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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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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为了促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锦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业务的共同发展,做大做强航运业务,提升锦江航运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召开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关于筹划子公司分拆上市的议案》,同意筹划公司控股子公司锦江航运分拆上市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披露的《上港集团关于筹划子公司分拆上市的提示性公告》(临2022-005)。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顾金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俊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立仲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顾金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俊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立仲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顾金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俊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立仲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顾金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俊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立仲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顾金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俊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立仲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顾金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俊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立仲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编号:临2022-016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

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招商局港口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03,635,273股股份协议转让予亚吉投资有限公司,转让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2%。

● 亚吉投资有限公司和招商局港口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均为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144.HK)的全资子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 本次协议转让后,亚吉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份数量为6,531,312,8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06%;招商局港口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不持有公司股份。

●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次权益变动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或“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收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亚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吉投资”)与招商局港口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口发展”)于2022年4月29日签署了《招商局港口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与亚吉投资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根据《股份转让协议》,港口发展拟将其持有的上港集团703,635,273股股份(占上港集团总股本的3.02%)协议转让予亚吉投资(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

亚吉投资和港口发展均为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144.HK)的全资子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亚吉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具体见下表:

注:1、以上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2、本次权益变动后,亚吉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亚吉投资持有上港集团5,827,677,572股股份,占上港集团总股本的25.03%。亚吉投资一致行动人港口发展持有上港集团703,635,273股股份,占上港集团总股本的3.02%。亚吉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港口发展合计持有上港集团6,531,312,845股股份,占上港集团总股本的28.06%。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亚吉投资持有上港集团6,531,312,845股股份,占上港集团总股本的28.06%。港口发展不持有上港集团股份。亚吉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港口发展合计持有上港集团6,531,312,845股股份,占上港集团总股本的28.06%。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1、转让方

公司名称:招商局港口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M3JQX3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临海大道59号海运中心口岸楼606R房

法定代表人:孙力干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注册登记日期:2016年9月30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港口信息咨询、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品牌管理咨询、旅游信息咨询(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健康养生管理咨询(不含医疗行为);企业形象策划;文化交流活动策划;文体活动策划(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市场营销策划;品牌形象策划;供应链管理;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情况: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2、受让方

公司名称:亚吉投资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Adroit Investments Limited

商业登记证号码:38467026-000-10-21-4

注册地址:香港干诺道中168至200号信德中心招商局大厦38楼

董事(授权代表):王柱

业务性质:投资控股

股东情况: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次权益变动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第三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代码:600019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26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第三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建筑业经营情况简报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2-39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建筑业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第三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1.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了《宝钢股份第三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名单》。

2.2022年2月25日,公司在内部网站公示了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为2022年2月25日至3月6日。公示期间,公司任何部门、下属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书面或通讯等方式向公司反映公示激励对象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公示期间,公司未收到对公示激励对象的任何异议。

二、核查意见

1.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均为实施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技能等骨干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外部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3.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4.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5.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均符合《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第三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一上市公司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务》的规定,现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建筑业经营情况公布如下,供投资者参考。

一、总体情况

二、截至报告期末重大项目履行情况

以上数据仅为阶段性统计,最终以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