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4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0版)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项目合伙人:宛云龙,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阳光电源(300274.SZ)、英力股份(300956.SZ)、喜悦智行(301198.SZ)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梁欢,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金螳螂(002081.SZ)、世嘉科技(002796.SZ)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徐远,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金螳螂(002081.SZ)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谷学好,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金螳螂(002081.SZ)、世嘉科技(002796.SZ)、时代出版(600551.SH)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宛云龙、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梁欢、徐远、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谷学好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232万元。2022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在事前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在会前签署了对该事项的书面认可

公司就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提供审计服务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经了解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对于规范公司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恪尽职守,遵循诚信、客观、公正的、独立的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4、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81 证券简称:金螳螂 公告编号:2022-017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020,000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为12,820,000股,回购价格为3.99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为3,200,000股,回购价格为4.01元/股。

2、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合计回购注销16,020,000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671,343,689股减至2,655,323,689股。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螳螂”)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简述

1、2018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于2018年10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询。

2、2018年10月30日至2018年11月1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巨潮资讯网和公司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于2018年11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18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内容于2018年11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询。

4、2018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18年12月17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2名激励对象授予3,31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19年1月11日,公司完成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的登记工作,向32名激励对象授予3,310万股限制性股票,并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9年1月15日。

6、2019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19年11月15日为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日,向14名激励对象授予80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0年1月22日,公司完成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登记工作,向14名激励对象授予800万股限制性股票,并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完成的公告》,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0年1月23日。

8、2020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业绩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满足《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在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之后,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杨鹏、谢进军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合计持有的105.00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99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9、2020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于2020年5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询。

10、2020年6月4日,公司完成了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工作,并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0-032),此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为2020年6月9日。

11、2020年7月13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683,358,689股,并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20-033)。

12、2021年1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在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届满后,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13、2021年1月25日,公司完成了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工作,并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1-007),此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为2021年1月27日。

14、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成,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需对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2,01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15、2021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于2021年5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询。

16、2021年7月19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671,343,689股,并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21-046)。

二、本次回购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

本次拟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6,020,00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60%,其回购注销原因如下: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解除限售条件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为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18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2、以2018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5%。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出具的《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及《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2、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七章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中“三、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规定,“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对应的现金分红由公司收回,并做相应会计处理。”,同时根据“第七章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中“三、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规定,“若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收的,应作为应付股利在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则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作调整。”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676,408,6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人民币2元(含税);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684,408,6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人民币2元(含税);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683,358,689股扣除已回购股份26,937,452股后的2,656,421,23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红利人民币2元(含税)。红利均由公司代收,因此回购价格不做调整。

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及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1年度的权益分派不涉及现金红利派发,因此回购价格不作调整。

综合上述规定及实际情况,公司未向上述激励对象发放现金股利,回购其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时应作相应会计处理。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九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的相关规定“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以授予价格3.99元/股进行回购注销;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以授予价格4.01元/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全部实施完成。

3、回购注销的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限制性股票总金额为63,983,800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671,343,689股减至2,655,323,689股。变动如下:

单位:股

注:实际股本结构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数据为准。

四、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671,343,689股减至2,655,323,689股,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前: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兴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327,7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9%;公司第一大股东苏州金螳螂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持有公司股份652,805,3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44%;公司第二大股东GOLDEN FEATHER CORPORATION持有公司股份635,042,2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77%。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兴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金螳螂企业(集团)有限公司、GOLDEN FEATHER CORPORATION累计持有金螳螂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8.90%。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兴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公司新股本比例为0.69%;公司第一大股东苏州金螳螂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公司新股本比例为24.58%;公司第二大股东GOLDEN FEATHER CORPORATION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公司新股本比例为23.92%。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兴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金螳螂企业(集团)有限公司、GOLDEN FEATHER CORPORATION累计持有金螳螂股份占公司新股本的比例为49.19%。

五、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602万股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602万股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结论性意见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的确定及资金来源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81 证券简称:金螳螂 公告编号:2022-020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情况公布如下:

一、按业务类型分类订单汇总表

单位:亿元人民币

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的要求,本公告中,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已签约未完工订单金额不含已完工部分。

二、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新签订单较去年同期减少16.95%,主要原因是,因受新冠肺炎疫情以及房地产行业去杠杆因素影响,行业市场需求阶段性收缩,导致公司新签订单减少,且公司加强风险管控,较去年同期减少住宅类订单承接,新签住宅类订单较去年同期减少61.50%,同时,优化公司订单结构,增加公装订单占比,提升订单质量,增加公建业务、政府平台、国企业务,央企总包等项目承接。

注:上述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因此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参阅。

特此公告。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81 证券简称:金螳螂 公告编号:2022-022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业绩说明会相关事项

为与广大投资者更好地进行交流,使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拟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具体安排如下:

