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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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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22-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2一062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4日通过电子邮件或专人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曾吉勇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事项公告后,公司积极推进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工作,因授予权益窗口期限制,公司尚未完成本次激励计划有关权益的授予与登记程序。受新冠疫情及全球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近期公司股价发生较大波动,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激励对象意愿,经公司审慎决策综合考虑后决定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与之相关的《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及《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一并终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2一063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4日通过电子邮件或专人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9:3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丹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并决议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2一065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

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22年5月16日14:30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2年4月2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江西鑫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鑫盛”)的《关于提议增加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公司的决策效率,提议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公告日,江西鑫盛持有公司股份92,300,9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68%,具备提案人资格;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和内容均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将上述补充议案主要内容予以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及相关文件。

除上述增加的临时议案外,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载明的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通知补充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的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9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5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办公楼3-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第七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2年4月26日和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2、议案13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邮件在2022年5月13日16:00前送达至本公司证券部,邮箱:jun_xiong@lcetron.com),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10日至5月13日期间工作日的上午9:00一12:00,下午13:30一17:00;

3、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证券部。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国清、熊君

联系电话:0791-88161608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330096

2、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36

2、投票简称:联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截止2022年5月9日,本人(本公司)持有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股,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出席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5月16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意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

本委托书有效期为: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个人股东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2一064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至2022年2月25日通过巨潮资讯网和公司OA系统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公示。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激励对象符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2日披露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2022年3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公司于2022年3月19日披露了《联创电子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关于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原因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事项公告后,公司积极推进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工作,因授予权益窗口期限制,公司尚未完成本次激励计划有关权益的授予与登记程序。受新冠疫情及全球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近期公司股价发生较大波动,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激励对象意愿,经公司审慎决策综合考虑后决定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与之相关的《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及《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一并终止。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终止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终止实施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激励计划尚未实施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实际权益授出、登记,终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不会对公司的股权结构产生影响,不产生相关股份支付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发展战略、经营规划造成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本次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承诺自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审议股权激励计划事项;后续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择机推出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事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终止本次激励计划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本次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