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彭华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蕴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麻帅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 营业收入增加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内风电及轨道交通市场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 营业成本增加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加,以及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共同影响。
● 销售费用减少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内收入结构变化,计提的三包费减少所致。
● 财务费用减少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汇率变动对汇兑损益的影响所致。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内购买商品及劳务支出的现金增加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内银行存款产品到期收回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内收到的株洲所对新材德国(博戈)的增资款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产减少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内银行存款产品到期收回所致。
● 应收账款增加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尚未收回所致。
● 预付款项增加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内预付账款增加所致。
● 合同负债减少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内预收货款减少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增加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末应支付的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 应交税费减少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内支付税金所致。
● 其他应付款增加主要是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收到的株洲所对新材德国(博戈)的增资款尚未达到确认为权益的条件所致。
● 递延收益增加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内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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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彭华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蕴洁 会计机构负责人:麻帅杰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彭华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蕴洁 会计机构负责人:麻帅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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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彭华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蕴洁 会计机构负责人:麻帅杰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彭华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蕴洁 会计机构负责人:麻帅杰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彭华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蕴洁 会计机构负责人:麻帅杰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彭华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蕴洁 会计机构负责人:麻帅杰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2-037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4月25日以专人送达和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彭华文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时代华先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本次增资有助于时代华先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负债率,加大新产品的研发投入,扩大市场占有率,提升盈利能力,且本次时代华先增资前后均在公司财务合并报表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全体股东及上市公司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关联董事李略先生、张向阳先生、刘建勋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2-039号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2-038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4月25日以专人送达和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有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时代华先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增资有助于时代华先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负债率,加大新产品的研发投入,扩大市场占有率,提升盈利能力,且本次时代华先增资前后均在公司财务合并报表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全体股东及上市公司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2-039号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截止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本审核意见出具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2-039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时代华先增资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新材”或“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时代华先增资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株洲时代华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华先”)通过增资扩股方式融入资金,增资金额19,000万元。其中,公司拟以其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时代华先9,000万元债权向时代华先增资,时代华先通过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引入外部战略投资者,增资金额10,000万元(新引入外部战略投资者占股不超过19.82%,最终以摘牌结果为准)。本次时代华先增资由宁波中车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投资”)、中车(青岛)科技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创投”)摘牌,分别以摘牌价格4,500万元、5,000万元取得时代华先9.01%、10.01%股权。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宁波投资、青岛创投进行的同类型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本次关联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均为零。
● 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 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时代华先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时代华先通过增资扩股方式融入资金,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负债率,增资金额19,000万元。其中,公司以其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时代华先9,000万元债权向时代华先增资,债转股价格以评估基准日2021年2月28日时代华先资产评估价值为依据确定;时代华先通过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增资公开挂牌引入外部战略投资者,增资金额10,000万元(新引入外部战略投资者占股不超过19.82%,最终以摘牌结果为准),挂牌价格以评估基准日2021年2月28日时代华先资产评估价值为依据确定。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1月18日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1-052号公告。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时代华先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宁波投资以现金方式向时代华先增资4,500万元,同意青岛创投以现金方式向时代华先增资5,000万元。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宁波投资、青岛创投进行的同类型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本次关联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均为零。
本次交易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关系介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摘牌方一
公司名称:宁波中车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00万人民币
经济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西路88号B幢6层
法定代表人:王小军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8日
股权结构:中车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持股40%、上海正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33.33%、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德丰荣(宁波)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股10%、顾一峰持股6.67%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
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宁波投资经审计总资产2,674.80万元、净资产2,104.27万元,2021年宁波投资实现收入487.06万元、净利润75.79万元。截至2022年3月31日,宁波投资未经审计总资产2,858.79万元、净资产2,025.66万元,2022年1-3月宁波投资实现收入71.29万元、净利润-78.61万元。
(二)摘牌方二
公司名称:中车(青岛)科技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公司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锦宏西路188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中车国创(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11日
