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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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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2-026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概述

1、公司主营业务及产品用途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智能手机、智能汽车及新领域业务。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包括光学影像模组、光学镜头、微电子及智能汽车相关产品等,广泛应用于以智能手机、智能家居及智能VR/AR设备等为代表的消费电子和智能汽车领域。

公司深耕于光学光电领域近20年,凭借深厚的技术积累,产品持续创新升级,通过产业链的平台化整合,在光学影像领域发展迅速,积累了优质的客户资源,跻身于行业前列。

2、经营模式

公司积极顺应新时代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按照市场和客户对产品的需求,建立了独立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研发方面,公司围绕《未来五年(2021-2025年)战略规划》,通过技术研发与产品创新,强化前瞻性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导入,构建了规范、标准、高效、持续的研发体系,保持技术领先地位;采购方面,本着“质量优先、注重成本”的原则,公司采购委员会在全球范围内通过比质比价、议价等采购模式,筛选适合的原材料供应商,并通过技术合作、签署长期供应协议等方式与供应商紧密合作,以保证原料、设备的技术先进性、可靠性以及成本竞争力;生产和销售方面,公司坚持科学、合理的客户导向,用高质量的产品赢得客户信赖,增强客户粘性,与客户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3、主要的业绩驱动

公司将以智能手机业务稳健发展为基础保障,加速发展智能汽车、智能家居及其他新领域等创新业务,向产业链上游延伸,开拓新市场,构建智能手机、智能汽车和新领域三大板块的业务架构体系,提升自有完整产业链的核心竞争力,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光学服务。

(1)智能手机

坚持科学、合理的客户导向,整合产业链资源,布局垂直一体化产业链,不断优化商业模式,推进产品化进程,提高技术创新附加值,加强生产管理,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良率,增强业务盈利水平。公司将合理配置研发资源,提升研发成果转化率,大力发展高端镜头、摄像头模组等光学核心业务,以及3D ToF、指纹识别等微电子核心业务,逐步巩固和提升市场份额,保持全球光学光电领域龙头地位。

(2)智能汽车

公司自2015年起开始布局智能汽车,目前已取得20余家国内车企的一级供应商资质。公司将智能汽车业务作为重点开拓的业务领域,从研发、销售和生产等全方位加大资源配置,力争实现到2025年智能汽车业务收入规模行业领先。

公司将依托在光学光电领域的技术优势,深度布局智能驾驶、车身电子和智能中控,以光学镜头、摄像头为基础,延伸至毫米波雷达、激光雷达、抬头显示(HUD)等产品,丰富产品矩阵布局,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产品和服务。

近年来,智能汽车领域迎来快速成长期,新车企、新品牌不断涌现,智能手机、互联网厂商亦相继宣布启动造车计划。公司将依托领先的光学制造能力与经验,以及智能汽车产品的供应商资质,推动智能汽车业务全面发展。

(3)新领域

公司持续加强研发新领域相关产品,多方位布局智能家居、VR/AR、工业、医疗、运动相机等新领域光学光电业务。公司将借助高速增长的行业市场规模、良好的客户储备和先进的研发能力等核心优势,将新领域的收入占比明显提高,成为公司未来重要的增长贡献领域。

(二)报告期经营情况概述

2021年度,在全球疫情仍在持续演变、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增加的背景下,全球经济恢复仍然不稳固、不均衡,多领域呈现出显著的分化态势。全球芯片供应持续紧张,消费电子和智能汽车等多个行业均出现了原材料上涨、供应短缺等问题,消费类电子产业发展放缓,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公司面临的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各项变革措施和战略投入仍在有序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8.44亿元,同比下降52.7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25亿元。主要原因如下:

(1)境外特定客户终止采购关系产生的影响:

①公司与特定客户相关的产品出货量同比大幅度下降。

②公司承担了与特定客户业务相关的子公司在终止采购关系后所产生的运营成本。

(2)因国际贸易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公司H客户智能手机业务受到芯片断供等限制措施,导致公司多个产品出货量同比大幅下降。

(3)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进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4)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盘活公司闲置资产,提高资产运营及使用效率,公司处置部分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及厂房,对报告期内的利润产生了一定影响。

(5)公司对参股公司安徽精卓光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相关资产减值损失进行了补偿。

(6)公司相关参股公司报告期内经营出现亏损,导致公司承担相应的投资损失。

(7)公司在发展核心业务的同时积极拓展新业务,布局智能汽车、智能家居、VR/AR、工业、医疗、运动相机等新领域产品光学光电业务,新业务研发投入较大,对报告期内利润产生了一定影响。

