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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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6日
(五)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13:30开始
(六)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东方红路649号步步高大厦公司会议室。
(八)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办法: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上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如果股东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如果股东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网络有效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由于股东重复投票而导致的对该股东的不利影响及相关后果,由该股东个人承担。
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本通知的规定对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九)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5月16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议案九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及手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于2022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1)法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东方红路649号步步高大厦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31---5232 2517 传真:0731---8882 0602
联系人:师茜、苏辉杰
四、网络投票的安排
在本次会议上,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述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有关股东进行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询,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及要求详见本通知附件一。
五、注意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51,投票简称:步高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3、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0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
■
注: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授权受托人投票。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单位须加盖公司公章。
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22一036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5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的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曲尉坪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师茜列席。公司全体监事对本次会议召集召开方式及程序均无异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及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能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完善涵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高效运行;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科学,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其内部稽核、内控体系完备有效,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指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亏损178,734,007.07元,2021年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38,003,724.73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和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政策,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阶段需要和年度计划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实际情况,为维护股东权益,促进公司长期发展,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公司拟以2021年12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863,903,951股剔除已回购36,263,786股后的股本827,640,1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82,764,016.5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公司管理层依然将聚焦主营业务增长,加强供应链建设、大力发展数字化会员,以用户为中心提供服务创造价值。
根据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及2022年度公司战略目标、业务经营和市场拓展计划,在考虑经济环境、市场竞争等多种不确定因素的基础上,经过公司管理层研究讨论,编制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如下:2022年度收入及营业利润较2021年将有所改善。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22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政策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8、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暨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基于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益,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9、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1年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关联交易的公告》。
10、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1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1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提请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总裁根据行业水平和实际工作量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定审计服务价格并签定相关合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13年3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349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639.5891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1.42元,共计募集资金120,8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416.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18,384.