公司定于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1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王汉林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蔡国华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宁波先生,独立董事赵增耀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二、征集问题事项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现就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

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9日(星期一)下午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附: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证券代码:002081 证券简称:金螳螂 公告编号:2022-004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八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九名,实际到会董事九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汉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询。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俞雪华先生、万解秋先生、赵增耀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询。

三、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为真实、准确、客观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止2021年12月31日可能出现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同意公司2021年度计提各项减值损失及核销资产合计769,333.32万元。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2022-006号公告。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2022-005号、2022-018号公告。

四、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37,415.1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8.79%;实现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495,008.9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08.52%,实现每股收益-1.85元。

五、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50,089,441.09元,合并报表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250,551,817.58元、母公司报表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889,336,513.97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计划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1年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26,937,452股,回购金额249,834,424.52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2021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综合公司回购股份的实际情况以及现阶段经营与长期发展需要,公司计划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本预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询。

七、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请见公司2022-008号公告,《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询。

八、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询。

九、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决议公司及子公司向各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9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具体每笔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为准。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而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具体实施相关业务,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授信相关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

十、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决议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合计担保总额不超过136.1亿元人民币,即单日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审议的担保额度,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上述担保的申请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具体每笔担保的担保期限和担保方式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为准。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实施相关业务,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相关协议。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2022-009号公告。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2022-005号、2022-018号公告。

十一、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新加坡金螳螂内保外贷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全资子公司SINGAPORE GOLD MANTIS PTE. LTD.(新加坡金螳螂有限公司)拟向境内外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贷款,决议同意公司向境内外银行申请内保外贷业务,向新加坡金螳螂有限公司该部分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即单日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审议的担保额度,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上述担保的申请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具体每笔担保的担保期限和担保方式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为准。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实施相关业务,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相关协议。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2022-010号公告。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2022-005号、2022-018号公告。

十二、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优化财务结构,同时为减少应收票据占用资金,提高权益资金利润率,决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40亿元的票据池业务。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开展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2022-011号公告。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2022-005号、2022-018号公告。

十三、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决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保理业务申请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年,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2022-012号公告。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2022-005号、2022-018号公告。

十四、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增强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流动性,及时变现回笼资金投入新的项目,提高持有金融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决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不超过50亿元金融资产转让和回购业务,即用于与合格投资者开展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的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上述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2022-013号公告。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2022-005号、2022-018号公告。

十五、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和信托产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2022-014号公告。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2022-005号、2022-018号公告。

十六、会议以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决议同意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苏州朗捷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捷通”)及其子公司、苏州金螳螂三维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维软件”)及其子公司和苏州金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柏酒店”)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2,000万元、1,000万元。朗捷通及其子公司、三维软件及其子公司和金柏酒店及其子公司分别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苏州金螳螂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的企业。公司董事朱明为朗捷通的董事;公司董事朱兴泉为朗捷通董事朱兴良的弟弟,为本次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余7名董事参与表决。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2022-015号公告。

独立董事在事前对该事项进行了必要的调查,签署了事前书面认可文件,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2022-005号、2022-018号公告。

十七、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决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2022-016号公告。

独立董事在事前对该事项进行了必要的调查,签署了事前书面认可文件,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2022-005号、2022-018号公告。

十八、会议以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出具的容诚审字[2022]230Z2384号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考核要求,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决议同意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6,02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99元/股,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01元/股。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公司董事王汉林、曹黎明、施国平为本次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余6名董事参与表决。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2022-017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2022-005号、2022-018号公告。

十九、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因公司将回购注销16,020,000股限制性股票,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16,020,000元,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671,343,689元减少至2,655,323,689元,总股本将由2,671,343,689股减少至2,655,323,689股,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相应修改。

(2)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增加经营范围“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并将公司注册地址变更至苏州工业园区金尚路99号。结合以上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相应修改。

(3)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相应修改。

具体内容请参见附件《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询。

二十、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并同意将修订后的部分制度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

1、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相关制度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询。

本议案中,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修订审议通过后,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将废止。

二十一、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分公司相关登记事项的议案》;

决议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成立溧阳分公司、南京浦口分公司,任命顾雪华为分公司负责人;成立高淳分公司,任命何小丽为分公司负责人;注销上海闵行分公司、宝山分公司和嘉定分公司。

二十二、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请见公司2022-019号公告,《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询。

二十三、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议于2022年5月23日(星期一)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请参见公司2022-021号公告。

特此公告。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除上述内容修订外,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具体内容以工商登记为准。

以上《公司章程》的修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股票代码:002081 股票简称:金螳螂 公告编号:2022-021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召开,会议决议于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5月1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市西环路888号公司总部大楼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中,第7、8、14、15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票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其他公告。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2年5月18日

上午9:00一11:30,下午13:30一17:00

2、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到公司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到公司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到公司登记;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5月18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

3、登记地点:苏州市西环路888号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下转7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