(三)行业发展概况

1、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

(1)消费电子

消费电子行业是典型的科技驱动行业,随着芯片领域竞争的进一步加速,在重塑行业业态的同时,也带来了新兴的产业需求。随着5G、人工智能及物联网等技术的飞速发展和终端产品的持续技术创新,消费电子产业持续向智能化和集成化快速发展,正逐渐步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

消费电子和5G技术应用的加速落地带动消费电子行业的稳步发展,后续行业将进入平稳发展期,智能汽车、智能家居、VR/AR和智能穿戴等新产品成为拉动行业增长新的重要动力。光学零组件的升级将成为行业内重要的创新和增长领域。工信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印发《5G应用“扬帆”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从标准体系构建、产业基础强化、信息消费升级、行业应用深化、社会民生服务等方面提出了8大专项行动,为未来5G应用发展指明了方向,开启了5G应用繁荣发展的新征程。网络覆盖的日渐完善和终端性能的持续提升,促使5G终端和用户数量稳步攀升。

①智能手机

智能手机是摄像头模组的主要应用市场,尽管每部手机搭载摄像头数量增长放缓,但摄像头规格升级和整体行业稳定发展的趋势没有改变。随着5G智能手机换机需求的提升,以及下游消费者对手机影像功能的需求日益多样化,智能手机厂商和摄像头供应商持续推进行业变革。智能手机单机搭载摄像头数量持续增长、多主摄化的趋势赋予高像素摄像头产品更多价值和创新空间,驱动我国手机摄像头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光学镜头是光学成像系统的核心组成部分,对成像质量起着关键作用。目前各手机厂商正不断加速光学镜头的更新换代。为提高成像质量,手机光学镜头趋向多层镜片组合;同时,随着拍照功能的进一步升级,潜望式镜头、ToF镜头等产品的渗透率正逐步提升。此外,光电子技术、互联网、物联网、5G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有利于光学镜头产品的应用领域不断拓宽,除手机、PC等传统移动终端外,还被广泛用于消费电子、工业领域、智能家居及VR/AR等领域。

随着智能化时代的到来以及人们对于信息管理安全性和便捷性需求的提升,生物识别应用日渐广泛,目前各类生物识别技术中以3D Sensing和指纹识别技术最为普及。随着众多手机品牌广泛使用3D解锁技术,3D Sensing市场进入快速成长期。目前市场上3D Sensing共有三种主流技术:结构光、ToF、双目立体视觉。ToF作为3D Sensing的方案之一,因其测量距离长、成本低、功耗不高等优势,已经被多个手机品牌使用。市场上的指纹识别技术主要分为电容式、光学式和超声波式三种。随着市场对高屏占比、薄机身的追求,传统电容式指纹识别将逐渐被光学式、超声波式屏下指纹识别或人脸识别替代;其中光学式指纹识别方案凭借产业链的初步成熟及供应链的进一步完善,应用规模正在显著扩大。

②新领域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智能门锁技术在不断变革和提升,从以前的单机锁、2.0单机锁、管家锁、联网锁,到现在的指纹门锁、人脸识别门锁。目前主流中高端智能门锁产品采用3D人脸识别技术,3D人脸识别解决方案在安全系数、识别精准度及抗光线干扰能力等方面更加成熟。3D人脸识别方案主要采用结构光和ToF技术,而ToF和结构光相比,拥有有效点云深度信息多、测距远、体积小和成本低等优势,推动智能门锁行业进入新阶段。

VR/AR设备将现实场景与虚拟场景结合,利用大量摄像头实现环绕式体验。根据现阶段已有的相关头显设备的系列参数来看,VR产品的近眼显示、渲染处理与感知交互等方面均得到了全面的优化,极大地改善了用户体验,但整体发展阶段仍处于部分沉浸阶段。

在工业、医疗等领域专用摄像系统里,光学镜头扮演着重要的作用;在非球面技术、精密凸轮技术等方面的提升,增加了成像的清晰度与辨识度;在专业相机方面,专业相机镜头分为变焦镜头、定焦镜头及广角镜头。镜头生产厂家依据每种专业相机的应用场景、技术要求制造出符合特定需求的专业相机镜头。

(2)智能汽车

随着汽车电子产业的不断发展,以及人们对智能汽车安全性、舒适性和娱乐性追求的不断提升,相关技术的应用领域日益扩大,智能汽车相关产品正逐步走向电动化、智能化和网联化。其中,自动驾驶系统、网联系统、车载信息系统、智能中控等细分汽车电子产品领域渗透率不断提高。