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西证券于2013年3月1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29.75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18,154.2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3〕2-5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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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16年11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15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西证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4,918,477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72元,共计募集资金125,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23,0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西证券于2016年11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49.90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22,750.1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2-43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与应结余募集资金差异249.90万元系外部费用由基本户支付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2013年3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证上〔2022〕12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西证券及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此次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二) 2016年11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证上〔2022〕12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西证券及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2013年3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 2016年11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2013年3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3。
(1) 变更项目的名称、原因及内容
为便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在“连锁超市发展项目”实施内容仍为开设连锁门店的原则下,变更部分新开门店项目或项目实施主体。
1) 原拟由株洲国安步步高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实施主体的株洲瑞和店和株洲桂鑫广场店,因株洲国安步步高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已被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株洲东都步步高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故将该等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株洲东都步步高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2) 原拟使用资金1,369万元开设娄底南苑上合店,现变更为拟使用资金1,137万元投资开设娄底回龙湾店(大卖场业态,面积约5,926平方米),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娄底市步步高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3) 原拟使用资金1,873万元开设岳阳人和店,现变更为使用资金1,855万元投资开设宁乡春城万象店(大卖场业态,面积约10,203平方米),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宁乡县步步高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4) 原拟使用资金合计11,633万元开设长沙湘江印象店、长沙卧龙湾店、常德泽云广场店、衡阳岳屏明珠店、邵阳隆回荣兴国际店、株洲摩托市场店、萍乡安源店7家门店,现变更为使用资金12,240万元投资开设广西柳州地王店(百货业态,面积约86,000平方米)。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广西步步高商业有限责任公司。
5) 原拟使用资金4,660万元开设萍乡秋收起义广场店,现变更为使用资金1,536万元投资开设长沙电力职业学院店、569万元投资开设长沙宏聚地中海店、744万元投资开设株洲攸县喜盈门店、750万元投资开设株洲炎陵店、1,295万元投资开设重庆万胜店。
6) 原拟使用资金3,090万元开设益阳沅江店,现变更为使用资金2,791万元投资开设四川成都沙河国际店项目。
7) 原拟使用资金1,157万元开设郴州宜章店,现变更为使用资金1,193万元投资开设江西信丰店。
8) 原拟使用资金3,114万元开设怀化溆浦店,现变更为使用资金1,235万元投资开设重庆垫江店、1,844万元投资开设岳阳富阳广场店。
9) 原拟使用资金3,307万元开设株洲桂鑫广场店,现变更为使用资金1,410万元投资开设常德水星楼店、1,485万元投资开设广西桂林百年汇店。
10) 原拟使用资金1,755万元开设永州东城云顶店,现变更为使用资金1,535万元投资开设常德津市店。
11) 原拟使用资金630万元开设长沙生活艺术城店,现变更为使用资金1,347万开设长沙山水湾店。
12) 原拟使用资金569万元开设长沙宏聚地中海店,现变更为使用资金779万元投资开设常德西洞庭湖店。
13) 原拟使用资金1,295万元开设重庆万盛店,现变更为使用资金1,010万元投资开设吉首大汉永顺店。
14) 原拟使用资金1,485 万元开设桂林百年汇店及已开设的四川沙河国际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078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1,788 万元,统一变更为使用资金 6,742 万元投资开设桂林财富商业城项目。
15) 原拟使用资金2,499万元开设上饶横峰店,现变更为使用资金3,778万元投资开设耒阳鑫汇国际项目。
16) 原拟使用资金6,742万元投资开设桂林财富商业城项目, 以及岳阳募集资金专户剩余资金670万元、长沙募集资金专户剩余资金170万元、永州募集资金专户剩余资金220万元,统一变更为使用资金7,831万元投资开设广西贵港店项目。
17) 由于公司已通过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审批,明确湖南省内零售业务当期应纳增值税实行总机构统一核算,将湖南省内尚未开设的部分新开门店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原拟由吉首步步高商业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实施主体的吉首永顺店、衡阳步步高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实施主体的耒阳鑫汇国际店,实施主体变更为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18)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支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剩余资金42.18万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剩余资金65.17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支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剩余资金85.7万元,以及中国工商银行湘潭湘江支行募集资金专户投资开设吉首永顺店项目后预计仍将有剩余资金,统一变更为使用资金680万元投资开设怀化靖州中央大街店项目。
19) 交通银行长沙车站南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投资开设贵港项目扣除未付工程进度款后剩余款项,现使用资金742万元投资开设益阳桂花中央广场店项目、使用资金859万元投资开设新余喜盈门项目、使用资金798万元投资开设新余御天城项目、使用资金888万元投资开设抚州中辰奥斯卡项目。
20) 原拟使用资金798万元投资开设新余御天城项目及原拟使用资金888万元投资开设抚州中辰奥斯卡项目,现变更为使用资金1,396万元投资开设永新三湾店项目。
(2) 变更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变更已经公司2013年4月1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4年2月13日第二十八次会议、2015年3月2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6年4月20日第二十一次会议、2017年4月7日第三十次会议、2017年8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7年10月26日第五次会议、2018年4月19日第九次会议、2020年8月25日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出具了同意意见,相关信息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二) 2016年11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4。
(1) 变更项目的名称、原因及内容
为便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在“连锁门店发展项目”实施内容仍为开设连锁门店的原则下,变更部分新开门店项目或项目实施主体。
