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4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93 证券简称:德龙汇能 公告编号:2022-023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ST盈方 公告编号:2022-029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变动情况: 单位:元

2、经营成果变动情况: 单位:元

3、现金流量变动情况: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股东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38,743,428股,其中:38,540,000股已分次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质押期限至双方申请解冻为止,目前尚未解冻;已被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累计冻结21,373,428股,其中:司法冻结203,428股(解冻日2023年10月15日)、司法再冻结21,170,000股(解冻日2023年12月3日);已被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累计司法再冻结746,926股,其中:冻结162,916股(解冻日2023年12月13日)、162,916股(解冻日2023年12月20日)、421,094股(解冻日2024年1月31日);已被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再冻结15,081,727股(解冻日2024年11月29日);已被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司法再冻结1,541,347股(解冻日2024年11月29日)。扣除重复统计,上述被质押和冻结的股份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80%。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 不适用

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公司全称"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由”大通燃气“变更为”德龙汇能“,证券代码“000593”保持不变,并相应变更《公司章程》第四条涉及公司名称条款。

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完成变更全称的工商登记手续及公司章程的备案,并取得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证券简称“德龙汇能”自2022年2月8日正式启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丁立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志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嘉熙

2、合并利润表

编制单位: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1-03月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丁立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志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嘉熙

3、合并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1-03月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丁立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志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嘉熙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2月,公司对2020年度、2021年半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重述,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更正计提相关利息。上述差错更正事项业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2月14日出具了《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92号)。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恢复上市相关工作

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交了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并获得深交所受理;2021年6月11日,公司接到深交所通知,深交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14.2.17条规定,委托相关机构对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相关情况进行核实;2021年5月31日、8月10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提交恢复上市补充材料有关事项的函》(公司部函〔2021〕第166号、第173号)。目前,公司正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对于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各项工作。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采用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交易对方绍兴上虞虞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上海瑞嗔通讯设备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49%的股权和WORLD STYLE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 49%的股份,并同时向第一大股东浙江舜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2021年12月,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2022年2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3605),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22年3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3605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要求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回复意见。鉴于近期深圳、上海等地连续发生疫情,影响了公司及中介机构的相关工作进度,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自反馈意见回复期限届满之日(即2022年4月25日)起延期不超过30个工作日提交书面回复材料并予以披露。目前,公司正与各中介机构积极核查落实反馈意见中的各项问题,公司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相关回复材料。

3、收到年报问询函并积极回复

公司分别于2022年2月16日、3月30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出具的《关于对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3号、第30号),公司已完成对第3号问询函的相关回复工作。目前,公司正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对第30号问询函中的各项问题进行回复,公司将及时提交回函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会计差错更正

2022年2月,公司对2020年度、2021年半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重述,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更正计提相关利息。上述差错更正事项业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2月14日出具了《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92号)。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张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明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张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明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张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明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