在《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2.0》及《智能网联汽车技术路线图2.0》等各类政策鼓励下,各整机厂商及自动驾驶系统算法端对摄像头参数配置的要求越来越高。车载摄像头是智能汽车收集、分析信息及图像的重要途径,与算法结合从而实现车道偏离预警、汽车碰撞预警等功能,是高级自动驾驶辅助系统ADAS中感知层的重要解决方案之一,而汽车智能化将成为继智能手机后另一个推动摄像头等领域增长的重要动力。据Allied Market Research数据,全球车载摄像头市场规模将有望于2025年达到241亿美元,对应2018-2025年复合增长率为9.7%。

智能汽车逐步进入到自动驾驶时代,数字化和智能网联化进一步升级。2021年以来,L3级别自动驾驶能力的多款车型相继发布。在政策、造车新势力、传统车厂、方案商及科技大厂等多方共同推动下,自动驾驶有望加速落地。在自动驾驶系统中,车载摄像头是实现众多预警、识别类功能的基础,超过80%的自动驾驶技术都会运用到摄像头。

车身电子控制领域的技术不断迭代和人们出行、生活方式的改变,将促使车身电子控制系统的配置需求持续提升。汽车车身电子控制系统逐渐成为汽车的标准配置,在中低端车型的应用比例不断提升。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智能手机

在智能手机摄像头模组领域,具备单摄像头模组量产能力的厂商较多。高像素摄像头模组技术壁垒有所提升,行业主要供应商集中在中国大陆、日韩等国家和地区。随着摄像头不断创新升级,如CIS面积持续增大、新型潜望式摄像模组等,模组封装技术难度逐渐增大,不断提升的技术门槛和制造难度使得手机摄像模组市场格局趋向集中化。公司自2012年进入光学影像系统领域,凭借光学创新优势和在消费电子领域积累的核心客户优势,以及自主开发的AA对焦工艺、高自动化水平的产线和大规模量产能力,已成为行业内的高像素摄像头模组的主流供应商。

公司2015年正式量产出货指纹识别模组,2016年底开始,公司指纹识别模组单月出货量稳居全球前列。公司充分发挥在光学、3D Sensing模组、指纹识别模组的复合产业优势,在光学屏下指纹识别模组和超声波屏下指纹识别模组均处于龙头地位,成为目前屏下指纹识别模组的主要供应商。公司自2017年布局3D Sensing领域,同步研发结构光和ToF方案,率先实现了结构光3D Sensing模组和3D ToF模组的量产,成为国内3D Sensing模组的主力供应商。

(2)智能汽车

公司自2015年开始进军智能汽车领域,通过收购华东汽电和南京天擎,顺利成为国内整车厂商的Tier 1供应商,目前已取得20余家国内汽车厂商的供货商资质,并积极进行国外汽车厂商的供应商资质认证。2018年,公司收购富士天津镜头工厂,进一步加强在车载镜头方面的布局,推动智能汽车业务发展。公司依托在光学光电领域的技术优势,深度布局自动驾驶、车身电子和仪表中控,以光学镜头、摄像头为基础,延伸至毫米波雷达、激光雷达、抬头显示(HUD)等产品,丰富产品矩阵布局。

智能驾驶系统方面,公司全面布局车载摄像头、毫米波雷达、激光雷达等产品,产品矩阵丰富,打造车载摄像头方案、毫米波雷达低速解决方案,和基于弱监督学习算法的感知融合方案。目前智能汽车市场上的低速雷达传感器配置以超声波雷达为主,公司短距毫米波雷达能实现近场、低速检测,且各项指标处于业内领先水平;在探测范围、速度、角度等方面超越超声波传感器,实现汽车准确判断周围环境、减少擦碰等情况;对低速时的MEB(紧急制动)有跨越式的性能提升,能够适配更多的场景,其性能远高于超声波雷达,在行业内竞争优势显著,开启低速短距雷达的新时代。

车身电子方面,公司自2015年布局智能汽车,在软件方面沉淀深厚,技术优势明显。同时,公司秉持开放共享的原则,为客户提供高标准的软件,同时自产硬件,从而产生成本优势,最终产品性价比高,收获了广大的客户群体。

智能中控方面,欧菲光组建一支专业仪表和信息娱乐融合的特色团队,开发出高端三屏互动智能座舱和全数字智能仪表,不仅达到汽车安全可靠性要求,同时融入娱乐和信息互联功能和体验。欧菲光在超声波指纹识别和人脸识别领域积累的优势,在智能中控系统中也有多个方面的应用。

