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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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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2-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1版)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2月12日和2022年4月30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11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2需要逐项表决。关联股东将对议案1、议案2项下全体分项子议案、议案3-8、议案10-11进行回避表决,同时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前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对多项提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对提案100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投票意见。

2、对于逐项表决的提案,将逐项表决提案本身(简称“一级提案”)投票视为对其下各级子议案表达相同投票意见。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以书面信函、传真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登记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时间: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9:00-12:00,13:00-16:00

4、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三区4号楼5层。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凌宇

联系电话:010-83817835

联系传真:010-83817800-8002

电子邮箱:htrl@huatongreli.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三区4号楼5层

邮政编码:100160

6、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893”,投票简称为“华通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作为股东代理人,代理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投票说明: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在表决结果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累积表决票数即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数与应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股东监事人数之积,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在累积表决票数总额下自主分配。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署(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和性质:

受托人签署: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22-030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监事会主席王静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所做的各项工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主要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10亿元人民币进行投资理财,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额度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包括现有及授权期内新设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控股子公司)2021年拟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等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票据贴现、开具银行承兑等业务。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及时筹措经营所需资金,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主要是基于满足公司与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财务风险属于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信永中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依法公正执业,坚持独立审计原则,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22-033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

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383,706.8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097,742.96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268,411,226.40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114,264,454.00元。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说明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最近三年(2019年-2021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1,577.364万元,占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45.86%,满足《公司章程》中“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的要求。

自2020年起,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公司作为基础民生工程之一的热力供应的服务运营商,根据政府及监管部门防疫工作部署,积极响应,迅速行动,以“服务为民”的责任担当,全力为稳产保供、服务民生做好保障服务。同时,面对目前新冠疫情的持续反复,公司积极做好准备以应对目前国内外疫情持续反复的环境下,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运行,能一如既往的为居民提供优质的服务。因此,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满足日常经营、业务规模扩大的资金需要,促进主营业务稳健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更好地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未来将继续重视以现金分红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现有及未来经营资金周转、投资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同时符合《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2021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2022年度的发展规划及流动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22-034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以及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

2、投资金额:在规定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3、风险提示:公司投资理财业务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投资风险较小,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及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10亿元人民币进行投资理财,由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自由分配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的额度以及进行证券投资和衍生品交易的额度。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公司收益最大化。

2、投资额度

公司拟申请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总额度为10亿元人民币(相关额度由公司及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共享)。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

3、资金投向

公司本次申请的10亿元人民币的投资理财额度将用于投资理财,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在符合规范要求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自由分配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的额度以及进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等)与衍生品交易(远期、期货、掉期、期权等)的额度。

4、投资额度有效期

本次申请的投资理财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保证当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公司将终止投资理财以满足公司资金需求。

5、资金来源

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规范要求

(1)公司应当合理安排、使用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

(2)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应当以本公司名义设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进行证券投资,不得使用他人账户或向他人提供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末证券投资情况以及报告期内证券投资的买卖情况。

二、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内控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制度要求进行投资理财操作。

公司已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规定了投资管理组织机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等,规范了公司投资理财行为,有利于公司防范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风险分析

(1)公司投资理财业务会受到外部经济环境波动、标的所处行业环境及自身经营情况变化的影响,项目的预期收益有一定不确定性。公司会通过控制早期项目的投资比例、对单一项目的投资比例、投资对象的选择、严密的项目操作流程及科学合理的投资决策机制控制和降低投资风险。

(2)银行理财产品、债券质押式逆回购等业务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投资风险较小,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及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调整。

(3)股票投资、衍生品交易等投资相对可控性偏弱、风险较高,公司除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进行操作外,还将组建专业的投资小组进行上述投资,负责理财收益与风险的分析、评估工作,审慎决策,并建立相关的业务流程和检查监督机制,最大限度把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资金管理及投资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董事会办公室相关人员负责及时分析和跟踪,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2)公司内审部门对公司投资理财业务的审计监督工作,不定期对相关业务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公司管理层。同时,公司审计委员会在每个会计年度末应对所有投资理财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对于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项目应当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

(3)公司应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相应的证券账户以及资金账户信息,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对于公司证券账户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应分由财务管理中心和董事会办公室分别管理,以保证用于证券投资资金的安全。

(4)公司将根据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投资理财的损益情况。

五、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实际的资金使用中,公司将事先对资金状况进行充分的预估和测算,在具体决策时也会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发展。公司利用自有暂时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可以使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有力提高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的管理经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有利于盘活闲置自有资金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资金收益的最大化,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稳健,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内控措施较为完善,投资理财的安全性可以得到保证。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22-035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包括现有及授权期内新设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包括现有及授权期内新设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保函、投标保函)等融资业务。

在以上授信额度内,限额内的授信可分多次循环使用。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营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进行融资,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决议。上述综合授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授权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上述拟申请的授信额度拟采用质押、抵押、保证等担保方式,实际以银行等机构授信批复为准。

