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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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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29版)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无重大变化,未发生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望江二街5号中惠璧珑湾自编12栋2514房

(4)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5日

(5)首席合伙人吉争雄先生;截至2022年3月末,司农事务所从业人员268人,合伙人31人,注册会计师10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6人。

(6)审计收入:2021年度,司农事务所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30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718.5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121.90万元。

(7)业务情况:司农事务所建立了与质量控制相关的制度,采用信息系统进行项目管理,拥有一批在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领域具备丰富经验的注册会计师。截至2022年3月末,司农事务所为19家上市公司提供2021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包括:建筑业、房地产业、制造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及电力、热力、燃气及生产和供应业等。司农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底,司农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77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3,600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司农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5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黄豪威,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9年,2012年6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6月16日成为注册会计师。先后在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工作,历任项目经理、部门经理,2021年12月开始在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执业,现任司农事务所合伙人,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服务。近三年签署了上市公司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詹贤虎,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8年,2019年4月15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4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1月开始在司农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事务所项目经理,201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服务。近三年签署了上市公司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腾,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多年,2005年5月13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4月开始在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现任司农事务所合伙人,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服务。近三年签署了上市公司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司农事务所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司农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含税),与上年费用一致。2022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确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2022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对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因此同意聘任司农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经核查,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完成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工作能力。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增强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此外,司农事务所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公司本次拟聘审计机构有助于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2022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审计费用。

(四)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13,930,913.8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393,091.3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33,890,250.00元,减去2021年派发现金股利16,000,800.00元,至2021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230,427,272.47元。

为实现公司持续分红的预期,满足公司股东分红的期望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13,33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1.50元(含税)现金股利,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0.10万元。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本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无重大差异。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未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监事会同意本次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未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2]3号)、《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2016年11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关于核准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628号),核准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7,555.5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614.3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2,941.18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12月7日到位,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2月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广会验字[2016]G16001830241号《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2021年度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499.60万元,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7,499.60万元,其中包括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5,679.22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在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等方面均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分别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1、银行名称:光大银行深圳熙龙湾支行

账户名称: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9180188000049234

银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海熙龙湾二期商业楼一层

金额(人民币):97,209,800.00元

用途:名雕家居装饰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说明:公司在光大银行深圳熙龙湾支行开立该专户,光大银行深圳熙龙湾支行隶属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银行名称:平安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

账户名称: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5287888888866

银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园路1003号深圳软件产业基地1栋裙楼18号商铺

金额(人民币):87,862,600.00元

用途:名启高品质集成家具生产建设项目

3、银行名称:交通银行深圳东门支行

账户名称: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43899991010005072759

银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新园路36号东兴大厦一楼

金额(人民币):11,069,000.00元

用途:名雕现代物流配送中心扩建项目

4、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深圳西海岸支行

账户名称: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000023929200286180

银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后海大道与创业路交汇处海洋之心一楼

金额(人民币):33,270,415.10元

用途:名雕设计研发中心整合升级项目

说明: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海岸支行开立该专户,中国工商银行深圳西海岸支行隶属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

2016年12月30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8年5月14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对“名雕家居装饰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深圳旗舰店”进行调整,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美家世邦建材有限公司。公司以增加注册资金的方式将“深圳旗舰店”的募集资金2,070.885万元注入到深圳市美家世邦建材有限公司。经公司2018年6月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专户仅用于公司“名雕家居装饰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深圳旗舰店”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

账户名称:深圳市美家世邦建材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38000100100052302

银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63号前海企业公馆15B栋1,2,3栋

金额(人民币):20,708,850.00元

用途:名雕家居装饰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深圳旗舰店

2018年6月27日,公司及子公司深圳市美家世邦建材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严格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不存在违反该制度规定的情况,《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在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相关明细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8年5月14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名雕现代物流配送中心扩建项目做结项处理,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转为名雕设计研发中心整合升级项目使用。公司在交通银行深圳东门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便于账户管理,公司已于2018年6月24日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雕家居装饰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名启高品质集成家具生产建设项目”、“名雕设计研发中心整合升级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对上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节余募集资金5,972.62万元(含利息)将继续存放于公司原募集资金账户进行监管。为便于节余募集资金的管理,公司已于2020年6月9日办理完毕平安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与工商银行深圳西海岸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1年5月21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6年IPO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5,178.8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受公告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金额由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1年7月8日办理完毕光大银行深圳熙龙湾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于2021年7月16日办理完毕兴业银行深圳前海分行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0.00元,详细情况见“附件一”。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17年4月7日、2017年5月10日分别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审议同意变更“名雕家居装饰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名雕现代物流配送中心扩建项目”、“名雕设计研发中心整合升级项目之设计研发中心建设”的实施地点。详见公司2017年4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1)。

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8年5月14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名雕家居装饰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原拟在东莞辖区、惠州辖区的旗舰店实施地址变更至长沙、重庆辖区,将深圳旗舰店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美家世邦建材有限公司。详见公司2018年4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