(3)新领域

公司凭借优势的光学技术和生产制造自动化能力,布局智能家居、VR/AR、扫地机器人、运动相机、工业及医疗相关产品等领域的光学镜头、影像模组、光机模组和整机组装等环节,目前已有部分产品实现量产。

公司不断研发升级3D Sensing模组并将其应用领域拓宽至智能家居、AI机器人等领域。公司已与PMD&IFX携手将扫地机领域开发的3D ToF方案成功应用在扫拖领域,实现前置ToF摄像头与高精度传感器的融合,可通过精确计算和智能感知,快速实现对障碍物的测距和避障,避免卡困。凭借着在光学光电领域的优势和对各类技术的研发突破,公司的产品应用领域拓展至智能家居、VR/AR、智能穿戴、智能工业、智慧医疗、新零售、新物流和教育等领域。

2021年,公司先后入围2021中国企业500强、2021年《财富》中国500强、2021中国民营企业500强、2021年度电子信息竞争力百强企业、2021年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2021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100强和2021中国制造业民营企业500强等,相继荣获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2021-2023年)、深圳知名品牌等奖项。

(四)行业发展趋势

1、智能手机

智能手机已从增量市场时代过渡到存量市场时代,并且全球智能机品牌的集中度逐年提升,整体市场已经接近饱和,消费者对于智能手机的需求逐渐减弱。据调研机构Canalys称,不利的经济形势和典型的季节性需求低迷导致2022年第一季度全球智能手机总出货量同比下滑11%。

2、智能汽车

2020年2月24日,发改委发布《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明确提出:到2025年,中国标准智能汽车的技术创新、产业生态、基础设施、法规标准、产品监管和网络安全体系基本形成;同时,实现L3规模化生产,L4在特定环境下市场化应用,车用无线通信网络(LTE-V2X)实现区域覆盖,新一代车用无线通信网络(5G-V2X)在部分城市、高速公路逐步开展应用。当前自动驾驶技术正处于L2向L3级别转化的阶段,预计2022年L3级别的智能汽车渗透率会进一步提升,带动相关产业链快速发展。未来自动驾驶系统中的感知层将会呈现出以配置摄像头、超声波雷达、毫米波雷达、激光雷达等多传感器融合方案的发展趋势。汽车感知系统由摄像头、毫米波雷达、激光雷达等组成,其中摄像头在汽车感知中的应用最为广泛。

车载摄像头中功能各不相同,包括前视(前向驾驶辅助)、后视(倒车摄像头)、环视(全景环视系统)、侧视(盲点监测)和内视(驾驶员疲劳监控)等,不同类型的车载摄像头单价、功能、配置和性能需求均有所差异。根据IDC数据,2024年全球L1-L5自动驾驶汽车出货量预计5,425万辆,2020至2024年CAGR约为18.3%;中国2024年自动驾驶汽车出货量预计将达到2,325万辆,占全球出货量的43%,2020-2024年的CAGR约为26.3%,其中L3级别以上预计出货达到29万辆。目前L2级别摄像头搭载量在5-8颗,L3级别能到8颗以上,部分车型车身摄像头搭载量分别为11、12、13颗。从最新新能源车和传统车企ADAS系统搭载的传感器数量来看,各大车企最新车型搭载的摄像头数量最高已经达到14颗,且像素以500-800万高像素为主,各主流新能源车型对于摄像头(包含激光雷达等)的需求将会持续提升、放量。目前自动驾驶技术尚处于辅助驾驶阶段(ADAS),伴随ADAS技术的不断创新发展,车载摄像头和镜头单车配备数量也会大幅增多。一方面,高层次的ADAS解决方案需要车载摄像头可以对环境信息进行快速感测并深度辨识周边环境,且逐步从单目向双目、多目转变,进一步提升识别精确度;另一方面,车载芯片算力提升,能够支持搭载更多摄像头。随着ADAS系统渗透率不断提高,车载摄像头行业快速增长。据Yole数据,2023年全球平均每辆汽车搭载镜头将从2018年的1.5颗增加至3颗,未来车载镜头将为镜头产业贡献明显增量。据Allied Market Research数据,2017年全球车载摄像头市场规模约114亿美元,2025年将有望达到241亿美元,对应2018-2025年复合增长率为9.7%。

