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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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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225 证券简称:金力泰 公告编号:2022-056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

1、主营业务概况

公司是集科研、生产、销售与服务于一体的高性能工业涂料民族品牌领军企业,聚焦深耕高性能环保汽车原厂涂料二十余年。目前,公司产品可广泛应用于乘用车、商用车、摩托车/电动车、农用机械、工程机械和轻工零部件以及建筑幕墙的防护与装饰。

得益于公司深厚的技术沉淀与精耕细作的自主研发能力,公司是除国际知名涂料企业(PPG、BASF、立邦、艾仕得、关西)以外,少数可向客户提供涂装全套解决方案的涂料企业。

2、公司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的产品包括:阴极电泳漆、面漆以及陶瓷涂料。目前,阴极电泳漆与面漆系公司的拳头产品,2021年营业收入合计占总营业收入达96.25%。

阴极电泳涂料与汽车面漆统称为汽车原厂涂料,一般是指涂装在汽车等各类车辆车身及零部件上的涂料,由于其综合性能要求(包括外观指标、机械性能、防腐性能、耐候性能、施工配套性等)和性价比要求等都高于其他涂料种类,且必须与科学的涂装工艺紧密配套,其研制、生产和施工难度水平高,因此汽车原厂涂料是工业涂料最重要的细分门类之一。标准的汽车车身涂装结构由电泳涂层与面漆构成,传统的面漆工艺由中涂涂层、色漆涂层与清漆涂层构成,目前主流的免中涂B1B2面漆工艺则由色漆涂层与清漆涂层构成。从底层的电泳涂层一一中涂涂层一一色漆涂层一一清漆涂层,公司均有对应的产品进行覆盖。

(1)阴极电泳涂料

阴极电泳涂料是一种涂覆于金属工件表面的环保型涂料,主要起到良好的保护性与防腐蚀以及获得优质涂层的基础,已作为不可或缺的涂层广泛应用于汽车车身、车架、零部件、轻工产品、机械产品及各类对防腐蚀性能有较高要求的金属表面。

报告期内,公司是国内阴极电泳涂料领域的领军民族企业,在核心技术、产品性能、质量控制、商用车市场占有率方面具备与国际品牌相抗衡的能力,且已形成了较为完整的阴极电泳涂料产品体系,产品可应用于乘用车与商用车、农业机械、工程机械、摩托车/电动车、汽车零部件、轻工零部件等多个目标市场。

在产品特性方面,公司致力于向客户提供能够配套绿色(硅烷/锆盐)前处理的车身用高泳透力薄膜型电泳漆,以及其他具有优异耐盐雾性能、高边角保护性能、高耐候性能、高泳透力等不同性能的电泳漆,以满足下游客户对电泳漆性能的差异化需求。

(2)面漆

①汽车面漆产品

a.车身、零部件面漆产品

汽车面漆在整个涂层中发挥着必不可少的装饰和保护作用。汽车面漆与其他面漆不同,由于汽车本身价格较高,加之常年经历四季变化的历练,这就要求面漆在极端温变湿变、风雪雨雹的气候条件下不变色、不失光、不起泡和不开裂。面漆涂装后,要求漆膜外观丰满、无明显橘皮、鲜映性好,从而使汽车车身具有高质量的美感和协调性。另外,面漆还应具有足够的硬度、抗石击性、耐化学品性、耐污性和防腐性等性能,使汽车外观与漆膜性能在各种条件下保持不变。

公司生产的汽车面漆产品包含溶剂型和水性两条产品线,涵盖了中涂漆、底色漆和罩光清漆三种类型的产品。面漆工艺方面,公司致力于提供B1B2、3C2B、3C1B、2C1B、1C1B等工艺的溶剂型与水性面漆产品,构筑了“全涂装工艺覆盖”的面漆产品体系,产品体系包括高温车身面漆、塑料零部件(保险杆、后视镜)低温漆、其他零部件面漆、车身内外饰涂料等。

在溶剂型产品方面,公司于2020年第二季度推出高固体份溶剂型涂料全系列产品(中涂漆、素色漆、金属漆、清漆),报告期内,高固产品在多个重要商用车客户现场实现批量应用。高固体份涂料作为生态环境部于2019年6月印发的《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所明确的,大力推进源头替代的新环保涂料品种之一,未来将成为汽车涂料重点发展方向。

