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2-029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225,799,08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7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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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网络安全与信息化、系统装备及其他业务。
中国长城紧扣“加快打造国家网信产业核心力量和组织平台”新定位,围绕“坚底强链”新战略,聚焦网络安全与信息化、系统装备两大主业,坚定不移提升安全先进绿色自主计算底座核心竞争力。
1、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业务
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业务主要由计算终端、应用终端、终端部件、产业服务组成。计算终端:围绕“芯-端-云”产品产业生态链,坚持核心技术创新,牢牢将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手里,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坚持市场需求导向,遵循“生产一代、试制一代、预研一代、探索一代”的原则,加快产品迭代升级,推出了全新国产高性能芯片、笔记本电脑、新八核桌面终端、多路服务器等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产品,成为产品谱系全、性能高、质量优的自主安全整机产品提供商。主供自主安全台式机、笔记本、一体机、服务器等产品。公司在31个省市自治区设立分子公司、办事处等,完善了市场覆盖网络,市场前端开拓和服务能力得到了较大提升。应用终端:在金融机具领域深耕十余年,连续六年领衔国内金融行业榜首,是智能网点、移动营销的行业领跑者,市场占有率超过60%。领跑金融信创自助终端产品,试点入围52家银行。高清智能证卡打印机、智能机具无感适配平台等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终端部件:包含IT类电源与消费类电源。作为国内计算机电源、服务器电源研发制造商,多年雄踞国内市场占有率领先品牌,拥有专业电源技术研发团队,是电源国家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之一,自主研发超高性能数据中心服务器电源,为全球知名的超级计算机配套,也使公司跻身于国际先进的超级计算机电源供应商行列。率先介入信创电源领域,在信创电源领域市场占有率名列前茅。消费类电源业务为多家知名国际一流企业提供AC-DC开关电源产品服务,具备开关式电源的开发设计和生产销售能力。产业服务:利用园区及房产物业的优势,聚集信创资源,构建信创生态链。积极引进PKS生态伙伴集中办公,支撑PK体系生态联盟工作。
2、系统装备业务
系统装备业务主要由通信、特种计算和海洋信息化业务组成。通信产品覆盖通信系统与装备、卫星/北斗导航设备、集群通信设备,形成了集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一体的系统装备能力,是专用通信的核心供应商与主要承制单位;特种计算:聚焦关键软硬件生态体系,公司设立了特种计算研究院,是主流的特种计算产品和信息化系统的提供商。海洋信息化业务主要是光纤水听器声纳分系统研制和业务拓展,涵盖水下探测、水下通信用光纤声纳核心产品,以及安全监测用分布式光纤传感监测装备,产品技术在业界领先。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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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相关规定执行,并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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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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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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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重要事项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2号公告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2-032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每股收益0.204元,母公司净利润329,825,980.34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621,639,193.46元,扣除年内实施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254,129,407.52元,本次可供分配的利润1,664,353,168.25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之有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订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2年4月28日总股本3,225,799,0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47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52,257,716.91元,占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97,624,297.17元的25.48%。
如在本议案批准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等相关规定。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相关董事会决议
2、相关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3号公告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2-033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董事辞职的情况
2022年4月2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了董事吕宝利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吕宝利先生决定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提名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吕宝利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止公告日,吕宝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吕宝利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始终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吕宝利先生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及其津贴标准的情况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及其津贴标准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子有限公司的推荐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建议,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提名张俊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董事津贴标准为10万元/年(税前),任期同第七届董事会。
提名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1、候选人相关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未有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了解,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和经营管理经验等能够胜任董事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发展。
2、本次董事候选人津贴标准系依据公司所处行业水平,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董事的自身定位及专业性等综合因素做出的,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强化董事的勤勉尽责意识,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董事会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我们同意董事候选人提名及其津贴标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附:
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俊南先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北京邮电大学微波通信专业,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联通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联通湖南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联通基础网络部、运行维护部、网络建设部总经理,中国联通物资采购与管理部负责人、总经理、资深经理,兼任小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俊南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张俊南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4号公告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2-034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着谨慎性会计原则,公司(含下属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6,554.14万元;同时对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合计金额28.5万元以及确认无法支付的其他应付款合计金额1.03万元予以核销。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可参见同日公告2022-030号《第七届董事会第八十二次会议决议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2-031号《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36,554.14万元,具体如下:
1、计提坏账准备
根据会计谨慎性原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结合日常运营过程中的客户履约情况,本年共计提坏账准备11,377.75万元,包括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1,036.05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397.39万元、应收票据坏账准备-76.96万元、预付款项坏账准备21.27万元;其中,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11,328.18万元、按单项认定计提坏账准备105.26万元、按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76.96万元。
年末涉及关联方的应收款项往来余额较年初减少16,681.40万元,对应关联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增加1,175.10万元;按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涉及关联方-32.60万元。公司对关联方计提的坏账准备全部为根据相关会计政策,按账龄计提的坏账准备,公司将持续关注关联方回款情况。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依据会计谨慎性原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存货成本低于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根据目前市场环境,公司部分存货的市场价值有所下降,本年计提25,176.39万元存货跌价准备,转销6,929.31万元存货跌价准备,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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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影响2021年度利润总额36,554.14万元,该影响已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中反映。