为提高授信工作办理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所有授信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22-036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为20,000万元,其中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12,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总余额为20,000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1.61%。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与子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整体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融资情况,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子公司担保业务的情况进行了担保预计,拟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0,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1.61%。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的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人民币12,0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8,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额度之日起12个月内。担保期限以公司与银行等机构实际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约定期限为准。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公司本次批准担保额度内签署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注:1、北京华通兴远供热节能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华通兴远”,北京华意龙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华意龙达”,迁西富龙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迁西富龙”。

2、华通热力通过全资子公司华意达龙持有迁西富龙95%股权。

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合并范围内的各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北京华通兴远供热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93423934X

法定代表人:卢宏广

成立日期:2006年08月31日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三区4号楼-1至11层101内5层03室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热力供应(仅限天然气供应);销售机电设备、专用设备、电气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关系

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3、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4、被担保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北京华意龙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665639853D

法定代表人:卢宏广

成立日期:2007年07月25日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三区4号楼5层02室

经营范围:销售食品;供热工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推广服务;投资管理;专业承包;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水暖锅炉安装、维修;供暖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关系

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3、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4、被担保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迁西富龙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273988887668

法定代表人:侯岩峰

成立日期:2014年06月30日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住所:迁西县财政六院团结路西

经营范围:热力生产及供应、管网建设、城镇供暖项目的投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2、与本公司关系: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北京华意龙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迁西富龙95%股权,属于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

3、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4、被担保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745461928Y

法定代表人:李赫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12日

注册资本:20,280万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三区4号楼5层01室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热力供应;施工总承包;维修办公设备;销售锅炉、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空调制冷设备。(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被担保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担保类型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协议、担保期限、担保主体等以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银行等机构实际签署情况为准,但担保额度不得超过总审批额度。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担保额度的担保范围为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担保,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且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到期还款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有助于解决公司与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属于公司正常的融资担保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相违背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新增担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额度之日起12个月内。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主要是基于满足公司与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财务风险属于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担保额度的担保范围为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主要为支持公司与子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被担保方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能够做到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8,00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及占上市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60.05%;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总余额为20,000万元人民币(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资产证券化项目差额支付承诺的支付义务及回售和赎回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就该笔担保向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金额为20,000万元),占上市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1.61%;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8,000万元,占上市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8.45%。本次担保提供后,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总额为16,000万元人民币。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22-037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黄迎女士,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唐其勇先生,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蒋晓岚女士,201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信誉良好、证券执业资格完备,在形式上和实质上与公司保持独立,拥有较强的专业服务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信永中和承办公司财务审计业务以来,依法公正执业,坚持独立审计原则,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有利于保障和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信永中和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请董事会将本议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当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亦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第五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22-040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2021年度各类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与商誉形成有关的资产组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况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1年度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202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为13,521,790.39元,其中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3,521,790.39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合计0元。明细如下: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应收账款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对于划分为风险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逾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公司将其差额确认为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相反,本公司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账款”。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其差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

2.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计量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时,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考虑了以下因素:

①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②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③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④债务人所处的法律、监管、市场、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公司根据款项性质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押金、保证金、备用金、代扣代缴款

其他应收款组合2:其他

其他应收款组合3: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及实际控制人款项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公司将其差额确认为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相反,本公司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其他应收款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利息”、“应收股利”或“其他应收款”。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其差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

3.商誉

本公司已聘请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融兴华”)对迁西富龙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和迁西和然节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价值咨询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进行了评估。依据国融兴华出具《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所涉及的并购迁西富龙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形成的商誉减值测试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22]第020138号)和《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所涉及的并购迁西和然节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形成的商誉减值测试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22]第020139号),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因并购迁西富龙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和迁西和然节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形成的商誉未发生减值。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13,521,790.39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9,862,242.59元,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3,659,547.80元,合计减少利润总额的金额为13,521,790.39元。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22-041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

为使投资者更全面地了解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2年5月23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举行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就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等情况与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互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出席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李赫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谢凌宇女士、财务总监杨亚梅女士、独立董事徐福云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访问http://irm.cninfo.com.cn进入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或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号:2022-030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或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22062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近日接到公司股东大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大族控股”)的告知函,获悉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了质押登记,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上述质押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上述限售股不包含高管锁定股。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 本次股份质押融资用于大族控股补充质押,不用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 大族控股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649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40.1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17%;高云峰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3398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5.2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23%;对应融资余额人民币212,890万元。

大族控股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1267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69.6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71%;高云峰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604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62.7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74%;对应融资余额人民币349,545万元。

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项目销售回款,物业租赁收入以及融资,具有充足的资金偿付能力。

3.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 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均不产生影响。

二、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未发生股份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回执。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30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或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或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1月15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或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一、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至2022年4月27日期间,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详情请参见2022年1月28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或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截至2022年4月27日,公司已赎回上述理财产品的全部金额,上述理财产品赎回的本金和收益已全部到账。本次赎回情况具体如下: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或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能更好的提升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的情况如下(含本公告所述赎回理财产品情况)

1、已赎回理财产品

2、尚未赎回理财产品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已全部赎回。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