股权结构:中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股40%; 北京华舆国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4%;青岛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5%;青岛动车小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5%;国家高速列车青岛技术创新中心持股5%;中车国创(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进行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轨道交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青岛创投经审计总资产27,126.42万元、净资产27,039.17万元,2021年青岛创投实现收入2,402.88万元、净利润1,927.99万元。截至2022年3月31日,青岛创投未经审计总资产42,242.95万元、净资产42,155.70万元,2022年1-3月青岛创投实现收入3,616.56万元、净利润3,616.53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株洲时代华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6,736.36万人民币
经济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株洲市渌口区南洲镇江边村(南洲新区工业园渌湘大道8号)
法定代表人:刘军
成立日期:2017年2月10日
股权结构: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7%、胡健持股20%、杭州时代鼎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8%、柳州民生现代制造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5%
经营范围:芳纶系列产品、绝缘制品、功能性材料、汽车动力电池材料、电气设备、锂离子电池材料、非家用纺织制成品、纸及纸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新材料技术开发、转让、咨询、交流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交易标的权属状况: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时代华先经审计总资产为49,791.46万元,净资产为8,598.28万元,2021年时代华先实现收入7,598.56万元、净利润-4,018.25万元、扣非净利润-4884.99万元;截至2022年3月31日,时代华先未经审计总资产53,329.34万元,净资产8,232.31万元,2022年1-3月时代华先实现收入1,918.71万元、净利润-381.97万元、扣非净利润-618.93万元。
(二)增资前后股权比例
本次增资前公司持有时代华先67.00%的股权,本次增资后公司持有时代华先60.20%的股权。本次增资后各股东持有时代华先的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
注: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发生变更。
(三)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情况
时代华先已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时代华先进行资产评估及财务审计工作。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中水致远评报字[2021]第010071号《资产评估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21]1-1272号《审计报告》。
截止至2021年2月28日,时代华先总资产为49,366.18万元,净资产为11,380.74万元,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2月28日,按收益法,时代华先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31,419.69万元。该评估事项已完成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工作。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增资引入外部战略投资者将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挂牌价格以时代华先2021年2月28日资产评估价值为基础,最终增资摘牌价格为每一元注册资本1.176元,债转股增资价格与外部战略投资者增资价格保持一致。
五、增资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与时代华先原股东(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胡健、杭州时代鼎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柳州民生现代制造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宁波投资、青岛创投、时代华先于2022年4月29日签订了《增资扩股协议书》,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甲方: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胡健、杭州时代鼎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柳州民生现代制造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上述主体系株洲时代华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
乙方:宁波中车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丙方:中车(青岛)科技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目标公司:株洲时代华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增资方案:
时代新材以持有时代华先的9,000万元债权对时代华先进行增资,宁波投资和青岛创投分别以货币资金4,500万元、5,000万元对时代华先进行增资。
本次增资前,时代华先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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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后,时代华先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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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价格:
根据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编号:中水致远评报字[2021]第010071号),时代华先在本次增资前净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31,419.69万元,评估报告已经国资管理有权机构备案。各方同意,本次增资价格以该评估值为基础确定,经协商后约定为每一元注册资本1.176元。
增资价款的支付:
时代新材应当保障用以出资的债权所对应的合同义务全部已经履行完成,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宁波投资、青岛创投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增资款汇入时代华先指定的验资账户。宁波投资、青岛创投双方前期缴纳的保证金即化转为部分增资款,并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增资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宁波投资、青岛创投的保证金转为增资款划转至时代华先指定账户。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时代华先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李略先生、张向阳先生、刘建勋先生回避了表决,6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控股子公司时代华先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增资有助于时代华先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负债率,加大新产品的研发投入,扩大市场占有率,提升盈利能力,且本次时代华先增资前后均在公司财务合并报表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全体股东及上市公司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时代华先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增资有助于时代华先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负债率,加大新产品的研发投入,扩大市场占有率,提升盈利能力,且本次时代华先增资前后均在公司财务合并报表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全体股东及上市公司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控股子公司时代华先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本次增资有助于时代华先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负债率,加大新产品的研发投入,扩大市场占有率,提升盈利能力,且本次时代华先增资前后均在公司财务合并报表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全体股东及上市公司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七、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摘牌完成后,时代华先的注册资本由26,736.36万元增至42,467.6525万元,公司对时代华先的持股比例由67.00%降至60.20%。
在本次时代华先增资前后,其均在公司财务合并报表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时代华先引入外部战略投资者,有助于其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负债率,加大新产品的研发投入,扩大市场占有率,提升盈利能力。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2-040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一化工》和《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收入实现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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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
■
上述生产经营数据为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1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及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相关决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注册有效期(两年)内持续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0-022号公告。
2020年8月19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0]SCP488号),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为15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公司已于2022年4月29日确认完成“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简称22株洲新材SCP001,代码:012281740。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额为2亿元人民币,期限为90天,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票面利率为2.60%。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发行情况可登录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和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查询。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联席主承销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