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名雕家居装饰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中长沙旗舰店变更为深圳佰恩邦旗舰店,项目实施地点由长沙市天心区变更至深圳市南山区,并将“名雕家居装饰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延期至2019年12月31日。详见公司2019年4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7年4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679.2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广会专字[2017]G17004860138号《关于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截至2017年6月,公司对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节余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节余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972.62万元(含)的闲置节余募集资金购买由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额度自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就上述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购买单笔成交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的理财产品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详见公司2020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闲置节余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购买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保本浮动收益型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900万元,该产品的投资期限为180天,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11月17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号),上述产品已于2021年5月12日到期,取得理财收益128,712.33元;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购买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保本浮动收益型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5,000万元,该产品的投资期限为166天,上述产品已于2021年6月30日到期,取得理财收益630,208.33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8年5月14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名雕现代物流配送中心扩建项目做结项处理,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共计716.72万元转为名雕设计研发中心整合升级项目使用。详见公司2018年4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雕家居装饰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名启高品质集成家具生产建设项目”、“名雕设计研发中心整合升级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对上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节余募集资金5,972.62万元(含利息)将继续存放于公司原募集资金账户进行监管。详见公司2020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1年5月21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6年IPO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5,178.8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受公告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金额由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2021年4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公司于2021年7月8日办理中国光大银行深圳熙龙湾支行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时实际转出5,240.69万元,于2021年7月16日办理兴业银行深圳前海分行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实际转出920.36万元,合计6,161.05万元。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8年5月14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优化调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具体包括“名雕家居装饰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并将深圳旗舰店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美家世邦建材有限公司。“名雕现代物流配送中心扩建项目”做结项处理,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共计716.72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转为名雕设计研发中心整合升级项目使用。名雕设计研发中心整合升级项目增加创意设计风格研究及智能财务系统、客户服务系统、商业职能分析系统三个模块,建设期延长至2018年12月31日。详见公司2018年4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2、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形。

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8日

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雕股份”或“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由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就上述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购买单笔成交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的理财产品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上述事项还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1、投资目的:在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金额:拟使用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3、投资产品: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投资的理财产品范围如下:

(1)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商业银行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

(2)证券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理财产品:风险控制措施严谨、风险度低的券商集合理财产品、专户理财产品及公募基金产品;

(3)其他:其他经公司进行严格的筛选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投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5、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购买单笔成交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的理财产品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6、关联关系: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发行方均为银行、证券、保险等正规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资金,来源均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不包括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及主营业务发展。通过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对投资理财进行相应的核算及列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同时也存在相关工作人员操作失误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进行资金管理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3)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购买相同的低风险金融产品。

(6)公司将根据实际购买的情况,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买卖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在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由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相关审批程序合规、内控程序健全。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合法合规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购买理财产品,并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由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由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单位:万元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和变更日期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九条,“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公司新建设的清远市“名雕生态家居产业园项目”主体结构于2022年1月竣工。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近年来,建筑工程施工技术水平有较明显提升。对于新建设项目,公司采用较高的建筑设计和用材标准,新增房屋及建筑物的质量较同类建筑物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使用寿命明显延长。另外,公司定期对生产用房屋及建筑物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进一步提高房屋及建筑物使用寿命。

为准确反映公司新增房屋及建筑物的实际使用状况,使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新增资产进行认真复核测评,认为该部分资产的使用寿命明显长于公司目前会计估计年限,公司决定从2022年3月1日起将新增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年限由20年调整为40年。

2、本次会计变更前,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年限

3、本次会计变更后,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年限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变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属会计估计变更,应采用未来适用法,不会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经财务部初步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减少公司2022 年度固定资产折旧额约 311.51 万元,扣除企业所得税后,影响2022年净利润金额约233.63万元,最终数据以定期报告披露为主。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后能够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涉及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更加客观反映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变更后的相关会计处理和财务数据能够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固定资产管理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4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经营情况,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下午15:00一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办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业绩说明会:

登陆“全景路演”(网址:http://rs.p5w.net)参与本次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

公司出席本次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蓝继晓先生,独立董事蔡强先生,财务总监黄立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刘灿星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17: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5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第一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按业务类型分类订单汇总表

单位:万元

注:1、“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已签约未完工订单金额”中不包含已完工部分金额。2、2022年第一季度公司不存在重大项目。3、以上数据仅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供各位投资者参阅。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徐沛先生、独立董事蔡强先生、独立董事罗伟豪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蓝继晓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蓝继晓先生所作的《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1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2、审议《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1年,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

独立董事徐沛先生、蔡强先生、罗伟豪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8,447.07万元,比上年上升1.9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14.24万元,比上年上升30.13%。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的发展情况,结合当前经济形势、行业现状与公司的经营能力,预计2022年实现收入97,300.00万元,同比增长10.01% ,实现净利润 3,983.00万元,同比上升15.44%。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2022年度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公司全体员工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13,930,913.8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393,091.3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33,890,250.00元,减去2021年派发现金股利16,000,800.00元,至2021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230,427,272.47元。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2021年度利润分配,具体分配的预案为: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13,334万股为基数,以2021年度经审计的可供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派发现金(含税)1.50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含税)2,000.10万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无重大差异。公司独立董事已就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本次利润分配的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关于确认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鉴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贡献,董事会确认了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公司治理”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同时,制定了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2022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自查和评价,并编制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2021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体系和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审议《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由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下转23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