目前大部分L2及以上级别的智能汽车均搭配毫米波雷达,其具有集成度高、探测精度高、探测距离远且受外界环境影响小等特点,常用于盲区监测、车道偏离预警、车道保持辅助、自助紧急制动等应用场景。近年来,智能汽车的发展加速了车载毫米波雷达渗透率的提升,其中77GHz方案市占率未来会进一步提高,有望成为车厂主流解决方案。据头豹研究院数据显示,2023年全球毫米波雷达市场规模将达到927亿元,2018-2023年CAGR为33.3%,增速较快。

车身域控制模块是汽车内最重要的模块之一,主要负责汽车内共享数据的传输功能(雨刮、灯光、车门、发动机启动、车身控制、信息娱乐、远程信息处理及ADAS系统等车身功能)。融合以太网的车身控制系统有利于更好地实现人性化、便捷性、舒适性及安全性等特性,将逐渐成为未来的发展方向。

3、新领域

近年来,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5G网络等技术快速发展,除智能手机外,光学摄像头技术的应用领域进一步拓展至智能汽车、智能家居、VR/AR设备和3D Sensing等领域。未来随着市场不断提高对VR/AR相关设备经济型、舒适性、沉浸性等方面的要求,其终端产品逐步从PC机、一体机延伸至纯头显等类型的产品,从娱乐为主向办公、教育、工程、医疗及军事等领域进一步突破。根据IDC相关报告显示,2021年全年全球AR/VR头显出货量达1,123万台,同比增长92.1%,其中VR头显出货量达1,095万台。预计2022年,全球VR头显出货1,573万台,同比增长43.6%。

随着终端应用产品市场的迅速兴起,下游行业的发展对光学镜头的设计水平和精密生产加工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其与日俱增的市场需求也为光学镜头行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契机。部分VR/AR产品将广泛采用超短焦菲涅尔透镜,具有可增加视场、减少重量和厚度等优势,将成为未来光学技术的发展方向,更具娱乐性和实用性。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下转106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2021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事项

(1)2021年9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6人,审议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赵伟先生、黄丽辉先生、关赛新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2021年9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审核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3)2021年9月28日至2021年10月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上述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2021年12月3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142)。

(4)2021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6人,审议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赵伟先生、黄丽辉先生、关赛新先生回避表决。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5)2022年1月7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2年1月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01)。

(6)2022年2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6人,审议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赵伟先生、黄丽辉先生、关赛新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2年2月21日,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527名激励对象实际授予23,972.9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8.36元/股。

2、关于出售安徽精卓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1)公司于2019年10月11日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在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设立全资子公司安徽精卓光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人民币。

(2)公司于2019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安徽精卓光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增资7.2亿,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昌欧菲光学技术有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南昌欧菲触控科技有限公司拟以经营性资产对安徽精卓光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增资 26.88亿元,上述增资完成后,安徽精卓光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人民币增至34.18亿元人民币。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披露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35)。

(3)公司于2019年11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与2019年12月5日召开的2019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安徽精卓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昌欧菲光学技术有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南昌欧菲触控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安徽精卓光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及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南昌欧菲光学技术有限公司、南昌欧菲触控科技有限公司拟与安徽鼎恩企业运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关于安徽精卓光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南昌欧菲光学技术有限公司、南昌欧菲触控科技有限公司拟将持有的部分安徽精卓光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安徽鼎恩企业运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后安徽鼎恩企业运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持有安徽精卓光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51.88%的股份,股权转让总金额为人民币18亿元。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9年11月19日披露的《关于出售安徽精卓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47)。

(4)安徽鼎恩企业运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于2020年8月31日前支付完毕全部股权转让款,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5月30日、2020年9月1日披露的《关于出售安徽精卓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2020-096)。

(5)2020年12月9日,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管理层与安徽精卓光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就前述无形资产事项积极商讨方案(包含但不限于转让、有偿许可等方式),并决定于2021年3月9日前披露前述无形资产事项的后续实施方案,其中该方案将包含安徽精卓光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2020年12月8日至前述无形资产转让完成前期间内继续使用前述无形资产的安排约定。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披露的《关于出售安徽精卓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34)。

