、税务、工程造价咨询和资产评估咨询等综合服务。为企业提供上市前辅导、规范运作及上市前、后审计服务,为企业改制、资产重组、投资等经济活动提供财务、税务、经济评价和可行性研究等。2020年全国百强会计师事务所排名第15位。

2016年加入PKF国际会计组织,并于2017年9月在北京成功举办以"携手共进,合作共赢"为主题的"一带一路国际投资高峰论坛",会议吸引了五大州多个国家和地区PKF国际会计组织成员所的高级合伙人和国内众多海外投资企业到会,进一步拓宽了国际化发展的新路子。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1年共同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500.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17,640.49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0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 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张学福,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有逾16年审计相关业务服务经验,在上市审计等方面具有逾14年的丰富经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凤岐先生,注册会计师,合伙人,自1995年起从事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现专职负责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0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本期签字会计师冯连清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一直在事务所专职执业,有逾11年审计相关业务服务经验,在上市审计等方面具有逾11年的丰富经验。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拟新聘、续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经审查:该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建议公司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本次续聘 2022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 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在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能够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公司此次续聘该事务所有利于增强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续聘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5.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