在水性产品方面,得益于公司在水性面漆产品上的技术沉淀与精进,目前已成为业内少数可向客户提供代表水性面漆领域之涂装技术先进、产品技术含量及市场接受度高的、集中应用于乘用车、高端商用车的主流紧凑型免中涂B1B2面漆产品的民族涂料企业。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对现有B1B2产品进行持续优化与升级。报告期内,公司B1B2面漆产品在吉利贵阳、华晨新日新能源乘用车成功上线,同时在三一重卡、北汽福田、山东汽车等商用车领域全面推广。

b.轮毂漆

轮毂漆由色漆和清漆组成,由色漆赋予车轮精美的外观和良好的美学视觉,后由清漆完成对色漆和底材的防护,二者配合完成对车轮的精饰和防护作用,延长车轮的使用寿命,提升车轮的市场价值。公司轮毂漆产品主要用于乘用车铝轮毂表面,产品遮盖性好、流平性佳、耐高温、施工性和重涂性优良。公司作为主要起草方参与了《乘用车铝车轮涂层技术条件》CSAE标准的制定,标准号为CSAE98-2019;通过大众认证,作为大众之推荐轮毂漆供应商;产品通过沃尔沃及上汽乘用车认证;产品性能符合大众公司《合金轮毂的表面防护》TL-239标准及上汽公司《车轮有机涂层试验方法》CVTC54028标准。

②工业面漆产品

公司工业面漆产品包括工程机械漆、陶瓷涂料。

a.大巴漆

报告期内,公司新开发的KNT7300/高固体份大巴面漆,于2021年底通过宇通客车的产品性能测试及小批量试线,成功进入宇通供应商名录,其中宇通专用车基地已开始批量使用高固体份产品,宇通新能源基地选用了高固体份亮光黑面漆,车身目视效果超过同行业产品水平。11月份,全新升级的KNT B 3000系列大巴涂料,通过厦门丰泰 FTBCI全涂层试喷及检测,各项性能表现获客户认可并签署《年度采购合同》,厦门丰泰将向公司采购底漆、中涂漆、色漆、清漆以及配套辅料。由于FTBCI对大巴漆有着区别于其他大巴漆的严格要求,公司拿下FTBCI订单,为金力泰大巴漆进入欧美及国际市场打下坚实基础。

b.工程机械漆

工程机械漆为低温烘烤产品,包括溶剂型产品和水性产品。目前广泛应用的溶剂型产品为成熟产品,具有外观优良、防腐性和耐化学性、施工稳定等优点。依托汽车面漆的颜色平台,公司工业面漆产品具备极强的色彩开发能力,可满足不同客户的差异化需求。

c. 陶瓷涂料

陶瓷涂料相对于以有机树脂作为主要成分的传统涂料而言,具有耐高温、不燃性、高硬度、强耐候、自清洁等优势,且不含有机溶剂。公司陶瓷涂料可达到A1级防火等级及9H超高硬度,产品采用全水性绿色环保体系,具有低VOC排放、阻燃、抗菌、耐沾污、自清洁等特点,可广泛应用于建筑外墙、室内装饰、窗门型材的涂装,在地铁站、高铁站、隧道、医院等公共建筑中亦可应用。

(二)主要产品工艺流程

1、主要产品工艺流程

(1)阴极电泳涂料

阴极电泳涂料是由一种阳离子型的水分散乳液(国际通行代号:F-2)和一种水溶性的色浆(国际通行代号:F-1)按一定比例混合使用的双组份涂料产品。其中乳液(F-2)是一种环氧聚氨酯树脂,环氧树脂在扩链、增韧、拼合聚氨酯交联剂、胺化、中和、最后乳化形成水分散液;色浆(F-1)是一种季铵盐型颜料浆,由分散树脂混合各类颜填料经分散、研磨而成。乳液(F-2)的主要工艺步骤包括:树脂合成(扩链/胺化、交联剂合成/拼合)、乳化、熟化、过滤和包装。色浆(F-1)的主要工艺步骤包括:分散树脂合成(扩链/接枝/季胺化)、混合颜填料、分散、研磨、过滤和包装。

综上,阴极电泳涂料(F-2/F-1)的生产工艺如下图简示:

2、汽车面漆

汽车面漆的主要工艺步骤包括:物料混合(各类树脂+各类颜填料+各类分散助剂)、研磨、调漆、调色、过滤和包装。其中研磨和调色是汽车面漆生产的关键步骤,它决定了面漆是否能符合顾客的要求。

面漆的工艺过程如下图所示:

(三)主要产品的上下游产业链

汽车涂料行业的主要原材料包括树脂、溶剂、助剂、颜填料等,化工行业为其主要上游行业。公司所处行业的下游行业包括汽车整车制造行业以及汽车整车制造之外的行业,包括农业机械、工程机械、摩托车、汽车零部件、轻工零部件等行业。

