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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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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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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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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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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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了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2、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永强(香港)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Blue World Holdings Limited投资的Blue World Acquisition Corporation在美国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代码:BWAQU。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2月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3、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宁波永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宁波络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更名为“宁波览逸括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工商登记信息未变,已于2022年3月28日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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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谢建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服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琼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谢建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服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琼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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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建勇
2022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2-022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9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谢建勇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属于出货旺季,实现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但受人民币汇率波动、原材料价格上涨、运输费用上涨以及用工成本上升导致成本上升毛利率下降,另外受证券市场波动等原因影响,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有所下降。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31.53亿元,同比上升15.2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7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41.5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1亿元,同比下降16.05%。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2-023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9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杨思嘉女士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过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2-024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