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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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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359 公司简称:新农开发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乳制品行业:2021年,是乳制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一年,公司在原奶生产、乳制品加工、产品质量、市场销售、经济效益等方面与历史同期相比,都取得了良好业绩。近年来,随着国人对乳制品营养价值的认识有了进一步提升,消费市场快速增长,预示着乳制品行业将步入一个稳步发展时期。

2、种子加工及销售行业:整体来看,种业还处于行业调整期,特别是棉种行业,受种植面积下降、种子更新速度加快等影响,面临着更为严峻的挑战。

3、甘草制品行业:甘草是我国中药材的最主要品种之一,中医素有“十方九草”之称。据初步统计,至今从甘草中已分离得到100多种化合物。在国际市场上,从甘草中已经提取出20多种有效成分,广泛使用于医药、食品、烟草、化妆品等方面。

1、乳制品业务

(1)采购模式

公司乳制品业务主要原材料为原奶,采用自有牧场和长期订单下的市场统一询价价格收购。

(2)生产模式

液态奶采用以销定产生产模式,由公司利用自有加工能力加工生产。奶粉采用以销定产生产模式与存货生产模式相结合确定生产规模。

(3)销售模式

新农乳业主要利用自有销售渠道销售,在部分区域采用代理模式销售,并通过电商平台扩大销售覆盖范围。

2、种子加工及销售业务

(1)采购模式

公司通过自己的科研机构及良繁场培育繁殖和提纯原种,将原种通过自有扩繁基地以及销售给签订了预约扩繁合同的团场进行扩繁种植。自有扩繁基地种植收获后种子籽棉、原粮等农作物归公司所有,预约扩繁基地种植收获后公司按照委托扩繁合同约定回收种子籽棉或毛籽进行种子生产。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公司+基地+团场(合作社)”的模式进行种子繁育,并利用自有加工能力完成制种等程序。皮棉作为棉种加工副产品而产生。

(3)销售模式

目前公司种子销售模式主要通过自有经销体系销售,部分区域采用代理销售。

3、甘草制品业务

(1)采购模式

甘草采购过程中,在公开询价的基础上,公司针对甘草的质量、物流费用等因素分别定价。

(2)生产模式

新农甘草的主要产品为甘草浸膏、甘草浸膏粉、甘草酸单铵盐、甘草霜、甘草酸。年初公司根据市场上一年的占有率情况及市场发展趋势,制订生产计划。期间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对生产计划进行调整。

(3)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的是自主销售和代理销售两种模式。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期内,公司全年生产皮棉11094.39吨,棉种4726.29吨,甘草膏、甘草浸膏粉288.43吨,液态奶23354.30吨,全脂淡奶粉1218.32吨;全年销售皮棉13482.25吨,棉种6434.92吨,甘草膏、甘草浸膏粉320.20吨,液态奶23232.92吨,全脂淡奶粉756.35吨。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编号:2022一022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于2022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2年4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公司6名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1年资产减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2年4月30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计提2021年资产减值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净利润为45,386,944.42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911,517.95元,2021年末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67,351,933.27元。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规定,由于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不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因此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此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意将该议案

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2021年新农开发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2021年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对公司在2021年度里经营情况的论述并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2022年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有关条件,公司董事会对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事项认真进行了自查和论证,据此确认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修正)以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修正)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方案内容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数量

截至4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381,512,820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14,453,846股(含)。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回购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人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完成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具体项目及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计划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自筹资金解决。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上的《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上的《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上的《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相关主体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上的《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之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修正)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因此,公司拟开立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户专储、专款专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上的《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请求授予的权限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申报事项,以及决定并聘请保荐人、承销商、审计师、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并签署相关业务协议。

2、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变化及证券监管部门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审核意见,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申请文件作出补充、修订和调整。

3、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募集资金规模、发行起止日期等具体事宜。

4、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有关的合同、文件和协议;并办理与本次发行股票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

5、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与发行有关的事宜。

6、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和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7、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办理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具体事宜,包括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8、确定、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相关工作。

9、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有新的规定,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须有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10、授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股票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11、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有效,若公司在上述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则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

在上述授权基础上,同意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决定、办理及处理上述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下转210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唐建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争跃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洋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唐建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争跃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洋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唐建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争跃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洋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