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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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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261 公司简称:阳光照明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时,以总股份1,414,659,630股扣减公司回购账户39,478,064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75,036,313.2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一年度。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行业情况说明

(1)照明电器行业分类

照明电器行业的主要上下游行业如下:

LED照明产品的上游主要是芯片、传感器、面板、电源、模组、网关/智能控制器等,零部件中最核心的是LED芯片,近年来我国本土芯片制造商已做大做强。同时,LED封装行业亦稳步发展,同LED芯片厂家共同推动了下游照明电器企业开拓LED照明产品市场。公司的主营业务为LED照明产品的设计与生产、销售和相关照明工程的实施,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包含产品、设计在内的综合解决方案。照明电器行业的下游面临的是各级经销商和终端应用,根据终端应用领域的不同又可分为商业照明应用、办公照明应用、家庭照明应用、景观照明应用、工矿照明应用等不同细分市场。

(2)LED照明行业特性

①区域性

当前,全球LED照明产业初步形成了以亚洲、欧洲及北美三大区域为中心的产业分布和竞争格局。中国是全球重要的LED照明产品生产基地和出口基地,亚洲、欧洲和北美是全球最主要的产品消费市场。

②季节性

LED照明产品应用领域比较广泛,在日常生活、商业、生产、工程、交通、等各个领域均有长期稳定的应用需求,因此总体市场季节性特征不明显。但细分市场LED商业照明产品主要是面向商业客户,受传统消费习惯的影响,节假日期间往往是销售旺季,国内的“五一”、“十一”、“双十一”、“农历新年”期间,国外的“圣诞”期间,品牌商客户会加大对商业照明产品的推广和销售,因此下半年是商业照明行业的销售旺季,在新年假期过后的上半年,销售相对平淡。

(3)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①行业市场规模进一步提高

中国是LED照明产品最大的生产制造国,随着国内LED照明市场渗透率快速攀升至七成以上,LED照明已基本成为照明应用的刚需,国内的LED照明市场规模呈现出较全球平均水平更快的增长势头。据统计,中国LED照明市场产值规模由2016年的3,017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5,269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14.95%。预计2021年中国LED照明市场规模将达5,825亿元。

②国内LED照明渗透率大大提高

根据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CSA)的统计,中国LED照明产品国内市场渗透率(LED照明产品国内销售数量/照明产品国内总销售数量)由2016年的42%提升至2020年的78%,发展迅速,行业市场规模进一步加大。

③智能家居照明领域

伴随着5G商用以及新业态的布局,智能产业迎来了很好的发展方向,智能照明单品迎来了爆发式增长。而互联网时代主力军90后的到来,让智能照明产品迎来新一轮的快速增长。从市场需求角度,智能照明对传统照明市场的替代效应也会极大激发智能照明市场的需求,智能照明产业极具诱惑力的市场“大蛋糕”已逐步呈现,预计2025年智能照明市场规模将超千亿元。阳光照明以参编单位身份协同其他会员单位共同发布《2019新渠道智能家居照明白皮书》,这是国内首次以智能家居照明渠道分析为内容的公开文件。

④双碳

绿色LED照明是推动节能降耗、低碳发展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抓手,是推动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力量,符合报告中推进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根据相关统计显示,我国照明用电约占全社会用电量13%,若全社会实现LED照明产品替换,每年可节电约3500亿千瓦时,相当于4座三峡水电站的发电量。特别是从2021年底实行限电政策以来,全国各地出现了一波“LED路灯”替换潮,相关项目招标数量每月增速超过10%。据中照网统计,仅在2021年10月-11月下旬就已经发布了超过10亿金额的照明节能改造项目。因此,在LED节能照明改造部分仍然存在较大市场空间,是重点关注的领域。

⑤新、老基建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用好政府投资资金,带动扩大有效投资,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开工一批具备条件的重大工程、新型基础设施、老旧公用设施改造等建设项目。每一个都是建设项目基本都与照明相关联。从人工智能、大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的高速建设都会加快智能照明应用,以人为本的照明融入到新型智慧城市建设。2022年,基建投资将挑起带动内需的大梁,新基建、老基建会共同发挥作用,照明领域有望持续受益。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照明电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同时为客户提供综合照明解决方案。主要产品包括LED照明产品和照明控制系统,涵盖了商业照明、家居照明、办公照明、户外照明、轨道照明、工业照明、教育照明等通用照明,同时覆盖应急照明、植物照明、电工电器等。