1) 原拟使用资金852万元投资开设长沙润和星城项目,现变更为使用资金613万元投资开设岳阳鸿景园店。
2) 原拟使用资金1,228万元投资开设宁乡大玺门项目,现变更为使用资金1,041万元投资开设衡阳万达广场店。
3) 原拟使用资金1,365万元投资开设资兴瑞泰广场店项目,现变更为使用资金 1,250 万元投资开设湘潭市湘潭中心店。
4) 原拟使用资金1,914万元投资开设株洲尚格铭城店,现变更为使用资金762万元投资开设湘潭基建营店。
5) 原拟使用资金1,495万元投资开设长沙湘荣家园店项目,现变更为使用资金 1,368 万元投资开设中海环宇城店。
6) 原拟使用资金530万元投资开设长沙紫金国际店项目,现变更为使用资金866万元投资开设益阳万达店。
7) 原拟使用资金1,002万元投资开设株洲朝阳新城店,现变更为使用资金1,138万元投资开设九江万达广场店。
8) 原拟使用资金436万元投资开设长沙旺盛佳园店,现变更为使用资金751万元投资开设宜春万载广场店。
9) 原拟使用资金839万元投资开设邵阳武冈世贸店,现变更为使用资金646万元投资开设江西分宜永康城市广场店。
10) 原拟使用资金1,143万元投资开设怀化洪江飞龙商城店,现变更为使用资金1,116万元投资开设江西永新店。
11) 由于公司已通过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审批,明确湖南省内零售业务当期应纳增值税实行总机构统一核算,将湖南省内尚未开设的部分新开门店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原拟由邵阳步步高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实施主体的邵阳洞口店、邵东旭日家园店、湘潭步步高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实施主体的湘潭华雅花园店、娄底市步步高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实施主体的冷水江佳泰家店、长沙步步高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实施主体的长沙丽发新城店、尚海城市广场、义乌商业广场、长沙明发项目、湖南郴州步步高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实施主体的郴州桂阳店、怀化步步高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实施主体的沅陵北京会馆、怀化中铁建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12) 原拟使用资金8,967万元投资开设长沙丽发新城项目,现变更为使用资金6,000万元投资开设泸州新天地项目。
13) 原拟使用资金958万元投资开设邵阳洞口店项目,现变更为使用资金755万元投资开设益阳桃江金碧财富项目。
14) 原拟使用资金1,449万元投资开设长沙尚海城市广场项目,现变更为使用资金786万元投资开设岳阳缤纷天地广场项目。
15) 原拟使用资金1,244万元投资开设邵东旭日家园店,现变更为使用资金1,021万元投资开设常德安乡城市广场项目。
16) 原拟使用资金2,034万元投资开设长沙明发店,现变更为使用资金1,219万元投资开设株洲茶陵县朝阳新城项目。
17) 原拟使用资金1,866万元投资开设怀化中铁建项目,现变更为使用资金786万元投资开设宁乡水木清华项目。
18) 由于公司实行由总机构统一核算零售业务当期应纳增值税,将江西省内尚未开设的部分新开门店项目的实施主体统一变更为江西步步高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原拟由吉安步步高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实施主体的江西永新店、宜春步步高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实施主体的宜春万载广场店,实施主体变更为江西步步高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19) 原拟使用资金786万元投资开设宁乡水木清华店项目,现变更为使用资金488万元投资开设郴州桂东印象项目。
20) 原拟使用资金1,409万元投资开设怀化沅陵北京会馆店项目,现变更为使用资金685万元投资开设易俗河省建三公司项目。
21) 中国民生银行湘潭支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剩余资金60.59万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剩余资金123.03万元,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投资开设中海环宇城店项目后预计仍将有剩余资金,均统一变更为使用资金465万元投资开设长沙润和紫郡店项目。
22) 为便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根据子公司吸收合并进度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择机实施对全资子公司的吸收合并、注销程序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程序。原拟由吉首步步高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实施主体的亿利广场店项目、湘潭步步高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实施主体的东山国际店项目、易俗河省建三公司项目,长沙步步高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实施主体的中信新城店项目、润和紫郡店项目、衡阳步步高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实施主体的衡阳万达店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3) 岳阳缤纷店项目扣除未付工程进度款后预计剩余款项164万元、湘潭中心店项目扣除未付工程进度款预计剩余款项338万元,合计502万元,该等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分行营业部43050163860800000103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拟将上述剩余募集资金变更为投资667万元实施临澧新安烟花广场项目。
24) 冷水江佳泰家店项目扣除未付工程进度款后预计剩余款项1,881万元、攸县望云国际店项目剩余款项1,598万元、冷水江万盛锑都店项目剩余款项310万元、湘西龙山县店项目剩余款项121万元,合计3,910万元,该等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支行营业部608191988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上述剩余募集资金变更为投资1,532万元实施长沙乾源国际项目、投资569万元实施邵阳恒大华府项目、投资1,034万元实施双峰财智广场项目、投资695万元实施怀化会同北辰广场项目、投资1,253万元实施永州江永永华项目。
25) 原使用资金569万元投资开设邵阳恒大华府项目,现变更为拟使用资金1,211万元投资开设宁乡市正大广场项目。
26) 原使用资金695万元投资开设怀化会同北辰广场项目,现变更为拟使用资金1,703万元投资开设星城新宇桃花苑项目。
2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分行43050163860800000159募集资金专户投资开设宜春万载店扣除未付工程进度款后剩余款项206万,公司变更为投资754万开设长沙美来美商业广场项目。
(2) 变更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变更已经公司2017年4月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17年8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7年10月26日第五次会议、2018年4月19日第九次会议、2018年6月22日第十二次会议、2019年4月18日第二十一次会议、2020年8月25日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出具了同意意见,相关信息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2013年3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16年11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2013年3月非公开发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4.2016年11月非公开发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2013年3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2
2016年11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3
2013年3月非公开发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1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4
2016年11月非公开发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1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22-037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
暨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步高”或“公司”)结合业务发展及现阶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拟对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及终止,同时将剩余募集资金567.14万元(含利息收入等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暨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并完成后续相关事项安排。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
