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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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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1版)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宁波、王扬

联系电话:0512-68660622

传 真:0512-68660622

地 址:苏州市西环路888号

邮 编:215004

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六、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81;

2、投票简称:金螳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全部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2年5月23日召开的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注册登记号:

持股数量及性质: 股东账号: 联系人手机: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受托人手机: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1、上述非累积投票议案中,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中填“√”,该项为单选,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个人股东须签名,法人股东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081 证券简称:金螳螂 公告编号:2022-005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八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监事三人,实际到会监事三人,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盘英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宁波先生列席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及核销资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后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三、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量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对利润分配的有关要求,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符合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日常经营和企业管理均能严格按照内控制度执行,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公司运营规范,内控程序合理,保证了公司健康良好的发展。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较为完整、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六、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合计担保总额不超过136.1亿元人民币,即单日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审议的担保额度,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上述担保的申请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具体每笔担保的担保期限和担保方式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为准。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解决子公司经营与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偿还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合法、合规。董事会拟将该事项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八、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新加坡金螳螂内保外贷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新加坡金螳螂的贷款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即单日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审议的担保额度,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本次担保是根据其资金需求情况确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新加坡金螳螂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能控制其经营和财务,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九、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据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40亿元的票据池业务。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十、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本次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将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本次办理应收账款的保理业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

十一、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可以增强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流动性,可及时变现回笼资金投入新的项目,提高持有金融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不超过50亿元金融资产转让和回购业务,即用于与合格投资者开展金融资产转让、金融资产回购及带回购义务的金融资产转让业务的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十二、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和信托产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是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相关投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运作需要,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公司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三、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预计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是公司满足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将以市场定价为依据,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符合关联交易规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时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十四、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十五、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考核要求,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602万股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

十六、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对《监事会议事规则》作相应修订。本次修订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原《监事会议事规则》将废止。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询。

十七、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2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81 证券简称:金螳螂 公告编号:2022-018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审阅,现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截止2021年12月31日,没有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相关担保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公司实际状况,计提依据充分、合理,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事项。

三、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因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核销资产影响,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在2021年度支付人民币249,834,424.52元(不含交易费用)用于回购公司股份,符合《公司章程》的要求,以回购方式实现了对投资者的权益回报。公司202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监管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完整、合理、有效。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法人治理活动均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规范运行,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和企业管理的健康发展。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为新加坡金螳螂内保外贷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36.1亿元人民币的担保、为子公司新加坡金螳螂向境内外银行贷款提供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是根据子公司经营目标及业务需求开展的,可以帮助子公司在竞争中更具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能控制上述子公司的经营和财务,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4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开展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加快公司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开展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开展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可以增强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流动性,可及时变现回笼资金投入新的项目,提高持有金融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50亿元的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额度,即用于与合格投资者开展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的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和信托产品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和信托产品等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有利于丰富投资渠道,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书面认可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在事前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在会前签署了对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认可:

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交易的定价按照市场交易原则公平、公开、公正、合理地协商确定交易金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是根据市场化原则协商订立,协议定价公允。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金额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基本符合,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未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十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书面认可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在事前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在会前签署了对该事项的书面认可

公司就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提供审计服务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经了解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对于规范公司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恪尽职守,遵循诚信、客观、公正的、独立的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鉴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602万股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俞雪华、万解秋、赵增耀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注:2021 年12月,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江苏斯尔邦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尔邦”)100%股权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斯尔邦自 2021 年12月31日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于2022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盛虹炼化股权变更事项

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收购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盛虹石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名:江苏盛虹石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化产业”)拟收购江苏疌泉盛虹炼化债转股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的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炼化”)13.2861%股权。

报告期内,盛虹炼化完成相关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完成后,石化产业持有盛虹炼化的股权比例增加至75.8193%,公司合计持有盛虹炼化的权益比例增加至99.9952%。

2、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事项

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报告期末,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事项

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截止2022年2月25日,因公司实施发行股份收购资产,新增股份1,111,528,326股于2022年1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盛虹转债”,债券代码“127030”)转股增加股本7,447股。由于上述事项,公司股份总数由4,834,960,195 股增加至5,946,495,968股。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决定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报告期末,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董事、监事变更事项

冯琴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自2022年1月12日起生效。经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周雪凤女士增补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颂勋先生因工作单位对兼职有新规定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相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自2022年3月16日起生效。经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许金叶先生增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5、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通知》(财会〔2021〕35 号)的规定,对相应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公司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公司2022年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重大事项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缪汉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海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贵洋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未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法定代表人:缪汉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海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贵洋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2-072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债券代码:114578 债券简称:19盛虹G1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缪汉根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74)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2-073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债券代码:114578 债券简称:19盛虹G1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倪根元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2-074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债券代码:114578 债券简称:19盛虹G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