(6)2021年1月2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江西慧光微电子有限公司、苏州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江西欧迈斯微电子有限公司、南昌欧菲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南昌欧菲光学技术有限公司及南昌欧菲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与安徽精卓光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安徽省舒城县签署了《专利转让合同》,公司及其子公司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江西慧光微电子有限公司、苏州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江西欧迈斯微电子有限公司、南昌欧菲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南昌欧菲光学技术有限公司及南昌欧菲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拟以1.04亿元人民币的价格向公司关联方安徽精卓光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出售与非美国大客户触控显示业务相关的962项专利所有权/申请权及与所列无形资产相关的专有技术等其他无形资产。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1月2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出售无形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7)2021年12月24日,公司收到安徽精卓光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精卓科技”)全资子公司安徽精卓光显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精卓技术”)发来的《关于未使用和未销售存货回购的通知函》(以下简称“《通知函》”),内容如下: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由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南昌欧菲光学技术有限公司、江西慧光微电子有限公司(曾用名:南昌欧菲触控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34.1785亿元设立安徽精卓光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同月,上述原始股东与安徽鼎恩企业运营管理合伙企业签署了《关于安徽精卓光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由安徽鼎恩企业运营管理合伙企业出资18亿元,购买安徽精卓科技51.88%的股权。

根据《关于安徽精卓光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第三条3.3款约定“截至评估基准日安徽精卓光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流动资产在交割日起24个月期满时如未能使用或销售的,乙方(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南昌欧菲光学技术有限公司、江西慧光微电子有限公司)、丙方(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对安徽精卓光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该等资产的减值损失予以补足。安徽精卓光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如将该流动资产注入项目公司,同样适用前述约定,乙方(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南昌欧菲光学技术有限公司、江西慧光微电子有限公司)、丙方(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对项目公司该等资产的减值损失予以补足。

通过以上股权转让,在股权转让交割日,安徽精卓光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安徽精卓光显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精卓光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项目公司)累计获得流动资产7.36亿元,截止2021年12月07日,安徽精卓光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安徽精卓光显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已使用或销售5.15亿元,剩余未能使用或销售的流动资产合计2.21亿元(未税1.96亿元)(以下简称“标的存货”)。现通知贵司按照股权转让协议之约定,对此部分流动资产进行回购。”

(8)2022年1月10日,公司收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发出的《律师函》【天律(2022)第00013号】(以下简称“《律师函》”),要求公司履行对前述剩余未使用或销售的流动资产的相关义务。

(9)公司收到《通知函》后,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前往现场对标的存货进行盘点清查和综合评定,确认标的存货已无实际使用价值。安徽精卓科技因所处行业技术创新迭代、终端产品设计变更、国际贸易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及主要客户相关产品受到芯片断供限制措施等原因,其触控相关业务产品出货量有所下降,公司及其子公司增资至安徽精卓科技的部分存货无法再次投入生产阶段或如期销售。

(10)公司与安徽精卓科技共同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202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标的存货可变现净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精卓光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存货可变现净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22)第3-0008号)。

(11)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补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审议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此次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披露的《关于出售安徽精卓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12)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补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3、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事项

(1)公司于2020年6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审议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此次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3)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议案。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了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审议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相关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4)公司于2020年8月7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5)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议案,增加了单个发行对象认购上限。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审议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及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6)公司于2020年11月10日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9)。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7)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1)。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8)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审议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9)公司于2021年6月21日召开了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10)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50号),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67,524,112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2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529,999,976.6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3,514,587,002.7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590号验资报告。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11)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已于2021年9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2,694,739,325股变更为3,262,263,437股。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裕高(中国)有限公司、南昌市国金工业投资有限公司、蔡荣军的持股数量不变,合计持股比例由29.77%被动减少至24.59%。本次发行认购方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92,926,045股,占公司总股本5.91%,成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12)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此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董事会本次审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投入金额的相关事宜已经得到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13)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合肥晶超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晶超”)增资20,000万元,同时以自有资金向合肥晶超增资4,000万元,以实施新增的合肥晶超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光学镜片与镜头产线项目。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14)公司于2022年1月7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15)2022年3月28日,除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合屏投资有限公司外,其他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5名特定对象限售期届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213,826,363股股票已于2022年3月29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4、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事项

(1)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0月18日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18-157),并于2018年10月30日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179)。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截至2019年3月11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4,445,9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最高成交价为13.1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238元/股,成交金额为50,009,244.93元(含交易费用)。本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1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

(3)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专业管理和核心技术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企业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决定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未能获得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或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4)鉴于公司本次已回购但尚未使用的股份即将到期,公司分别于2022年2月11日、2022年3月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存放在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4,445,947股股份进行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262,263,437股变更为3,257,817,490股。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5)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上述股份的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262,263,437股减少至3,257,817,490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3,262,263,437元减少至人民币3,257,817,490元。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蔡荣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兆豪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振宇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法定代表人:蔡荣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兆豪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振宇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2-027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