暨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
一、原项目基本情况
2016年11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15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西证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4,918,477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72元,共计募集资金125,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23,0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西证券于2016年11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49.90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22,750.1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2-43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偿还贷款、连锁门店发展项目。其中,偿还贷款项目承诺投资金额为8亿元,实际投资金额为8亿元;连锁门店发展项目承诺投资金额为57,267万元,变更调整后的投资金额为38,107.48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连锁门店发展项目已经投入募集资金43,562.21万元。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22,306.41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16.70万元,2021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255.80万元,2021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3.99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23,562.21万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40.69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应有余额为328.5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以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实际余额为 578.48万元,两者差额249.90万元,系外部费用由基本户支付。截至2022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567.14万元。
3、2016年11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为便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在“连锁门店发展项目”实施内容仍为开设连锁门店的原则下,变更部分新开门店项目或项目实施主体。
1) 原拟使用资金852万元投资开设长沙润和星城项目,现变更为拟使用资金613 万元投资开设岳阳鸿景园店。
2) 原拟使用资金1,228万元投资开设宁乡大玺门项目,现变更为拟使用资金1,041 万元投资开设衡阳万达广场店。
3) 原拟使用资金1,365万元投资开设资兴瑞泰广场店项目,现变更为拟使用资金 1,250 万元投资开设湘潭市湘潭中心店。
4) 原拟使用资金1,914万元投资开设株洲尚格铭城店,现变更为拟使用资金762 万元投资开设湘潭基建营店。
5) 原拟使用资金1,495万元投资开设长沙湘荣家园店项目,现变更为拟使用资金 1,368 万元投资开设中海环宇城店。
6) 原拟使用资金530万元投资开设长沙紫金国际店项目,现变更为拟使用资金866 万元投资开设益阳万达店。
7) 原拟使用资金1,002万元投资开设株洲朝阳新城店,现变更为拟使用资金1,138 万元投资开设九江万达广场店。
8) 原拟使用资金436万元投资开设长沙旺盛佳园店,现变更为拟使用资金 751万元投资开设宜春万载广场店。
9) 原拟使用资金839万元投资开设邵阳武冈世贸店,现变更为拟使用资金 646万元投资开设江西分宜永康城市广场店。
10) 原拟使用资金1,143万元投资开设怀化洪江飞龙商城店,现变更为拟使用资金1,116万元投资开设江西永新店。
11) 由于公司已通过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审批,明确湖南省内零售业务当期应纳增值税实行总机构统一核算,将湖南省内尚未开设的部分新开门店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原拟由邵阳步步高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实施主体的邵阳洞口店、邵东旭日家园店、湘潭步步高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实施主体的湘潭华雅花园店、娄底市步步高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实施主体的冷水江佳泰家店、长沙步步高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实施主体的长沙丽发新城店、尚海城市广场、义乌商业广场、长沙明发项目、湖南郴州步步高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实施主体的郴州桂阳店、怀化步步高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实施主体的沅陵北京会馆、怀化中铁建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12) 原拟使用资金8,967万元投资开设长沙丽发新城项目,现变更为拟使用资金6,000万元投资开设泸州新天地项目。
13) 原拟使用资金958万元投资开设邵阳洞口店项目,现变更为拟使用资金755万元投资开设益阳桃江金碧财富项目。
14) 原拟使用资金1,449万元投资开设长沙尚海城市广场项目,现变更为拟使用资金786万元投资开设岳阳缤纷天地广场项目。
15) 原拟使用资金1,244万元投资开设邵东旭日家园店,现变更为拟使用资金1,021万元投资开设常德安乡城市广场项目。
16) 原拟使用资金2,034万元投资开设长沙明发店,现变更为拟使用资金1,219万元投资开设株洲茶陵县朝阳新城项目。
17) 原拟使用资金1,866万元投资开设怀化中铁建项目,现变更为拟使用资金786万元投资开设宁乡水木清华项目。
18) 由于公司实行由总机构统一核算零售业务当期应纳增值税,将江西省内尚未开设的部分新开门店项目的实施主体统一变更为江西步步高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原拟由吉安步步高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实施主体的江西永新店、宜春步步高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实施主体的宜春万载广场店,实施主体变更为江西步步高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19) 原拟使用资金786万元投资开设宁乡水木清华店项目,现变更为拟使用资金488万元投资开设郴州桂东印象项目。
20) 原拟使用资金1,409万元投资开设怀化沅陵北京会馆店项目,现变更为拟使用资金685万元投资开设易俗河省建三公司项目。
21) 中国民生银行湘潭支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剩余资金60.59万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剩余资金123.03万元,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投资开设中海环宇城店项目后预计仍将有剩余资金,均统一变更为拟使用资金465万元投资开设长沙润和紫郡店项目。
22) 为便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根据子公司吸收合并进度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择机实施对全资子公司的吸收合并、注销程序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程序。原拟由吉首步步高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实施主体的亿利广场店项目、湘潭步步高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实施主体的东山国际店项目、易俗河省建三公司项目,长沙步步高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实施主体的中信新城店项目、润和紫郡店项目、衡阳步步高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实施主体的衡阳万达店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3) 岳阳缤纷店项目扣除未付工程进度款后预计剩余款项164万元、湘潭中心店项目扣除未付工程进度款预计剩余款项338万元,合计502万元,该等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分行营业部43050163860800000103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拟将上述剩余募集资金变更为投资667万元实施临澧新安烟花广场项目。
