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49版)
(十)《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有效管控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在履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和公司运营风险,公司拟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投保责任保险。
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
3、保险费总额:每年不高于100万元人民币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该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购买公司及董监高责任保险事宜;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等;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三)《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担保行为,保护公司财产安全,加强公司信用管理和担保管理,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证监会、银保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拟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修改。
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改对照表(2022年4月)》。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公司对外投资的保值、增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现拟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修改。
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修改对照表(2022年4月)》。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2年5月23日下午两点(14:00)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成都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如下提案并听取独立董事进行述职报告。
1、《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聘请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6、《2022年度预算方案》
7、《2022年度发展战略》
8、《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
9、《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相关独立意见。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1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35 证券简称:四川双马 公告编号:2022-17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三段一号成都国际金融中心1号写字楼26楼2号。应参加的监事为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大波先生主持。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董事会对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决议。
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公告》。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遵循内部控制基本原则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现代企业管理的运作要求和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董事会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充分反映了企业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依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1年审计报告,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40,831万元,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8,873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母公司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公积金4,083万元,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0元,当年已分配利润为16,032万元,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20,716万元。再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78,675万元,截止2021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99,391万元(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按总股本763,440,3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83,225,679.9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存在一定差异,该分配方案依据公司自身发展阶段、未来资金安排、整体发展战略制订,具有合理性。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七)《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有效管控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在履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和公司运营风险,公司拟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投保责任保险。
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
3、保险费总额:每年不高于100万元人民币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该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购买公司及董监高责任保险事宜;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等;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担保行为,保护公司财产安全,加强公司信用管理和担保管理,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证监会、银保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拟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修改。
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改对照表(2022年4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公司对外投资的保值、增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现拟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修改。
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修改对照表(2022年4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对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1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4、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35 证券简称:四川双马 公告编号:2022-11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
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2年 4 月2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情况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各项资产进行了清查,对各类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固定资产的可回收价值等进行减值测试。经过分析和判断,2021年度转销上年度末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58,942.64元,计提并转回应收账款减值准备5,088.00元。具体数据如下:
■
(二)本次核销资产的情况
1、存货报废损失
公司本期存货发生报废损失的账面净值为372,784.35元,该部分存货为备品备件,由于设备更新换代,相应的备品备件已无法使用。
2、固定资产处置及报废
公司本期对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对不能再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处置核销,固定资产核销损失金额共计662,330.56元,主要系报废的老设备。
(三)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对2021年度利润的影响
本年未计提资产减值减备;本次核销各项资产,共减少2021年度利润总额1,035,114.91元。
二、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董事会对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35 证券简称:四川双马 公告编号:2022-15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自有资金,该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理财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一定不可预期性。
2022年4月28日,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现将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严格控制风险、保证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基础上,公司决定合理利用公司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即指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总额不超过本次董事会批准金额。
(三)投资方式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该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五)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六) 投资方式和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具体协商并决定有关前述业务的利息、费用、期限、利率等。同时,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影响公司其他正常经营业务的进行。
二、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上述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自有资金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理财产品的管理,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并定期对所有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3、公司内控管理部门及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理财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对违规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必要时,可直接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适度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8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上述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35 证券简称:四川双马 公告编号:2022-18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义乌和谐锦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合伙人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义乌和谐锦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和谐锦弘”)。义乌睿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公司二级子公司西藏锦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锦凌”)为和谐锦弘的普通合伙人;义乌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杭州璞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张家港市悦丰金创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市海河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临港智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华金阿尔法四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华金同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华金丰盈十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华实创业实体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北海航锦睿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亿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无锡一胜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公司一级子公司西藏锦旭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和谐锦弘的有限合伙人;公司二级子公司西藏锦合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和谐锦弘的管理人。2017年10月,和谐锦弘通过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
上述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17日披露的《关于参与投资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年2月26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2022年4月28日,经和谐锦弘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锦凌同意,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银理财”)拟以零对价受让杭州璞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璞致”)对和谐锦弘人民币35,000万元认缴未实缴的出资额。
本次交易完成后,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将成为和谐锦弘有限合伙人。
一、新增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1、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WWTW8K
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科苑南路2700号华润金融大厦17层-20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一松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是:(一)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 (二)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 (三)理财顾问和咨询服务; (四)经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招银理财的股东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银理财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招银理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和谐锦弘其他合伙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本次合伙人变动前后,和谐锦弘的合伙人认缴出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认缴出资额比例的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三、备查文件
1.《义乌和谐锦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认缴协议》;
2.《义乌和谐锦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
3.《义乌和谐锦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管理协议》。
特此公告。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35 证券简称:四川双马 公告编号:2022-16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3日下午2:00整。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投票规则:
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 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6日(交易日)
8.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6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即,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9.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下东大街段169号禧玥酒店38层会议室。
10. 会议提示公告:公司将于2022年5月17日发布会议提示公告,提示股东参与股东大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事项的合法性和完备性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包括了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事项,相关程序和内容合法。
2.提案名称
■
上述提案审议完毕后,听取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3.提案的具体内容
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4.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出席人身份证。
2. 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三段一号成都国际金融中心1号写字楼26楼2号
会务联系人:景晶
电话:(028)6323 1548
传真:(028)6323 1549
邮政编码:610020
4. 注意事项: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验证入场。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及具体操作内容请详见本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35”,投票简称为“双马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股东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___________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提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事项:
■
注:上述提案,如同意则在表决的“同意”栏打“√”,反对则在表决的“反对”栏打“×”,弃权则在表决的“弃权”栏打“-”。
如没有明确投票指示,请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请加盖骑缝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遵循内部控制基本原则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现代企业管理的运作要求和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董事会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充分反映了企业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4月28日
■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4月28日,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就此进行事前审查并出具了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1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20人,从业人员共6,681人,注册会计师共1,13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20人。
德勤华永2020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88亿元。德勤华永为60家上市公司提供2020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05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采矿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同行业的客户共1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德勤华永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彭金勇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及资深会员,200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05年起开始在德勤华永执业,近3年已签署和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蒋健先生,2004年注册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加入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21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马文颖女士,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3年起开始在德勤华永执业,近3年已参与2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费用是根据德勤华永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并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最终协商确定。公司2022年度年报及内控的审计费用不超过2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50万元),与上期审计费用一致。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该会计师事务所商谈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有关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核查了德勤华永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相关资质证照、独立性声明、诚信记录等资料,并与签字注册会计师就有关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德勤华永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经验与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较强的风险意识,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审计工作,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 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认可德勤华永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将《关于聘请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德勤华永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公司续聘德勤华永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保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聘任德勤华永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德勤华永能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较强的风险意识,能独立对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公司续聘德勤华永符合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保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德勤华永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德勤华永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德勤华永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三)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