(四)公司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按销售计划及生产计划,结合现有库存及采购周期、最低采购模数,制定采购计划。采购员根据采购计划,进行材料比价,并在合格供应商名录下进行选择,并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评价审核,评审通过后下达采购订单及后期跟单,对采购周期长的材料,向供应商提供三个月滚动计划,由供应商备库来保证材料的准时交付。

对于大宗原材料例如环氧树脂、双酚A等,当其价格处于低位时,公司采取战略锁定的模式,将原料采购价维持在相对低位。同时和供应商商定,采取共同锁定原料上游的模式,以此控制采购成本。

针对合格供应商的管理,主要是公司每半年对现有合格供应商进行评审,按评审结果进行整改及淘汰等;对于新供应商的开发,需要按材料在公司使用的重要性进行分别管理,分别进行小样检测、小试实验、中试实验后组织技术及质量二方审核,签订技术协议、质保协议后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

2、销售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取直接销售为主和代理销售为辅相结合的模式进行产品销售。对于汽车主机厂客户,由于客户产品需求量大,对涂料产品的质量要求较高,并需要公司及时对产品涂装过程进行跟踪,以保证公司产品的合理使用效果,因此公司对这些大客户主要采取直接销售模式进行销售。代理商销售是公司对直销模式的一种良好补充,公司通过代理销售可以最大程度地利用代理商的销售渠道,采集到更多的信息,有利于扩大销售量。

3、盈利模式

报告期内,为了更好地适应主机厂对于涂装成本控制及质量提升的要求,公司从传统的制造业盈利模式,即向客户提供电泳涂料、汽车面漆、工业面漆等涂料产品,逐步向“涂装全套解决方案服务商”进行转变,积极推进与拓展涂装一体化业务。

(五)业绩驱动因素

详见2021年年度报告正文“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六)行业发展情况

详见2021年年度报告正文“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注:2022年4月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且通过全部议案后,由海南大禾提名或推荐的董事会成员(不包含独立董事)减少为三人,至此,海南大禾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的情形发生了重大变化,海南大禾无法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选任。2022年4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无控股股东及无实际控制人的提示性公告》。经审慎考虑,公司认为,在目前的股权结构下,公司不存在《公司法》《收购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是一家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上市公司。同日,公司法律顾问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的法律意见书。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如下重大事项:

证券代码:300225 证券简称:金力泰 公告编号:2022-055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2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本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主要股东情况、报告期内重大事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2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300225 证券简称:金力泰 公告编号:2022-054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报告披露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2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本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核心竞争力、主营业务分析、未来发展规划等情况,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2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27 证券简称: 上能电气 公告编号:2022-027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9日(星期五)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星期五)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星期五)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和惠路6号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强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18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86,305,0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3824%。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78,970,47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8259%。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0人,代表股份7,334,5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565%。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代理人)共10人,代表股份7,334,55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5565%。其中现场出席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通过网络投票10人,代表股份7,334,5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565%。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全体董事、监事。

6、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6,302,7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332,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6%;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6,302,7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332,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6%;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6,302,7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332,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6%;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6,302,7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332,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6%;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6,302,7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332,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6%;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6,302,7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332,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6%;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6,302,7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332,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6%;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6,302,7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332,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6%;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6,302,7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332,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6%;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6,302,7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332,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6%;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6,302,7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332,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6%;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王思晔、李易

3、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9日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2]A0156号

致: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对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影响,本所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从业办法》”)及贵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贵公司本次会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查验并发表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议一起予以公告。

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及《从业办法》的相关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3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网站及指定媒体公开发布了《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地点,网络投票的时间及具体操作流程,股东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有权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办法、联系地址、联系人等事项,同时列明了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对有关议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14点在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和惠路6号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

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的资格。

根据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股东的签名、授权委托书、相关股东身份证明文件、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馈的现场及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18人,代表股份86,305,028股,占贵公司股份总数的65.3824%。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和列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人员还有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所经办律师及相关人员。

经查验,上述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审议及表决的事项为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本次会议经逐项审议,依照《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表决程序,表决了以下议案:

1.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6,302,7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6,302,7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6,302,7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6,302,7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6,302,7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表决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6,302,7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6,302,7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6,302,7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表决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6,302,7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表决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6,302,7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6,302,7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所律师、现场推举的两名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的相关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经查验,前述第1-9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前述第10、11项议案均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

负 责 人

张利国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

王思晔

李 易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