二、核销部分应收账款、预付款项以及其他应付款情况
1、核销部分应收账款、预付款项
公司经统计核实,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合计28.50万元,款项为无法收回、经法院裁定后核销、供应商工商执照已注销或被吊销且账龄较长等,基本没有收回的可能,因此决定予以核销,其中核销应收账款7.23万元、预付款项21.27万元。
2、核销部分其他应付款
公司经统计核实,确认无法支付的其他应付款1.03万元,款项为长期挂账的往来款,账龄较长,基本无法支付,因此决定予以核销。
3、本次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核销不涉及关联方款项核销;本次核销共减少2021年度利润总额20.24万,该影响已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中反映。
三、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上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者核销资产,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达到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百万元的,应当及时披露。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系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预付款项以及其他应付款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核销事项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核销事项。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预付款项以及其他应付款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核销事项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预付款项以及其他应付款的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核销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相关董事会决议
2、相关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5号公告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2-035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涉及资产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本公司/母公司/中国长城”指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原电子”指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为中电长城的全资子公司
“中原电子信息”指武汉中原电子信息有限公司,为中原电子的全资子公司
(下转90版)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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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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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营业执照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召开2021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修订为“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22年1月5日,公司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变更(备案)通知书》和换发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总裁徐建堂先生。
2、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1月15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进行管理并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向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出租房屋
2022年1月15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与关联方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电子”)就位于深圳市南山区中电长城大厦南塔(A座)27层至39层和裙楼2层部分区域租赁事宜签署相关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三年。
4、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完毕相关事项暨变更注册资本、总股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2022年1月15日,根据公司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对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16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88.7199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根据本次实际已行权股份1,201.3883万份,公司总股本增加1,201.3883万股,由2,928,182,053股增加至2,940,195,936股,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5、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2年1月28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6、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2年1月28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
7、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2022年1月28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签署协定存款有关协议,期限不超过12个月。
8、变更职工代表监事
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李斌先生因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拟不再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职务。2022年2月23日,根据公司工会委员会《关于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补选结果的报告》,刘汉文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9、报告期内获得金融机构综合授信及贷款的情况
(1)2022年2月24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华侨城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4亿元,期限壹年。
(2)2022年2月25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综合融资额度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1亿元,期限贰年。
(3)2022年2月25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4.2亿元,期限叁年。
(4)2022年2月14日,海盾光纤与中电财务签订《借款合同》,以中国长城提供担保方式获得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壹年。
(5)2022年1月20日,圣非凡与中电财务签订《借款合同》,以中国长城提供信用担保的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壹年。
(6)2022年1月24日,圣非凡与中电财务签订《借款合同》,以中国长城提供信用担保的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壹年。
(7)2022年3月31日,圣非凡与中国建设银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以信用担保的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7,000万元,期限壹年。
(8)2022年1月6日,长城电源技术(广西)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临桂开发区支行签订《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壹年。
(9)2022年1月12日,中原电子与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向国开行借款人民币20,000万元,期限伍年。
(10)2022年2月22日,中原电子与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向国开行借款人民币10,000万元,期限伍年。
(11)2022年1月5日,中元股份与招商银行武汉分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以中原电子担保的方式获得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8,000万元,期限壹年。
(12)2022年2月14日,长光电源与中电财务签订《借款合同》,以中原电子担保方式为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600.00万元,期限壹年。
(13)2022年2月18日,长江科技与招商银行武汉分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以中原电子担保的方式获得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壹年。
(14)2022年3月8日,中原电子信息与中电财务签订《借款合同》,以中原电子担保方式为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2,100万元,期限壹年。
(15)2022年2月28日,长城香港与华侨永亨银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以抵押担保方式获得授信额度6,000万港币,期限壹年。
(16)2022年3月30日,湘计海盾与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签订《借款合同》,以自身信用担保的形式获得流动资金人民币2亿元,期限伍年。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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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徐建堂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金娣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少霞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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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法定代表人:徐建堂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金娣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少霞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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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2-041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