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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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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30版)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4、审议《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4、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相关报告

5、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3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5月23日(星期一)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星期一)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上午9:15至2023年5月2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表决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中心区龙光世纪大厦A栋2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提案已由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具体内容请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均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提案5、6、7、9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公司独立董事蔡强先生、徐沛先生、罗伟豪先生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蔡强先生、徐沛先生、罗伟豪先生的《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5月20日(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周五)下午17:00。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灿星

联系电话:0755-23348796

电子邮箱:mingdiaozhuangshi@yeah.net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中心区龙光世纪大厦A栋2楼

邮政编码:518000

联系传真:0755-23348796

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8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委托股东名称: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人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如果本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附注:

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 、《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2022年 月 日

附件二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2年5月20日(周五)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30”,投票简称为“名雕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4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5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向所有监事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未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本次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关于确认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及考核标准,未违反公司薪酬管理有关制度。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分管工作范围及绩效考核,并参考了同行业平均薪酬水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同意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由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由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变更后的相关会计处理和财务数据能够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固定资产管理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审议《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04月28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冬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驰浩会计机构负责人:万晶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赵冬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驰浩会计机构负责人:万晶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冬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驰浩会计机构负责人:万晶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42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业绩补偿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3日、2020年6月30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昆汀科技40.00%股权,其中以现金方式向方贺兵、方林宾、刘佳东、杭州昆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何荣、张远帆、白智勇(以下简称“方贺兵等7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昆汀科技17.58%股权,以公开竞标方式向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昆汀科技22.42%股权;同时方林宾、刘佳东将昆汀科技合计10.54%的表决权在表决权委托期限内无条件、不可撤销地委托予上市公司行使(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本次重组已于2020年9月完成了昆汀科技40%股权的过户登记手续。

二、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根据公司与方贺兵等7名交易对方于2020年6月3日签署的《关于杭州昆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收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收购协议》”),与方贺兵、刘佳东、方林宾、杭州昆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何荣、张远帆(以下简称“业绩承诺人”)签署的《关于杭州昆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以下简称“《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业绩承诺人承诺昆汀科技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以下均指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3700万元、5000万元、6000万元(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杭州昆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XYZH/2022CQAA30019),2021年度昆汀科技承诺净利润5,000.00万元,实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746.7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596.96万元,未完成2021年度业绩承诺。

昆汀科技2020-2021年度累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7,357.38万元,累计完成比例为84.57%。根据业绩承诺人与本公司签订的《股份收购协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业绩承诺人需要向本公司补偿共计515.09万元。

三、业绩补偿履行情况

根据《股份收购协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公司应于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向方贺兵等7名交易对方支付本次收购总价款的15%,即8,459,355.00元(以下简称“第三期价款”);公司可在尚未支付的第三期价款中直接扣减业绩补偿款,即5,150,879.96元(以下简称“业绩补偿款”)。

2022年4月29日,公司与方贺兵等7名交易对方签署了《关于杭州昆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收购款及业绩承诺补偿款之代收协议》,各方一致同意:由方贺兵代收第三期价款,及公司向方贺兵支付扣减业绩补偿款后的第三期价款,即3,308,475.04元。方贺兵代收上述款项后,公司第三期股权收购款付款义务及业绩承诺人2021年业绩补偿义务均履行完毕。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向方贺兵支付扣减业绩补偿款后的第三期价款3,308,475.04元,公司第三期股权收购款支付完毕,业绩承诺人2021年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40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22年4月29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41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于2022年4月29日在公司召开了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家辉先生召集,与会监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