24) 冷水江佳泰家店项目扣除未付工程进度款后预计剩余款项1,881万元、攸县望云国际店项目剩余款项1,598万元、冷水江万盛锑都店项目剩余款项310万元、湘西龙山县店项目剩余款项121万元,合计3,910万元,该等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支行营业部608191988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拟将上述剩余募集资金变更为投资1,532万元实施长沙乾源国际项目、投资569万元实施邵阳恒大华府项目、投资1,034万元实施双峰财智广场项目、投资695万元实施怀化会同北辰广场项目、投资1,253万元实施永州江永永华项目。
25) 原拟使用资金569万元投资开设邵阳恒大华府项目,现变更为拟使用资金1,211万元投资开设宁乡市正大广场项目。
26) 原拟使用资金695万元投资开设怀化会同北辰广场项目,现变更为拟使用资金1,703万元投资开设星城新宇桃花苑项目。
2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分行43050163860800000159募集资金专户投资开设宜春万载店扣除未付工程进度款后剩余款项206万,公司拟变更为投资754万开设长沙美来美商业广场项目。
(2) 变更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变更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次会议、第九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出具了同意意见,相关信息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
二、本次拟结项及终止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综合考虑了募投项目相关实际建设情况、未来发展战略以及资金使用效率等因素,在确保上述主要项目顺利建设、公司生产经营事项稳定开展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股东利益,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或终止投入。
1、募投项目拟结项的原因
在实施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严格执行预算管理,有效控制成本,合理降低项目实施费用。且连锁门店发展项目少量合同尾款、质保金等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个别门店公司暂不开设等原因。因此,公司拟对“连锁门店发展项目”进行结项,项目剩余部分后续款项将全部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2、募投项目拟结项及终止的影响
结项及终止相关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是公司根据目前客观情况做出的决定,变更原因合理、合规,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可能。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及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567.14万元(含利息收入等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金额为准)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三、其他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以下要求:
1、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到账超过1年;
2、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和规划,促进公司业务的长期增长,而且能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的情况。
因此,同意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同意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发表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基于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益,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3、保荐机构发表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暨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事项系根据公司的客观需要做出,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在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后方可实施。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22-038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关联交易
及预计2022年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1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2)关联租赁。(3)关联担保(本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担保方)。(4)关联方资金拆借。(5)关联方资产转让。(6)其他关联交易。其中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发生的金额为12,133.59万元、关联租赁发生的金额为5,734.32万元、关联担保(本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担保方)发生的金额为9.04亿元、关联方资金拆借发生的金额为12.62亿元、关联方资产转让发生的金额为46,542.19万元、其他关联交易发生的金额为844.04万元(不含无法计算金额事项)。
2022年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有:(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2)关联租赁。(3)关联担保(本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担保方)。(4)关联方资金拆借。(5)关联方资产转让。(6)其他。其中: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2022年预计发生的金额为不超过41,143.53万元(具体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关联租赁2022年预计发生的金额为5,745.36万元(具体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关联担保(本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担保方)(具体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关联方资金拆借2022年预计发生的金额为余额不超过21亿元(具体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关联方资产转让2022年预计发生的金额为余额不超过4.60亿元(具体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其他关联交易2022年预计发生金额为不超过4,523万元(具体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如2022年公司与关联方新发生了其他关联交易,公司将及时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公告。
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填先生、刘利振先生已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步高集团”)
成立时间:2003年2月20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海霞
注册地:长沙高新开发区枫林三路1083号步步高梅溪商业中心A区1301
经营范围:以自有合法资产进行商业、股权的投资;投资及财务咨询服务(不含金融、证劵、期货咨询);(以上经营范围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普通货物运输(不含危险及监控化学品);物业管理;仓储保管;商品配送;农副产品加工;政策允许经营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步步高集团的总资产为 4,142,905.63 万元,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为187,532.14万元,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1,138,460.36 万元,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135.46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步步高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截至2022年3月31日,持有本公司302,241,133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4.99%。
履约能力分析:步步高集团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强,不存在重大履约风险。
2、步步高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步步高置业”)
成立时间: 2005年5月17日
(下转8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