(二)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为LED光源及灯具产品。

(三)经营模式

公司在经营模式上,树立了国际化的视野和现代化的经营理念,实现从生产型企业向经营型企业的转变。在不断夯实生产制造能力的同时,提升企业开拓市场、自主创新、照明设计的能力,为客户提供从单品化到系统集成化的完整服务,成为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照明产品提供商和照明系统服务供应商。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电子元器件及配件、金属材料、电线类材料、塑胶材料、发光二极管以及光源材料等。

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等一系列严格的采购管理制度,对采购过程进行有效管理和规范,加强内部采购流程管控和对供应商的考核评估,以确保和提高原材料的采购质量、控制采购成本、保证供货的及时性,建立稳定的采购体系。

公司集团采购管理中心通过SAP、SRM系统,对供应商订单接收,合同管理、讯竞价、送货等一系列业务进行了规范管理,加强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业务交流,实现业务过程、业务结果的实时跟踪和追溯,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

2、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模式主要采取计划式与订单驱动式。计划式是指企业根据未来市场需求情况进行预测,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设定原材料、各类半成品及成品的安全库存,制定库存计划,再根据预测制定生产计划后进行生产。此类生产模式主要应用于标准化产品。订单驱动式是指企业根据从客户处接取到的产品采购订单或投标接取照明工程项目后,根据订单或项目所需产品种类、技术特征等,进行定量的原材料或半成品采购,再组织制定生产计划。此类生产模式可以满足客户对产品定制化的要求。

3、销售模式

(1)企业层面:公司将大力拓展自主品牌产品销售渠道,提升自主品牌产品的销售占比,管理层强调要进一步实现从代工模式转变为自主品牌、自主市场的销售模式。

(2)渠道层面:在线有的和新的渠道中取得横向和纵向的增长(如:零售、商分、五金、项目渠道、新渠道、电商、地产、户外等)。

(3)用户层面:最大限度地了解消费者需求,通过在每个互动售点增加消费者、购买者和客户对品牌的相关系和差异性的了解来建立和加强持续性竞争优势;

(4)品牌层面:公司自有品牌“Energetic”、“MEGAMAN”、“Nordlux”等的拓展,依托本地经销商以及亚马逊等知名海外电商平台导流,实现自主品牌产品的销售,另一方面为国际知名照明企业、境外照明批发商、境外连锁型终端超市等进行代工生产。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面对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对全球市场的严重冲击和日趋复杂的外部格局下,公司实现销售收入42.64亿元,同比下降11.5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6亿元,同比下降34.82%。其中,LED光源产品收入11.05亿元,同比下降33.02%,销量2.27亿只(套),同比下降15.02%;LED灯具产品收入29.06亿元,同比增长1.31%,销量0.87亿只(套),同比下降6.39%。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2022-017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等

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在有效期限内资金可滚

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主要选择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及部分现存高收益私募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

●履行的审议程序:《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利用暂时闲置资金择机进行委托理财业务,提高资金的运作效率和收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二)资金来源

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资金来源均为本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使用总额不超过11亿元自有资金开展资金理财业务。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审批权限及授权:公司财务部根据闲置资金的情况,提出投资方案和可

行性报告,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的产品发行主体、选择理财产品品

种、理财产品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风险控制: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日常监管: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资金投向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的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用于投资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及部分现存高收益私募产品。以上资金在有限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公司财务部门对理财产品的进展跟踪,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均为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

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

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现金管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流动性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即2022年3月31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56.89%。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现金管理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之规定,公司将结合委托理财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对理财产品进行分类。若公司委托理财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符合基本借贷安排,公司委托理财通过“其他流动资产”会计科目核算,理财收益在“投资收益”科目核算。若公司委托理财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不符合基本借贷安排,公司委托理财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中列示,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逾期持有超过一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流动金融资产,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科目列示,收益在“投资收益”科目列示。

五、风险提示

(下转16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